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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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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协商民主对预算审议的贡献:理论及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当代西方民主理论和实践的最新发展,协商民主强调公民通过自由而平等的理性对话、辩论、推理和审议等方式来参与公共生活,赋予立法和决策以合法性,从而保证公民自治和真实民主的实现。协商民主对预算审议有着重要贡献:从理论层面而言,主要表现在以宪法为中心的程序主义对公民参与预算的强调;从实践层面而言,世界各国的参与式预算实践为我国公民参与预算提供了经验范本。借鉴协商民主理论,完善我国预算审议制度,应完善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律体系和程序参与机制,落实预算公开制度,充分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实现。  相似文献   

2.
少数民族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应有内容,也是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特殊组成部分。在理论上,西方话语体系中的参与式民主、协商民主及治理理论在制度创新上为我国少数民族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提供了可能。然而,实践层面的少数民族公民参与政治的路径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多民族多宗教的现实加上制度性参与的先天性不足和非制度参与的无序性,出现了诸如政治冷漠、参与渠道单一、被动型和动员型参与居多等现象,要克服这些不足,就需要从改革不合理的制度安排、重塑政府价值取向及完善公民社会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3.
立法听证是公民参与立法、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是立法机关接受人民监督的有益形式,是保障公民监督权的重要方式.我国建立立法听证制度有宪法依据和理论基础.立法听证应坚持公开、公平与效益原则,以实现立法民主与科学的价值.不断完善与发展的立法听证制度是我国立法民主化与科学化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4.
权利本位是少数民族公民参与法律保障的逻辑起点。权利本位是以普遍赋权的方式通过少数民族公民参与权利宪法化、地方法制化和具体化为中心而展开的公民参与法律保障的立法模式。作为一种法哲学观念,权利本位观表达了少数民族公民参与法律保障应当以权利为本位或者出发点的一种价值陈述,实现了传统社会义务本位模式和权力本位模式向现代社会权利本位模式的转换,包含着少数民族公民参与法律现代化的功能取向。  相似文献   

5.
现代民主理论主张行政权的运作通过各方合力来完成,参与是民王的基础,而各国政府治道变革的实践为公众参与政府公共管理提供了契机.在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公众环境意识的觉醒、环保NGO的广泛兴起,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奠定了一定的社会基础.作为制度安排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制度,应贯穿于环境法律实施的全过程,这一制度的应然逻辑构成应当包括环境信息知情制度、环境立法参与制度、环境行政参与制度、环境司法参与制度,以及出于保障上述制度实施的程序保障制度等.  相似文献   

6.
协商民主理论强调公民通过自由、平等的理性对话、辩论、协商、审议等方式来参与公共事务,赋予立法和决策以合法性,对预算审议有着重要意义。巴西阿雷格里港市和中国温岭的参与式预算实践是协商民主的典型体现。要想通过借鉴协商民主理论和参与式预算实践完善我国预算审议制度,就必须完善法律体系,构建程序机制,提升民众参与自治的能力。  相似文献   

7.
法律绩效评估是指法律实施一段时间以后,有关部门、组织或人员对其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估,分析法律实施过程中的立法问题,从而进一步完善立法.法律绩效评估社会促动机制的理论基础在于积极公民权理论、参与民主理论以及公民社会理论,其触发的具体方式有提案、诉讼等.法律绩效评估的社会促动机制优势在于公众参与性强,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评估结果的公正性与接受性,但是缺陷在于它缺少政府的回应,评估结论无法有效促成法律的完善等.  相似文献   

8.
以强调公民自由平等参与促进立法决策合法性的协商民主理论,对于公共预算改革有着重要借鉴价值.作为财政民主的制度根基,公共预算内在要求扩大公民参与,充分实现公民的宪法权利.我国上海市闵行区的人大预算初审听证制度为探讨公民与政府协商沟通机制的构建提供了经验范本,促进了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和谐互动.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将协商机制引入预算审议过程,关键是通过法治途径确保预算公开,构建起公民参与财政预算的程序机制,最终实现对财政预算的民主控制.  相似文献   

9.
论公民的知情权及其保障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民主法治社会里,知情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对公民知情权的确认和保障已成为政府的基本义务。中国现有法律中已有一些关于保障公民知情权的规定。但是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中国在保障公民知情权方面还存在着缺陷。因此文章最后从立法层面上对中国公民知情权的保障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0.
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西方民主理论研究中出现了参与式民主理论复兴的潮流.在批判和反思自由主义代议制民主的基础上,参与式民主以公民参与为理论核心,在公民参与领域上,倡导将公民参与引向公共领域,促进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融合;在公民参与层级上,倡导扩大基层公民的直接参与,促进民主"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双向循环的实现;在公民参与方式上,倡导公共讨论协商,促进参与主体间的利益协调和共同合作.参与式民主在代议制民主的基础上扩大了直接民主的有效范围,从公民参与的领域、层级以及实现方式等方面明确公民参与的制度设计,提升了参与式民主的现实可行性和操作性.  相似文献   

11.
新兴技术赋能环境治理成为未来应对环境问题的趋势.环境公民科学作为技术赋能环境治理的途径之一,指公众以新兴技术为载体广泛参与环境治理.美国环境公民科学制度较为成熟,通过在线平台和专门立法保障环境公民科学项目实施,实现了环境公众参与理念与技术赋能环境治理实践的协调.以此为鉴,为提高我国未来技术赋能环境治理效能,应提高技术赋能的参与度,拓宽参与路径;意识到技术赋能的局限性,防范技术赋能引发的风险;完善技术赋能法律制度,借助法律武器为技术赋能环境治理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12.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少数民族公民散居于各地的趋势日益明显,民族散居化的格局日益突出。进一步重视少数民族工作,注意保障散居少数民族权益,对更好的巩固和发展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可以从观念上、立法上进一步完善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3.
少数民族女性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各项活动,既是法律赋予每一位女性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全体女性分享一国政治权利的具体体现。我国西北少数民族女性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等方面有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着民主参与程度低、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营造性别平等的社会氛围,创造有利于女性参政的具体条件,是切实保障西北少数民族女性政治权益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   

14.
地方自治作为现代国家的民主制度和地方治理形式,可以有效克服中央集中管理的弊端,提高地方治理的效率,保护地方的利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通过“民族、区域-自治”的框架,保障聚居少数民族享有自治权利和自治权力,维护自治地方各民族的利益,且自治地方各民族都享有民主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权利.民族自治地方虽有各民族共同参与管理的现象,但主要基于人民共和体制和现代民主制度而存在和发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需要充分利用现有制度资源,通过多样的民主形式,保障自治地方享有法律规定的自治权等各种权益.  相似文献   

15.
现代法制的发展趋势显示,参与原则已成为法律程序的主要原则。当代社会民主政治的发展导致了法律制度中的公民全面参与现象的出现,公民不仅可以参与法律诉讼过程,还可以参与立法、执法、行政和法律监督等全部过程。程序的正义性在很大的意义上是植根于当事人参与的基础之上的。参与性原则的凸显人们表明:法律程序不仅是实现实体正义的手段和工具,它还有着自身独立的价值和意义。正确认识当代法律程序的参与原则的作用和意义,对促进现代法律制度建设有着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 ,少数民族公民不仅享有一般公民的基本权利 ,而且国家还特别强调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特别权利 ,即国家通过法律形式确认和赋予少数民族权利主体 ,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利益 ,包括针对少数民族公民在政治权利和民事权利方面的特别规定。新中国成立以来 ,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方针指导下 ,通过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选举法等一系列立法活动 ,各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权利得到了充分的确认和保障。并且还将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但是 ,对于少数民族公民的特别民事权利 ,其确切的含义及法律界线并不为大多数公民所认识…  相似文献   

17.
民主制度的运行依赖于公众的政治参与。参与民主理论就是为了解决传统西方代议制民主的异化而导致的政治统治的正当性危机而得以产生的。在坚持中国宪法结构所确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提下,以公众参与为核心的参与民主理论与制度,能够培养公民意识和责任感,提高政府决策的质量,有效保障公民的人权和尊严,而且更重要的是能够进一步证成政治统治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18.
公民参与立法是代议制民主的重要补充。理论上,公民参与立法应该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实践中,并非所有国家将其作为基本权利对待。尽管如此,公民参与立法仍不失为是实现民主和维护公民权利的重要方式。特别在我国现阶段,公民参与立法对于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因此,应该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公民参与立法工作的重视,提高公民参与立法的意识,完善公民参与立法的制度,确保我国公民参与立法工作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9.
改革引发了巨大而深刻的社会变迁,市民社会的兴起和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更是这一变化的重要内容和总体特征。“强国家—强社会”模式,应该是建构中国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关系的正确选择。社会变迁呼唤立法转型。在“强国家—强社会”模式之下的理想的立法模式应该是:保障公民立法参与以保证立法民主;实行立法听证,构筑博弈平台以实现充分的利益博弈;立法主体本着公平正义的理念积极介入以保证法律的公正和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20.
住房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国家以立法方式确立和保障公民的住房权是解决住房问题的根本途径。鉴于我国现行住房法律制度存在效力层级不合理、基本性法律缺失等问题,使得制定一部专门性综合性法律——《住房法》成为必需。在这一立法进程中,应坚持保障人权、权利义务配置均衡、系统性解决住房问题等原则,就与住房权有关的法律制度作出设计与安排,为根本解决我国住房问题和保障公民的住房权提供法律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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