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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我国立法对受害人近亲属精神损害的规定比较笼统,在司法实践中尚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对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人近亲属的主体范围、近亲属的精神损害的界定以及赔偿数额的算定等主要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一些粗浅的建议,以期对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精神损害赔偿的主要功能在于填补受害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害,使其得到抚慰,以便能开始新生活。因此,精神损害赔偿应本着“全面赔偿损害”的原则,不能脱离实际人为地限定数额。  相似文献   

3.
精神损害赔偿是对人身侵害进行精神抚慰的手段,如何掌握损害赔偿的标准和数额,是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在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进行确定时,首先要明确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然后在遵循其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与该精神损害有关的各种因素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4.
精神损害赔偿是对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人进行精神抚慰的手段。在精神损害赔偿诸问题中,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核心内容之一,也是法律界最关注的问题之一。本文通过对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分析研究,希冀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以更好地保护公民的精神权益。  相似文献   

5.
保护公民的精神权利不受侵害是我国法律的神圣职责,我国的民事法律对精神损害予以认可和支持,但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却不允许受害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我国目前精神损害赔偿存在受害人权益无法保证与加害人责任过重之间的矛盾。在司法实践中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需要了解被害人在案件中具体受到伤害的程度和加害人的情况。建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需要对现行的司法解释做出相关修改,给予被害人程序选择的权利,建立健全国家赔偿制度,为被害人提供更加可靠、更加人性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6.
从本质上看精神损害赔偿是主张采取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方式来达到减轻其精神痛苦并对其予以精神抚慰的目的。新《国家赔偿法》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到国家赔偿制度之中,并对"精神损害抚慰金"作了明确规定,是尊重人权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需要、法制统一的需要、顺应世界人权保护发展趋势的需要。  相似文献   

7.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权利主体因其生理、心理和精神利益受到损害,要求侵权行为人通过财产赔偿或其他形式予以救济的制度。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属财产赔偿责任,对被侵权人具有抚慰和弥补损失的作用,对侵权人具有惩罚作用。现行立法缺陷主要表现为精神损害赔偿的含义不明确,赔偿的范围太窄,赔偿标准不够统一等等。  相似文献   

8.
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首次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该法欠缺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标准,赔偿义务机关和审判人员在处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时缺乏现实的指引。以浙江叔侄强奸致死案为例,虽然最终精神损害赔偿以高达45万人民币的数额开创了历史先河,但对于这个结果,质疑的声音不绝于耳,主要集中在其合理性、合法性和科学性上。据此,我国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应当在借鉴西方国家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基础上,遵循不低于民事精神损害赔偿原则、数额适当限制原则和法官自由裁量原则,以国家侵权行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来判断精神损害的严重程度,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适当调整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落实责任追偿机制,在我国逐步建立并完善国家损害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切实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9.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人们的权利意识越来越强。“有损害就有赔偿”,“有权利就有救济”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对于侵犯自然人的人身权的民事侵权行为,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肯定了受害人有权获得精神损害赔偿。而对于严重侵犯自然人人身权的刑事侵害行为,侵害人应否负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存在很大争议。文章就刑事侵害中侵害人应负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必要性、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赔偿的程序等问题作了论述。  相似文献   

10.
社会文明的发展和公民对其精神权利要求的增强 ,是我国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应扩大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现实基础。精神损害赔偿应考虑主观过错、行为情节、因果关系、社会条件等因素 ,并界定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范围和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1.
死亡赔偿是对死者之外民事主体物质性利益和精神性利益的赔偿。一般的物质性损失须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额为计算标准;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则应采用有限制的定额化方法。常态性的精神损害可实现定额化赔偿,一般的精神损害则应在法定限额幅度内,由法官参酌影响因素酌定赔偿。  相似文献   

12.
精神损害表现为被侵权人所产生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压力,具有不可度量性、主观感受性、不可逆性和附属性等特征。在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抚慰功能、惩戒功能和补充功能。现行国家赔偿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上述内容,但法律本身并未将精神损害及其赔偿界定清晰。欲发挥精神损害赔偿在国家赔偿中的作用,需要借助相关的私法资源,并结合国家赔偿法整体结构,尽快出台可行的相关司法解释,从而明确精神损害赔偿条款中的侵权情形、精神损害、严重后果以及抚慰金性质。同时,可期待的司法解释还应规定确定抚慰金的参照因素,甚至制定抚慰金指导表,以便更好地指引精神损害国家赔偿的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3.
语言文化差异会导致文学作品翻译的损失。对文学作品翻译中审美层面的损失进行适当的补偿,最大限度地保留原文中的审美元素,以使原作和译作在审美效果方面取得等值效果的最大化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这种审美补偿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对审美形式的功能丧失的补偿;对审美价值冲突损失的补偿;对审美形义统一性丧失的补偿。文学作品翻译的审美补偿问题的探讨和研究对于提高文学作品翻译的质量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4.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破坏婚姻关系行为是侵害配偶权的侵权行为。建立侵害配偶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婚姻义务的内在要求;是配偶身份权之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是完善婚姻家庭法、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必要内容。离婚损害赔偿具有三方面的功能:填补损害;精神慰抚;制裁、预防违法行为。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须同时具备有法定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仅限于无过错配偶,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只能是实施法定违法行为并导致离婚的过错配偶。  相似文献   

15.
在行政法实践中,对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还比较模糊,易于混淆。针对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这两个概念,从其含义、性质、适用对象、解决程序、责任承担范围与程度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给出差异解释。  相似文献   

16.
论离婚损害赔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审判实践中在如何界定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范围、构成要件及忠实原则对离婚损害赔偿的实体法意义上的渗透等方面争议颇多。本文试图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这几个方面问题进行分析,并对社会生活中的具体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为离婚纠纷的无过错方提供一种理性支持。  相似文献   

17.
论精神损害赔偿中的痛苦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精神损害赔偿的核心是痛苦,痛苦是伤害、疾病、创伤等引起的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难受的感觉。对痛苦进行分类、定性、量化、评算的研究,无论是对于当事人寻求合理的救济,还是对于法官的正确判案,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8.
文章采用规范分析、政策价值、案例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以知识产权质押风险补偿基金补偿规则为研究对象,目的是提出关于补偿规则法律规范的完善建议.现行规范中的风险补偿基金,从厘定补偿范围和最大限度保障知识产权实现条件入手,其本质是政策性的特户质+赋予平台双重法律地位,这样的设计应予坚持.但仍存在不足:第一,补偿范围界定不准确,包括对被担保债权理论性质缺乏定性、缺乏认定质权人获取补偿的正当性标准;第二,平台功能设计不到位,包括平台的受托评估人法律定位不牢固、平台的义务内容不明确、协助处置质物的法律定位不清晰,缺乏归责机制.因此,仍需完善.完善路径包括:宏观上,凸显补偿范围的非金钱债权属性,明确平台兼具评估受托人和中介人的法律地位;微观上,确定补偿范围是评估价格与清算价格的差价,在无法确定时,再适用法定赔偿额度;删除基金管理人在贷款之初对补偿范围的认定权、稳固平台是唯一的受托评估人的法律地位、补充平台的忠实义务、扩充勤勉尽责义务内容,同时加强对平台的监管.  相似文献   

19.
文章采用规范分析、政策价值、案例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以知识产权质押风险补偿基金补偿规则为研究对象,目的是提出关于补偿规则法律规范的完善建议.现行规范中的风险补偿基金,从厘定补偿范围和最大限度保障知识产权实现条件入手,其本质是政策性的特户质+赋予平台双重法律地位,这样的设计应予坚持.但仍存在不足:第一,补偿范围界定不准确,包括对被担保债权理论性质缺乏定性、缺乏认定质权人获取补偿的正当性标准;第二,平台功能设计不到位,包括平台的受托评估人法律定位不牢固、平台的义务内容不明确、协助处置质物的法律定位不清晰,缺乏归责机制.因此,仍需完善.完善路径包括:宏观上,凸显补偿范围的非金钱债权属性,明确平台兼具评估受托人和中介人的法律地位;微观上,确定补偿范围是评估价格与清算价格的差价,在无法确定时,再适用法定赔偿额度;删除基金管理人在贷款之初对补偿范围的认定权、稳固平台是唯一的受托评估人的法律地位、补充平台的忠实义务、扩充勤勉尽责义务内容,同时加强对平台的监管.  相似文献   

20.
由于外派员工制度的结构较为复杂,涉及到多方主体利益,基于多个合同关系才能实施,因此,在员工和企业(单位)、企业(单位)与企业(单位)之间就损害赔偿如何承担的纠纷屡见不鲜。责任主体难以确定,责任承担方式无法落实,这都与外派员工制度本身的复杂性和多元性有直接关系。正确掌握外派员工制度需要从其多重合同关系入手,解决其中的法律纠纷则需要根据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确定具体的合同性质,选择恰当的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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