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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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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彤 《兰州学刊》2013,(1):176-182
根据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基本理论,监督有效性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是监督者的独立性问题.德国公司法学界和理论界对监事独立性问题予以了相当的重视,[1]尤其注意以制度保障监事会成员相对于董事会和控股股东的独立性问题,设计和构建多种制度来保证监事会成员的独立性,以达到最佳监督效果.  相似文献   

2.
2005年公司法修改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制度,但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监督功能的实现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和实现机制。这表现在监事会独立性不强、监督信息匮乏、制约董事会的手段有限、监事会履职的动力不足及约束机制不健全等各个方面。这就需要通过完善监事选任程序、对监事资质进行重新定位等制度安排来增强监事会成员的适格性和独立性;通过设置并强化监事会的信息权、同意保留权、独立审计权来保障监事会的信息获取能力以进一步增强其对董事会的监督效力;通过明晰监事义务与责任制度来强化监事履职的自我约束。最终,通过系统化、可操作的制度安排,改革我国既有监事会制度,以保障监事会监督功能的有效实现和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相似文献   

3.
关于我国公司监事会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监事会的职权、监事的义务与责任、监事会监督程序、监事会的独立性方面评析了我国公司监事会制度的利弊,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公司监督机制失衡症" 和独立董事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普遍存在监督机制失衡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大会的运作程序和监事会的监督权限及督促监事会履行职责的制约机制不够完善.目前在现行<公司法>框架下实行的独立董事制度并没有消除<公司法>的上述缺陷.而在实践中独立董事实际上又难以保持其独立性,尤其难以独立于公司的大股东和董事会,同时,独立董事既缺乏勤勉履行其职责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手段.因此,独立董事难以承担起监督制约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的任务,独立董事制度并非医治"公司监督机制失衡症"的良方.要根治这一顽症,必须从消除、弥补我国<公司法>的缺陷入手,修改、完善<公司法>有关股东大会和监事会的规定,强化股东大会和监事会的法律地位,充分发挥其监督制约作用.  相似文献   

5.
独立董事与监事会都对公司的运作享有监督的权力.监事会对公司的监督属于内部监督,独立董事的监督属于外部监督.监督权在两个机关间如何分配,以及两机关之间的协调问题,直接关系到公司的治理成效.  相似文献   

6.
论建设统一的公司内部经济监督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会计委派制存在一些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内部审计所有者委派制。公司内部经济监督机构重叠,多头监督不能形成合力,独立性、权威性差,增大监督成本。根源在于全部引进一元制和二元制法人治理结构模式。应把专事经济监督的组织合并,总审计师应是监事会负责人之一,从而建设统一、协调、高效的内部经济监督系统。  相似文献   

7.
论独立董事制度与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双层制的公司治理结构,其中由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而实践中在上市公司中已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其职能也是监督,这就存在着两个机构的职能冲突。通过比较研究,笔者认为应在上市公司中废除监事会,强制性采取独立董事制度。在非上市公司中,可由公司自主选择采用独立董事制度或仍采用原公司治理结构。但采用原公司治理结构时,应引进独立监事,并强化独立监事的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8.
以公司风险为切入点,以1999—2012年我国2375家上市公司19469个年度观测值为研究样本,检验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治理效率,并通过交互效应考察二者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1)导入独立董事制度前监事会治理效率微弱,导入独立董事制度后监事会治理效率有了明显改善,说明从国家宏观层面看,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增加了治理监督的制度供给,优化了制度结构,获得了制度竞争带来的红利。(2)勤勉履职的独立董事有利于降低公司风险,表明在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设立独立董事具有经济合理性。(3)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两者之间是一种替代关系,而非互补关系,说明从公司微观层面看,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存在职能冲突,并不利于降低公司风险。采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双头”监督模式难以从根本解决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监督的有效性问题,最佳的选择是,允许独立董事制度和监事会制度同时并存、共同竞争,许可公司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内部监督模式。  相似文献   

9.
略论近代公司少数股东的自我保护机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公司制度于近代移植到中国后,少数股东的保护问题随之产生。为了吸引广大中小股东投资,近代公司不断完善对少数股东的保护规定。其中由少数股东直接参与公司的监督与治理,实现中小股东的自我保护,是公司治理的基本制度安排。但是,实际执行效果并不理想,由少数股东直接参与监督、治理,并非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0.
村级公共权力监督直接关系到农村的和谐与稳定.传统线性叠加的村权监督模式因其监督动力的外驱性、监督主体的歧异性及监督体系的弥散性,致使监督效能低下.破解困境的关键是积极培育多元监督力量,在确保独立性的基础上寻求彼此间的深度合作,实现基层政权与村监事会之间的"凸性组合",并建构村监事会与普通村民之间的契约代理关系,从而缔结多元耦合的村权监督之网.而经济的外放性与集体经济的强弱、地方政治环境及村庄社会结构会最终影响村权监督模式的嬗变.  相似文献   

11.
张辉 《社会科学》2012,(9):90-98
上市公司的相对独立存在以及上市公司法律规范在公司法之外的体系化使得中国公司法制结构性改革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中国公司法应当打破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类,以上市与否作为公司类型化的标准.针对公司法对上市公司的规范功能弱化的现象,应通过法律技术的处理解决证券市场监管性立法的合法性问题.以闭锁性公司的概念统一非上市公司,并在闭锁性公司内部再区分立法.肯定关联关系的经济价值,并通过公司法规范的形式有限度地给予承认,以单体公司为模型的公司法结构面临调整的压力.  相似文献   

12.
依据新修订的《公司法》,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公司治理不太规范,有的甚至存在着重大缺陷,已经影响到整个中小企业公司的运作。借鉴国际经验,中小企业公司应主动从治理结构现状与问题出发,采取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的有效措施,包括: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整体抗风险能力;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调整充实高级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发挥监事会的监督、制衡作用;确认公司中小股东与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13.
杨照江 《兰州学刊》2008,(3):68-70,142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持续发展,证监会于2005年底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06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实施,文章通过对2006年实施股权激励的43家上市公司分别主板市场和中小板市场的公司特征进行分析,发现非国有控股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比例上升,中小板公司公司特征并不明显。主板公司财务风险较市场平均水平低,盈利能力和成长性较高。  相似文献   

14.
由于世宗对言官的厌薄、憎恶情绪,嘉靖朝言官得祸独重,备受摧抑。忠于职守的言官不屈的抗争,使嘉靖言官的气节闻名史册。但皇权的打击埋下了言官群体分化蜕变的祸根。嘉靖言官的悲怆历史,揭示了明代监察机制中存在的对最高权力约束的无力及监督手段单一落后等缺陷。  相似文献   

15.
我国食盐专营在现行盐业法律规范下具有合法性,是一种国家垄断行为。但实践中,政企不分的盐业管理体制下,盐业公司兼具经营者、食盐定价操控者、食盐政策法规的制定者及盐政监管者多重身份,导致其利用盐业行政管理权扩大专营,牟取高额利润,合法专营异化为行政垄断。加之现行食盐专营立法层级较低、内容不明确、不同法规之间的规定不一致,难以有效规制盐业公司的行为,食盐专营垄断异化进一步恶化。因此,改革我国食盐专营体制,应将体制本身的改革与法律法规的完善相结合,以政企分开的体制改革打破垄断,以盐法的完善而规范专营。  相似文献   

16.
现代司法理念是指司法制度和司法实际活动的理论基础和主导的价值观 ,我国现阶段应该建立以司法独立、司法公正、司法效率为价值目标的司法理念  相似文献   

17.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通过兼并收购等资产重组方式 ,吸收外部资源 ,扩大企业经营规模 ,是现代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中国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应坚持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企业产权结构选择不同的重组模式。这些模式包括存量资产剥离型、原续主体控股型、授权经营型、借壳上市型以及收购兼并型。在确定资产重组模式选择的同时 ,还应完善各种配套措施及政策 ,如健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完善投资银行体系和创造良好的资本运营环境等。  相似文献   

18.
我国企业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质量不高,许多公司甚至根本就不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其根源在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性缺陷。从公司治理入手,增强董事会的权威性,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真正落实CEO两权分任,加大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力度,提高公司的股权分散程度,将有利于促进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和监管。  相似文献   

19.
商誉标示的是企业外人士对企业的感知和判断.虽然CISG对包括商誉在内的具体损失类别没有做出规定,致使商誉损失存在认定上的困难,但鉴于商誉在现代商业实践中的重要意义和商誉作为一种损失类别的相对独立性,根据CISG损害赔偿的完全赔偿原则,应该把商誉损失纳入CISG的受损害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损失的范围.受损害方应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20.
多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上母公司钻公司法立法的空子,侵占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财产的行径层出不穷,不仅损害了子公司的债权人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还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完善和健全形成直接挑战。鉴于此,我国公司立法的有关规定应从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状况出发,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对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民事责任立法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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