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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40 毫秒
1.
我国的程序价值理论模式大致分两种,但此两种模式都没有解决程序与实体公正的关系问题,存在缺陷,无法指导中国的司法改革.程序价值理论应当采纳第三种模式,即:在立法的宏观层面,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构成不完善的程序正义,而在司法的实践层面,程序公正与结果公正构成纯粹的程序正义,理论上是不完全的程序正义,在制度上却作为纯粹的程序正义而发挥了作用.只有采纳第三种程序理论模式,才能真正理解法治社会中的司法独立与司法权威,为法治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2.
公正,相当大的程度上是一个法律概念.法律上通常把公正分为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实体公正通常要通过立法来实现,而程序公正则通过司法来体现.在司法实践中,程序公正不仅是实体公正的运载工具,其本身亦有其独立的意义,乃至为了追求程序正义不惜牺牲一部分实体正义,并把这种牺牲本身当作法治进程中应有的代价之一.  相似文献   

3.
程序正义在我国被广泛接受是需要时间的,因为我国的专制和人治理念过深。但我们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司法改革目标已确定,程序正义是我们司法改革重要链条的一环,必须实现。程序正义面临许多现实难题和困惑,确立程序正义的观念并以此作为审判方式和司法制度改革的基本理念,才能最终实现法治国家的目标,并实现程序正义与国际司法程序正义的接轨。  相似文献   

4.
程序正义的社会基础是市民社会,公正的程序具有角色分工、对立面、无知之幕、直观公正、形式理性等特点和机制,它能够有效地制约权力的运行.程序正义在现实中国的困境表现为:历史上司法模式的惯性影响、程序正义实现的社会基础尚未具备、程序工具主义的思想浓重、程序立法不足与司法的非程序化.我们要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在立法、执法、司法中将程序正义作为其基本理念,并在司法改革中嵌入程序正义的基因,实现法治国家的社会设计.  相似文献   

5.
追求实体正义与程序合法一直是法学界与司法实践中一个永恒的话题.无论如何,这是在一个法治与文明的社会中所必须拥有并加以倡导的.因为,实体正义是为了顺应大众与民意,而程序合法反映着社会管理的理性与规范.我们今天重新来探讨程序的可以倚赖,不是基于某一个司法上的判例,甚至也与执法行为无有直接关系.引起今天话题的是传媒所揭示的南开大学2000届美国史博士因为涉嫌论文抄袭被取消博士学位的事件.  相似文献   

6.
重视并积极推进舆论监督程序法治具有现实必要性和可行性,是舆论监督法治进程的必经路径.通过与舆论监督实体法治相配套,舆论监督程序法治具有完善舆论监督法治模式、程序控权和保障监督相对人合法权益等多重实践价值.舆论监督法治的观念基础是树立和强化程序正义理念,并形成程序正义价值观的内化.建构和完善程序法律制度体系,可在制定相关法律的未来思路及法律框架中,在规定监督实体问题的同时加入及完善有关程序内容,形成实体与程序的兼顾.  相似文献   

7.
法治正义与伦理价值选择的层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治所体现的正义和单纯的司法正义不同,它既有程序正义的一面,也有实体正义的一面.法治所体现的实体正义使法治国家本身并没有超越伦理价值的选择,但是,法治体现的实体正义作为一种具有时代性的国家伦理价值来说,是宏观与高层次的框架性伦理,它将其他具体层面的伦理价值选择按层次交给不同的主体,从而形成法治国家在伦理价值选择上统一与多元并存的局面.  相似文献   

8.
知悉权既是被羁押人应当享有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亦是正当法律程序的基本要求.赋予并保障被羁押人的知悉权是实现诉讼民主、程序法治及保障被羁押人基本人权的重要前提.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尽管被羁押人在一定范围内享有知悉权,但无论是立法规定,抑或司法实践均存在明显不足.进一步拓宽被羁押人的知悉范围,规范其行使该项权利的相关程序及保障机制,是实现我国审前羁押程序正义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9.
作为西方法律思想的结晶 ,程序正义在当下中国法治进程中所具有的价值不言而喻。清末司法改革在西法东渐和立宪主义背景下 ,把程序正义女神请进中国 ,初步确立了司法独立、审判公开、民刑分审、律师辩护、回避等程序性制度。本文旨在探讨清末司法改革中程序正义之路的开启对中国传统司法的现代转型所具有的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0.
浅析诉讼中的程序正义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司法审判中,一直以来中国往往注重实体权利的实现,强调个别正义。即使是一向注重法治的西方国家,传统关注的也是实体正义。不过这种局面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有了根本性的改观,更多的人们认识到了程序正义的价值。程序正义不仅有助于实体公正的实现,也是法治进程的推动力。程序正义成了西方国家诉讼的基本价值取向,但在中国这一问题仍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相似文献   

11.
读律与哀矜,既是清代中国听审经验之总结,又是听审实践之指南,因此成为清代听审折狱的核心概念。司法官员是否具备法律知识与能否依法听审,乃是清代法律的关键问题。清代法律有"讲读律令"的专门规定,司法官员是否"讲读律令",是否"通晓律意",是他们在听审断狱时能否"具引律例"的一个前提条件。另一方面,儒家倡导的"仁政",是"爱"或"爱民"的政治,也是以情感为基础的政治。"哀矜"是司法官员的同情之心和怜悯之情,也是"仁爱"的一层意思。哀矜与读律、慎刑、中罚、心服等司法的核心理念之间,都存在着关联。清代中国"情法两尽"的司法模式,与要求司法官员以"读律与哀矜"来听审,实际上是一种互为因果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由最高人民法院所大力倡导和推行的"能动司法"理念,引起了法律学术界和实务界的热烈讨论,然而,"能动司法"这个概念本身在讨论者之间却呈现出一种不同寻常的歧义认知和错位解读;许多论者认为我国的"能动司法"与西方的"司法能动主义"是实质同一或既有区别又有一致的同类概念。实际上,"能动司法"是我国"服务大局"这一特有政治—司法意识形态的一部分,而"司法能动主义"则是具有美国特色的司法哲学,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客观意义上的直接关联,把两者视为同一或同类,是反向格义导致的结果;与此同时,我国"能动司法"理念的确立尚缺乏一个认真的理论反思过程。  相似文献   

13.
刑事司法实践中,民意在特定条件下得以介入司法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司法公正。法律的精神与民意的价值是一致的,依法裁判符合民意期待;但当法律精神与积极民意明显相左或缺乏有效的法律精神可资遵从时,以认真、审慎的态度依据承载积极民意的非规范性法源裁判,有其必要性。民意本身并不足以干预司法,只有为权力因素所吸收的民意才能影响刑事司法活动。在司法尚难有效独立的现状下,在刑事司法中考量民意,使司法与权力、民意之间构成三方制衡态势,或属相对合理之举。  相似文献   

14.
司法建议作为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延伸,近年来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方面日益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力,已成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本文通过对司法建议概念、特征的分析以及与相似制度的比较研究,认为司法建议在性质上虽然仍属建议类型,其法律效力相较于司法裁决应该是相对柔性的,不应对实践中存在的全部司法建议一体赋予法律效力;但在创新社会管理、倡导能动司法的时代背景下,对于预见防范型、改错纠正型的司法建议应赋予对被建议单位的法律约束力,并通过统一立法对司法建议的法律效力和运行机制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15.
现代性语境中的司法制度预定法律文本具有确定性内容,崇尚司法形式主义,法律推理成为法官适用法律和作出判决的基本方法,司法具有权威性地位,对司法程序规则的恪守构成司法合法性基础。后现代主义消解了法律文本的确定性意义,解构了判决标准和方法,颠覆了司法权威,并对司法程序的正义性进行了非难,引发了一场现代司法危机。本文认为,应重视后现代法学诘难现代司法制度所提出的问题,关注司法后现代趋向,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应为现代司法制度的完善和重构进行不懈努力。  相似文献   

16.
王东 《理论界》2014,(10):88-91
司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基于对法律和司法实践认同基础上产生的对司法的信任和司法对公众的权威力。微博直播庭审作为微博传播与司法机关庭审工作相结合的创新实践,具有司法公开、司法参与、社会监督和法治教育的功能,也正是这些功能奠定了微博直播庭审的司法公信力建设特性,建构了司法公信力的多维度。具体而言,心理认同维度,促进树立法律信仰;制度实践维度,有效落实司法公开;价值目标维度,有力推进司法公正;司法主体维度,有助提高法官素质;文化环境维度,深入传播法治文化。  相似文献   

17.
在当前司法改革中,律师群体作为最直接、最广泛的司法实践参加者,其参与司法的行为对司法活动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律师在实现公正审判目标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分别是律师在实现公正司法的促进作用、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对于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促进作用、律师在诉讼之外对司法高效公正的间接促进作用。积极引导并保障律师参与司法活动,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将有助于公正审判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8.
诉讼文书是司法公正的最终载体[1]。现行诉讼文书存在着部门利益倾向严重、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脱节、信息化程度不够、缺乏有效规范监督机制等问题,影响了司法公正的最终体现。因而应该加强诉讼文书规范化的理论研究,研究制定诉讼文书的监督与制约机制,提高制作效率,使诉讼文书能够全面反映诉讼成果,充分展示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9.
郭晓岚 《阴山学刊》2007,20(2):88-92
个案监督是近几年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探讨的热门话题,其宗旨在于抑制司法腐败的发生,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但在实践中由于一些认识的不足和法律上的缺憾,使得人大的个案监督刚性不够。所以,人大应充分发挥其权力机关的作用,对存在问题的有些方面进行明确和完善,才能更有效地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制约和缓解司法腐败,保证司法工作符合国家根本利益和人民意愿。  相似文献   

20.
程序正义新释:内涵与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程序正义理论对于结果公正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在英美法系国家,程序优于实体的观念一直在指导着司法实践,也得到了民众的普遍认同。程序正义的具体内涵是什么?这样的问题没有标准答案.但基本精神都应当一致:程序正义应当是属于法律程序本身的内在优秀品质,这种优秀品质应当确实存在并独立而非依附于程序的工具性之中。中国受到古代法制传统的影响,程序正义不受重视,法官更为了追求实体裁判的公正而漠视程序正义。在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对程序正义的尊重和执行应当内化为法律人乃至所有国人的自觉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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