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首先给出了居民消费模式函数,指出了居民的消费模式符合“生命周期假说”和应用抵押贷款购房的必要性,然后建立了抵押贷款还贷效用函数,并求出抵押贷款还贷效用最大化的条件,在此基础上在民在应用抵押贷款购房时采用不同还贷方式所能购住房的房价,或在房价一定的情况下抵押贷款的还贷期限的测定方法,分析了影响居民购买住房的房价或还贷期限的因素,并在一定假设下计算了等额,等比递增和等比递减还贷方式下可购住房的价格。  相似文献   

2.
试论以他人财产设定抵押的行为的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他人财产设定抵押的行为是指无权处分人在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之上设定抵押的行为(以下简称无权抵押行为),该行为分为签订抵押合同的行为和履行抵押合同的行为.根据现代民法物权债权法理论和立法实践,抵押合同的生效与抵押权的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无权抵押条件下,抵押合同的效力应根据第三人的主观善恶,分别确定为有效和效力待定两种情况.同时,在无权抵押情况下,应建立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制度,以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和交易的安全.  相似文献   

3.
首先给出了居民消费模式函数,指出了居民的消费模式符合“生命周期假说”和应用抵押贷款购房的必要性;然后建立了抵押贷款还贷效用函数,并求出抵押贷款还贷效用最大化的条件.在此基础上提出居民在应用抵押贷款购房时采取不同还贷方式所能购住房的房价,或在房价一定的情况下抵押贷款的还贷期限的测定方法;分析了影响居民购买住房的房价或还贷期限的因素,并在一定假设下计算了等额、等比递增和等比递减还贷方式下可购住房的价格.  相似文献   

4.
抵押合同应不以书面形式为限 ,一般从合同成立时起生效 ,当事人可以约定抵押期限 ,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合同无效责任、后合同责任在抵押合同中皆有适用的可能 ,抵押合同可因抵押权设定或合同解除而终止 ,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惟不可抗力一种  相似文献   

5.
在美国退货     
胡桂花 《社区》2009,(17):50-50
儿子出差到圣地亚哥.我和先生只好步行去Ukrop’s超市购物。进门就看到一个大木桶里堆满了新鲜的嫩玉米.牌子上写着“……8/$2……”我们只认识两美元买8根.其他写的什么,不知道。这么好的玉米,有营养又便宜,我俩挑了8根。我对先生说,对了,我有Ukrop’s的会员卡.还是6年前来美时儿子在另一家连锁店给办的.不知是否能用.先生估计过期了.不让我出示。  相似文献   

6.
按揭符合抵押的本质特征.其特性在于:按揭人须提供有效的购销合同并对合同的标的物设按揭;购销合同的买受人、按揭合同的按揭人和贷款合同的债务人须为同一人.且按揭权人须为银行;按揭合同与购销合同之标的物具有同一性。在我国。“按揭”应成为立法术语.且将之定性为特殊抵押。在按揭贷款的条件、主客体、按揭权行使条件。以及供应商连带保证责任或回购义务等诸方面予以规范。  相似文献   

7.
《社区》2010,(16):54-54
北京一位读者来信咨询:我通过中介公司作为居间人购买了位于北京昌平区天通苑的一套房屋,该房屋的性质属于经济适用房。在我购买该房屋时,出售人取得该房屋还不满5年,于是中介公司建议我与房屋出售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签订一份借款协议,这样我与房屋出售人就形成了债务关系,由卖房人将房子抵押给我,双方到昌平区建设委员会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我为房屋的抵押权人,以保证卖房人不能再将房子抵押或出售给第三人;  相似文献   

8.
订立抵押合同的主体资格合法、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形式合法 ,才能确保其有效性。  相似文献   

9.
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符合现代民商法促进交易安全与快捷的价值取向和动产占有的公信理论。无权处分人与第三人订立抵押合同时以担保债权为目的、抵押合同合法有效、第三人主观上为善意、抵押物是抵押人合法占有的动产等四个方面是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必然在原权利人、无权处分人与善意第三人之间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合理配置原权利人与善意第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法律效力的关键。  相似文献   

10.
以房地产为标的物的抵押权的实现有时与典权相混淆,影响其担保功能,有人对以房地产为标的物的抵押合同不办理抵押登记,而致使抵押合同无效,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助于提高不动产抵押物的担保效益,进一步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1.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中最为主要的制度。抵押权制度中抵押合同的法律性质、设立方面的问题及抵押权效力范围问题是中韩两国抵押权制度值得比较的部分。关于抵押合同的法律性质,因为对物权行为的不同理解,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对此中韩两国都采取了相似的处理方式。抵押权的效力范围、有关第三人利益的方面,中韩两国的法律规定有一定区别。尤其是关于登记方面,因为两国的登记制度的差别,对于第三人相关的登记事项有诸多不同。  相似文献   

12.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以个人住房作抵押,向银行申请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其抵押标的物住房或者是借款人本人所预购的尚未建成的期房,或者是借款人或第三人享有产权的现有房屋.借款买受人用期房作抵押,与抵押权是特定物上的权利理论相悖,无法进行抵押登记.借款买受人用现房或期房抵押,因各种原因不能偿还银行贷款时,出卖人享有借款购房利益而不承担风险,购房贷款风险主要由尚未盈利的贷款银行承担,这就使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显失公平.  相似文献   

13.
房地产分别抵押是我国物权法律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在分别抵押合同的效力、同时(一并)抵押时抵押权的效力范围等方面,在理论和实务上仍存有一定的分歧。通过对房地产分别抵押的立法例、我国法律上的规定以及分别抵押法律效果的介绍和分析,明确房地产分别抵押时抵押权的效力应受限制即未为抵押的财产不属于抵押权的效力范围。  相似文献   

14.
在建工程抵押是对传统抵押的进一步拓展,它既能保障市场交易的安全,又能充分发挥物的使用价值,比传统抵押权具有更好的盘活资产和促进资金融通的优点,在工程项目的建设实践中存在着广泛需求。然而,我国现有法律对在建工程抵押的适用范围仅局限于抵押金融机构建造贷款,而不允许为施工工程欠款或材料欠款提供担保。在建工程具备抵押财产的法律特征,在建工程抵押制度具有一定的立法基础,因此,应大力完善在建工程抵押制度,充分发挥该制度的市场效能。  相似文献   

15.
论商品房预售的几个法律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制度予以了确认,但只是一般性的规定。本文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性质和特征及主要条款内容、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条件和范围及抵押权的实现等问题作了较详细的阐述。  相似文献   

16.
李自庆  刘坤文 《社区》2003,(23):54-54
王先生从某开发商处购买了一套办公用房,同时与建设银行签订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问。合同约定,甲方(王先生)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止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建设银行)书面同意,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另约定,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并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合同签订两日后,银行将王先生借款直接划入开发商某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上。  相似文献   

17.
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目前仅限在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进行试点。全面实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需要有一个过程,必须着力解决好一级市场的发展、成立交易机构、完善抵押担保制度、培育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等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18.
无论从目前我国教育需求的现状、教育信贷的需求对象、借款者的还贷能力、自动可执行协议的声誉机制理论、中国的社会文化背景以及银行的贷款心理 ,还是从新凯恩斯主义的金融市场崩溃理论来看 ,我国目前教育信贷改革势在必行。目前教育信贷较为繁琐的手续和贷款抵押制度不取消 ,教育信贷市场的规模就不会壮大 ,也就难以真正刺激教育需求 ,也必然难以对目前的扩大内需政策起到积极作用 ,目前的虚假的“过剩”将会持续下去  相似文献   

19.
作为国土资源流转的重要部分,采矿权的抵押给企业提供了融资机会.采矿权的抵押,属于非移转占有型动产担保,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均可设立抵押权,扩充了动产担保物的范围.采矿权客体为动产,其法律属性为自物权.采矿权抵押合同不属于登记生效的合同.公证不是采矿权抵押强制执行效力产生的原因,申请法院执行采矿权是物权法赋予抵押权人的法定权利.作为中外合资企业对外提供采矿权抵押担保无须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相似文献   

20.
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能提高个人住房有效需求 ,支持住宅产业发展 ,被誉为银行的良性资产 ,但同样存在风险。本文利用风险分析方法 ,分析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中银行所面临的风险 ,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