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在外企三法的逐步确立有其历史成因,且利弊参半。就规范属性而言,董事会中心主义模式是倡导性规范,而股东会中心主义模式是效力性规范。《外商投资法》的出台意味着外企董事会中心主义的终结与股东会中心主义的复兴。董事会中心主义否定了股东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地位与资本多数决规则,不利于充分保护控制股东的合法权利与投资信心。而股东会中心主义模式有助于弘扬企业家精神,厚植股权文化,鼓励投资兴业。不过,存量外资公司的董事会中心主义模式在五年过渡期内面临着转型僵局,因此,公司治理模式的转型升级宜细分为四个阶段,并设计相应的规制策略。2024年12月31日是外企确立股东会中心主义模式的最后时点。若董事会逾期未作出修改章程的决议,任何股东均有权启动股东会决策机制、推动公司治理模式变革。此前,股东也有权直接激活外资公司的股东主权与股东会职权。市场会失灵,监管者与裁判权不失灵。  相似文献   

2.
陆萍 《社会科学》2001,(12):15-18
没有监督的政府 ,必然是腐败政府。同样 ,在作为现代企业制度主要形式的公司里 ,如果没有监督或监督不力 ,亦必然会腐败丛生。为了从源头上扼制这种腐败现象的产生 ,我国公司法规定 ,公司应设立专司监督的监事会。同时 ,赋予股东和股东 (大 )会、董事会监督权。然而 ,由于我国公司制实行时间不长 ,股东和上述 3会的监督机制功能还没有充分得以发挥。应该说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正在引进美国的独立董事制度 ,对完善董事会的内部监督机制是十分有益的。那么 ,股东和股东(大 )会、监事会的监督机制是否需要完善呢 ?回答当然是肯定的。据笔者对国…  相似文献   

3.
金伟 《兰州学刊》2005,25(2):175-177
公司治理结构的历史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股东会中心主义、董事会中心主义,以及后董事会中心主义三个阶段,这是经济结构和历史传统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公司治理结构变迁的背后,是公司治理价值取向--公平与效率地位的变化.经过分析,我们发现公司治理结构的价值取向是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徘徊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公平与效率的地位是不同的.社会发展和法律发展的历史预示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平衡将是公司治理制度的目标.  相似文献   

4.
各国公司法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董事会的权力进行规范 :一是从董事会自身进行约束 ,其涉及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即对董事义务的种种规定与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二是在外部发挥股东与监事的作用 ,对董事行使职权的行为进行约束 ,尤其重视发挥小股东对董事的监督作用 ,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董事会权力的规制存在着诸多的不完善之处 ,其表现为对董事义务规定的不足 ,独立董事制度的缺位 ,及对发挥小股东对董事行使职权进行监督作用的忽视。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 ,完善我国的立法。一、董事义务的完善在对董事义务的规定方面 ,英美法系国家认为 ,…  相似文献   

5.
参照 LLSV的分析思路,结合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现状,本文从控股股东转移公司利润的成本函数入手,建立了探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董事会独立性对公司价值影响的理论模型,得到若干有意义的结论:如果上市公司股权中存在持有非流通股的控股股东,提高董事会独立性或降低控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比例可以提高公司价值;如果上市公司股权中存在持有全流通股的控股股东,提高董事会独立性或提高控股股东持有的流通股比例可以提高公司的价值;在同等条件下,如果国有控股股东转移公司利润的便利优于非国有控股股东,那么其价值将低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因此,股权分割现象加剧了控股股东的“隧道挖掘”行为,扭曲了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与公司价值之间的关系,减持国有股可以提高公司价值。  相似文献   

6.
董事会独立性是董事会监督效率的关键。董事会的独立性主要体现为董事个人的独立性以及董事会作为一个整体的独立性。从董事提名、独立董事比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设置及两职状态等四个方面构建董事会独立性指数,可从总体上反映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状况。实证结果表明我国目前上市公司董事的提名主要由控股股东决定,独立董事并不能真正代表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次级委员的设置、独立董事比例以及两职状态的选择主要是制度约束的结果,并且处于初建阶段。董事会的独立性应进一步提高,才能满足其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相似文献   

7.
通过对山西省22家上市公司董事会制度的实证研究,发现存在着董事会规模偏大、董事和经理人持股量较低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采取缩小董事会规模、董事和经理两职分离、建立和完善董事的评价机制和问责制度以及减少董事对控股股东的依赖性等措施,使山西省上市公司董事会制度趋于合法化和科学化。  相似文献   

8.
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日益减弱的今天,股东的权利不被重视似乎是普遍现象;另一方面,中小股东对出席股东大会主张自己的权利也逐渐失去信心和积极性,股东大会似乎正逐步沧落为一种摆投。正因为如此,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关的股东大会与公司其他权力机关的制衡关系,特别是股东大会与日益膨胀的董事会权力之间的制衡关系。本文将从股东和股东大会的权力定位、董事和董事会的权力定位及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制衡几方面展开论证与研究。  相似文献   

9.
李燕 《学术论坛》2007,30(6):136-141
现代公司经营模式由原来“股东大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转化,导致公司股东权力的弱化和董事及董事会权力的不断膨胀,需要通过立法来解决董事和公司之间的权益冲突,强化和规范公司董事的信托义务与责任。我国公司法对董事信托义务的规定很不具体。文章通过介绍美国公司法上的相关判例,对董事注意义务进行分析和探讨,进而提出完善我国公司立法中关于董事注意义务规定的思路。  相似文献   

10.
综观世界范围内的公司沿革 ,公司的内部治理正在经历着由“股东大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制度变迁。各主要市场经济国家近十年来所进行的公司治理改革也大都将董事会制度的改革置于最重要的地位。作者通过介绍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学术界中关于公司董事会的一些理论观点 ,并在此基础上加以评析 ,进而认为 :董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的一种内生性的控制机制有助于减少和削弱代理问题的发生。由于市场经济要达到理论中所描述的“完美市场”的状态尚不可能 ,因此 ,“董事会”这种内生性的机制就可能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与进步而得到不断修正 ,这就为对董事会提供政策管制提供了空间 ,管制效率的关键在于管制与市场力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1.
现代环境伦理学的理论归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西方环境伦理学一直存在着两大对立的派系: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观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观。它们关于环境的价值观念各有其合理的一面和积极的意义,但又都存在着严重的理论缺陷。而可持续发展观则以其丰富的内涵、新颖的思想包容和超越了这两种对立的环境伦理观。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观当是现代环境伦理学的理论归宿。  相似文献   

12.
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效率的实证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事会是公司治理中重要的制度安排,董事会效率是指董事会各项职能发挥的效果。从影响董事会效率的因素出发,以我国上市公司2001-2004年样本公司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对董事会效率进行了实证研究,并构建了一个评价董事会效率的模型。研究结果显示董事会效率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公司绩效会随着董事会效率的增强而提高。  相似文献   

13.
生态中心主义伦理学的三大理论基础,即:大地伦理学、自然价值论与深层生态学。综合介绍了国内关于生态中心主义方面的研究,特别是近五年来的研究进展,分析、归纳了国内研究者是从哪些角度来研究生态中心主义的,进而评价了国内研究者关于生态中心主义研究的共识和分歧,提出了未来应该重点关注的几个研究方向,即:生态中心主义本身的理论缺陷、生态中心主义思想与生态建设实践的结合研究、生态中心主义思想与我国传统哲学的结合研究。  相似文献   

14.
公司治理结构起源于现代股份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传统公司治理结构大体上经历了"股东会中心主义"董事会中心主义"经理中心主义"三个阶段的历史演变.传统公司治理结构体现的是"股权至上"的逻辑.股东本位的公司理念开始动摇、利害相关者共同治理,成为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一大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5.
公司治理结构起源于现代股份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传统公司治理结构大体上经历了“股东会中心主义”“董事会中心主义“”经理中心主义”三个阶段的历史演变。传统公司治理结构体现的是“股权至上”的逻辑。股东本位的公司理念开始动摇、利害相关者共同治理,成为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一大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6.
生态批评的理论与实践中,“生态中心主义”往往被视为其重要的理论立足点。然而,“生态中心主义”这一概念本身却面临着理论困境,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虚假命题,而备受抨击的“人类中心主义”却有其存在的充分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因而需要抛弃的不是“人类中心主义”而是“人类沙文主义”。温和的、理智的“相对人类中心主义”是生态批评的理论立足点。  相似文献   

17.
浅析人类中心主义的合理性及其限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类中心主义需经历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人类中心主义是以人的价值和利益为轴心的:当今的生态危机以及一些全球性问题的产生是未能正确认识和践行人类中心主义的结果;人类中心主义的真正实施受着历史、现实条件和人的能力的限制;不存在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第三个客观公正的主义,我们应走入人类中心主义。  相似文献   

18.
齐慧丽 《齐鲁学刊》2006,42(3):140-143
构建科学的生态伦理观,必须扬弃人类中心主义。非人类中心主义在本质上并没有摆脱人类中心主义。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扬弃,意味着以辩证的态度超越以往的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进而形成可持续发展赖以实现的道德理论前提。  相似文献   

19.
人类中心主义可分为人"类"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两种形式.前者主要是就人与自然的关系维度而言的,它以人类与非人类的"类别"为参照,认为属人的"类"才是自然界的"目的中心",是实然的人类中心主义;后者主要是就人与人的关系维度而言的,它以人类的"全部"而不是"部分"为尺度,认为所有的人(不仅包括"代内"的,而且包括"代际"的,甚至包括作为人的"无机身体"的非人类)才是价值世界的"中心",是应然的人类中心主义.由此看来,20多年来学界关于"走进"与"走出"人类中心主义的争论只是一个"伪争论":"走出派"批判的是人"类"中心主义,而"走进派"捍卫的是"人类"中心主义;二者的争论根本不是在同一个层面就同一个问题在同一个语义平台上的对话.  相似文献   

20.
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争论一直是生态伦理学的热点问题。其争论的焦点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伦理关系、价值关系三个层面上。非人类中心主义对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批判,实践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促使人类中心主义对其原有的观点进行调整,克服了狭隘的功利主义,承认自然系统的内在价值和内在平衡的必要性。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兼容。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