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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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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的实施考量法的制定绩效.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中国于2006年12月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但该法施行效果不尽如人意.民国政府也曾于1934年颁布<合作社法>,该法体例完整、结构严密、制度科学,却也未能在改良社会、改善民生的现实土壤中取得实效.本文从分析民国<合作社法>绩效不足的原因入手,结合中国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的现实困境,得出以下结论:合作社法的施行必须以正确的主体认知为前提;构建外国先进的合作社法律制度与中国传统社会"个性"相结合的合作社法律文化,是合作社法有效实施的基础条件.  相似文献   

2.
虽然农业合作社在我国的发展走过了一些弯路,但在市场经济和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条件下,合作社对于农业的发展有重大意义。我国刚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第一部合作社方面的立法,该法有三个方面的重大贡献,即确立合作社的法人地位、促进资金和技术与农村劳动力结合、确保农民在加入合作社后财产权利不受影响。但是,该法也有两个不足,一是限制成员资格、二是不作最低资本金限制;本法还有三个方面的缺失:合作社联社、合作社的社会服务内容以及成员对其权利处分的权利。但总体而言,该部立法是一部成功的立法。  相似文献   

3.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员财产权体系与权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江西社会科学》2017,(11):163-170
股份合作是共享式制度改革模式之一,土地股份合作社成员绝大多数为农民,其成员财产权利的完善对新一轮农村制度改革至关重要。通过对农村土地股份合制改革实践模式的比较分析,可以清晰勾勒出股份合作社成员财产权的结构。在此逻辑前提下,应合理划分农村股份合作社成员财产权与集体财产权的边界,遵循"分类推进、因地制宜"的原则和"三分开"的集体资产股权化改革思路,通过不断完善立法,强化和落实农村股份合作及其农民成员对集体资产股权的完整权能,以实现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改革目标。  相似文献   

4.
美国农业合作社法初探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农业合作社在美国的农业发展进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这得益于其相对完善的农业合作社立法。本文从美国农业合作社的法律性质、组织机构和运作方式以及农业合作社的优惠待遇等方面,对美国农业合作社法进行了探讨,并对其立法思路进行了总结,以期对我国的农业合作社立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5.
合作社是合作经济的“正宗”形式,作为一种特定的经济社团组织,它是以合作原则为基础组建并发展起来的。合作社立法首先应体现合作原则,凸现其在投资制度、产权制度、治理制度、利益分配制度等方面的自身特点,其次还应将其放入各类经济社团组织立法的大环境下进行制度筛选,以避免经济社团组织之间立法中的不和谐现象。借鉴国外合作社立法实践,我国合作社立法应重点就合作社的类型选择、合作社的治理结构、合作社的股权设置与分配制度、合作社的责任体系诸方面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6.
农地入股合作社利益分配的法律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江苏、山东等地的地方性立法将家庭承包地入股合作社纳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但是实践中家庭承包地入股合作社普遍采取的“固定收入+浮动分红”式利益分配规则,却明显不同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主要按惠顾返还”的分配原则。这不仅给农地入股合作社的组织属性定位及其纳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调整的合理性带来了困惑.而且还产生了基于“固定收入”形成的债权为何能够突破债的平等性、具有优先于普通债权的法律效力的困惑。如果以社员惠顾为视角,不仅困惑得以解析,而且还可以理顺家庭承包地入股的法律性质、土地合作社的产权性质与利益分配规则之间法理上的逻辑关系,促进农地入股合作社各项法律制度的体系化。  相似文献   

7.
转型中乡村存在着诸如农民个体化、共同体意识弱化及乡愁不在等村庄被撕裂的“碎片化”现实。因而,“统合”就成为乡村建设一个必然论题。从社区经济-社会角度看,合作社兴起与发展为“统”的实现提供了可能:以具有社区基础的合作社为依托,在增加农民经济收益前提下统合村域社会,并在此中实现社会的“利益表达”“利益集结”和村社共同体重建。当前许多村庄实例也都表明,合作社在村庄治理,如滋养社区公共性、恢复村庄价值生产能力和缓解农民焦虑感等方面,不仅可以而且也能有所作为。  相似文献   

8.
当代合作社原则是中国合作社的立法基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蒋玉珉 《学术界》2006,(3):54-58
世界合作社原则体现了伦理和经济二元价值观。合作社在发展中伦理价值所占据的主导地位让位于经济价值。中国合作社立法要以经济价值为主导的二元价值观为基础。  相似文献   

9.
基于我国目前农村合作社的现状,有必要了解合作社的定义和特征,并对我国现存的合作社分门别类。应根据我国国情,采取单独综合立法模式,制定《中国农村合作社法》,为农村合作社的发展保驾护航,使农村合作社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权益的最佳保护者,成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组织载体。  相似文献   

10.
孙晓红 《兰州学刊》2011,(3):115-119
我国应制定一部综合的合作社基本法,统一规范和调整具有相同法律属性的各类合作社,以利于合作社法制统一、满足企业法定原则和市场经济下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同时统一立法也符合世界合作社立法模式的发展趋势,反映了对合作社立法模式和规律认识的深化。另外,在合作社基本法的基础上针对个别特殊类型的合作社进行专门立法,作为对基本法的补充。  相似文献   

11.
股份经济合作社已经成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化的典型组织形式,但在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股份经济合作社并没有完全按照股份制的原则进行规范构造。要解决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治理失效问题,关键是兼收并蓄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制度优势,在清晰认识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本质基础上,正确理解此次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政策精神,吸收试点地区的经验,对股份经济合作社治理机制中的关键环节进行规范的制度设计。未来集体经济组织立法中,为实现股份制改革的目标,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治理机制应当坚持民主管理、对外来资本和社员资本保持适当开放、采用按人投票的表决机制和按股分红的分配机制、采用动静结合的股权管理方式。  相似文献   

12.
孙晓红 《兰州学刊》2012,(3):148-152,187
我国合作社债务责任形式应在平衡合作社社员和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立足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先进的合作社立法经验来确定。我国应对有限责任加以限制,以保证责任为合作社基本责任形态,由合作社法强制加以规定,但如果合作社章程约定了无限责任或两合责任,则不实行保证责任而从其约定。  相似文献   

13.
我国《民法典》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特别法人的民事主体地位,正在拟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应以《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精神、基本制度为基本遵循。在我国《民法典》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类型名称、属性名称,此名称不宜直接作为该类特别法人的组织名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名称中包含“合作社”“股份”字样,并不会导致其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公司相混淆。“集体”具有主体性,“农民集体”是一类重要的团体性法律人格,应认可其拟制法人地位。由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小公有制”属性决定,农民集体与国家虽同为公有制实现的主体形式,但农民集体有其独有的主体特性。农村集体资产的归属主体是农民集体而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自己的独立财产和责任财产,故不具有破产能力。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无资性”所决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概念不成立,立法上应使用“集体成员”的概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具有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但二者形同质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我国独有的公有制合作社,只具有“半个合作社”的属性。  相似文献   

14.
发展新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有利于农民增收,如何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探讨一条既遵循国际上现代合作社基本原则又适合中国国情和农村现实发展需要的新模式,是理论工作者和实践者当前面临的难题.本文在反思农村建国初期的"合作化"运动以及改革开放后的"大包干"两次改革的基础上,着重以青县鹁翔农业合作社为例,记录和分析了建立和发展合作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求对当前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提供积极借鉴.  相似文献   

15.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关于政府与合作社关系的立法定位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立法关于政府与合作社关系定位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政府支持合作社、但不强行推动:合作社独立经营、不依赖政府外援去生存。但对于政府在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基本职能定位是发挥有限而必不可少的作用,核心就是“指导”、“扶持”和“服务”。在此过程中,各级政府提供相应的业务机会扶持、财政资金补助、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来说则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6.
林权出资合作社之后,合作社取得了林权。但合作社行使财产权存在三个问题:一是林木采伐的法律限制及合作社的采伐策略;二是合作社利用林权抵押融资存在的法律障碍;三是现行法律制度下林农与合作社的权益博弈。为解决好林权出资合作社的财产权问题,建议完善林权登记制度、林木采伐制度、林权抵押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7.
洪梅香 《东岳论丛》2019,40(5):138-146
农民合作社是国家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是实现乡村振兴、全面小康的重要载体。本文在阐释合作社的公平与效率目标、辨析合作社异化的形式及原因基础上,以土地股份合作社为对象进行了具体分析,结果表明:我国现阶段合作社的合作制属性未变,其本质规定是同国家所追求的社会公平正义与共同富裕目标不谋而合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目标在实践中的统一,但某种程度上也存在着效率损失与公平缺失的现象。建议采用嵌入式发展模式,形成合作社与社会经济大系统的良性互动,为吸引农村劳动力回流、破解留守难题开辟土壤、搭建平台。  相似文献   

18.
制度变迁:从家庭承包经营到合作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虽然我国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调动了农户的积极性,但它没有也不可能完成农户和市场的有效连接,随着市场化程度的的不断提高,我国农村亟需与之相适应的市场主体,合作社的内在属性使其可以成为这样适格的主体.针对对合作社的产权结构和制度安排的质疑,本文认为,合作社的产权结构应当是清晰的,而通过改革和创新,合作社的制度安排也可以是有效率的.我国农村的市场主体由家庭向合作社过渡,应当是制度变迁的逻辑轨迹.  相似文献   

19.
本文认为 ,我国在 2 0世纪 80年代以后发展起来的农民专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在许多方面背离了合作社的基本原则 ,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 ,而是异化了的合作组织。本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原理 ,从制度环境因素和要素相对价格入手 ,分析并揭示了我国农业合作社发生异化的根源 ,探讨了矫正异化了的合作社的对策措施 ,在此基础上 ,提出了我国农业合作社的定位原则  相似文献   

20.
伍开群 《学术界》2012,(6):29-39,282
运用Hansmann企业所有权理论规范分析农业合作社制度安排的合理性.将所有权赋予社员组成农业合作社,意味着外部交易内部化,极大地节省了市场交易成本和减少了市场风险.同时,由于社员具有高度利益同质性,其所有权成本较低.因此,农业合作社制度成本较低,具有制度效率,农民应当组建合作社.进一步运用卢周来讨价还价模型实证分析农业合作社制度安排的现实性.各类要素市场供求状况,导致农业合作社对各类投入要素不同程度的依赖,从而各契约方形成不同的讨价还价能力,进而获得相应的所有权.此外,如果面临的制度环境发生变化,那么,农业合作社将可能转变成农业资本公司.运用两个模型从实证与规范两个角度分析农业合作社的制度安排是本文的创新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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