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68 毫秒
1.
地方保护主义既是地方政权滥用权力的结果,也是中央与地方关系被政治化的后果。如果把地方保护主义视为中央保护主义的自然映射,那么,地方保护主义当中包含着地方利益这一合理内核。要构建健康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应当承认地方利益的合法性、合理性,并建立有效的地方利益表达机制。同时,应当以法律手段界定地方权力的范围及其运行模式,以保障地方利益的合法性、正当性。  相似文献   

2.
地方立法的主要问题及其反思——以湖北省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地方立法在我国法治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基于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权力机关缺乏必要权威、政治生活中的行政主导模式以及公众缺乏参与政治生活的政治自觉等因素,地方立法存在僭越中央专属立法权、地方立法权限范围模糊、地方立法主体之间立法权限不明、地方权力机关立法主导丧失等问题。在建设法治国家进程中,这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应最终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3.
在世界格局转换的今天,为促进民族发展、西部地区和谐发展、完善宪政民主,必须充实民族自治地方与中央和谐关系法治保障。本文分析了民族自治地方与中央关系法治保障现实困境,从究政保障模式构建、民族自治地方与中央关系法治保证途径、实现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的方式(财权、事权自理)三个方面提出观点。  相似文献   

4.
设立经济特区并授予其特别立法权是我国的一次重大政治体制改革试验和法治试验。历史地看,中央与经济特区关系演变的过程也是中央和经济特区关系的法治化过程,我国改革开放的需要和经济特区发展需要的相结合催生了独特的中央和经济特区关系。法律上看,改革开放政策、中央和地方积极性的发挥为中央和经济特区关系调整提供了法治化基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决定和《立法法》中授权立法的规定,为中央和经济特区关系提供了法治化的路径。实践上看,中央和经济特区关系法治化取得了巨大社会效果,蕴藏着巨大的制度优势。因此,经济特区不仅仅是制度创新、法治先行区的成功样本,更是中央和地方关系法治化的样本。  相似文献   

5.
一部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变迁史警示我们,中央过度集权容易诱发地方政府法外敛财,进而导致政府征税缺乏边界,私有财产权缺少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反过来,地方分权过度或地方分权无序则会导致中央调控失灵、国家分裂等经济、政治危机。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的最佳模式是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立宪,但财政分权立宪需要稳定的政治环境、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及理性文化的大众共识。财政分权立宪的焦点是地方税收立法权及财政收入自主权的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6.
中央与地方金融权力关系是金融制度建设中无法回避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从我国中央与地方金融权力关系的演变来看,地方政府金融权力呈现出的扩张态势、金融权力关系变迁中的政策主导性以及金融权力结构关系的失衡是其主要特征。这与金融发展的地方化趋势、中央与地方利益博弈、法律调整的"空缺"有紧密关联。优化中央与地方金融权力结构,应统筹协调中央与地方金融权力关系,实现中央统一监管下的差异化授权;平衡兼顾地方政府多重角色利益诉求,形成权责明确、权责相称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健全完善立法,填补中央与地方金融权力关系的法律"空缺"。  相似文献   

7.
自治立法的宪政困境及路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自治权的充分行使,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良好运行的基础和前提,然而在现实的政治实践中,自治立法权行使得不尽人意.导致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是现实宪政体制下集权的政治理念和行政化的分权体制,因此,必须树立地方自治理念,将行政化的中央与地方权力划分模式转变为立法化的中央与地方分权模式,进一步明确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权限,完善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健全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的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8.
论地方保护主义的含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地方保护主义的实质是一种政府经济行为 ,它的真正主体是地方政府 ,其本质特征是对中央政令的违背。所以 ,我们认为地方保护主义是违背中央政令的地方政府经济行为  相似文献   

9.
《立法法》肇始于2000年,在社会转型期各种改革与发展促生立法活动频繁的今天,暴露出一些严重的缺陷。学界普遍认为《立法法》的修改迫在眉睫,在此之际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立法法》修改列入其立法规划之首,并于2015年3月完成修改。此次修改涉及税收法定、扩大地方立法权、加强立法监督等多方面。扩大地方立法权虽在调动两个积极性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但同样面临对法治统一、立法质量的挑战,且可能促生地方保护主义合法化,如何处理其与省直管县行政体制改革之间关系等问题值得深究。  相似文献   

10.
中央与地方关系,一直以来是困扰我国法治进程的重大课题。近30年以来,我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调整以"放权"为基本特征,逐步改变了传统的中央权力高度集权的关系格局,却依然无法有效应对实践中的诸多困难和挑战。在现有体制框架内,从强化中央政府的权威,实现中央与地方权责的科学定位,完善程序制度建设等途径来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治化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土地利用规划制度由中央政府单一供给,导致规划的决策中心化,地方政府的利益诉求长期被漠视。在土地利用规划权日趋地方化的背景下,为了维护地方土地利用规划合理的自主权,中央政府应当在维护规划法制统一化的前提下,确认地方政府土地利用规划决策的主体地位,加强中央和地方互动,完善中央与地方规划权力的动态配置,以规范、整合地方的利益诉求。  相似文献   

12.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我国公共政策执行中经常存在的一种不良现象,其不仅阻碍了政令通畅、危害政府职责的有效完成,而且妨碍了政府公信力的树立、损害了党和国家政策的权威性。用公共选择理论来分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就是要把经济学的假定和方法应用于公共政策的执行中,以地方政府的自利性为研究切入点,分析了该现象发生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如合理加大利益整合,大力加强信息沟通以及积极完善监督落实。  相似文献   

13.
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博弈关系及对策研究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过程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呈现出新的景象和趋势:地方政府成为独立利益博弈主体,围绕着对经济管理"责、权、利"的重新定位和分解,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也始终进行着利益的博弈。为协调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强化中央政府应有的权威;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与控制;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明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自的职责权限划分,并使之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各地方政府之间应相互尊重、因地制宜、发挥强势互补的效应。  相似文献   

14.
过渡时期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纵向博弈及其经济效应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中国渐进性改革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通过向地方行政性分权战略,形成地方政府推动经济增长的主体格局,造就了地方政府独立的经济利益。中央与地方之间不再是简单的行政隶属关系,而是带有相当程度的对等博弈主体角色。地方政府业已成为具有独立利益和目标取向的经济主体,地方与中央的利益博弈不仅对经济资源在二者间的分配产生决定性影响,而且对整个社会经济增长格局和资源配置效率具有间接的经济效应。  相似文献   

15.
中央和地方政府利益关系的博弈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央政府利益和地方政府利益之间的博弈关系是研究政府行为的一个关键方面。这里拟运用博弈论的部分原理分析中央和地方政府利益建构,进而探讨协调中央政府利益和地方政府利益间博弈关系的主要对策,指出中央政府要作好宏观调控的定位;规范政府执政行为;加强监督加强政府官员的思想素质培训;充分利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争取利益“双赢”。  相似文献   

16.
美国界定联邦与州政府、州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几个重要法案,对于更好地建设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关系、政府与公民关系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美国联邦宪法中对州政府要求的互惠条款和不得作为条款,界定了州与州之间的关系和联邦对州的绝对控制权;在特殊情况下的授权和应急法案,给了政府官员和职能部门在危机事件发生时必要的自由裁量和应急权力;宪法对公民权的界定和保护,确立了包括联邦和地方各级政府行政权力的边界.在州法层面,迪龙法和地方管理特许权法一张一弛,既确定了州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绝对领导权,又给了地方政府发挥自主能动性的巨大空间.这些法案是集权和分权的底线、政府创新的边界,它们既维护了上级政府的领导权,保护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又给予地方相当的自主管理权和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17.
在阐述政府外在形式和实践职能"中央-地方"二元主体分野的基础上,以"政府信用主体"为例,对解构下的政府主体互动过程与信用的周期性相结合而生成的中央和地方政府信用四种不同关系结构和模式进行分析,得出政府信用建设的实践对策。最后论述这些模式一般与时间相对应,是顺序的,其演化过程具有渐进性、缓慢性特征,界限是模糊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无论是在统治能力极为薄弱的传统国家还是渗透能力极强的现代国家,国家都不能完全有效地渗入到以县为基点的乡村社会中。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县域社会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不同。在每一特定的时空场域,国家都在县域社会遭受不同的境遇,并深刻影响了国家与地方的行为和选择。  相似文献   

19.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实质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分配关系。长期以来,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没有进入一种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使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无法形成一种制度化、稳定化的利益均衡分配模式。因此必须革除中央与地方利益分配时缺乏民主、缺乏规范、缺乏地区公平等弊端,实现中央与地方利益分配的相对均衡,从而建立起新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体制框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