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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正川人社发〔2014〕20号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市(州)中心支行,省级各相关部门,各高校: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川办发[2014]26号),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创业补贴(一)补贴对象1.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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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川人社发〔2014〕28号各市(州)人民政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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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人社发[2013]41号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3]3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1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从2013年起,在全省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对有就业意愿的,及时提供职业指导和岗位信息,做好人岗对接;对有创业意愿的,组织其参加创业培训,  相似文献   

4.
川人社发[2015]1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关于建立建设施工领域欠薪处理责任制的通知》(川办发〔2012〕70号)和《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4〕30号)下发后,各地各有关部门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欠薪治理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深入应对当前复杂形势和源头问题,落实主体责  相似文献   

5.
正川人社发〔2014〕36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以及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适用对象以下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  相似文献   

6.
人社部函〔2015〕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继续增加,结构性矛盾依然比较突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更加艰巨。各地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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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川人社函〔2014〕739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7月22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公布取消一批准入类职业资格,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决定,搞好政策衔接和平稳过渡,  相似文献   

8.
正川办发〔2014〕2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将其放在就业促进工作的突出位置,保持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和就业质量不断提高,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大力度促进高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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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动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人社部决定于10月10日至10月31日组织开展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秋季网络招聘月活动。此次活动的主题为"就业之路,真情相助"。服务对象以201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兼顾2014届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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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人社函〔2014〕1215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你局《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全额获得工伤保险补偿有关问题的请示》(内人社[2014]1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已参加工伤保险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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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川人社发〔2014〕30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和《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9]13号)等有关规定,为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结合我  相似文献   

12.
正人社部发〔2014〕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是掌握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况的重要手段,是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的基础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办理就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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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川人社发〔2014〕7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18号),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作用,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管理,现就推进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以充分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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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办发〔2014〕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对于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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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人社发〔2011〕24号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鼓励和支持留学人员来川工作、来川创业、为川服务,推进我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现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1〕46号)转发你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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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人社办发[2013]208号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24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在全省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要求,围绕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需要,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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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人社发〔2015〕19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和个人负担,促进就业稳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4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从2015年3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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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人社办发〔2014〕267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3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川府政管〔2014〕8号)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平台建设,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经办服务延伸的内容(一)延伸经办服务窗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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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办发[2013]34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2013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继续加大,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就业促进任务更加繁重。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精神,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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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4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以下简称《通知》),延续并完善了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为便于公众更好地理解《通知》的主要内容和精神,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人力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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