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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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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政府的宪法义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广登 《江海学刊》2004,(6):110-113
从宪政理念和宪法的历史来看 ,宪法应是用来约束政府的 ,而不是用来约束公民的 ,政府是宪法义务的承担者 ;政府的宪法义务可以从公民的宪法权利、政府的宪法权力与其它宪法权力的关系、政府的宪法权力自身中找到出处 ;政府的宪法义务具有层次性、多样性和可变性的特点。  相似文献   

2.
秦强 《兰州学刊》2007,(4):89-92,138
从本质上讲,宪法体现的是一种控制权力的理念,但控制权力并不是宪法的根本目的,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公民权利.宪法规范必须以控制权力和保障权利为宗旨,合理安排好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公民权利与公民义务和国家权力与国家权力之间的价值关系,最终通过对宪法规范的价值定位,来实现我国宪法的价值转变.  相似文献   

3.
新的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通过宪法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是法治国家的标志。而公民基本权利中最重要的是涉及保障公民人身自由和生命安全的权利,即公民在刑事司法程序中的权利。借鉴各国宪法和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我国应当修改宪法加强和完善公民刑事司法程序权利的保障。  相似文献   

4.
政府规制私有财产的宪法限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第四次宪法修正案对公民私有财产作出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一修改具有重要的法律价值首先,明确规定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使私有财产权的宪法地位得到确认;扩大了公民私有财产权的范围,从一般生活资料的私有权扩大到生产资料的私有权。其次,明确规定对政府行使权力的限制,即政府只能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并在给予补偿的条件下才能征收和征用私有财产。修正案颁布实施后,社会各界普遍认为宪法的这一修改有利于保护我国私有财产权,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私有财产权的法律保护体系。然而,宪法的这一规定仅仅从宪法规范上初步肯定了私有财产权的地位,宪法能否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真正起到保护私有财产权的作用,还要从宪法学原理出发,对宪法规范和宪法体制的合理性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 ,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生活的发展变化和人民权利受到侵害而产生的纠纷不断涌现。有的能用普通法律救济可以解决 ,而有的在具体的普通法律中却找不到相应的法律根据。在这种新的形势下 ,法官如何突破以往的惯例 ,直接运用宪法规范作依据来断案就显得尤为迫切 !由此引发了本文的旨意“宪法如何救济或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理论误区 :宪法保障等于宪法司法化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需要通过双重保障才能具体化 :一为宪法保障 (宪法救济 ) ,一为普通法律保障 (普通法律救济 )。前者表现为抵制国家权力侵犯公民权利 ;后者通过立法机关制…  相似文献   

6.
新中国成立以来,历部宪法都不同程度的规定了对于公民财产权利的保护,而2004年宪法修正案历史性地将“私有财产”写进宪法。这一创举不仅推动了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而且促进了我国政治体制的改革,标志着公民财产权利的宪法保护进入了崭新的阶段。要真正使这项宪法权利变成公民的现实权利,还需要我国立法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7.
中国政治社会的结构转型与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依法治国共同要求聚焦宪法实施。需要实施的宪法是具体的现行“八二宪法”,这是一部结构大体优良的共和宪法,其实施与演进的历史已经证明了其生命力和可欲性。宪法实施需要克制革命激进主义倾向,守护宪法根本精神与结构,张扬其中的共和政治理性与公民价值内涵,从宪法权威、制度机制、可诉性路径、人大制度基础和公民参与诸方面切入,赋予其更强的自我维护能力和限制权力、保护权利的宪制功能。  相似文献   

8.
社会保障被确认为公民的法定权利始自十九世纪末的德国。随着人权思想的兴盛,社会保障权由普通法权跃升为普遍人权和宪法上的公民基本权,成为各国宪法规范的对象。随之产生的社会保障权宪法规范,对于推动公民社会保障权的有效行使、保护和实现,有重大的促进功能。社会保障权宪法规范在中国法制史上的产生和演变较之他国更为曲折反复,现行宪法中有关社会保障的规范存在多种缺陷,使得社会保障权在我国尚未真正成为公民的宪定基本权利。应通过修宪或释宪的方式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权宪法规范,俾使社会保障权获得宪法的强力保障,并成为社会保障事业与社会保障法制进一步发展的根据和助推器。  相似文献   

9.
强化宪法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是必要的。但是宪法在对公共财产和私有财产予以保护时 ,对前者以优先地位 ,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征收公民私有财产应该给予“公正补偿” ,“完全补偿”之说难以概括全部情况。  相似文献   

10.
论宪法规定中的程序性条款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本文将宪法中的程序性条款分为弹性程序条款和羁束程序条款两大类.具体包括总则性的“程序正义”条款,国家机构及其负责人的产生程序,权力运行程序,宪法监督程序,宪法修改程序。宪法中的程序性条款规定是宪法精神以及权利实现的保障。我国1982年宪法在赋予公民实体权利方面较过去有巨大的进步,但程序性条款数量过少,规定粗疏,存在着较大的缺陷,直接影响到宪法的实施。在以后修宪时应当补充、细化宪法的程序性条款,增设“程序正义”条款,增加有关政党参与国家权力的程序规定,设立宪法监督程序。  相似文献   

11.
全球化时代宪法文化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在处理中西宪法文化冲突时 ,既要反对西方中心主义的价值模式 ,拒绝文化霸权 ,又要反对文化“本我”主义倾向 ,防止唯我独尊 ;努力做到宪法国际化与宪法本土化协同发展 ,实现宪法文化的传承与超越 ,促进宪法文化的现代化 ;强化公民个体的权利意识 ,建立和强化以公民权利为本位的宪法文化 ;确立宪法的权威 ,保障宪法实施 ,建立完善的宪政秩序。  相似文献   

12.
在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的背景下,宪法意识是法治国家建设的社会心理基础,宪法意识的启蒙对于传统社会的现代转型意义深远。宪法意识由主权者意识、权力意识和权利意识构成,使人们能够具备关于国家与公民之间相互关系、公民的宪法定位等内容的正确认知。宪法意识及其启蒙的目标是在全社会范围达成宪法共识,全体社会成员拥有发自内心的对宪法的真诚信仰,能够将宪法所确认的价值作为最高的行为准则并自觉地运用宪法原则和规范指导自己的行为。宪法意识的启蒙需要解决启蒙的内容、启蒙的对象以及启蒙的方式等问题。  相似文献   

13.
王理万 《理论界》2013,(12):97-101
一国宪法为战争的发动、和平的维持预设了基本条件和制度,在中国宪法中也规定了多项战争规范。事实上,中国历部宪法文本勾画了战争与制宪的关系:即制宪作为战争的结果和目的,而战争成为制宪的必要手段与方式,连接二者是人民在革命和制宪中的主体地位。军队在中国宪法中处于关键且特殊位置,因为军队不仅事实上主导了建国战争,而且从法理上参与了建国制宪。宪法强调公民效忠与保卫国家的义务,但此义务也恰恰是公民政治地位的体现。宪法在战争权的分配方面形成了复杂的宪制安排,意在保证战争权高效审慎地运作。概言之,宪法中的战争规范指向“为谁而战”的问题,体现为“人民主权”与“国家主权”的双重宪法逻辑。  相似文献   

14.
公民基本权利宪法保障程序论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民权利宪法保障程序是宪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既是公民宪法权利的实现和保障机制,也是公民基本的程序权利。世界上主要宪法权利保障程序制度主要有三种模式,即美国用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宪法权利保障模式,德国列举式与概括式相结合的宪法权利保障模式和俄罗斯随附实体性规定的宪法权利保障模式。我国现行宪法权利保障程序很不完善,应当借鉴外国的立宪经验,不断完善我国的公民宪法权利保障程序。  相似文献   

15.
在“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现代刑事法理念的倡导下,控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个人的权利,用权利制约权力是平衡控辩双方地位,实现人权保障的重要途径。而将普通的被追诉人权利上升为宪法性权利,运用宪法来保障刑事被追诉人之人权,则为当今法治较为发达的国家所普遍践行。然而“无救济则无权利”,在提升权利之位阶的同时,建立和完善宪法救济机制才能真正实现权利之宪法保障。  相似文献   

16.
中国宪法实施的私法化之路   总被引:36,自引:0,他引:36  
本文从中国的现实出发 ,对西方国家宪法私法化的理论和实践进行研究 ,得出宪法的实施是由两种解决纠纷机制组成 :一是宪法中的国家权力纠纷和国家权力侵害纠纷 ,它通过违宪审查机制实施 ;二是宪法中公民基本权利受到国家权力以外的侵犯或两种公民宪法权利相冲突的私权纠纷 ,它通过宪法私法化的宪法诉讼方式实施。作者进一步分析了中国走违宪审查之路面临的困难 ,提出根据中国国情走宪法私法化的司法化之路的建议 ,并探讨了有关的理论难题  相似文献   

17.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要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而程序保障对于维护宪法权威有着重要的意义。从程序视角分析,我们应当严格规定修宪程序,以维护宪法的稳定性;应当细化宪法实施中的各种程序规范,以推动公民行使国家权力,充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加强对行政权的程序控制;完善宪法监督程序,特别是违宪审查程序,使违宪行为受到制裁。  相似文献   

18.
物权法着力于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它秉承了2004年3月14日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的精神,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尊重人权原则和保护自由原则,是宪法精神在私权保护领域的延伸。  相似文献   

19.
江国华 《中州学刊》2005,1(4):65-68
宪法社会化是指社会个体与政府学习宪法文化、理念、精神、制度和规范等,并内化为宪法思维和宪政品质、形成宪政态度和行为方式的过程.宪法社会化的过程,既是宪法思维得以形成的过程,也是宪法文化得以传承的过程,还是公民角色的教育过程,因而具有重要的宪政意义.宪法社会化的实现途径主要有家庭、学校、工作单位等社会性组织,除此之外,政党与政府也扮演着宪法社会化的角色.  相似文献   

20.
随着社会的发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需要不断地修改完善。宪法的修改是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保障。我国于1982年通过的宪法已经历了三次修改,而最近一次修改意义尤为重大:确立了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地位,第一次明确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明确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以及改变“反革命活动”这一政治概念为“危害国家安全”的法律术语等。这些修改,都使我国宪法更符合实际,推进了宪法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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