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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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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才瞭望》2004,(4):57-57
人才瞭望编辑:我是一家单位的员工,在单位工作已达十年,合同今年年底到期。续签时,我想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说要么续签一个二年期的合同,要么终止劳动关系。我不愿失去这份工作,请问我该怎么办?读者:刘海刘海读者:你与单位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两种选择:一、终止劳动关系;二、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2条规定:“劳动法第二十条中的”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续订…  相似文献   

2.
《人才瞭望》2004,(6):52-52
人才瞭望编辑部:我于1999年受聘进入某外地公司某分公司任总经理,工作了半年之后,由于该分公司未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而不能为我办理正式的用工手续及社会保险缴费手续,1999年8月外地公司和我共同找到了一家知名人才服务公司,我同该人才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然后人才公司同外地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务合同》,约定人才公司将我派往外地公司分公司工作,职务仍为总经理。2000年5月外地公司由于本身经营发生困难关闭了分公司,同时书面通知我解除双方关系并停发工资,而此时无论是前述的《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均未到期。同…  相似文献   

3.
《人才瞭望》2004,(2):46-46
人才望编辑部:我是一家单位的人力资源主管,2001年3月份,我们单位有一员工办理了停薪留职,期限为二年,到期后该员工既未到单位上班也未办理延期手续,我们也没有给他支付工资和办理退工。最近我们突然收到劳动仲裁部门的应诉通知,原来该员工近期向仲裁部门提出了申诉,要求单位补交这几年的社保金。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单位真的需要给他补交这几年的社保金吗?顺便说一句,该员工这几年一天都未来单位上过班。读者:赵生赵生读者:停薪留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一般双方签有协议,约定单位在一定时间内保留劳动关系和双方在该期…  相似文献   

4.
《人才瞭望》2004,(4):57-57
人才瞭望编辑:您好!我在一个公司工作两年,但他们是一年一年和我签的合同,2003年11月9日,我被这个公司解雇,但公司赔给我的是一个月工资,当时合同没有到期,还差二十天左右,这是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读者:胡泥胡泥读者: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5条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小时为准。”你单位在合同到期前二十天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其行为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你或给予一个月替代工…  相似文献   

5.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称不定期劳动合同,它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有效期限,劳动关系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持续存在,只有在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劳动关系才可以终止。这项制度旨在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相似文献   

6.
《人才瞭望》2004,(4):55-56
人才瞭望编辑:我是一家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公司的劳动合同还有一年到期。前不久,我应聘到另一家单位做技术主管,但新单位提出要我下周即来上班。我知道根据劳动法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新单位只给我几天的时间明显不够,而这次机会确实难得。请问我可以给予用人单位一个月工资来代替30天的提前通知期吗?读者:郑辉郑辉读者:对于这个问题,《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作了明确的回答:“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相似文献   

7.
《人才瞭望》2004,(4):55-55
人才瞭望编辑:我与一家公司于2003年5月10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条款,但单位于2003年10月在职代会上通过了大学毕业职工辞职需赔偿企业5万元的决议。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有法律效力么?读者:李洁李洁读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必须合法,也就是说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技术标准、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用…  相似文献   

8.
《人才瞭望》2004,(2):46-46
人才望编辑部:我是一家外资公司的经理,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2005年8月到期。由于市场发生变化,公司效益滑坡;公司为了缩减开支且逃避法律责任,便经常以“莫须有”的罪名开除员工、由于我是该公司的“高薪”人员,一个月前,我也收到了公司的《开除通知》。令人气愤的是,该《通知》上信口雌黄,罗列了我许多根本不存在的“罪名”。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仲裁申请,二天前我收到了仲裁委员会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准备?读者:王华王华读者:开除是一种行政处分,它主要适用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  相似文献   

9.
《人才瞭望》2009,(11):46-46
问:我已工作半年有余.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单位无故辞退我.我可否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补签劳动合同9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相似文献   

10.
《人才瞭望》2004,(6):53-53
人才瞭望编辑部:我已经在一家中外合资企业连续工作13年了,目前劳动合同已经到期,我不想再跟单位续签合同了,现在我想问,我原来在该企业工作了那么长的时间,合同终止后,单位该不该给我经济补偿?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读者:褚立褚立读者:你提到的问题,是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根据《劳动法》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像这种情况原工作单位是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的。《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相似文献   

11.
《人才瞭望》2004,(6):54-54
人才瞭望编辑部: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好几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在具体处理中,如何认定劳动关系解除的时间?读者:王文王文读者:由于劳动关系与一般的民事关系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它的建立、终止,是根据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履行一定的招工、退工手续来确定的。但办理退工手续的前提是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从因果关系来说,先有劳动关系的终止,然后才有办理退工手续,开具退工单的问题。对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法根据解除原因的不同,规定了好几种情况,因而确定劳动关系解除的时间应因案而定:1.对协商一致解除以及期限届满,条件成就…  相似文献   

12.
韦付军 《人才瞭望》2007,(10):107-107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由劳动监察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对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未订立劳动合同的,除非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第一段]  相似文献   

13.
《人才瞭望》2010,(3):48-48
问:我在公司工作两个半月,未订立劳动合同。公司突然将我辞退,也未提前通知,我可否要求补偿? 答: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  相似文献   

14.
请问:我在一家公司已经连续上班八年时间了,按《劳动合同法》第14条“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规定,再过两年,我就可以与该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可有的人说,这里的“十年工作期”不是从我来该单位上班时开始计算,而是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2008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请问,这“十年工作期”究竞从何时开始计算?  相似文献   

15.
《人才瞭望》2004,(6):52-53
人才瞭望编辑部:我于2000年10月进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2002年9月30日,合同期满以后,我继续在这个单位工作9个月,但是期间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公司于2003年8月,欲对我进行辞退,按照国家劳动法,请问,我应该获得多少赔偿金?是否按照公司工作年限2年10个月,支付3个月月薪的赔偿金呢?读者:吴磊吴磊读者:员工被公司辞退到底应该获得多少经济补偿是一直是广大人事部门和劳动者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这时到底应该考虑多少情况,来最终得出员工的补偿呢?员工被公司辞退,在劳动法上是属于单位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虽然你是属于合同期满未续签…  相似文献   

16.
《人才瞭望》2004,(6):52-52
人才了瞭望编辑部:我2000年9月经朋友介绍与某公司负责人相识后,于当年10月被安排参加公司年会及业务培训。同年11月2日,与公司签订了自2000年11月24日至2002年11月23日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工作岗位为区域代表,月工资1800元。合同还约定,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2000年11月6日,我与原单位以自行离职解除劳动关系。同月24日,我依劳动合同约定至公司上班,但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工作。而在第二天即向我发出“辞退通知书”。我接到公司的通知后,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撤销该决定,恢复劳动关系,获得仲裁委员会…  相似文献   

17.
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法律关系而形成的争议。就我国而言,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或外国企业或者劳动履行地、劳动合同签订地在国外,则为涉外劳动争议。在处理涉外劳动争议时,既要考虑民商法律的适用,还应当考虑劳动者的权益应受到哪个国家的劳动法保护等问题,而后者往往在处理涉外劳动争议中起着更加关键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人才瞭望》2009,(11):47-47
问:我在公司从事促销工作。两年多来,单位从未为我缴纳社保.也未签订劳动合同。我可否要求单位补缴?答:《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建立劳动关系是判断应缴保险与否的唯一标准。  相似文献   

19.
一、“零工”大学生可以同时与多方签约 [案例]应届大学毕业生沈露萍与一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沈露萍根据公司要求,不定期给公司进行样品检测,每次时间不超过两小时,每小时收费60元.一个月后,沈露萍与另一家同公司有着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签订了同样的劳动合同.公司遂以沈露萍违反竞业限制条款为由,要么赔偿其损失并立马走人:要么解除与另一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20.
贾瑞敏 《人才瞭望》2016,(2):159-160
依照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已经成为当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主要法律凭证,这对于完善劳动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也有利于促进用人单位的深化改革,提高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但现阶段,很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存在大量问题,这就需要不断完善和健全.基于此,阐述当前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需要坚持的原则,以及如何更好地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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