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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司法审判的重要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中的"事实"应该是法律事实,"以法律为准绳"中的"法律"包括立法之法和法官造法。"事实"与"法律"的关系主要体现为:两者都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具有相对性;两者相互影响或相互塑造。  相似文献   

2.
刘阳 《学术月刊》2012,(5):109-116
新世纪以来,在文化研究持续影响下,中国文论界关于学科性质的反思正趋深入。但各种相关讨论时常微妙地混淆着"理论"一词作为日常语言的意义与作为学术语言的意义,从而妨碍着持不同立场的学者间对话的有效性。作为日常语言的"理论",在希腊语言与拉丁语言中都并不是形而上学的同义语,而是一种超越常识却最终仍回归着常识、联系着实践、实现着抽象逻辑与生活世界的有机统一的思想活动,在形而上学与形而上层面上,分别具有不同特征。作为学术语言的"理论",则是20世纪西方文论发展中一个特定阶段,需要被置于文学理论、理论与后理论这一错综学术嬗变格局中,主要从文化批评理论的角度加以特定的理解。两种语言意义最为根本的区别在于:在日常语言中,文学理论是理论的一部分;在学术语言中,理论则是文学理论的一部分。经此辨析,这两种语言意义才可互为参照系,实现在"理论之后"背景下的有效互补,从而发展出我们自己面向新世纪、具有积极前景的后理论。  相似文献   

3.
张益宁 《理论界》2009,(4):134-135
前期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有着与世界相同的逻辑构造,是世界的图式。但他所说的语言并非我们日常使用的语言,而是一种有着严密逻辑结构的理想语言或人工语言。他在对语言与世界之间的关系进行阐述的同时,也将世界划分为事实的世界和事态的世界。  相似文献   

4.
诠释法律的语言工具及其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晖 《文史哲》2004,(5):147-155
语言是诠释法律的最基本工具,与其他诠释工具相比,语言具有霸权主义特点。以语言诠释法律是通过"说"来完成的,体现出了法律诠释的大众化情节。语言是认知对象的客观规定性和认知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之间的一种契通方式,通过语言诠释法律存在确定性和不确定性两种趋向。以语言诠释法律的效力是指语言解释法律的可能性问题,它存在于法律文本、解释者和听者(读者)三方,以及法律文本和解释者、解释者和听者(读者)这两组关系中。由于语言的模糊性、含混性以及人的意识的有限性,产生了语言诠释法律的无效问题。  相似文献   

5.
法律语言研究的回顾与前瞻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本文分析了我国法律语言研究近十几年来的重要收获,主要包括:理论构架初步形成;语体定位基本明了;语言学、法律学及文化学意义上的 "指错 ",既为文书和文本清扫了瑕疵,又开掘了新的法律理念;语言学理论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展示了法律语言研究的新前景。法律语言研究将为语言学在新世纪成为“领先学科 "作出积极贡献。  相似文献   

6.
牛津大学的哈特教授运用日常语言分析哲学的科学实证主义的方法,从语境原则、多样性原则、语言开放结构和语言的施事效用四个方面来重新建构法律与语言之间的关系。哈特最大的贡献在于把科学实证主义方法成功地引入到法理学研究中来,直接促成了法理学研究的“语言转向”。但是,哈特思想的实质是一种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他所提出的一整套学说仅仅适合于英美自由主义法律秩序。我们应该立足我们的国情和当前形势,对哈特的思想采取辩证分析的态度。  相似文献   

7.
文章通过对两大法系和罗马法涉及"诈欺"制度的分析,辨析"诈欺"和"欺诈"用词的优劣,企图以此展示法律语言的"通俗化运动"和法律语言本身特质之间的关系.文章认为在立法文本及译著中使用"诈欺"是妥当的,并且主张法律语言的"通俗化运动"应该有恰当的界限.  相似文献   

8.
走出法哲学基本理论困境的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代法哲学面临本体论、认识论和语言学三个层面上的基本理论困境,即法的事实与价值、科学思维与形而上学思维、理想语言现与日常语言现的对立,并因此而形成"三大"法学流派的对立.人类理性是以不同的法律思维方式、用不同的法律语言形式把握和表达不同的法律对象世界,在法的不同层次上具有不同的指导原则、思维方式和话语方式.所以,解决好法哲学基本理论问题--法存在、法语言和法思维的关系问题,是走出法哲学理论困境的可能途径.  相似文献   

9.
语言与法律--兼谈法律英语的历史嬗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语言是表述法律的工具.语言与法律的结合促成了法律语言学的诞生,同样也促进了法律语言的纵深研究.作为一种语言的语域变体,法律英语特点的形成与其所存在的社会、政治、历史、法律因素有着紧密的联系.  相似文献   

10.
语言与法律——谈西方法律语言研究方法的嬗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语言是表述法律的工具。语言与法律的结合促成了法律语言学的诞生,同样也促进了对法律语言的纵深研究。从方法论的角度而言西方法律语言研究经历了传统方法、社会学方法和批评性方法的嬗变,各种方法给法律语言研究增添了多向度的思维进路。法律语言研究方法的嬗变表明建立多元、综合、整体化的研究方法是法律语言研究的历史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1.
语言迷信是一种独特语言现象。当人们认为语言符号同客观事物之间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时,语言就具有了某种超凡的力量,从而产生了语言崇拜和语言禁忌。在语言学的研究中,汉语语言迷信现象中的语言崇拜和语言禁忌,是人们在日常交际中选择语言作为他们解决问题和实现意愿的手段和交际模式,也反映了当前的社会文化心理特征。  相似文献   

12.
文学语言是隐喻的N次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语言的文学潜能的显现,取决于语言对日常语言的疏离和改变;取决于语言对常态规范的突破和挑战;取决于语言依据文学自身特点所作的裁剪和置换.而上述所有诉求的达成,皆缘于语言强大的隐喻功能.隐喻以及n次的隐喻既持续地构成语言对常规的疏离和挑战,也会不断地实现语言的形义挪移和替换.语言在隐喻中获得新的形义生长点,形成文学所要求的陌生化和新鲜感,从而摆脱日常语言的窠臼获得文学的转换和升华.  相似文献   

13.
文本是言语     
"文本"是解释学的重要范畴,解释学就是研究对文本的理解的。解释学的一个基本共识是:文本是一种语言的存在。语言可以相对地区分为"语言"和言语。言语是活的语言,是使用着的语言,有说话者(作者),有听众(读者),有语境,有所指(文本的意义),有个体性的特点,一旦言说,言说不可改变;而"语言"是对言语的语文学抽象,指人们在言语时能使用的语词的发音或字形、词义(能指)、语法、体裁等,它不是使用着的语言,是"死的语言",没有言说者,没有听众(读者),没有语境,没有所指,没有个体性而有区域性、民族性,随着时空的变化而变化。文本作为语言的存在是言语,包含着"语言"而不能仅仅看作是"语言"的存在。确认文本是言语这一事实,对于解决"人的历史活动是不是文本?"、"什么是文本的意义?"、"文本有没有原意?"、"文本的原意能否被读者把握?"、"理解有没有正确性问题?"、"理解正确性的标准是什么?"、"理解和认识有什么区别?"、"解释学和认识论有什么区别?"等解释学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解释学应当尊重文本是言说这一事实,一切与这一事实相符合的解释学理论是正确的,而一切背离这一事实的解释学理论是错误的。  相似文献   

14.
模糊与精确是相互对立又相辅相成的一对矛盾。在新闻语言中正确把握两者的辩证关系,可以使新闻语言更加生动准确,新闻事实更加吸引受众。反之,如果两者的关系处理不当,则有可能在新闻表述上横生歧义,甚至会造成虚假新闻。新闻工作者如何在新闻语言的表述上把握好“精确”与“模糊”的辩证关系,从而确保新闻的真实,杜绝任何形式的虚假新闻,这是本文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胡适认为现代新诗的语言是白话,古诗中"明白清楚近于说话"的诗就是"白话诗".这不仅混淆了诗歌艺术语言与日常语言之间的界限,也混淆了古代优秀诗歌和普通白话诗的差别.在胡适的影响下,新诗以未经艺术加工的白话语言走向了"非诗"的道路.鉴于诗歌文体对于审美语言的形成具有一定的规范和引导作用,新诗一直试图摆脱自由文体,建立文体规范.在新的成熟文体出现之前,新诗应该以必要的"诗体意识"对诗歌创作进行内在的规范和引导.  相似文献   

16.
法律解释的语言学向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律解释的过程本质上是语言运用以及语言交流的过程,语言彰显了法律的沟通之维.因此,有必要在语言哲学的层面上定位法律解释问题.法律解释的语言学向度在语义学上体现为辞事相称的语言指涉型解释,语言体现为法律语词和法律事实之间一一对应的指涉关系;法律解释的语用学向度则体现为语言在本体论上对解释者存在意义的彰显,体现出法律语言在法律理解过程中价值的彰显和意义的阐发.在语用学上定位法律解释,法律解释不仅仅是表层的方法学,而是体现解释者话语权的深层政治学.  相似文献   

17.
语言应当是精确的,尤其是法律语言;但是另一方面语言客观上也具有模糊性,法律语言也不例外。法律语言的精确与模糊的辩证统一,使法律语言达到了极致的精确,从而促进法律的实施,实现社会正义。  相似文献   

18.
聂志平 《学术界》2023,(3):170-176
索绪尔书稿《论语言的二元本质》中所体现的语言哲学思想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语言可以归结为几组二元对立,语言质体是由形式差异和由此形成的意义差异所构成的负性统一体;(二)语言共时态与历时态的区分,是由语言事实决定的;(三)语言符号不具有正面的肯定的性质,它的价值是什么,不是由自身的性质,而是由体现为形式与形式之间、符号与符号之间的相互差异的负性原则所确立的,是由符号之间的相互对立相互联系的关系所形成的系统性决定的。与通行的《普通语言学教程》相比,索绪尔《论语言的二元本质》中对语言符号性质的阐述更加深刻而系统,是独具特色的语言哲学。  相似文献   

19.
一、新闻采访权侵权的概念及其构成所谓新闻采访权侵权,是指行为人通过新闻媒体(包括通讯社、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公共网站等)向社会公众传播不真实的情况,或情况虽然真实但属于法律禁止传播的事项,从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民事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法律后果的行为和事实。简言之是新闻媒体公开传播了含有侵害他人权利内容的新闻作品。构成侵权的新闻,要符合以下四方面的一般构成要件:⑴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的行为;⑵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⑶侵权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⑷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合法权利和利益。其次,还应考虑下列特殊的构成要件:⑴侵权事实体现在新闻作品中;⑵新闻作品公开刊播于新闻媒体上;⑶新闻媒体具有合法性;⑷新闻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  相似文献   

20.
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中的重要环节,解释的结果直接影响到法律规范与法律事实的对接,也影响到当事人乃至社会公众对法律尊严和法官权威的认同。然而在法律解释过程中,解释者往往会因为种种原因陷入法律解释的客观性与主观性、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矛盾之中,导致法律解释结果在适用中出现困境。究其原因,伦理的缺失是重要因素之一。伦理在法律解释过程中,能够影响法律解释主体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语言表述以及解释方法的选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法律解释中的困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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