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47 毫秒
1.
自由心证与证据规则相结合,代表了当今世界各国证据制度发展的潮流,我国的证据制度应采自由心证与证据规则结合的证明模式。在证据证明力的判断上,应采自由心证原则,证据规则应以规范证据能力为主,例外场合可对证明力作出直接规定。我国应制定统一的证据规则,从而保障法官形成合理的和科学的心证。  相似文献   

2.
被害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符合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基础,是被害人诉讼当事人地位的重要体现之一,有利于实现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任务,具有正当性。但它又存在一定局限性。立法应增设专门的庭前听证程序,让法庭通过公开听证对被害人提出的排除申请作出裁定,同时,为被害人不服裁定提供救济。被害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作为一种程序性证明,采用自由证明机制。证据收集合法性的最终证明责任由检察机关或辩护方承担,但只要达到“优势证据”标准即可,并在证据规则上赋予法官更多的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3.
证据法律制度中,语词"供"与"证"当属核心词语。在我国传统证据法律制度中,"供"与"证"的内涵、外延、关系,规定着我国古代证据规则的空间格局,标志着我国传统证据法文化的特质。"供"与"证"一端连着传统,一端牵着现代。"供"作为言词证据,依然存在于现代刑事诉讼领域。指称人证、物证的"证"除内涵与外延变化外,依然是现代刑事民事诉讼的核心证据。作为证据用语的"供"与"证"是一种文化符号,不仅是制度意义上的符号,更是法文化意义上的符号,它表征着一种理念、一个过程、一种意识、一种态度,反映了我国司法证据制度,由重口供到轻口供、由零口供到重物证、由口供至上到券证主导的制度性转换。  相似文献   

4.
[摘要]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是刑事证明的两种基本方法,其划分主要基于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不同而对证明作出的不同要求,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证据资格、证据调查程序与心证程度三个方面。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方法的运用,对于刑事诉讼具有促进诉讼效率、人权保障和真相发现的价值。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构成要件事实,进行严格证明是大陆法系与英美国家的普通做法,对于量刑情状事实的证明,本文认为在量刑程序相对独立的部分案件中可以进行自由证明,对绝大部分程序法事实,应该采取自由证明,但是对于自白任意性应该采取严格证明。  相似文献   

5.
基于呼格吉勒图刑事错案的反思,揭示出我国司法鉴定证据规则在证明逻辑主线、鉴定权利保护、鉴定标准体系、质证程序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缺失。我国司法鉴定制度对诉讼法的先天依附性,使得鉴定证据规则的设计带有浓厚的职权主义和诉讼程序色彩,忽视了对司法鉴定证明运行过程的关注。因此,应严格区分侦查程序中的鉴定和作为定案证据的鉴定,完善鉴定证据能力规则,强化对鉴定证据准入资格的司法证明,从而有效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相似文献   

6.
证明标准是证据制度的核心和灵魂。我国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存在多种观点,其中法律真实不能成为一种证明标准。我国民事诉讼应采用优势证据证明标准,并且根据不同的情况适用不同的标准,以重构我国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7.
"疑罪从无"原则的证据学之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疑罪从无”以人权维护理念为价值导向 ,从证据学维度 ,其本质是一项刑事证据规则。“疑罪从无”原则从宏观上表征一种“以人权为本”理念的刑事证明责任 ,同时 ,它在刑事证明活动的技术层面上 ,也面临一个证明标准的确定问题。只有从程序的角度来审视“疑罪从无”原则的运作和“疑罪”的界定 ,以程序为依托 ,以证据为依据 ,才能引导法官“疑罪”心证的合理形成并导演一个“看得见的正义”的过程 ,为我国刑事证据制度改革提供宏观指引。  相似文献   

8.
法庭上对网络证据进行调查时,举证一方必须使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特定的仪器设备进行举证证明,把网络证据中的信息当庭转换为感官可以感知的表现形式,以供法庭获取。通过对网络证据的调查获得的证据信息并不都与案件事实有关,必须进行分析、提炼和加工,萃取与案件有关的部分,形成证据事实。待证事实的证明,实际上就是法官根据调查、分析网络证据得到的证据事实,依据经验规则来推断待证事实。  相似文献   

9.
传闻证据规则起源于英美法系,并逐渐成为英美法系证据法中最复杂的一项证据规则,主要是解决传闻证据是否具备可采性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在有限的证据制度里也没有规定传闻证据规则,所以研究传闻证据规则对我国确立证据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庭前证供是庭前证人证言和庭前被指控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总称,在查明案件事实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庭前证供的证据能力是指庭前证供作为一种证据被法庭所接受的资格。英美法系通过一系列的证据规则对庭前证供的证据能力问题进行了规制。其中,关联性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规则等对庭前证供证据能力的判断提供了一定的标准和方法,我国应在借鉴国外合理规定的基础上对庭前证供的证据规则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1.
诉讼证明标准是证据制度的核心内容,长久以来,基于种种原因,我国采用的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绝对确定的一元化诉讼证明标准,然而这一诉讼证明标准曲解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无视三大诉讼以及相关诉讼证据制度的特点,有碍程序自身伦理价值的实现,同时又与法治国家的司法实践相左。绝对确定的一元化诉讼证明标准存在缺陷,因此一元化证明标准必然向多元化证明标准进行转变。  相似文献   

12.
证明模式与诉讼模式密切相关,诉讼模式的转型必然引起证明模式的变革。随着体现控辩双方合作、协商与合意的协商型刑事诉讼模式成为一种独立的制度形态,刑事证明模式也相应地呈现出合意取向。控辩双方在取证、举证等证明环节上开展一定程度的合作与协商,形成一种新型证明模式,即合意证明模式。合意证明模式与传统分立证明模式在证明目的、证明主体的地位、事实认定结构、证明方式等方面具有较大差异。刑事合意证明模式为刑事证据契约提供了理念支撑及制度依托,刑事证据契约是合意证明模式的实现途径。  相似文献   

13.
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存在基础价值理念错位、片面追求诉讼效率而牺牲实体公正、具体制度设计严重脱离国情等缺陷,这些缺陷导致证据规则在实施过程中遭遇困境。证据规则应树立发现真实的基础价值理念,对举证时限、举证责任的分配、非法证据排除等具体制度作出符合国情的修订,以保障证据制度发现真实之目的的实现。  相似文献   

14.
法官量刑裁量的合理性取决于法官接触量刑证据信息的时间、承担量刑证明责任的主体在证明中的力量对比和具体的量刑证据制度.定罪证据与量刑证据有不同的制度逻辑,我国法官使用相同的证据规则处理定罪证据和量刑证据不利于量刑证据信息的获取和法官量刑裁量的作出,平衡量刑程序中控辩双方的力量、重置量刑证据制度、充分保障法官接触量刑证据的时间和量刑证据信息占有量是解决量刑问题行之有效的方法.  相似文献   

15.
证据裁判原则是现代司法证据制度的核心原则,要求在对证据资格进行审查判断时应当遵循相关性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规则和意见证据规则,在对证据的证明力进行审查判断时应当遵循证据补强规则。刑事错案产生的证据原因包括口供本位主义、案卷证据中心主义的盛行以及庭审质证的缺失等。从证据裁判的角度出发,刑事错案的防范应当由口供本位走向物证本位,完善直接言词原则,提高必要证人出庭率,同时还要确立被告人质证权,完善质证规则,证明标准下的疑罪从无应坚持"次优选择"。  相似文献   

16.
制定和完善刑事证据制度对于维护诉讼公正、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和便于司法人员具体实践操作等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从我国刑事证据制度完善的必要性、刑事证据制度现状和不足以及刑事证据制度完善三个方面来看,要完善我国当前的刑事证据制度,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为指导思想,坚持以宪法为根据,打击与保护并重、公正与效率并重的原则,重新构建刑事证据法典,建立规范的证据规则和设定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7.
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在证人制度、证据的排除规则等方面立法缺憾很多,证据规则是一个事实性多于抽象性的法律问题,在我国目前的司法现实条件下短期内难以用我国沿用的大陆法系以降的制定法思路来解决。我国应在司法实践中形成我国的证据规则习惯,并在这一过程中加强公正原则的运用,在条件成熟后再考虑民事证据法典的制定。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事诉讼普通程序涉案财物认定的证明标准不明,是涉案财物处置不规范的症结之一,证明标准应当尽早确立。证明标准的确立不能偏离证明过程本身,涉案财物认定的待证事实或与定罪量刑事实无法割裂,涉案财物认定亦应适用与定罪量刑同一的“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涉案财物认定举证责任只由公诉机关担负,适用优势证明标准不会带来诉讼资源的节约,相反存在动摇刑事诉讼严格证明根基的风险。  相似文献   

19.
初步证据在法律、司法解释及实务中应用广泛,但初步证据的内涵无法统一。《民用航空法》等法律中的应用缘起英美法系,初步证据内涵是转移证明责任的法定证据规则。《民诉解释》第284条代表的司法应用,实质与大陆法系疏明规则类似,初步证据内涵是提示当事人履行提供证据责任。《民用航空法》等法律中的初步证据应用范围非常狭窄,且与大陆法系非成文证据规则体系不融洽,该类初步证据的内涵并不具有可采性。司法解释和实务中的初步证据应用广泛,且与大陆法系疏明规则本质相同。中国应借鉴疏明规则界定初步证据内涵,并进一步明确初步证据规则的证明对象、证明责任分配及证明标准等事项。  相似文献   

20.
刑事证据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的核心与基础,是体现司法公正的必要条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并列举了证据的七种具体表现形式,且其证据能力一般不受限制。这就导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在程序上没有很好地贯彻诉讼对抗制,给实践操作带来很多问题,在证明标准和证据规则等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