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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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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德国,离婚后的扶养作为婚姻关系解除的余后效力,法律对其作了极其全面和详尽的规定,这不仅有利于防止离婚自由权的滥用,而且也有利于保护需要扶养方的利益。值此我国《民法典》制定之际,德国有关这一制度的规定对完善我国离婚时的经济帮助制度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
试论我国离婚扶养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离婚扶养是我国婚姻法中传统的离婚救济方式,<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此虽有规定,但却存在诸多不足.因此,立足我国离婚扶养制度的现行立法,从离婚扶养的称谓、适用条件、适用时间、扶养期间、扶养方式、扶养数额、扶养的变更和终止的条件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完善我国离婚扶养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中国的法律传统自近代以来逐渐受到西方法律思想及其制度的影响,尤其受到民法传统的法律思想的影响。新中国成立后,新的法律制度的建立是以废除旧法为基础的。但是,废除旧法也并非完全割断了与旧法的联系,中华法律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所谓否定旧法,只是对那些法律政策以及法律中所反映的某些政治思想的否定。而对于那些根植于一般社会生活规律和悠久历史文化基础上的法律思想和道德观念以及具体的道德规范,无论古今中外,都须予以接受。作为婚姻家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扶养制度,同样是这一发展进程中的一环。对扶养制度的法律文化解读,可以从一个相对崭新的视角探究我国婚姻法关于扶养制度的精神内涵。  相似文献   

4.
我国2001年婚姻法对离婚设立了三项救济制度,即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经济帮助制度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经过几年的司法实践,这些制度已凸现出许多的不足,没有达到立法者设想的目标。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的一些立法经验,在制定民法典之际,考虑重构离婚救济制度,建立离婚扶养制度与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相结合的离婚救济制度,既能解决婚姻当事人因离婚而陷入生活困难的后顾之忧,保障离婚自由;又能明辨是非、分清责任、抚慰受害人,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5.
张贤钰 《北方论丛》2002,(6):162-163
扶养与监护是婚姻家庭生活的重要环节,家庭成员和亲属间的生活保障是任何社会存在和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其他的社会保障机制只是它的补充.扶养与监护也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法典中占有重要位置.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扶养与监护纠纷约占民事纠纷的50%左右.  相似文献   

6.
国家亲权制度作为一项普通法制度为人所知,它在英国表现为对自然亲权的补充,在美国表现为国家对经济上弱者的保护.事实上,这一制度有其罗马法根源,无论是在家庭法方面还是在保护弱者方面,都是如此,表现为官选监护制度、贫困儿童国家扶养制、价格管制制度等.当代中国国家亲权不强,在目前的高物价、高通货膨胀条件下,更有确定和加强国家亲权的必要.  相似文献   

7.
取得时效的实践价值与立法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取得时效是时效制度(含取得时效与消灭时效)的一种,许多国家的现行民法大都确认了这两种时效制度。我国《民法通则》仅规定了诉讼时效,《物权法》也没有规定取得时效。取得时效作为民法的重要制度以及物权的取得方式之一,实有建立之必要。作为各自独立制度的取得时效与消灭时效应分别立法、独立起算,把绝对消灭制度与先占制度结合起来解决长期无权占有人的权利取得问题,以排除适用取得时效时的一些弊端。  相似文献   

8.
程骋 《江汉论坛》2023,(7):108-113
经考验期后,终止所有定罪的法律后果和影响的复权制度是前科消灭制度的配套制度。复权制度的缺失不仅不利于实现刑罚的预防目的,导致刑罚体系不完整,还有违罪刑相适应原则和人权保障原则。在构建前科消灭制度的背景下,继续构建复权制度是权利理念下的必然产物,是法律正义理念的当然要求,是法律自由价值实现的基础,是刑法人道主义的价值追求。复权制度的适用范围应当重点考虑未成年犯罪人的复权、特殊罪名的复权、再犯的复权、重罪与轻罪的复权等问题。前科的消灭是复权的前提但并不必然导致复权的结果,复权还需要符合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对复权制度的立法应采用附属结构式的立法模式,即将其内容规定于刑法典中,形式上通过刑法修正案的方式予以规定。考虑到整个刑法典的体系协调与逻辑一致,应将前科消灭与复权的条文设置于刑法总则第四章“刑罚的运用”的第八节“时效”之后。  相似文献   

9.
2009年12月26日通过的《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在同一事故中可不考虑个人差异,以同一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该条同命同价条款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死亡赔偿并不是对死者生命价值的赔偿,而是对死者近亲属受损利益的救济。死亡赔偿从扶养丧失说改采继承丧失说,赔偿标准采定型化赔偿和客观计算,体现了立法没有为了逻辑自治而漠视社会现实,但对城乡居民采用了两分法的计算标准,显然违背了死亡赔偿金设立的初衷。今后死亡赔偿金制度的完善必然取决于对有关利弊的实证分析而非抽象的逻辑推理。  相似文献   

10.
前科消灭制度评析与我国立法构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立兴  鲁昕 《齐鲁学刊》2003,(5):135-138
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前科消灭在西方许多国家刑事立法中已有较明确的规定,而我国的刑事立法至今尚未对此给予足够的重视.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刑法运行的内在机理中渗透了越来越多的伦理学理念,有前科者也受到了人们愈来愈多的关注.因此,在我国的刑法典中确立前科消灭制度,便成为完善我国刑事立法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11.
民事法律规定的时效制度,可分为占有时效和消灭时效两种。所谓占有时效,是指财产的所有人以外的人善意地、公开地、持续地占有他人的财产,经过法律规定的期间,就视为依法取得了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因此,这种时效又叫做取得时效。所谓消灭时效(我国和其他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称为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其权利,即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制度已作了相应的规定,但是对于是否需要规定取得时效制度,理论界一直存在较大的分歧。有人主张不规定取得时效制度是对的,如果法律规定了取得时效,对那些行为不轨的人哄抢、私占公有财产,可能起着鼓励作用,与我国“拾金不昧”、“物归原主”等传统美德相违背,对提倡共产主义精神不利,也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相违背;也有人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需要取得时效来解决的财产关系是极个别的,不足以形成一项独立  相似文献   

12.
“前科消灭”与缓刑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缓刑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前科消灭"制度是我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题中应有之意,其与保障前科者的人权、预防其再次犯罪、促其社会复归的理念相适应.我国应当建立前科消灭部分限制制度并确立前科自动消灭与前科裁判消灭两种方式,同时确立前科消灭的监督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13.
前科消灭制度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免负过重的法律负担、顺利复归社会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目前,我国虽然加入了某些保护未成年人的国际公约,但未将公约中确立的前科消灭的精神切实贯彻到立法、司法实践当中去;刑法修正案(八)对未成年人的前科报告作了相应的限制,新的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虽然有其进步意义,但也都带有明显的不彻底性,距离未成年人前科消灭这一目标还有很大的距离.  相似文献   

14.
论虐待罪     
1 虐待罪是指长期以打骂、冻饿、侮辱等方法,有意识地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其特征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中的平等地位和权利。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关系的稳定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所以,历代统治阶级为了本阶级的利益都要确立和维护一定的家庭制度,如封建社会是以父权、夫权、家长权为中心的专制形式的家庭制度,资本主义社会维护以个人主义为中心的所谓自由的家庭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则要确立和维护民主、平等、和睦、互有权利义务的家庭制度,这就使公民在家庭中的平等地位和权利成为公民民主权利的一部分,依法予以保护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重要任务之一。在任何家庭中,各成员之间只有互相扶助的义务,没有互相虐待的权利。任何人凭借自己在经济、亲属等方面的优势地位,虐待其他家庭成员,都是违法行为,情节恶劣的可以构成犯罪。 (2)犯罪主体和受害对象必须是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家庭中的成员,他们生间必须有一定的扶养关系(包括自愿承担扶养义务的),否则就谈不上虐待罪。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扶养关系存在于父  相似文献   

15.
官僚主义具有亡党亡国的危险性。市场经济取代了计划经济,社会主义法制已初步建立,但官僚主义并未灭绝,其新型的表现形式是对制度规定或职责的不作为、虚假作为、不当作为及违法行为。官僚主义的存在与经济、政治体制,尤其是人事、法律制度不尽完善有着密切关系,因此,继续深入稳妥地进行政治体制及其他有关制度改革,使之趋于完善是消灭官僚主义的必行手段。  相似文献   

16.
代理制度是现代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即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却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民事行为,在民事立法和学理上称为无权代理,各国立法一般都将无权代理分为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并分设不同法律规定加以调整。我国(民法通则)没有明确规定表见代理制度,但对表见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了一些原则性规定。本文结合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代理制度的规定,谈一下对表见代理制度的认识。所谓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的代理行为虽然没有代理权,但因本人(被代理人)主观上有过错,致使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  相似文献   

17.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扶养义务应包含救助生命危险。配偶一方自杀时,另一方不加以救助的行为应以遗弃罪追究责任。参照国外刑法关于遗弃罪的有关规定,浅析我国遗弃罪犯罪构成重构的必要性及意义。  相似文献   

18.
我国《民法典》居住权制度带有明显的为满足特定人群居住需求的社会保障属性,与“以房养老”模式的投资性居住权需要存在错位。对此,《民法典》应当对居住权设立主体作出明确规定,对设立范围进行适当扩张,对有偿设立作出单独性规定。同时增加居住权消灭情形,为居住权设立“稳定条款”。更加突出居住权的投资属性,突破社会性居住权限制,从而促进“以房养老”模式的更好发展和居住权制度的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9.
扶养与监护是婚姻家庭生活的重要环节,家庭成员和亲属间的生活保障是任何社会存在和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其他的社会保障机制只是它的补充.扶养与监护也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法典中占有重要位置.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扶养与监护纠纷约占民事纠纷的50%左右.  相似文献   

20.
时效制度是民法中一项很重要的法律制度。根据其成立的要求和发生权利、义务变动的法律后果不同,时效制度可分为取得时效制度和消灭时效制度。凡一定事实状态经过一定时期取得权利的叫取得时效(或叫占有时效);凡一定事实状态经过一定时期的持续而丧失权利称为消灭时效(或称诉讼时效)。对于这两种时效制度,我国法学界意见不一,特别是对取得时效制度分歧更大。大多数持反对意见者认为:如果确立了取得时效制度,把他人的财物占有归自己,此乃不义之财,与我国“物归原主”的传统美德相矛盾;对提倡共产主义精神,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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