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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合同错误效力的比较法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炳生 《浙江学刊》2004,(5):138-143
存在错误的合同应当得到法律的适当救济,然而救济的后果并非取消所有因错误而签订的合同之效力.作为一项原则,单方错误的合同、表示方有过错的合同和一方自愿承担风险的合同,其效力均不应被否定,但这一原则的适用又受制于适当的条件.对于合同错误的处理规则,各国的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并不完全一致,考察两大法系对各类合同错误效力的规定及其救济规则,是比较法合同法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相似文献   

2.
我国学界长期以来关于债权让与通知的传统观点有检讨的必要.让与通知并非是债权让与合同的生效要件,而是对债务人产生拘束力的要件.让与通知是使债权实际发生移转的事实行为,而非准法律行为.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要件这一问题上,所谓的"自由主义"实际上是对德国法相关规定的误解.债权让与中的"对抗"只能是针对交易第三人;对债务人只存在是否发生效力的问题.因此,我国学界长期存在的"债权让与合同有效成立,债权让与即生效只是不能对抗债务人"的说法应予以纠正.  相似文献   

3.
《合同法》在合同形式方面做出了许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规定 ,但由于对法定形式的法律性质和效力缺乏明确规定 ,引起法学理论和审判实践上的诸多不同理解和做法。借鉴国外的有关规定 ,补充规定“缺少法定书面形式的合同无效” ,修改第三十六条的“合同成立”为“合同有效” ,删除第四十四条关于批准、登记生效的规定 ,使我国合同形式的法律趋于完善成为必要。  相似文献   

4.
论合同效力的扩张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工业革命和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 ,使现代社会物质生活关系发生巨大改变。为了协调各种新型社会矛盾和冲突 ,立法者开始注重道德规范的调整作用 ,从而使诚实信用原则在协调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方面的作用得到强化。合同效力扩张的“原动力”是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效力扩张不仅表现为合同效力范围的扩张 ,而且表现为合同效力内容的扩张。并结合传统合同法理论和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对合同效力扩张的各种表现进行了具体研究  相似文献   

5.
自刑法典将合同诈骗从诈骗罪中分离出来后,合同诈骗罪的相关问题一直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探讨的热点。尤其是有关合同诈骗罪之"合同"的范围、形式及效力等问题,已成为争论的焦点。研究此问题,首先要确立民事法律中合同的相关理论的研究基点。以此为基础,可以明确民事法律上之"合同"与合同诈骗罪之"合同"的逻辑关系,即前者的外延大于后者。根据合同诈骗罪之"合同"的前述宏观范围,可推知其微观范围。另外,应肯定合同诈骗罪之"合同"可以以合同法所规定的任何形式存在,这一观点符合了刑法对合同诈骗罪的立法目的。关于合同诈骗罪之"合同"的效力问题,关注的学者不多,但其是一个在处理合同诈骗罪的相关法律问题时应当有所涉猎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债权让与通知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申建平 《求是学刊》2005,32(4):82-86
通过立法规范和鼓励债权让与已成为各国民事立法的共同特点。我国理论界所谓的债权让与合同成立生效,债权即发生转移的通说在理论上是不能成立的,应予以纠正。依我国《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通知既是债权让与对债务人发生效力的要件,也是债权实际发生转移的要件。同时,让与通知是保护受让人、债务人利益的程序性规定。因此,让与通知是债权让与制度的核心。  相似文献   

7.
建设工程合同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要求对其规制符合意思自治和法治原则,应当将建设工程合同并入承揽合同.理性回归契约精神.私法自治和国家强制之间具有天然的鸿沟,国家强制主要体现为法律管制,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违反法律之强制性规定均不完全导致合同无效,其在立法和司法中均有大量例外,以最大限度地维持私法自治.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缔约方式、转分包、合同变更和转让、任意解除权、承包人留置权等制度,合同法均不应规定有别于一般承揽合同的特别限制.契约自由并不排斥政府对建设工程进行适当有效的管制,这些管制通常属于取缔性规定,而不属于效力性规定,应受行政法调整与合同的效力无关.  相似文献   

8.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因违约解除合同并不影响非违约方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但对于因违约解除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性质和范围,合同法并无明确规定.对此,无论学理上还是比较法上均存在着可得利益范围和信赖利益范围的分歧.根据违约解除溯及力的规定及其理论,继续性合同解除原则只向将来发生效力,合同解除损害赔偿范围也应根据合同的性质和种类确定,非继续性合同解除有溯及力,其损害赔偿的范围为信赖利益的损失;继续性合同解除原则上无溯及力,对解除前已经履行的部分,其损害赔偿的范围为履行利益的损失;对未履行的部分,其损害赔偿的范围为信赖利益.  相似文献   

9.
洪芳 《社科纵横》2011,26(7):41-44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劳动用工是劳动关系建立的起算点,但劳动用工并非劳动关系建立的依据。劳动合同不仅是劳动用工发生的依据,而且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依据。劳动合同为实践合同,劳动用工是劳动合同生效的要件。劳动合同应采用多样化的订约方式,应重新界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范围,仅限于无劳动合同或者履行无效劳动合同而存在的劳动关系的事实。  相似文献   

10.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公司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自己所享有的股权既可以在股东之间相互转让,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这使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行为日趋普遍,转让纠纷日益增多,且大多集中在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认定上.特殊情况下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认定包括股权变动与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公司资本责任与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公司资本责任与股权转让合同效力、隐名投资行为与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股东优先购买权与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等问题,同时进一步明晰以上几种特殊情况下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法律认定.  相似文献   

1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合同法>颁布以来,集中反映最强烈的是<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规定,许多企业采取行动来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过解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条款,分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资关系的影响,提出了企业积极应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策略,对于企业构建新型劳动关系战略,提高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该文从合同责任体系这一宏观视角 ,全面探究了以违约责任为核心 ,以缔约过失、无效合同责任、后契约责任为基本内容的合同责任制度 ,重点探讨合同责任体系的基本构成、发展变化、相互联系和基本特征 ,系统论述了划分合同责任的基本标准是合同阶段。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责任的法理基础以及多元化的合同归责原则 ,强调合同责任只有作为一个系统才能发挥整体作用  相似文献   

13.
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完全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或预期违约致使履行不能 ,其结果严重影响到另一方根据合同有权期待的经济利益的情形。根本违约责任或补救方法主要可采取赔偿损失、解除合同、宣告合同无效等三种。根本违约的免责理由主要是不可抗力。在根本违约问题上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不够具体、明确 ,要对之区别规定并进行立法上的完善  相似文献   

14.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具有制约功能、补充功能和补偿功能。就其性质而言,我国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因其补偿项目的不同,分别具有补贴、制裁和法律制约的性质。补偿金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没有考虑劳动合同是否有持续性;二是对劳动合同变更制度考虑不足。应根据合同的性质和时间确定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对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给予经济补偿,对固定期限合同的终止则不予补偿;此外,还应赋予用人单位更大的用人安置权。  相似文献   

15.
任何劳动用工形式都是由当时的经济体制决定并随之而发展的。从劳动用工终身制到合同制,再从《劳动法》到《劳动合同法》,改革开放后中国的劳动用工形式发生了重大改变。只有将此过程同30年来中国经济体制转型的大背景相结合,才能从根本上把握中国劳动合同制产生、发展和规范的历史脉络,也才能真正理解《劳动合同法》的真谛。  相似文献   

16.
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一项法律化的道德规范,其本质上是一种为寻求市场利益公平的法律伦理,具有道德规范性、法律规范性和双重功能性等主要特征.作为一种基本的商业道德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贯穿于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释等合同行为的全过程.  相似文献   

17.
As the civil law expression of internet plus transactions, the legal relations in online trading platform transactions constitute a complex aggregate of legal relationships composed of groups of legal relations. Specifically, they consist of three basic interlinked legal relationships: Contract relations for online trading platform services between the platform provider and the seller or service provider, and between the platform provider and the consumer. This includes the sales or service contract relations between the triad of the seller, the service provider and the consumer. These relations contain five kinds of major content, viz., the provision of transaction space, the publishing of transaction information, price escrow payment, distribution and delivery of the commodity, and transaction credit evaluation. They involve three forms of supplementary legal relations: the supplementary contract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latform provider and a third party payment institution; between the seller and third party credit reporting agency; and between the seller and a logistics enterprise. The three forms of supplementary contractual legal relations are set up to act on the major contents of the basic legal relationships in online transactions. On the basis of the online trading platform service contract relationships between the platform provider and the triad of the seller, the service provider and the consumer, the flow of the above- mentioned legal relations centers on the contract of sales or service set up between the seller, the service provider and the consumer to accomplish the aim of the online transaction, meet social needs and boost economic development.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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