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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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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道德视域中的法律运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运行作为法之创制、展开和实现的逻辑进程,离不开社会伦理道德的审视和导向,必须符合一定的道德之应然。这种合道德性的法律运行主要表现为:在立法环节,法不仅要符合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而且要追求与社会主导道德以及与广大民众心理和情感的契合;在司法活动中,不仅要求司法工作者追求司法公正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而且应特别关注当下我国社会全面转型时期司法之“应然”;在守法环节,广大公民不仅应关注行为的合法性和履行法律义务,而且还应追求自觉的守法境界和积极主张自身的法定权利。  相似文献   

2.
回到事实本身是澄清能动司法相关是非的基础和前提.能动司法既不是新发明,也不是舶来品,中国当下的能动司法是司法改革政策调整后人民司法传统复兴的产物.能动司法强调的是司法中人的作用,其本质上是一种贤人司法.最理想的社会治理图景是在拥有法治的同时也拥有贤能的司法者,故作为贤人司法的能动司法具有普世的价值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中国司法改革的目标和使命是建立和健全一套符合法治精神的现代司法制度,能动只是中国司法改革过程中应当固守的一种道德优势,如果在还没有实现法治之时就将主要精力用于追求司法者的贤能上则是改革的错位和跑题.  相似文献   

3.
司法与道德文化具有密切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司法权威蕴含的道德文化属性的支持.司法的权威性程度与司法对强制手段的依赖程度呈负相关关系,而与公众的信赖程度等道德文化状态呈正相关关系.司法权力的价值理念、司法制度的道德原则、司法组织的结构体系和司法操作主体的道德素养所组合的伦理结构,构成司法权威道德文化属性的基本内容.司法权威的道德文化属性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4.
家族司法审判与国家司法审判的关联性表现为:一是审判依据所遵循规律的一致性,二是审判案件所追求社会效果的共通性。其中,一致性是指各自司法审判对法律依据作出选择后,最终证实案件事实的可靠性和确定性一致;共通性是指国家司法审判追求的维护社会秩序的目标,与家族司法审判追求的家族协调发展的目的具有共通性。这种关联性的主要表现是把各自的诉讼依据作为分析要点,将界定家族司法审判与国家司法审判关联性的涵义作为探索关联性表现的先决条件,从而开辟司法制度研究的新领域。  相似文献   

5.
司法的“价值追求”是指国家设置司法活动所希望实现的最终目标,也是决定司法活动的根本观念、理念和评价标准,对司法裁判依据的选择具有决定性作用.清代大量州县判牍体现了清代基层司法的价值追求是:重视调解、息讼是求,通过司法实行社会教化,追求实质正义.这一价值追求有着深远的历史文化因素,对于今天的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6.
司法和谐的提出,是人民法院近十年大力推进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总结和探索.司法生态和谐的突出表征即司法被社会广泛认同,具体体现为信任司法整体、尊重司法实践和理解司法方法.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景之下,和谐司法作为人民法院对司法活动的理想追求和应然描述,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7.
法律运行的伦理追问作为从道德价值论的视角对于法之创制、司法和执法及守法诸环节的审视和评判,既有其必要性,又具有可能性,这两者构成了法律运行伦理追问的内在依据。从具体向度看,法律运行的伦理追问主要体现在审视立法活动是否符合道德之“应然”,司法活动是否依循应有的伦理路径,守法主体是否确立了良好的守法道德。  相似文献   

8.
作为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司法官员之一,包拯曾经树立了一个伟大的司法形象,对包拯的司法形象进行分析研究,可以给我们今天的司法道德建设以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9.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树立司法权威.而司法权威的树立与法官队伍的职业素养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司法伦理又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关键因素.司法伦理是指与司法职业活动紧密联系,并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和规范.司法伦理作为司法文化的主线和核心,对司法活动的性质和成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法院只有高度重视法官的司法伦理教育,着力加强法官的伦理信念和伦理自律,才能有效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水平,进而提高司法水平,实现司法公正,培育和建设一支优秀的职业化法官队伍.  相似文献   

10.
法治是中国既定的治国基本方略,是中国近百年来顺应世界潮流、向更高社会形态迈进的一种政治选择。长期以来,对于法治进程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学界习惯将其中的问题简单归咎于制度,忽视了根源于人性的制度和道德之间的辩证关系。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在市场经济的高度物质化和商品化价值观的冲击下,法治表现出制度和道德之间关系不平衡的状况,凸显了以公正为底线的现代道德基础的孱弱性。继而,作为制度和道德在司法职业语境下的具体化,中国司法改革的基本路径就是建立保障司法机关依法履职的制度体系,然而也表现出司法制度和司法职业道德之间关系的殊离。司法存在制度体系和职业道德两个方面的问题,两者不可偏废。司法职业道德能够弥补司法制度的不足,指导、评价和规制司法行为。基于此,应当不要过度倚重制度,在坚持司法制度和司法职业道德并重的前提下,司法职业道德建设有望通过促成司法公正而成为司法改革和法治方略的先导工程。  相似文献   

11.
转型司法在规范法学视野下出现了难以克服的困境。社会的变迁造成了司法目标的多元,司法不仅追求法律效果,还需要满足社会效果。司法的职业化与民主化在理论界与司法实务过程中不断地争论与纠缠;二元分化的社会又将规范的缝隙再次放大。从自治型法治的视角,克制的司法似乎难以满足现实的需要;平复社会矛盾,能动的司法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因此,法官需要超越传统规范法学的司法视野,建立更广泛的与社会交流的渠道,实现协商性司法与和谐司法。  相似文献   

12.
转型中国的能动司法与司法能动的中国转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的能动司法是中国司法顺应时代挑战在工作思路和运作上对社会转型的积极回应.与此不同,司法能动主义是另外具有特殊语境和语义的司法理念和模式,它反映的是美国联邦法院司法权能的不断扩张.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相对立,是对司法规律的反向运动,而中国的能动司法应该是法院在遵循司法基本规律的意义上强调司法的积极履行职责.中国司法要开展能动,只能是在融贯地坚持司法原理的基础上,以圆满地实现司法的功能为目标,追求有所作为的能动.  相似文献   

13.
儒家道德法思想及其现代价值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道德法”是泛道德主义观念影响法律领域的一种表现。儒家的法律思想实际上是一种道德法思想 ,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在立法方面 ,主张把道德的法律化作为基本的价值追求 ;在司法方面 ,主张把“中庸”与“慎刑”作为司法公正的实现途径 ;在治国方面 ,主张把刑法辅助下的德教优先作为基本的治国方略  相似文献   

14.
司法公正下的青少年道德价值观形塑探微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现代工具理性的发达带来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同时也在社会上形成了极大的道德风险,司法作为矫正和修复社会关系的手段,其以公正作为最终的目标。青少年处在道德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他们在社会中成就人格和品格的完善,而这种教育与完善相当大的程度是依靠法治来完成。由此,司法场域成为青少年道德价值观塑造不可回避的部分,其通过司法运行模式、司法主体形象、司法情绪等各方面影响青少年道德价值观的形成,期望以公正氛围、良法善治、优质的司法主体形象及司法公共理性的呈现有效地消解司法场域的消极因素,成功塑育青少年道德价值观。  相似文献   

15.
《南都学坛》2017,(2):83-87
公正是司法的核心内涵特征,司法公正是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和法治司法的法治生命临界线;公正司法是司法公正的核心路径,既要积极追求司法公正目标,又要追求公正的司法价值,还要主动避免司法不公正。司法独立前置制度保障,司法中立确立原则立场,司法被动归类于内在属性,司法公开透明形成技术标准,司法职业铺设专业路径,司法程序发挥规则保障功能,司法裁判履行确定和判断职责,司法权威确定效力目标,共同促进、共同维护和共同发展"公正"司法的公正品质。  相似文献   

16.
道德和法律之间有密切关系,因此道德总会通过各种方式影响司法。这种影响不仅表现为道德对司法有相应制约,也表现为道德在司法中有重要的补充作用。为此,从分析一些相关案例入手来研究道德对司法的影响是一种切实的方式和途径,同时,应该对这种影响的是非有清醒的认识。  相似文献   

17.
通过论述法与道德的关系,阐述在司法实践中道德与法之间存在冲突的原因以及道德对司法活动的影响,提出我国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司法改革的路径。  相似文献   

18.
道德对法律漏洞的补充: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用道德补充法律漏洞,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和必然选择.我国传统文化历来注重人们的道德培养,用道德补充法律漏洞不仅可以弥补法律的缺陷,实现司法裁判的和谐,而且也可以使法治和德治得到融合,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道德是多元的,作为补充法律漏洞的道德应当选择较低层次的道德,并与居于社会主流地位的道德相一致.用道德补充法律漏洞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安定性和权威性.  相似文献   

19.
法国现代司法危机最明显特征是程序缓慢,追求效率是司法改革的首要目标。为寻求司法效率提高,除在诉讼程序内部实现流程的简化之外,同时在程序内外推广替代纠纷解决机制的应用。法国司法由此呈现多元化特征,即在“黑白分明”的传统审判特征之外寻求灰色地带的特殊正义。同时,亲民司法理念颠覆了司法高高在上、与世隔绝的冷漠形象,确立现代司法亲近于民的新形象,重建民众对司法的信任。2008年法国司法改革报告在上述司法改革措施的基础上,综合提出新理念,即和谐司法,作为法国现代司法改革的新主轴,旨在将当事人置于司法体系中心,强调司法为公众服务,推崇司法的可读性、便利性、可预见性。  相似文献   

20.
破除司法地方化存有两条治理思路:一是针对产生司法地方化的直接原因变革现存制度障碍;二是通过司法系统的其他改革间接实现司法地方化的治理。当前学术界的关注点几乎聚焦于变革现存制度障碍上,然而该思路下的治理路径须以完善司法官以外的司法工作者人事制度、立法固定司法工作者薪酬制度、构建人民检察机关异地检察制度以及推进司法工作者处理案件终身责任制度等方式强化。忽视第二条治理思路无疑减少了防治司法地方化的路径,而由此可通过创新程序设计,如推进司法公开制度改革等,从侧面攻克司法地方化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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