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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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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都学坛》2016,(1):82-85
任何法律制度都有预设的功能以实现其独特的价值,经济法亦不例外。经济法之市场失灵克服功能为学界之通说,而市场失灵问题又具有深刻的人性根源,因此从人性的角度对经济法的功能进行研究,是对经济法之市场失灵克服功能的进一步发展。人性经济法从"生""性""群""强""乐""理"这六个方面揭示人的本性,认为民法作为市场运行必不可少的部分,其预设的功能充分彰显了人性,但民法制度的运行却导致了表征为市场失灵的人性失衡,经济法的功能就是调适民法所导致的人性失衡,保护人性自由,保障弱者生存,平衡人性差序,促进人性均衡发展。  相似文献   

2.
论经济法的行政性特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经济法是国家公权 (行政权 )进入社会经济关系 ,干预、补救、矫正“市场失灵”所形成的经济法律规范。经济法规范的准任意性和准强制性使其与民法和行政法相区分 ,区分因子即为经济法的行政性。  相似文献   

3.
经济法作为新兴的独立的法的部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与传统的民法、行政法存在密切的关系。三者在调整对象、核心内容、利益本位、功能和调整方法等多方面都有客观的区别和联系。在对社会关系的调节中,需要民法、经济法和行政法的配合,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4.
政治社会是手段,市民社会才是目的,民法、经济法正是繁荣市民社会最重要的法律途径。伴随着法律社会化的进程,经济法应时而生。民法社会利益与经济法社会本位以及民法强制与经济法干预具有不同的功能。在市场加计划的“混合”经济体制下,民法与经济法应探寻彼此和谐与归一的路径。  相似文献   

5.
经济法部门的独立性问题是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的核心问题。表面上看,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分之所以成为难题,主要是因为国家权力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直接由行政部门实施所致;实际上,国家权力对市场主体与社会之间的经济关系的干预或协调,并没有改变原有经济关系的双方主体,也没有产生新的经济关系,因此,经济法与行政法之间的界线应当是清晰的。经济法独立的调整对象是需要国家权力干预的特定市场个体与社会之间的经济关系,因此,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经济法部门独立的另一个重要根据是,经济立法与执法遵循着与行政立法和执法完全不同的原理与精神。  相似文献   

6.
随着国家的出现产生了国家干预经济的行为,其法律表现形式便是经济法。把握经济法的起源及定义以便于厘清经济法与国家干预的关系。在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经济法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得到了各界的认同。通过对经济关系中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市场秩序和社会分配四要素进行调节,经济法弥补了市场和政府的内在缺陷,在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国家干预市场的法治化发展,并且为国家干预的法治化进程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7.
市场失灵为政府的积极干预成为必要,同时我们也发现,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并非总是积极有效的。政府的有限理性加之其具有经济人的特质因此极易陷入干预失灵的泥潭。正是由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双重困境才建构了经济法的逻辑基点。本文以政府失灵为主题,首先从政府失灵在我国的主要表现为切入点,然后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从经济法的角度提出规范措施,旨在使政府干预在经济法的规制下实现政府功能和市场功能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8.
从经济学上借鉴而来的“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理论在论证经济法的产生方面存在局限性,也无法有效论证经济法的独立地位.政府经济职能是经济法产生的根源,政府将那些被实践检验为正确的经济学观点上升为法律的形式,从而形成经济法.民商法为经济法的有效实施奠定了微观基础,而行政法则确保依据经济法履行经济职能的政府能够合法行使职权.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而未认识到这一点的原因往往是彼此未能深入了解对方所致.  相似文献   

9.
论中国经济法的特殊使命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市场缺陷和政府失灵都是中国经济法得以产生和存在的立论依据.经济法是在发挥民商法、行政法固有作用基础上的一种新型法律调整机制.既要干预经济又要规范政府是中国经济法的特殊使命,完善经济法治对于实现这一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改善民生是当前国家和人民最关切的问题,经济法为促进民生改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一致提供程序上和规范上的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从经济法的特点、基本原则和社会定位角度出发,通过对经济法特有功能的对比分析,进而深化经济法的功能性研究,得出结论表明,经济法致力于协调和平衡社会各主体利益之间的矛盾冲突,发挥其在社会资源合理分配中的平衡协调功能、稳定经济风险功能、提升经济效率功能来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以实现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1.
民法的主体制度确认和规范市场主体的资格和法律地位,财产权制度确认和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利.法律行为制度规范和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基本原则规范和指导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民法对市场主体的规范显示出独特的特征,同时也显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对其局限性可以通过经济法加以补充:经济法确认市场主体的特殊资格;强调限制意思自治;规范市场主体的具体人格;限制市场主体的绝对所有权.  相似文献   

12.
市场失灵的根本原因是市场主体是多元的利益主体,在市场内部得不到解决,必须靠市场外机制即政府对企业行为进行调节。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失控和低效现象主要是市场缺失带来的,而与市场失灵无关。因为市场失灵是市场机制运转比较成熟时期存在的局限性,而我国市场经济还刚刚运行,很不成熟。如果把这些问题全部归咎于市场失灵就很难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相似文献   

13.
法在其产生的初期主要被作为国家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直至近代市民社会与国家相对分离后,法对利益进行平衡协调的功能才得以复归,公平就是衡量法之利益分配正当性的标准。作为在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博弈中形成的法律部门,经济法在承认市场主体竞争能力存在实质差别的基础上,对民法的形式公平观进行了矫正,形成了独特的集基本需要公平、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为一体的复合式公平观,从而实现了形式公平和实质公平的统一。这种复合式的公平观对我国现阶段市场主体问的利益分配提出了挑战。  相似文献   

14.
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必须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和市场的变化而变化,此即经济法的动态性.经济法的动态性不同于不确定性、模糊性.经济法的动态性具有变动性、扩张性与回复性、相对稳定性的特点.经济法的动态性与民商法、行政法的动态性特性又有明显的区别.之所以有区别,既有经济法自身品格方面的原因,又与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等外部条件有关.以动态眼光来看经济立法的意义在于不应一味追求经济法典的制定,而应致力于建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经济法律体系;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意义在于经济法理论研究必须立足于本国国情,积极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经济法理论.  相似文献   

15.
经济法在法学角度上其范围是一个倍受争议的问题,因为存在着它与民法和行政法的关于调整对象的争论,最后经济法被限定在一个相对狭小的范围之内,而如果我们从经济学角度看待经济法,则其所涵盖的范围相对较大.本文论述了经济学角度下的经济法的范围及结构体系,通过分析论证使经济法的范围相对明确,从而有助我们学习掌握经济法.  相似文献   

16.
经济法产生的直接原因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非政府失灵,严格说来,政府失灵问题决非经济法所能解决,否则会更加桎梏经济法的发展、完善进程,而不是相反。经济法确实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准则,但也不能笼统地把经济法定性为“干预政府之法”。看清经济法的性质,乃是构建完善经济法治建设事半功倍之良策。  相似文献   

17.
本文将经济法放在经济学的角度来考察,从经济学的历史发展来探讨经济法的深层根源.通过分析市场失灵,国有干预及政府失灵这个经济理论未阐释经济法的发展。然而,经济学与经济法之间除了一致性之外,还存在着冲突。  相似文献   

18.
根植于传统同时又超越传统的现代经济法,在程序制度上对传统行政程序和民事程序既高度依赖又实现了超越.经济法程序制度具有鲜明的特色.在这些特色的背后,是经济法程序制度的理论逻辑:经济法程序制度与实体制度一样,同样具有克服市场失灵的功能.尽管如此,经济法程序制度也有其制度局限.在设计经济法程序制度时,应遵循程序法定原则、配比原则、公益性原则和问责与救济原则.  相似文献   

19.
排污权的经济法属性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厘清排污权的权利属性,采用比较的研究方法.在对排污权的概念和特征进行介绍的基础上,通过和民法上的人身权、财产权的比较分析,证明排污权不是民法上的权利.接着通过分析国家职能的转变和传统经济法的权利.证明排污权也不是行政法上的权利.最后从经济发展权着手,认为排污权彰显的社会与企业之间增量利益的空间上的普遍平衡和时间上的可持续发展价值,排污权兼具集体性和独占性,排污权是经济法上一种新的权利.  相似文献   

20.
经济法的复合式公平观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法在其产生的初期主要被作为国家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直至近代市民社会与国家相对分离后,法对利益进行平衡协调的功能才得以复归,公平就是衡量法之利益分配正当性的标准。作为在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博弈中形成的法律部门,经济法在承认市场主体竞争能力存在实质差别的基础上,对民法的形式公平观进行了矫正,形成了独特的集基本需要公平、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为一体的复合式公平观,从而实现了形式公平和实质公平的统一。这种复合式的公平观对我国现阶段市场主体间的利益分配提出了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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