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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97 毫秒
1.
区分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关键在于如何界定特定对象和不特定对象,可从筹资方式、筹资范围筹资基础、筹资用途几方面进行区分。我国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之间存在一种正反馈演化机制,演化过程为第一阶段个人借贷,第二阶段基于影子银行的民间借贷与非法融资,第三阶段民间借贷与企业非法融资;第二阶段、第三阶段交叠,分别积累的非系统风险存在向系统风险转化的可能,会对社会稳定和金融秩序造成严重冲击。通过构建数理模型阐释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演化困境的风险分布及求解路径,从而建立一个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演化的理论分析框架,提出破解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演化困境的政策思路:加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教育;加大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力度,提高非法融资行为的违规成本;引导投资者认购和申购证券投资基金;推动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市场挂牌;鼓励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  相似文献   

2.
我国民间借贷所存在的融资优势是:市场定位适当;效率高、期限短;信息渠道畅通,准入条件较低;对中小企业发展有推动作用。近年来民间借贷发展很快,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其中一些问题的出现直接扰乱了金融秩序,尤其以企业为主导进行的民间借贷活动最为明显。存在的风险是:资金大规模流向房地产行业,潜在威胁大;大规模融资易导致非法集资;高利率可能导致中小企业偿债困难。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的对策建议是:将民间借贷纳入统一的监管体系;探讨分类法律监管模式,规范中小企业民间融资;加强公众教育,抵制非法集资;建立健全民间借贷风险监督预警机制;引导民间资本选择正确的投资方向,规避投资风险。保护好民间资金市场,积极合理的引导,可以使大规模的民间借贷资金能够为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相似文献   

3.
非法集资概念从产生至今,其内涵一直在发生变化。而在这一历史变迁的过程中,非法集资概念逐渐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概念相互混淆,产生了严重的逻辑缺陷。反思非法集资概念的演进历程,不难发现非法集资概念在我国现行立法上存在着广义和狭义之分,而学界对狭义非法集资概念的认识还存在偏差。为了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建议由证券法承担部分集资行为的调整,从证券法视角对非法集资概念的发展进行新的展望。  相似文献   

4.
目前,我国民营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不少企业在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时求助于民间金融。而一旦融资对象面向大众,则面临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风险。据统计,近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发案成增长趋势。这与司法解释该罪的入罪门槛较低、司法实践不区分吸存资金用途、与司法上与民间借贷间存在模糊地带、P2P借贷平台存在异化等不无关系。为帮助民营企业化解涉非法集资的金融风险,有必要转变执法理念,保持刑法谦抑性,适当提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入罪门槛,细化与民间借贷区分的界限,慎用自由刑,多用财产刑和资格刑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5.
武英梅 《理论界》2012,(5):48-49
民间借贷解决了正规金融机构放贷不足和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之间的矛盾。针对民间借贷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对民间借贷的概念和特点进行了论述,分析民间借贷问题的成因,审查目前中国现行法律体系对民间借贷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规范民间借贷的方法。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民间借贷领域中的纠纷呈井喷式增长,除民商事案件外,高利贷和套路贷的犯罪行为更是被民众和司法实务部门广泛关注.2018年,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相关文件《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颁布标志着对高利贷和套路贷刑事规制的官方标准出台.综观对高利贷和套路贷的刑事规制过程,可发现我国对民间借贷的社会控制逻辑是:允许民间借贷行为存在,但坚决惩治以非法手段放贷收贷,并在司法实践中逐步完善对民间金融犯罪的刑事规制.特别是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实务部门将以非法手段放贷收贷与黑恶势力联系起来,并制定有关高利贷和套路贷行为的司法解释,同时,高利贷和套路贷的刑事规制又反过来形塑着公安机关介入民间借贷领域的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7.
以P2P为代表的网络借贷行业在过去几年经历了井喷式爆发增长后,2015年在全国出现若干起影响巨大的非法集资案件暴露出网络借贷行业的立法和监管中的一些漏洞。文章以"e租宝"事件为例,首先结合现行的法律制度分析网络借贷平台的功能属性从而界定其法律地位,其次进一步讨论网络借贷中债权转让行为的合法性,最后对网络借贷行业的监管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第1条对《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定并未能解决长期以来社会对该罪"口袋罪"的诟病。该《解释》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四要件存在着以下不足:一是泛化的"公众存款"不当地压缩了为公司法、合同法等基本法律所保护的投融资活动;二是不特定对象与公开宣传并不能清晰地界定吸收公众存款的非法性;三是它无视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活动同银行吸储(放贷)一样均属于合法的吸收社会资金活动,且不当地强制要求前者须经过政府部门的事先批准。基于此,并结合我国现行有效的民商事基本法律之规定,应该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去罪化处理,回归其应有的合法本性。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四种集资犯罪,并大体上形成了相对完整的犯罪类型体系,以实现对于集资犯罪的规制和打击.但是,立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中存在不合理、不完善、不科学的地方,因此,在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我国有必要对现有立法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修改.  相似文献   

10.
民间借贷已由传统的民事民间借贷向商事民间借贷转变,商事民间借贷的营利性特征要求不同于民法的特殊规范体系予以法律保障。通过对国外民间借贷立法经验的借鉴,我国商事民间借贷应采取统一立法的模式,在金融安全与金融效率并重、金融自由与国家适当管制结合和金融公平公正的理念下,从借贷主体准入制度、借贷运行制度、借贷监管制度和借贷主体退出制度四个方面构建其立法体系。  相似文献   

11.
网络刷单炒信被司法定性为非法经营,但却值得商榷。首先,非法经营罪规范保护的目的是防止国家特许经营制度被侵犯,与刷单炒信侵犯的网络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大相径庭;其次,网络刷单炒信虽违反“国家规定”,但是并不符合非法经营罪中“违反国家规定”这一构成要件,其虽然属于“违法经营”,但因为不存在相对应的合法经营而不属于“非法经营”;最后,司法定性根本原因在于网络刷单炒信社会危害性巨大,并且是在舆论压力之下无奈的司法犯罪化。因而,司法者应当有气度容忍社会不公而贯彻罪刑法定原则,是非曲直判断舆论风气而维护司法独立,坚守刑法的最后手段性并响应刑法谦抑性,当为司法应然路径。  相似文献   

12.
耿建 《学术探索》2008,(2):86-90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向世界,拥有中国民族商标品牌的商品也大量涌入世界市场。为了保护我国宝贵的民族商标品牌资源,我国企业应当审时度势,加紧民族商标的海外注册,运用多种有利的法律规则保护我国民族商标不受侵犯;在合资企业中高度重视商标转让和许可使用问题,牢牢掌握商标权;通过立法和行政机构规制恶意收购民族商标行为;打击各种侵犯我国民族商标品牌的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13.
企业的社会责任可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三个层次 .当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在担责和立法现状方面都存在着比较突出的问题.考察国外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立法情况及实践,我国应尽快从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三个层次上构建和完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法律制度.在构建过程中,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制定必须完整、严谨并强制执行,三个层面应分别侧重于企业自身的履行;政府的强制性规范;社会的宣传、引导和激励机制.  相似文献   

14.
小产权房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虽然从目前来看是不合法的,但是小产权房却依然购销两旺。就其根源主要是土地相关法律制度在立法、执法和司法上都存在一系列的法律困境,以此在对小产权房面临的法律困境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小产权房合法化的途径,其中关键是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制度以及防止政府公权力的异化。  相似文献   

15.
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具有唯一性及不可更改性的特质,一旦被非法处理,将造成不可逆的损害,由此催生出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特殊保护的现实需求。对此,应当制定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专门法律保护规范,以明确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保护指向及救济措施,构建系统完备的保护体系。同时,应在敏感个人信息基础上强化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保护力度,以回应对生物识别信息产业严格规制的现实需求。综合来看,我国应构建相对独立于敏感个人信息的专门立法保护模式,并在此基础上细化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保护规则。具体包括:明确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保护核心概念及宗旨、构建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处理的特殊规则、完善非法处理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权利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16.
民间集聚的巨大财富产生了长期性的投资需求,但现有正规投资渠道之外仍存在大量民间非法集资。对于民间集资活动,有效的办法是对其进行合理疏导,建立直接融资下的合同监管模式,提供集资活动的丰富的公开信息,减少甚至杜绝非法集资的存在空间。同时,以违约赔偿责任和合同责任为救济手段,保护公众利益,使民间集资活动走入阳光地带,充分发挥其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7.
垃圾短信的泛滥已非“专项治理活动”所能解决,对垃圾短信的规制需要更加综合性和体系性的法律措施。现行法律规范主要从“内容”界定来规制垃圾短信的方式存在缺陷,应考虑以个人信息保护为切入点,结合“行为”的角度来规制垃圾短信。具体而言,应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框架下,规定个人信息合法收集者的保密义务、非法盗取者和非法传播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同时,加强垃圾短信治理专门法规的建设,对运营商、SP等主体进行规范;并且在特别法立法完成之前,积极利用普通法的一般保护手段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遏制垃圾短信的泛滥。  相似文献   

18.
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与资本结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小企业是拉动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力量,对扩大就业、促进出口以及技术创新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十分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问题。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筹资渠道狭窄,资金供给严重不足,融通资金难度大,从而造成其出现资产负债率偏高、流动比率过低、流动负债与总负债率过高的局面。不合理的资本结构,导致了中小企业财务状况极不稳定,严重制约其生存和发展。应采取的对策是: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同时商业银行应尽快转变营销观念,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相似文献   

19.
"十二五"走完开局之年,我国中小企业却面临着外部需求疲软与内需严重不足的双重困境,结构矛盾、金融异化现象突出,中小企业融资状况越来越复杂。麦克米伦缺口拉大危及中小企业生存,导致许多民营老板的跑路,致使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越来越困难。其主要原因是信贷市场的资金饥渴导致金融价格失灵,征信系统不完善而引发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惜贷"的羊群行为,中小企业贷款违约率高,在银企交易的博弈中往往以失败告终,信贷政策收紧等。因此,必须从加快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建设;调整银行信贷结构,完善中小企业贷款业务;规范民间金融发展;加强企业自身建设等方面加以防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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