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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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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风险感知、制度信任与农户宅基地退出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户宅基地退出行为受内在风险感知和外部制度环境的双重影响。基于四川泸县和宁夏平罗803户农户的调研数据,实证研究了风险感知、制度信任对农户宅基地退出行为的影响,并进一步考察制度信任在风险感知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行为中的调节作用。结果表明:风险感知抑制农户宅基地退出行为,且存在区位异质性;制度信任(行政理念信任和行政行为信任)促进农户宅基地退出行为,且能减轻风险感知对农户宅基地退出行为的负面影响,从边际效应看,行政行为信任的缓解作用强于行政理念信任。由此,提出审视宅基地区位级差效应,建立差别化的宅地基退出权益保障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注重服务型政府的建设,通过改善个体对政府行政的情感态度以提高人们的制度信任水平等建议。  相似文献   

2.
基于宅基地退出试点区安徽省金寨县614户农户的微观调研数据,运用Probit模型和分组回归模型,实证检验农村人口老龄化、社会信任对农户宅基地退出行为的影响。结果表明:人口老龄化对农户宅基地退出行为具有显著负向影响;社会信任对农户宅基地退出行为具有显著正向影响;社会信任的两种类型(即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均对农户宅基地退出行为产生显著积极影响;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均能缓解人口老龄化对农户宅基地退出行为的不利影响,缓解效应显著,且人际信任的缓解作用要强于制度信任。由此,提出完善宅基地退出户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提升农户社会信任水平、制定多元化宅基地退出政策等建议。  相似文献   

3.
基于安徽金寨县和四川邛崃市653户农户的微观数据,运用有序Probit模型、倾向得分匹配法和中介效应模型,实证分析了宅基地退出对农户子女教育获得的影响及其作用路径,进一步讨论了宅基地退出对不同类型农户子女教育获得影响的差异。结果表明:宅基地退出对农户子女教育获得有正向显著影响,在利用倾向得分匹配法纠正选择性偏误后,该结论仍然成立;基于中介效应模型的分析表明,宅基地退出可通过提升外出上学便利性、优化农村教育环境和增加家庭收入,改善农户子女教育获得;考虑农户异质性,宅基地退出对多子女家庭的子女教育获得的提升作用强于独生子女家庭,对农村家庭女孩的教育获得的提升作用强于男孩,对金寨农户子女教育获得的提升作用强于邛崃。最后,提出宣传宅基地退出在改善农户子女教育获得上的重要作用、提高农户宅基地退出后的收入水平、完善宅基地退出政策实施中与教育相关的配套政策、统筹配置城乡教育资源等建议。  相似文献   

4.
文章基于农户多维认知视角对农户认知因素与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机制进行综合性验证,选取7个省份14个县市区1 396份农户样本,构建农户多维认知影响宅基地退出意愿结构方程模型,分析风险认知的中介效应,探究不同区域的影响差异。研究表明,农户多维认知对其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显著。政策认知通过风险认知的完全中介效应影响退出意愿;功能认知通过风险认知的遮掩效应影响退出意愿;情感认知通过风险认知的部分中介效应以及直接效应影响退出意愿。据此提出政策优化建议,丰富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机制研究,以期完善政策制度,优化研究视角。  相似文献   

5.
利用2010年陕西、河南两省城乡居民迁移状况随机问卷调查数据,以农村家庭为研究单位,按照家庭主要劳动力职业变更情况和居住(就业)地变更情况,将农户分为四种流动模式:本地农业生产型、本地非农业生产型、季节性乡城迁移型和城市居民化型.在对四种类型家庭统计分析的基础上,评价了不同流动模式对家庭收入和生活满意度两个方面的影响.结果发现,农村家庭不同流动模式均能够有效提高家庭收入,进一步影响家庭生活满意度,但农村本地非农业生产型家庭和城市化型家庭收益较大,虽然临时性的劳动力流动增加了季节性就业迁移家庭的收入,但是不完整的家庭生活使得季节性就业迁移家庭生活满意度较低,进一步指出促进富裕且具有人力资本优势的农村家庭城市化是提高农村人口城市化进程,改善农村居民家庭生活福利的理想选择.  相似文献   

6.
通过将农户对宅基地的内在认知细分为流转政策认知、经济价值认知和产权认知三个方面,进而构建“社会网络—内在认知—宅基地流转”的理论分析框架,并基于合肥市1121份农户调研问卷,实证分析农户社会网络对其宅基地流转意愿和行为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表明,社会网络提升农户的宅基地流转意愿并促成其流转行为,且对流转意愿的影响效应高于流转行为。异质性分析表明,社会网络对宅基地未确权农户的流转意愿和行为的正向作用更强;对于青年和中年农户,社会网络能够提高其流转意愿,但对流转行为并不产生影响,对于老年农户,社会网络能够促成其流转行为,但对流转意愿不产生影响。机制分析表明,社会网络可以通过提升农户对于宅基地的流转政策认知和经济价值认知间接提高其流转意愿并促成流转行为,而产权认知的间接效应未发挥显著作用。  相似文献   

7.
利用江西省456份农户问卷调查数据,借鉴目标设置理论,实证分析风险预期、生计资本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的主效应和调节效应及其代际差异.结果表明:总体而言,农户面对宅基地退出决策时表现出较强的风险规避,风险预期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具有负向影响.不同程度的风险预期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存在代际差异:"轻度风险"对新一代农户的宅基地退出意愿有正向作用,而对老一代农户有负向影响.生计资本对农户的宅基地退出意愿起到正向影响,且在风险预期和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关系中起到调节作用.生计资本的这种调节作用也存在代际差异,表现为生计资本对新一代农户起到更强的调节作用.基于此,建议统筹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农户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进而提高农民的生计能力,构建差别化的宅基地退出机制.  相似文献   

8.
农村劳动力流动对农民收入影响的效应分析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文章借助于农户收入函数 ,通过回归分析方法对农村劳动力流动对农民收入产生的影响进行定量分析 ,试图发现农村劳动力流动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通过实证检验最终得出结论 :农村劳动力流动对农民收入影响来自两个方面 ,一方面劳动力流动能增加农户家庭收入 ,从而提高农民收入 ;另一方面 ,劳动力流动能增加非外出劳动力的边际收入  相似文献   

9.
宅基地退出应尊重农户意愿.以陕西省旬阳县13个村200户农民的实地调查为基础,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及logistic回归模型对农户退出闲置宅基地意愿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表明:农户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家庭收入来源、对陕西省将推出的宅基地退出政策了解程度等因素对农户退出宅基地意愿影响较明显,在给予农民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八成以上农户愿意退出宅基地.基于该结论提出建立退出激励机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建立宅基地约束及有偿使用等措施退出宅基地.  相似文献   

10.
基于长三角地区实地调查,分析了农户分化对宅基地退出意愿及受偿方式选择的影响路径,进一步探讨了财产价值认知的中介效应。结果发现:(1)农户分化对宅基地退出意愿既有直接影响也有间接影响,财产价值认知发挥中介作用,中介效应占比11.85%;(2)农户分化会显著负向影响农户对城镇房屋置换补偿方式的选择,显著正向影响农户的一次性货币补偿选择,中介效应占比分别为17.05%和12.70%;(3)相比较于远郊区,近郊区农户分化对宅基地财产价值认知和退出意愿都更加强烈,两个区域农户在受偿方式选择上存在一定差异。基于此,建议政府通过拓宽宅基地退出后农户的就业渠道、加强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以及制定多元化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等措施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11.
以农村宅基地退出制度的历史考察与法律解读为研究起点,分析透视农村宅基地退出制度面临的困境。通过对农户宅基地退出补偿意愿的“百村调查”得出结论:补偿是否合理、公平是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关键;货币补偿中要“以高于商品性住房的价格进行补偿”,实物补偿中要“以高比例进行房屋面积置换”是大多数农户的心理预期。针对调查结论,政府在鼓励和引导农户宅基地退出的过程中,要把制定完善宅基地退出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建立宅基地退出的动力机制以及保障体系作为重点工作。  相似文献   

12.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是激发农村集体土地发展活力、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和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的重要制度安排。该文指出,全面构建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长效体制机制,需要从创新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的产权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宅基地盘活的农村土地“多规合一”规划引领机制、构建以人为本的农户闲置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流转机制、创新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户闲置农房有效利用机制、健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后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强化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全环节的中介服务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各类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和强化农村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日常监督管理治理机制八个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13.
基于“结构-行动”分析框架和面板数据模型,以宁波市为例,对宅基地退出机制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显示:(1)2000—2015年,宁波市宅基地规模和退出潜力持续增长;(2)人口和劳动力转移、耕地保护是驱动宅基地退出的主要机制。虽然农户个人建房受到一定限制,但是农户收入的增长推动了宅基地规模持续扩张;(3)宅基地退出机制缺失主要表现为正式制度的不完善和治理制度的低效。研究表明:符合土地市场机制的土地产权制度设计、多主体行动协同的退出模式构建和空间规划引导是宅基地退出机制完善的努力方向。  相似文献   

14.
利用2018年河南省农村劳动力流动调查数据,通过构建农户非农活动参与模型和收入方程,基于赫克曼二阶段修正法,考察了家庭成员非农活动对农户家庭收入的影响。研究发现,农户家庭成员中的劳动力数量、是否接受过相关培训、劳动力受教育年限、农户耕地面积、农户户主年龄等因素通过影响农户参与非农活动进而对农户家庭总收入产生显著影响。进一步模拟参与非农活动的农户假设不参与非农活动的农业活动总收入,进而计算模拟这种情况下的基尼系数,发现消除农户非农活动的影响后,农户家庭收入差距趋于缓解。研究认为,尽管农户非农活动日益普遍,然而非农活动对农户内部收入不平等状况的影响将显著扩大;基于当前农村现实,提高农户收入水平仍然是促进农村发展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15.
利用在重庆市梁平县实地问卷调查所得的农户数据,通过建立二元Logistic模型分析了影响农户参与宅基地退出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表明:农户参与宅基地退出的意愿不高,参与程度偏低;而农户家庭需抚养的小孩数、拥有的宅基地数量、农户对农村宅基地退出政策的了解程度、是否支持农村宅基地退出改革、农户对参与退地收益的认知是影响宅基地退出的主要因素。提出了推动农户宅基地退出的3点建议: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农户对政策充分理解的基础上,自主决策、积极参与;加大对农村宅基地退出配套设施的财政投入,制定合理和公平的补偿标准;充分考虑不同农户年龄和家庭的特征,由目前单一化的退地补偿方式向多元化转变,以满足不同农户的退地需求。  相似文献   

16.
基于江苏省855户农户调查数据,运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计量经济模型,实证分析农地流转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效应。研究发现,农地流转对转出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促进作用最高,其次是未流转户,对转入户的退出意愿呈负影响;由于农地流转所产生的转出户数量远远高于转入户数量,所以整体上有利于宅基地的退出;此外,户主的教育年限、村干部身份、家庭外出劳动力比例、拥有城镇住房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为正,家庭65岁以上人口比例、农村房屋现值对退出意愿的影响为负。为了提高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首先,应将农地流转与宅基地退出置于同一框架内统筹部署,通过完善流转服务和经济激励使农户自愿转出农地,进而促进宅基地退出有序开展;其次,为转入户及未流转户提供全方位、优质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减少其对宅基地生产辅助功能的依赖;最后,提高农村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障水平,建设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并公平补偿被拆房屋和宅基地。  相似文献   

17.
有关宅基地退出影响因素的研究由于区域选择、模型方法、测量方式或具体研究内容的不同,研究结论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为厘清宅基地退出影响因素及其效应,推动宅基地有序退出,在纳入18篇实证文献、137个效应值、78 934个独立样本进行 Meta 分析的基础上,研究了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影响因素及影响因素强度随时间的变化,以及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影响因素是否存在异质性及异质性来源。结果表明:农户受教育程度、家庭年收入、非农收入占比、宅基地确权、所在地距县城距离及是否在城镇购房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均有显著正向影响;年龄、家庭年收入、宅基地面积及是否在城镇购买住房在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方面存在明显的异质性。宅基地退出影响因素随时间变化作用强度也在变化,且不同区域影响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因素作用程度不同,应当根据地区差异对农村宅基地退出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引导。  相似文献   

18.
基于福建省460份农户调研数据,通过可持续生计框架,运用无序多分类Logit模型对农户的闲置宅基地的处置意愿进行实证研究。研究发现:总体上,农户对闲置宅基地的处置存在多种意愿,但当前处置意愿仍然较低;从具体的生计资本指标影响分析看,宅基地宗数、户均劳动力水平和宅基地政策认知情况等因素对农户宅基地的处置意愿均产生显著正向影响;农户的出租意愿受到是否有城镇住房因素的影响,农户宅基地转让意愿受到家庭现有耕地面积的影响,农户宅基地置换意愿还受到宅基地建筑面积与留村的直系亲属数量、家庭年均收入的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则受到家庭现有耕地面积、是否担任村干部及家庭保障情况等因子的影响。据此提出:尊重农户多元意愿,采取差异性盘活政策;持续推进宅改政策宣传,促进农户转变私权意识;普及农村职业教育,完善农户社保机制。  相似文献   

19.
基于农户的调查数据,用独立性T检验描述性分析农户退出选择偏好差异性,并采用Logit模型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受访者农民性别、家庭规模、家庭年总收入、农户脱离农业程度、家庭供养系数以及宅基地政策了解度等因素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具有显著的影响,是影响其退出意愿的主要因素。针对该结果提出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弱化土地保障作用、建立满足不同类型农户需求的多元化宅基地退出机制、建立合理的补偿标准及有偿使用制度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本文以试点地区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为研究对象,对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退出的实际情况深入调研,发现宅基地退出的主体界定不清、退出的动力不足、退出的补偿标准不合理是制约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退出的主要障碍因素。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的主要路径是在立法中明晰宅基地主体的权属性质,完善宅基地使用权的处分权能,健全宅基地退出的法律保障体系,建立宅基地退出主体的救济机制。加强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制度的顶层设计,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最大程度地维护农民在宅基地退出中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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