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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韩国民事调停制度设计及其司法实践对我国法院调解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保留庭审法官调解、扩大调解主体、调解程序前移、调解主体多元化与专业化、完善诉前申请调解制度等是我国法院调解制度改革的必要路径,构建独立的调解法律体系则是改革的最终目标.韩国民事调停改革"降低调停的强制性"的改革方案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改革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素材和新的思考路径.  相似文献   

2.
王秋实 《阴山学刊》2001,14(4):74-76
法院调解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之一.它发端于民主革命时期,长期在我国审判实践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法院调解制度存在强迫调解等违法问题,应从立法和制度上进行改革和完善.实现现代调解制度的自由和效率的价值取向,使法院调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李伟  郭明 《理论界》2005,(5):85-85
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是我国诉讼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本文从讼调解制度本身出发,并提出以国外的诉讼和解制度来取代调解制度的新构想,尽而推动我国民事审判模式由"调解型"向"审判型"的转变.  相似文献   

4.
回族民间调解属于我国传统的制度文明和调解方式.这种具有鲜明的民族内蕴的调解制度对于解决回族内部纠纷和维护社会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与人民调解相比,回族民间调解具有民族性、宗教性和民间性.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回族民间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调适方面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在实行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如何把这种宗教性质的调解与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进行更好的衔接和协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协助调解制度的完善以及委托调解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国法院调解的主体由单一化走向了多元化与社会化,然而,本文从法院调解制度的内涵角度客观地重新审视法院调解主体的社会化问题,则必然发现基于调解与审判内涵的冲突而产生的调解主体社会化与审判权主体之间的内在的不可避免的冲突.  相似文献   

6.
立法者的本意是利用调解的低成本和柔性特点来分流、过滤大部分劳动争议案件,缓解劳资对立.目前我国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虽然产生了一定的实效,但远未达到制度设计的预期目标.本文主张将调解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方式,最大限度地引导当事人选择这一纠纷解决机制,通过整合现行多元化调解资源,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调解机制以及增加制度的吸引力等改革措施,对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7.
廖秀莲  叶朋英 《天府新论》2005,(Z1):183-184
民事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中最具中国特色的一项制度,在法院审判活动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当前,民事调解制度在"事实清楚、分清是非"的规定适用、对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的保护、调解"自愿"原则的体现等方面存在问题.应当从多方面努力完善我国民事调解制度,特别在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和权属、侵权类纠纷案中,更应该关注案件特性,充分发挥民事调解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高效、公正地解决证券纠纷,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证券市场成熟的国家和地区,调解已成为灵活迅速化解证券纠纷的重要途径.证券监管部门通常设有专门机构,为投资者和证券经营机构提供调解服务.调解在我国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基础,并已在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立法和实践中取得较大成果.但由于制度、机制等原因,目前调解在证券纠纷解决领域的应用仍然较为有限.为加强对证券专业调解制度的研究,促进我国多元化证券纠纷解决法律机制的建立,本文在对境外证券纠纷调解制度的组织机构、基本原则、程序设置、调解效力、服务收费等方面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对我国证券纠纷调解制度的建立进行了构想,建议由证券监管部门主导建立基本工作机制和平台,采取自愿管辖与强制管辖相结合的调解启动方式,建立专业的调解员队伍,摒弃除诉讼调解外调解无强制执行力的观念,明确调解协议或裁定的执行效力,使调解在证券纠纷解决领域发扬光大.  相似文献   

9.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特色之一,调判结合的民事案件结案方式早已为民事诉讼法所确认.法院调解的基本原则是合法自愿,但现行法律中却缺乏对该原则的具体规定,导致实践中难以掌握.法院为追求调解结案率而强制调解,损害当事人利益和法律权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修改完善现行法律制度的角度,强调民事诉讼中调解的适度运用并予以法律规制,对于民事诉讼调解的适用条件、规则作出进一步的规定,明确限制民事诉讼调解在某些类型案件诉讼中的适用,发挥民事诉讼调解作为促进社会和谐、节约诉讼资源手段的积极作用,消除其消极效果,是完善我国传统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0.
目前,行政诉讼法学界主张肯定调解制度的意见逐渐占主流地位.调解本身具有恢复性和灵活性特征,从灵活、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与纠纷的角度考量,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1.
生物识别信息作为敏感的个人信息,深度体现个人的生理和行为特征。数字时代下,个人信息保护与经济价值产出之间产生对立,同时个人信息权益逐渐由个体私益向社会公益交织演变,构建优化多维的公益诉讼保护路径、维护个人基本权利符合发展要义。坚持行政公益诉讼为主,发挥行政机关守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第一顺位作用,民事公益诉讼为辅,拓宽多元主体参与守护公共利益通道,创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发挥传统检察优势力量与新时期救济手段相结合,完善公益诉讼救济内涵路径、增设惩罚性规则等体制机制,符合我国司法信息保护能动治理之路。  相似文献   

12.
检察机关的检察权具有公益属性,检察机关在民事公益诉讼中具有程序当事人地位,我国现阶段民事公益诉讼中的检察机关的起诉权与民事检察监督权是两种并列权力。  相似文献   

13.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法律责任的规定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我们在修改《民事诉讼法》时应对第10章的章名、民事诉讼参与人所实施的各种诉讼违法行为、诉讼法律责任方式和审判人员应承担的诉讼法律责任等缺陷和不足加以修改,以便建立科学的民事诉讼法律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4.
孟亮 《学术探索》2013,(8):39-43
近年来,司法实践中虚假诉讼现象的大量出现,是《民事诉讼法》增加112和113条的直接原因。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未完全解决虚假诉讼人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为了全面遏制虚假诉讼的出现,立法必须清楚地界定虚假诉讼行为的违法和侵权的性质,并对虚假诉讼人施以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5.
传统的乡土社会是无讼的。随着国家权力在乡土社会的渗透与“法律下乡”,农民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并开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权益纠纷,无讼的乡土社会逐渐转为有讼。以Q村近些年来发生的民事纠纷和民事诉讼为个案,探析法律制度渗透进乡土社会的关系调整的机理。在日益开放的乡村,乡村的民事关系主体已经多元化,法律制度的乡土生长的表现形式也呈现出多样化。  相似文献   

16.
基于协同主义的理念,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应当负担事案解明义务,即为了查清案件事实,促进诉讼进程,当事人应当陈述相关事实、提交相关证据。当事人的事案解明义务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原则性规定,而是在特定条件下才应当承担的义务,法官对于违反事案解明义务的行为应当酌情给予制裁。我国民事诉讼引入当事人事案解明义务可能存在理论和实践层面的障碍,但由于协同主义理念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有生存的土壤,故旨在实现当事人之间实质平等的当事人事案解明义务也就有了探讨的必要。  相似文献   

17.
社会权作为基本权利,不仅具有主观权属性,也具有客观法属性,这为社会权可诉性的"司法与准司法"路径提供了宪法依据。宪法诉讼是社会权在宪法层面可诉性的本源路径,我国宪法诉讼应采用"最低限度主义",通过运用宪法明示性条款直接保护社会权、通过审判发现宪法中的默示性社会权等方式缓慢稳妥地促进社会权的司法保护。宪法解释是中国语境下社会权可诉性的路径,我国宪法解释宜采用"原旨主义"解释方式。在宪法层面,通过对宪法条文涵义与国家政策的宪法解释来保护社会权;在民法层面,通过对基本权利的第三人效力的解释来保护社会权;在行政诉讼法层面,通过肯定性行政救济手段与扩大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来保护社会权。  相似文献   

18.
周湘雄 《社会科学》2007,1(3):101-109
鉴定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保障鉴定结论的客观性与鉴定程序的正当性。在这两个方面,我们可以从英美国家的中立专家证人制度中得到很好的启发。与英美对抗制专家证人相比,中立专家可以很好地保障专家证言的客观性和程序的效率;与大陆法国家的鉴定人制度相比,中立专家可以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程序的公正性。因此,为了适应诉讼制度的发展要求,我国的鉴定制度改革可以采取这样的路径:在民事诉讼中主要采取对抗制专家证人为主,中立专家为辅的制度;而在刑事诉讼中则采取中立专家证人制度。  相似文献   

19.
我国民事诉讼法较为粗疏,对当事人转移涉诉标的没有单独的程序规定。从学理上及域外法律规定来看,当事人恒定主义与诉讼承继主义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以诉讼承继主义为基础处理涉诉标的转移有现实的意义,具体应用时应注意诉讼承继的适用范围,处理好与诉讼第三人制度、保全制度的关系。在民诉法中也应当明确增加处理涉诉标的转移问题的规定。  相似文献   

20.
在构建和谐社会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背景下,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在公诉案件中鼓励当事人和解的宽缓处理方式,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但由于受现行法律制度、司法资源以及传统观念的束缚,对适用和解程序处理刑事案件在案件范围、处理方式及相关配套措施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实践中人民检察院也有较大的顾虑,适用刑事和解的积极性不高。针对这些问题,应该从立法的层面确立刑事和解制度,明确刑事和解案件的赔偿标准,建立加害人帮教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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