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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促进下岗职工快实现再就业,成都市按照国务院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企业新的减员不再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由企业依法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这标志着成都市已由现行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转向业保险制度,使下岗职工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再就业。据统计,截止6月底,全市上装卸国有企业新的减员共计约0.6万人直接进入的保险;原有下岗职工中“出中心”人数为1.8万人,其中实现再就业1.5万人。实施并轨的做法已初见成效,各项工作进展平衡。其主要做法概括起来就是“坚持一个原则、实现四个转变、注重四个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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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人们感叹国企改革"改到深处是产权,改到难处是人员"的话,那么,当数以百万计的下岗职工滞留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时间已经屈指可数,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期限业已进入倒计时之际,下岗职工出"中心"、断关系这一国企改革的难中之难已经无法回避.妥善化解这一难题,尽快实现下岗生活保障制度与失业保险制度的"并轨"已经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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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自1998年实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以来,创造性地制定了保老、扶中、推青政策,实施国有企业三置换一保障改制工作。2002年基本完成下岗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2004年基本完成国有企业改制。这期间,我市全面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力度,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使城镇就业局势逐步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从最高时200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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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大龄下岗职工特殊保障问题的政策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1年10城市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在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的年龄构成状况是:45岁以上的大龄下岗职工约占下岗职工总数的23.2%,35~45岁之间的占49.3%,35岁以下的占27.5%.2001年底,男满55岁及以上的占下岗职工总数的1.41%,女满45岁及以上的占5.12%,工龄满30年的占14.4%,扣除重复因素,符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满30年条件的大龄人员(以下简称大龄下岗职工)占下岗职工总数的17.6%.随着下岗职工协议期满出中心,以及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的开展,大龄下岗职工的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日渐突出,亟需予以特别关注,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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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1998,(9)
企业的再就业服务中心是向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工作载体,也是帮助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的重要措施和有效组织形式。加快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是当前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关键。为此.《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委发[1998]24号)和《四川省解困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国有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加强对下岗职工管理的通知》(川保就[1998]3号)对此都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各地两个月的努力工作,已取得明显进展。但是从企业建中心和下岗职工进中心的总体情况看,发展仍不够平衡,工作进展不够理想,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根据全国养老保险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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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劳动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吴道槐向媒体介绍说,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在计划体制向市场机制转换、国有企业大规模结构调整和并轨时期,为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发挥了安全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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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2005,(3)
为规范和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提高失业管理和失业保险宏观决策水平,劳动保障部决定建立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制度。现将劳动保障部《关于建立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制度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1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做好建立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制度的基础工作各地要按照《通知》的要求,按月收集2005年新登记的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的数据指标。要抓紧建立市、州的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基础信息库,为劳动保障部统一下发的监测软件到位后的数据转换和上报打好基础。二、抓紧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本地区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实施计划,并将计划于2005年3月底前上报到省厅,同时抄送省就业局。在计划中应明确主要实施单位和负责人,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从2005年第二季度开始,建立了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的地区,要按月上报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数据,并从2006年起在全省推广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工作。具体上报方法待软件到位后由省厅另行发文通知。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二00五年三月二日关于建立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制度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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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2006,(5):43-43
2004年以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川委发[2004]1号、[2005]12号文件(以下分别简称“省委1号、12号文件”)精神,通过落实目标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强化就业服务等措施。推动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和再就业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也应该看到。我省失地无业农民的失业保险制度还不够完善。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难的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为进一步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和再就业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6]1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关于全省集中解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遗留问题的总结报告〉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6]12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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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1998,(1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在全省国有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加强对下岗职工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措施,在全省国有企业尽快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一)按照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凡是有下岗职工的国有企业都要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或相应的再就业服务工作机构(以下简称"中心")。建立和完善"中心",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行托管,是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有效组织形式,是我省深入实施再就业工程,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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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长期以来重视对失业者的生活保障,而在促进其再就业、提高就业质量的方面没有充分发挥制度作用。本文对德国和英国在失业保险制度改革中的失业保险待遇、就业服务等制度安排上的举措进行了分析,发现两国的失业保障制度都从保障失业者生活的消极性政策安排转向了兼顾失业保险和就业服务的模式。结合我国国情与当前的就业优先政策,本文总结了国外改革经验对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完善过程的启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