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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黄某于2010年7月19日入职某外服公司,签订了期限为2010年7月19日至2013年7月19日的劳动合同,约定将黄某派至某汽车公司工作,派遣期限同劳动合同期限。黄某在某汽车公司工作至2012年8月7日。当日,某汽车公司以其工作期间存在旷工,已经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向其发出《解聘通知》。同日,某汽车公司亦向外服公司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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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19年7月中旬,马某应某贸易公司之邀参加该公司市场部主管一职的面试,经两轮面试后,于7月30日收到某贸易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发来的录用通知函。录用通知函除载明马某的职务、工作内容、工资标准和试用期等内容外,还特别载明:如接受录用需当天回复邮件确认入职,并于9月2日携带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函、最新体检报告单办理入职手续,马某当天回复邮件许诺准时入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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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张某,1995年8月参加工作,于2006年4月11日与某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自2006年4月1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月工资标准为2200元。期限届满之后双方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张某工作至2008年7月15日,因个人原因向某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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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李某,女,1958年3月15日生,于1997年入职某公司,该公司未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2007年12月,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9年6月15日,李某在公司组织的体检中被诊断为患有高血压。7月20日,公司以李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李某不服公司的决定,于8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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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某2007年7月入职哈尔滨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双方签订期限自2007年7月3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岗位安全员,工资3000元/月。办理入职手续时,物业公司得知段某原工作单位系国有并轨改制企业,且原单位仍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经与段某协商,双方达成协议,段某的社会保险关系不转出,社会保险费仍在原单位缴纳,物业公司在段某的正常工资收入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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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申诉人梁某,于1996年7月1日入职被诉人深圳某公司,2005年2月1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书,期限为2005年2月1日起至2005年7月31日止。2005年3月18日,被诉人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申诉人“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从3月19日起不用上班,现准备提前于3月22日-23日发放3-7月份的工资给你”,“请你于3月18日下午16:00点钟办理有关手续”。申诉人按要求办理了离职手续,被诉人按申诉人2004年12月至2005年2月份的月平均工资5227元的标准支付申诉人2005年3-7月份的工资26135元,另发“其他”5553元,合计31688元。申诉人离开公司后,以公司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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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原告马某于2007年1月17日入职被告某科技公司,任销售部经理,实际工作至2008年7月11日。2007年12月24日,被告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从2007年12月24日至2008年12月31日,原告担任销售部门的销售工作,每月工资为8000元,并按照销售业绩和公司营销部门激励制度享受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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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女士2008年10月入职到西安某物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个月,从2008年10月8日至2009年1月7日止,工作岗位是合同预算,报酬为每月5300元,约定试用期间工资为70%.2009年1月8日合同到期后双方签订了《岗位聘任合同书》从2009年1月8日到2012年1月7日,期限3年.工作岗位为业务主管,待遇、福利及晋级按照公司制度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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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04年10月8日,陈某与某生物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员工试用期聘用合同》,岗位为技术工种,月薪2500元,期限3个月(2004年10月8日至2005年1月8日)。同时该公司口头承诺,试用合格后,年薪5万元。2005年1月8日试用期满后,该公司要求陈某在一份空白的《招聘职工劳动合同书》上签字,陈某要求公司将服务期限、岗位、报酬等填写完整后再签名,但该公司拖延至1月28日时,通知陈某将工作交出,离开公司。1月31日,双方办理了交接手续,公司为陈某出具了《离职证明》,称“陈某于2005年1月31日辞职”。因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问题,双方产生争议。评析本案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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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张某订立了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为期五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张某工作后,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为提高张某的职业技术技能,于2013年3月29日派张某到上海某培训机构参加岗位专业技能培训,共发生培训共费用12000元。培训前,双方当事人签订《员工培训合同书》一份,该培训合同书第十一条内容为:“本次培训费用(包括培训期工资及福利待遇、培训费、交通工具费、住宿费及伙食费)共为人民币12000元。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张某培训结束三年内因个人原因(包括辞职、辞退、开除等)离开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时须按培训费用的300%向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张某自2015年3月31日起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职,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4日以张某旷工为由,对其作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书》,并先后通过直接送达的形式向张某送达了解除合同通知。2015年6月15日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裁决张某按照培训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36000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