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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民间表演艺术集体表演者追索权是表演者权的重要内容,是新型独立权,因为其特殊性而相似但区别于邻接权。对该权利的保护,外国立法及国际公约均有规定,我国无明确立法。保护该权利对文化发展与民间艺术产业发展有重要意义。我国未来应该在权利主体、行使方法、保护期限、实施保障等方面对该权利进行立法保护。  相似文献   

2.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数据库有关的侵权问题也逐渐增多。数据库的特点使其著作权保护与著作权制度存在着不兼容,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的保护也存在着理论和实践困境,而邻接权制度可以保护由于不具备独创性而无法受到著作权保护的有价值的非物质劳动成果。扩充邻接权的种类,使数据库制作者的权利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邻接权,可以维系著作权独创性标准的统一性,又可以避免为数据库专门立法的高成本。  相似文献   

3.
网络技术的发展为广播节目传播拓宽了途径,有些国家版权法随之修改。我国《著作权法》中有关广播组织在网络空间的权利保护并未明确。因此,我国《著作权法》应当增加广播组织的网络转播权、网络同步播放权、录制后播送权、向公众提供已录制的广播节目权等权利,以期实现公平竞争的三网格局,并从公共利益平衡角度对此权利作出一定限制。  相似文献   

4.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学术研究,近几年奉行权利建构模式,目前形成了独立的私权、知识产权和特殊知识产权三种不同进路。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存在权利的保护问题,亦存在利益保护问题。忽视利益的保护或者将利益与权利不加区分地均作为权利予以保护,都是有巨大缺陷的做法。单纯的权利建构模式引发了学术界内部的反思,也在司法实践中受到挑战。侵权法对权利和利益给予强弱不同保护的学术思路和司法实践,可以弥补非物质文化遗产私法保护体系上的缺憾。应在解释论的角度上,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构起区分权利与利益,并给予不同程度保护的侵权法体系,以平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权利创设与创造自由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5.
试论邻接权     
邻接权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一个专用术语。它的意思是指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具体地说,它是指与作品有关,但又不是作品,而是属于传播作品的媒介从而受到法律保护所产生的某种专有权。邻接权通常包括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这三者的权利。1991年6月1日实施的我国著作权法虽然在法律条文中没有出现邻接权一词,但该法在第四章中列举的一些规  相似文献   

6.
我国著作权法赋予出版者对自己创作的版式设计享有专用权.从我国著作权法的编排体例中可以推断,版式设计权的权利主体是出版者,其权利性质是著作邻接权,其保护的客体是出版者在编排过程中付出的具有创造性的劳动.因为保护版式设计的条件是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因此其保护对象是有一定限制的.但总体而言,版式设计中对独创性程度的要求并不高.侵犯版式设计权的责任者,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责任.随着我国出版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强以及网络环境的不断发展,著作权法对于出版者装帧设计的保护应当更加具体和完善.  相似文献   

7.
欧盟《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草案中第11条关于设立新闻出版者邻接权条款引起较大争议。第11条授予出版者控制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线使用其新闻出版物的权利,即网络新闻平台在转载传统媒体或其他网站内容的摘要或提供链接时应支付相应"链接税"。新闻出版者邻接权的设置是对传统媒体和互联网下新媒体利益分配的一次重大调整。从立法论的视角观察欧盟新闻出版者邻接权制度的出生和落地,更有利于从制度生成层面探究比较法上的借鉴意义。我国现行立法在面对是否应增设新闻出版者邻接权问题上应该持保守态度,首先立法应让位于市场,由市场对不同产业主体利益分配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然后再考虑权利增设与否问题,如此才是法律面对技术进步所带来社会市场新竞争的正确方法论自觉。  相似文献   

8.
邻接权的限制与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邻接权的限制涉及到邻接权的时间限制、地域限制和权能限制三个方面。邻接权权能限制有两种表现方式:邻接权的行使受到著作权以及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所产生作品的著作权的权利限制,以及受到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限制。需要对邻接权限制进行反限制,以求在对邻接权权利限制的同时,也加强对邻接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9.
在印刷时代,著作权法侧重于保护出版者的利益;在大众传播时代,享有著作邻接权的作品传播者地位要明显低于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作者;在网络传播时代,作品传播者应享有与作品作者同等的法律地位,且不对著作邻接权主体提出独创性要求。  相似文献   

10.
随着胚胎临床应用的增加,个案司法为立法提出了新的命题。冷冻胚胎应界定为介于"人"和"物"之间的特殊存在,是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客体。司法裁判抑或立法应当基于利益衡量保护胚胎法益,可在我国现有的民法构建秩序和思维逻辑之上采用特殊法益的保护模式,分种类、划阶段地给予特殊保护。具体可以通过立法,明确冷冻胚胎的行权主体及内容,规范并完善现有行权方式,确立行权规则之限制等。  相似文献   

11.
信息网络传播权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信息网络传播具有全球性、易复制性、自助性、互动性等特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保护面临挑战。出版者、广播组织和信息网络传播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网络汇编作品尚未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我国立法应明确界定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概念,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合理使用及法定许可,明确界定网络传媒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2.
作品出租权若干问题的思考——兼谈我国著作权法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我国著作法中出租权主体不够全面、客体有所欠缺、权利的限制规定不明确等问题,提出我国著作权法中应增加表演者和广播电视组织,客体增加录有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复制件和广播电视组织节目,规定善意租用的例外制度、合理使用制度、法定许可制度等对出租权予以限制.  相似文献   

13.
在我国著作权法财产权利体系中,"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广播权"都是控制在不转移作品中的有形物质载体的所有权或占有的情况下,通过技术手段远程传播作品的行为。二者结合原本应当覆盖经由一切技术手段进行的"交互式"和"非交互式"远程传播行为,但是,在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上,二者的衔接却存在着缺陷。这种缺陷使得"非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无法对我国著作权法中明确列举的各项财产权利进行调整。司法实践中,适用兜底条款进行规制的做法本身存在严重弊端,只能作为权宜之计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必须对上述两项专有权利进行重构。在可能的三种选择方案中,扩张我国《著作权法》中"广播权"的定义使其能够控制各种"非交互式"传播行为是最佳方案。  相似文献   

14.
论表演者权利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表演者是著作权法律关系的重要主体,具有传播者和创作者双重身份,其表演不具作品性,应属邻接权的客体.表演者主体应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表演非文学艺术作品的表演者也应具有表演者身份,享有表演者权.表演者与著作权人、音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其内容应根据表演者的不同表演形式来确定.表演者的权利与作者的权利存在竞合,法律应协调两者之间的权利冲突.在实践中,表演者权利应根据不同的表演形式来确定其归属.  相似文献   

15.
文章结合立法资料,分析了现行著作权法对录音制品二次使用的法律规整。文章指出著作权法对广播组织和表演者及录音制品制作者的关系未作规定,乃是立法者从保护广播组织的法律政策出发,让广播组织就此不承担法律义务的一种有意安排,其并非法律漏洞,法官不得进行漏洞补充,必须严格依照立法者意志作出裁决。针对该项规整,文章批评了其立法技术缺陷带来的不合理结果,提出了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6.
社会动员是国家、政党或社会组织等为实现特定目标所进行的社会活动,也是媒体在一定环境、一定历史时期的重要功能。张家口光复后,中国人民解放军接管的张家口(晋察冀)新华广播电台宣告成立并立即开播,开启了中国共产党在战争中城市办广播的新篇章,广播电台在“大家办广播”方针指引下积极动员多方力量,快速发展,丰富了电台的节目类型和广播内容,增强了中国共产党广播的影响力,也成为人民群众的“耳目喉舌”,为新中国党的广播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17.
国家版权局《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41、第42条对广播组织权制度进行了修改,但从国际立法趋势和中国广播业的发展实际看,其规定仍有诸多不足。广播组织权在保护对象方面应明示剔除公有领域材料,并将广播前信号纳入;对权利的设定仍应沿用禁止性模式;在权利内容方面,应将转播限于同时播送,并坚持技术中立的原则;在规定录制权和复制权时应扩张到临时性行为,从而替代并暂缓其他权项的设立。  相似文献   

18.
信息网络传播权之主体与内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我国著作权法新确立的一种著作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主体除了传统的著作权人以外,还应当包括一些新的权利主体,即数字化作品的创作者和网络出版者。在权利内容上,信息网络传播权也有其特殊之处,包括网络出版和复制行为。  相似文献   

19.
麦彻斯尼将公共服务广电定义为“为全国的民众提供教育、娱乐和公共事务等全方位的广播服务机构,其性质为非营利、非商业性,其节目直接与公共需求相关而不是收播率。”作为成都地区较早成立的公共广播网,在成都传媒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成都公共广播网采取何种发展模式,特别是在社会情境发生重大转变以及新媒体技术日益千里的新环境之下,成都公共广播网又将朝向何方迈进对整个成都社会发展而言意义重大。为此,选取国内外两个具有代表性的公共电台媒体--英国公共广播和香港公共广播电台,分析它们在新环境下的变化,结合它们的有益经验和成都的具体实际,提出成都公共广播网的相应变革和措施。  相似文献   

20.
对英格兰足球冠军联赛的发展现状、赛制特点以及经营现状进行分析,结果显示:英冠联赛财政收入状况良好,也是世界上经营最为成功的二级职业足球联赛;俱乐部主要收入来源依次为比赛门票、广播电视转播权和联赛赞助,场地出租等形式的收入比重日益提升;球迷群体广泛;联赛冠名权和电视转播权运营合理,但也存在潜在的财务危机等。借鉴英冠联赛的成功经营经验,为我国足球中甲联赛提出四点建议:健康运营电视转播、积极开拓联赛冠名、全面培养联赛观众、全新搭建联赛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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