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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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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矿业权法律关系论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矿业权制度不完全遵循民法关于主体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国有矿山企业处于主导、核心的地位,相当类型的矿业权只允许特定的主体享有。在探矿权法律关系中,探矿权人享有矿产资源勘查权、采矿权的优先取得权和对新发现矿种进行开采的优先取得权等,负有及时完成勘查工作等义务。在采矿权法律关系中,采矿权人享有矿地使用权、开采权等,负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等义务。  相似文献   

2.
我国民法理论没有将矿产资源物权作为不动产物权的一部分。传统民法教科书中,只论及采矿权。本文作者认为,矿产资源应当划入不动产物权中;在不动产矿产资源物权权利群中,包括矿产资源所有权;并在矿产资源所有权之下派生出探矿权、采矿权和矿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3.
探矿权与采矿权各是一组权利束,矿业权作为两者的上位权更是权利组合体。两级分解矿业权后重构为矿产使用权和矿山企业产权,让矿产使用权独立于其他权利,是发展矿业市场、盘活矿山企业、保障政府职能转变、堵住矿产资源流失的关键。矿产作为矿产资源与矿产品的中间设置,是矿产使用权独立的前提。矿产使用权属于物权,勘探性矿产使用权属用益物权,开采性矿产使用权是矿产所有权。为此,矿产使用权应为矿产权。矿产权的独立为公、私法分治提供了条件,这也是各国的通行做法。  相似文献   

4.
认定探矿权、采矿权的物权性质,对于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保障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妥善解决探矿权、采矿权与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现行立法已有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权利流转的规定,但存在不足之处。立法应当明确探矿权、采矿权的流转方式,减少对权利流转的限制,坚持探矿权、采矿权合一的原则,规定探矿权、采矿权取得过程的公开化,增加利用外资和民事责任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采矿权与采矿企业是否为一体?在认识层面,综合采矿权含义的各种论述得出采矿权与矿山企业是同一的:采矿权是经过行政许可后开采和获取矿产品的权利;在实质层面,采矿权与采矿企业必须相互独立而不允许融为一体;在法治层面,采矿权与矿山企业同一,是科学构建相应法律体系、有效转变行政职能和建立节约型社会的障碍。  相似文献   

6.
论煤矿企业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列举了我国目前煤矿企业用地使用权获得的几种方式,指出煤矿企业用地过程中面临的一些问题,并在的最后部分针对煤矿企业取得用地使用权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7.
列举了我国目前煤矿企业用地使用权获得的几种方式,指出煤矿企业用地过程中面临的一些问题,并在的最后部分针对煤矿企业取得用地使用权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矿业权制度与矿业用地制度的冲突及其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矿业权制度与矿业用地制度之间在设置上、取得程序上,权利行使上存在冲突。应将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合并处置,用矿业权对抗土地使用权等方式来协调矿业用地制度与矿业权制度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9.
《物权法》虽将采矿权明确规定为用益物权但对采矿权的效力未能作出具体规定,采矿权与一般用益物权的效力并不完全一致。传统民法理论认为,盗采行为已使矿产资源与矿产品相分离,盗采出的矿产品性质应当认定为无主物,采矿权人可以通过行使物权取得权取得盗采出矿产品的所有权,物权取得权仅有排他力而没有支配力。矿产资源所有人和采矿权人既可以行使物权请求权又可以行使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10.
在已经设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国家为他人设定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需要征得普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同意,代表了两种不同的立法模式。采用不同模式会影响未来的土地立法方向。我国物权法应当赋予普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同意权。在此基础上,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普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效力以及同意权人的范围、同意权的行使等问题,理论上都需要予以明确解答。  相似文献   

11.
矿权是指因矿而产生的权利的总称。我国的矿产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探矿权不是物权,也不是知识产权,而是具有债权和行政权混合性质的权利。采矿权是他物权,是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统一。我国矿权的体系,包括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和采矿权。采矿权,又包含若干具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性质的权利分支。  相似文献   

12.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绝大多数情况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间接入市。这不符合民法的平等原则,严重剥夺了农民权利,而且滋生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隐形市场。为此,各地竞相改革,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直接入市,这对于农村和农民的发展无疑意义重大。然而,各地的实践仍不乏改进之处,而且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改革乃系统工程,亟需其它方面的配套改革予以支持和巩固。  相似文献   

13.
2007年,我国《物权法》虽然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创造性地作出了"自动续期"的规定,但并没有解决自动续期是否有偿、自动续期的次数和时间、自动续期期限届满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归属以及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区别等诸多问题。现行法关涉"自动续期"的规定,用词模糊、含义较广,难以实际操作。遵循解释论范式,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应当无偿、以建筑物剩余使用寿命确定续期期限。  相似文献   

14.
从“一户一宅”的视角探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取得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下载免费PDF全文
目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比较混乱。现行立法对户的内涵的界定比较模糊,使得“一户多宅”现象较为突出。房屋继承后,“地随房走”原则的贯彻,促使“一户多宅”现象更加严重。宅基地使用权获得后,有时并不立即建造房屋,造成宅基地使用权取得与建造房屋的目的相脱离。作者认为,法律应该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与房屋的建造之间规定一定的期限。农村因继承房屋而能否实际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具体分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5.
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我国《物权法》所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将土地于一定高度加以水平性分割规定其上下范围的地上以及地下空间的利用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同,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项新型的、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行的独立用益物权,各分层利用空间因其特殊性而体现出依附性、层次性、独立性及有限性等特点。应当用"一般规定"形式增设"用益物权分层使用权",对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制度性建构。  相似文献   

16.
在对中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现状和立法欠缺,流转的必要性等问题分析基础上,进一步设计出一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制度,其主要包括明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可以实行流转,流转的条件和范围,流转的程序。  相似文献   

17.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影响着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梳理当前流转的制度及实践现状,归纳流转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结合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出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立法构想,以期解决当前流转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和创新提供理论参考及制度建议。  相似文献   

18.
浙江省农用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改革开放初期,以土地使用权为核心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在农业生产力水平较低、农村产业结构层次不高、农民温饱问题尚未解决的初级阶段,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但是,随着温饱问题的解决,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农业劳动力的转移,这种按人口平均分配承包的农用地产权制度的局限性逐步暴露了出来:农户土地面积小,田块多而分散,难以耕管……而且由于土地承包的福利性质,兼业农户不愿意放弃土地使用权,往往一方面造成粗放经营或抛荒,甚至导致土地资源浪费和毁坏,另一方面使部分有志于投资土地、…  相似文献   

19.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之所以出现一系列问题,关键在于其流转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配套设施不完善。推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贯彻物权平等原则,对集体土地征收加以规制。只有改造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进一步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规定,积极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合理的流转收益分配制度,才能促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20.
作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重要组成部分的集体建设用地,其所有权具有不完整性,其使用权作为一种土地用益物权,应合法进入市场有偿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主要内容由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对集体建设用地须依法征收并实行市场性补偿。政府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中的职责主要是对市场进行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并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全面接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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