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4 毫秒
1.
学界和司法实践中时《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理解和适用存在着争议,“向第三人履行合同”不等同于“第三人利益合同”,《合同法》不排除“第三人利益合同”的适用,第三人是否享有直接请求权应由当事人约定。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对合同第三人的诉讼地位作了规定。该解释实质否定了合同第三人享有直接请求权,限缩了《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2.
我国《合同法》对于与第三人有关的清偿制度规范得过于笼统,并未对第三人代为清偿进行规定,导致实践中对第三人代为清偿与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债务承担、保证等制度区分混乱。我国要改善上述混乱境况,可借鉴德国民法典。第一,对第三人履行的前提、内容、后果都做明确规定;第二,对债务人有异议的第三方自愿履行,若债权人不拒绝,债务亦得消灭;第三,第三人有赠与目的的第三方自愿履行中,根据第三人与债务人是否有赠与合意,分情况处理。  相似文献   

3.
传统民法理论强调合同相对性原则,原则上仅承认合同于当事人间发生效力。从现代合同立法及司法实践看,合同第三人的法律地位皆得以认可或实践。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大量涉及第三人的合同,但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却过于简单。以第三人在合同履行中的作用是接受履行还是实践履行作为标准,对我国合同第三人的存在情形进行分类,可较全面探析第三人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从《合同法》第64条在《合同法》体系中的定位、内容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来看,我国并未形成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鉴于此类合同确实存在及相关立法规范的缺失,在未来合同立法中有必要加以规范,以完善合同制度。  相似文献   

4.
我国2012《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新增设了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一种事后救济制度,它与其他第三人制度相互衔接,共同构成了对第三人的权益保障制度。但新民诉法中仅有这一条法律规定,没有更多的涉及到具体适用的问题。第三人撤销之诉虽然被规定在当事人部分,但明显不同于普通诉讼。在缺少实际案例进行分析的情况下,本文试图参考其他诉讼制度和实践,仅就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定证据问题浅作分析。  相似文献   

5.
合同无效的责任应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害等,在第三人以债务人名义代为清偿且债权人无异议的、因合同无效而获取合同履行利益的当事人应当将所得利益退还给合同相对人;在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为清偿债务人的债务且不以代位行使债权人权利的、因合同无效而获取合同履行利益的当事人应当将所得利益退还给第三人。  相似文献   

6.
电信服务合同的履行不仅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还常常要涉及第三人(被叫用户),甚至发生第三人介入合同的履行过程。电信服务的全程全网和互联互通等特点,使得电信服务变得多样和复杂。主要从语音服务和短信服务两种电信业务中探讨电信服务合同对第三人的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7.
作为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第三人利益合同现已得到世界各国普遍的承认,其核心在于对第三人权利的认定。但我国《合同法》第64条对此问题的规定却相当模糊。不仅第三人能否取得合同上的权利未能明确,而且条文设计也过于简略,这不符合现代合同法的发展趋势。因此对第三人利益合同中受益第三人的权利进行深入探讨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8.
第三人侵害债权是指债之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明知他人享有债权,采取引诱、胁迫甚至伤害债务人、故意毁坏债务履行标的等方式阻止债务人履行债务并造成债权人损害.第三人能否在侵害债权,学说及司法实践上存在争议.认定第三人侵害债权要从当事人资格、主观方面、侵害对象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考虑,类型化的分析同样有助于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认定.责任承担上主要以损害赔偿为主,兼顾其它侵权责任承担方式.除一般侵权免责事由外,正当的市场竞争秩序以及职责上的需要得为第三人侵权的免责事由.  相似文献   

9.
作为涉他合同的崭新条款,《民法典》第524条是为维护第三人利益而设,存有广阔的适用和解释空间,但也有待实践的发展和理论的归纳。为了更好地区分相关制度,其在概念选择上有赖于涉他合同体系的清晰梳理。对于引入意定代位制度来拓宽本条的适用范围在学界上颇有争议,由于法典上已经规定了债权转让及由第三人履行制度,因而目前仍不具备引入的必要性,否则极易发生混淆与法律适用上的混乱。同时,基于三方利益平衡之考虑,有利益牵涉之第三人原则上无需以债权人或债务人同意为要件,但不得损害债权人权益且需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在如何对抽象的合法利益进行具象化解释时,我国采取比较法上限缩解释的做法,同时结合我国实践案例进行类型化限定。随后可通过完善代位追偿权来维护第三人权益,但前提是第三人清偿时不得损害在先权利人的既得利益,尤其是部分履行场合之债权人,以便更好地类推适用《民法典》第531条、第700条但书之规定。  相似文献   

10.
《民法典》采用直接取得模式规范第三人权利取得,是否授予第三人权利应区分是否存在平等债权关系和合同目的。第三人作出受益意思或合理期限经过后,当事人变更或撤销合同需经第三人同意,否则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但存在例外。当事人行使法定解除权无需经第三人同意。第三人可主张与履行利益有关的赔偿性违约金,不能主张惩罚性违约金;第三人不享有违约解除权,但可通过放弃权利脱身;第三人能起诉确认合同无效,但不享有合同撤销权。  相似文献   

11.
诈欺破产罪是侵害债权的主要犯罪。通过对中外的一些刑法关于诈欺破产罪的规定的比较,揭示诈欺破产罪的法律特征。为了惩罚诈欺破产罪,保护债权,我国刑法应增设诈欺破产罪的罪名、罪状和法定刑。  相似文献   

12.
论特种债权的优先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通过学界对我国《合同法》第286条所规定权利的属性之争,提出了特种债权的优先权的概念,比较特种债权的优先权与法定留置权和法定抵押权等担保物权的区别,通过考察法国、日本两国的民法典以及我国法律中相关规定,归纳出特种债权的优先权的种类,研究其法律特征、效力和设定特种债权的优先权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指出我国相关规定的不足,提出了完善我国特种债权的优先权制度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关于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论述,学者见仁见智,观点不一。试从法理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对这 一争论颇多的热点问题进行尝试性分析。  相似文献   

14.
对有担保债权优先性的适当限制,是和解与重整制度利益冲突调整结果的必然要求;在对有担保债权优先性予以限制的同时,仍要对有担保债权人的权益实行优先保护,限制债务人对担保物的使用权和处置权,以及赋予有担保债权人的相关表决权。  相似文献   

15.
论债权的相对性与不可侵性的关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第三人是否可以侵害债权与债权的相对性密切相关。债权的相对性肇端于罗马法,但在近代具有了新的底蕴,承载了债权的自由价值与秩序价值。相对性与不可侵性是债权在不同领域分别表现出来的两种特性,两者可以并存于债权中,但在第三人侵害债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方面,债权的相对性又决定了应引入"善良风俗"原则对其加以限制。  相似文献   

16.
无权处分行为制度在新颁布的《物权法》中有所界定。笔者考察了当今物权变动模式的类型,从中分析了无权处分的概念、中国现有的债权形式主义,以及在该模式下的三种不同的关于无权处分效力的学说。笔者认为应该采取无权处分原则上有效,同时存在一些例外来设计我国无权处分制度。  相似文献   

17.
我国《合同法》没有规定债权二重让与的效力,但在司法实践当中,债权的二重让与却时有发生。本文通过分析不同国家关于债权二重让与的立法例,结合我国的民法理论,指出了我国应在正确区分债权让与合同和债权让与的关系的前提下,以通知作为债权移转的生效要件,本着保护债务人的原则,解决债权二重让与的效力。  相似文献   

18.
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理论界有物权说和债权说两种主要的对立观点。从本质上说,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具有物权化变迁趋向的债权,土地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既存在债权关系又存在物权关系,自当事人协议时起产生债权关系,自发包人交付承包地或承包权登记时起产生物权关系。实践中,承包方的承包经营权常常受到侵害的原因是对其用债权而非物权方式进行保护,故应使承包经营权物权化。  相似文献   

19.
论债权转让的法律构造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尽管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仅规定了合同债权的转让,但债权转让的标的并不仅仅限于此,应扩张至其他债权(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在债权转让的法律构造中,通知是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并且债权人负有通知的义务,债权人仅对债务人进行通知,并不能发生债权转让的效力。  相似文献   

20.
资本三原则是为弥补有限责任制度的缺陷、保护债权人而创设的。但随着中间证券如可转换公司债、可回赎优先股等的创新,资本三原则的逻辑体系已动摇,不适用经济生活现实的刚性,使之成为一种过时的立法表述。应当从整个法律体系,而不局限于资本制度的角度寻求新的债权人保护观。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