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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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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颁布的统一合同法,对违约行为及其责任进行了更合理的构架。统一合同法设定的违约行为有先期违约和实际违约。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实际违约包括不履行、履行不当(不适当履行)和加害给付等四种违约形式。其中,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是过去合同法普遍采用并为人们普遍认同的两种形式,而先期违约和实际违约中的加害给付则是对英美法的大胆借鉴。在违约责任方面,统一合同法基本上吸收了过去合同法所采用的违约责任形式,其设定的违约责任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责任,但与过去的合同法相比,仍有较大的不同。  相似文献   

2.
我国新《合同法》有关规定的称谓应规范化 ;先履行抗辩权与后履行抗辩权不可混淆 ,不宜称不安抗辩权 ;先期违约不可等同于预期违约 ;附随义务与 (先 )后合同义务、从给付义务、减损义务应加以区分 ;可追认合同还有第四种情形。  相似文献   

3.
文章分析了预期违约的含义、构成要件、救济办法。作者认为,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将不履行合同的义务。其构成要件有三;当事人订的合同有效成立;此种违约发生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必有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行为发生。  相似文献   

4.
因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未对不同违约形态下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问题作出较全面而周详的说明,再加上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的缺陷,从而在司法实践中对如何正确适用相关法律带来了困难和疑问。故必须分清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和违约行为之根本区别,以及如何在不同违约形态下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相似文献   

5.
本文研究了预期违约制度的五种理论基础和三个法律价值,比较了预期违约与其它违约的异同,论述了我国《合同法》实行预期违约制度的必要性和科学性。预期违约在本质上违反的不是合同的给付义务,而是危害给付实现的不作为义务。预期违约制度包含着合同法的基本思想,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体现了公平、效益、安全的法律价值。  相似文献   

6.
我国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合同法》制定之时有意识地引入英美预期违约制度,但引入之后其便与履行抗辩权制度纠缠不清,引发法律解释适用之难题。大陆法系的拒绝履行制度和履行抗辩权制度与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相对应,二者之间存在着实质的一致,因而完全可以将现行相关规定纳入大陆法系相应制度之中。鉴于我国系大陆法系的法律模式,宜将《合同法》第108条、94条第2款定位于大陆法系的拒绝履行制度,使其与第68、69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制度一起,共同应对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所欲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民族国家立法、区域立法和国际层面的买卖法,为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奠定了先进简约的规范理念。现代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以瑕疵概念为连接点,无瑕疵给付成为出卖人的主给付义务,附随义务亦已实定化,积极侵害债权制度再无存在之必要,因为任何瑕疵给付的行为均构成义务侵害。在学理认识上,"瑕疵担保说"和"履行说"的论争以"履行说"的全面实现而告以终结。再履行作为买受人的瑕疵权利构成原级履行请求权之延伸,居于优先地位。  相似文献   

8.
效率违约制度是以理查德·A·波斯纳为代表的经济分析法学派提出的一种违约理论,鼓励人们在违约收益大于履约收益的情况下违约,从而实现效益最大化。我国《合同法》恪守大陆法系“契约必须得到遵守”的传统.没有引入效率违约,违约责任的首选方式是实际履行,在实践中造成了一些困境。本文通过对效率违约制度的介绍,探究效率违约制度的理论基础,从而分析在我国建立效率违约制度的可行性,希望在《合同法》修改时能引进效率违约制度,从而促进我国违约责任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9.
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因对方的违约而受损害的一方应当怎样获得救济,历来是合同法的基本问题之一,在大陆法系中通常将实际履行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介绍了源于普通法系的效率违约理论,希望通过借鉴该理论中所包涵的效益原则和经济分析方法,为我国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替代理论提供一种全新的思考模式,完成从实际履行到损害赔偿的过渡。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实际履行不再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仅仅是一种重要的违约责任形式。人民法院在适用实际履行时,应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在新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体系中,实际履行的优越地位被消解,不再是首要的违约补救方法。  相似文献   

11.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属于民事责任中的违约责任。运用违约责任的基本原理着重分析了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一些基础性问题,即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概念与特征、归责原则等。结合我国目前的劳动就业状况,尤其是在《劳动合同法》立法之时,对这些基础性问题的深入研究更是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政府违约责任兼具权力因素和契约精神,从而决定了其特殊性.一些民法学者认为根据现有规定政府违约责任适用<合同法>,所以其性质理应为民事责任;而行政法学者却认为政府作为最为重要的行政主体,其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及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也当然是行政责任.以上两种说法都只看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忽视了政府违约责任所具有的公私兼容的性质,都没有反映问题的实质.只有体现公私交融性的经济法才能为政府违约责任提供正确的法域归属,政府违约责任的经济法属性是其制度构建的基础和前提.  相似文献   

13.
试论旅游合同违约之精神损害赔偿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根据传统民法,精神损害赔偿只能囿于侵权责任,而不能作为一种违约责任的救济措施。本文通过对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扩张解释,认为在旅游合同这类特殊性质的合同违约中,可以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以加强对受害方旅游者的保护。从而突破传统的债权责任体系,完善违约责任形式。  相似文献   

14.
违约责任产生于合同债务的不履行,其本质是法律对违约行为的否定性评价,所保护的利益包括期待利益和信赖利益。随着大陆法系国家民法的发展,尤其是附随义务的产生,违约责任的保护范围呈不断扩张的趋势,违约损害赔偿范围也在不断扩大。这种发展趋势应在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予以关注。   相似文献   

15.
合同是一种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协议,签约和违约则是当时人在合同的发生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两种情况。本文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合同法中的签约与违约进行了分析,具体分析了相关的成本思想,得出结论:要强化信誉观念,减少交易成本。同时还指出效率违约理论是合同法历史发展的结果,将效率从经济学领域引入到合同法领域。  相似文献   

16.
对违约责任是否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国内外法学理论界与司法界尚有争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对人格精神利益的保护,为因违约而造成守约人人格精神利益提供司法救济已成为一种客观趋势。文章在考察国外有关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后认为,违约责任应当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并就如何构建我国的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7.
根本违约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根本违约的评判标准进行比较研究 ,今天结果主义已经取代条款主义成为主流的判定标准 ,德国式的具体判定标准更为科学。在结果主义内部 ,可以分为“单纯结果主义”和“与可预见性标准结合的结果主义” ,本文认为可预见性标准的要求是不尽合理的 ,在考虑根本违约免责条款效力的问题时 ,应考虑不同性质的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并对我国的立法进行简单评价 ,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8.
论诚实信用原则和合同义务的扩张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伴随着诚实信用原则适用范围的逐渐拓宽,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中的地位和作用亦日益突出.<合同法>在将诚实信用原则确立为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扩张了法律所调整的合同义务,形成了缜密的合同义务群,把先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均纳入到合同法律的保护视野中,对于传统的保护合同当事人权益的理论而言,这是一次历史性的重大突破,意义十分重大.  相似文献   

19.
行政合同违约责任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借用民法中的"违约责任"对行政合同的主体,行政合同违约责任的性质,违约的构成要件及归责原则,行政合同当事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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