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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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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我国一贯持肯定的态度。我国的相关立法已较为完善,在司法实践中也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与世界各国对此制度的规定存在着一定异同。我国新颁布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五条对该制度进一步完善。本文讨论了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与各国立法实践之异同,并对该条规定做出了评论,提出了我国对该制度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
论公共秩序保留的功能与限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共秩序保留具有消除隐含在冲突规范中的某种危险性的功能,并作为国际私法的安全阀而存在。但由于公共秩序保留赋予了法官广泛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常常会滥用这一制度。各国主要从立法措辞、立法标准、排除外国法后应适用的法律等方面加以限制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我国也应该结合国际社会的普遍实践,合理、正确地进行立法。  相似文献   

3.
该文结合中国实际,借鉴各国立法趋势,对公共秩序保留的涵义、适用对象和标准等方面进行了相关讨论,并对我国未来民法典涉外篇中公共秩序保留条款的立法规定进行了设计。  相似文献   

4.
本文对中国区际民事司法协助中的法律适用、管辖权、公共秩序保留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作者主要阐述了以下观点:一是区际民事司法协助中的法律适用具有与国际私法法律适用不同的特点,即法律适用的目的、标准、强制程度、种类和范围等方面的区别,区际民事司法协助中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是适用被请求方法律;二是管辖权在区际民事司法协助中具有重要意义,被请求方审查请求方法院管辖权有四个标准:被请求方法律、请求方法律、请求方和被请求方双方的法律、区际协议的有关规定;三是由于各法域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道德等方面存在着重大差异,放在区际民事司法协助中有必要适用公共秩序保留,但应有一定限制,即从公共秩序的范围、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范围、适用标准和适用目的四方面予以适当限制。   相似文献   

5.
国际私法强制性规定是国家直接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基本法律手段,是国家意志直接在涉外关系中的体现,表征了国际私法刚性化和实体化的趋势。国际私法强制性规定已从国际私法其他制度的依附中独立出来,从幕后走向前台。国际私法强制性规定与国内公共秩序法、公共秩序、法律规避、"直接适用的法"有联系,也有区别。尽管国际私法强制性规定有立法扩张的趋势,但立法、司法仍应秉持慎重态度。  相似文献   

6.
一国依据冲突规范适用某一外国法时,如果该外国法与本国公共秩序相抵触,则可援用公共秩序保留排除或限制该外国法的适用,保护本国的根本利益。但如果滥用公共秩序保留,则会适得其反。我国《民法典(草案)》虽然确定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但在立法上和司法实践中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7.
一国依据冲突规范适用某一外国法时,如果该外国法与本国公共秩序相抵触,则可援用公共秩序保留排除或限制该外国法的适用,保护本国的根本利益.但如果滥用公共秩序保留,则会适得其反.我国<民法典(草案)>虽然确定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但在立法上和司法实践中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8.
国际私法中法律规避的定性问题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法律规避究竟是国际私法中的一项独立的制度,还是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一部分?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理论界。法律规避作为国际私法的一项独立的制度,从实践层面讲,存在着意图认定上的主观性、效力认定上的矛盾性和处理后果上的消极性等缺陷;如果看作是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一部分,不仅可以解决实践中的缺陷,从理论上讲也具有合理性。在我国国际私法立法中,法律规避没有独立存在的空间。  相似文献   

9.
公共秩序虽因其实质在于维护本国国家及其人民的利益而被称为国际私法中的安全阀,但由于它缺乏一个确定、统一的概念与适用标准,因而该制度在实践中容易被滥用。而公共秩序的滥用势必大大降低国际私法在协调各国法律冲突中的价值,妨碍国际民事交往的稳定和安全,有悖于当今世界政治、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甚至走向国际私法价值取向的反面。正因为如此,所以有必要对公共秩序加以限制适用,且业已成为公共秩序的发展趋势之一。我国有关立法也应顺应这一发展趋势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0.
论公共秩序保留在解决我国区际民商事法律冲突中的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香港和澳门相继回归之后,我国内地、香港、澳门之间的区际民商事法律冲突形势严峻,冲突解决并不顺利.当前,公共秩序保留在区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中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从长远的发展看,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空间将越来越狭窄,甚至可以不再适用.  相似文献   

11.
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从多个角度分析各国商业贿赂犯罪立法、司法的特点,结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相关规定,分析了中国反商业贿赂犯罪法律实践存在的缺陷,得到了一些法律启示,为相关法律改革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12.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是国际私法中的“安全阀”。香港回归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依然存在有其客观必然性和价值,但鉴于国际私法发展的大趋势,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在民商事交往中应该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限制适用,这是我国区际问经济横向联系的需要。  相似文献   

13.
涉外同居关系,是各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外国或外法域的实体法或司法判例非常正视这一客观存在,并通过立法或司法判例有限制地保护该特殊身分关系。我国大陆婚姻家庭立法却回避这一现实问题。实际上,涉外同居关系并未违背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范及公共秩序保留原则,而且正视它的存在具有重要的法价值。中国大陆涉外同居关系适用法律问题,有适宜的国际法律环境,可以在国际私法现行规则下,采用适宜的"间接适用的法"与"直接适用的法"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4.
遵守公共秩序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而公民维护公共秩序的法律地位长期以来在法律上未予明确,这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并不相符。在新时期,像劳动权、受教育权一样,维护公共秩序应当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相似文献   

15.
合同形式与合同效力的关系问题历来在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就不甚明了.法律规定的模糊阻碍了司法实践的统一运作.针对这一问题,通过对各国法律的比较研究,尤其是通过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对此问题的相关立法规定、学理的梳理,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期对司法实务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6.
重整计划是重整程序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各国(地区)重整立法均予以充分重视。200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之也加以重点规定。从拟定、通过、批准与执行等四个方面对重整计划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可以为我国将来的立法完善及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7.
经济全球化使得世界各国往往在相互交往中遵循互惠互利的原则以谋求利益最大化。在这种主流趋势之下,以排除外国法适用,保护本国利益为目的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如何更加合理地适用便成为了值得探讨的问题。此外,该制度本身也存在着不确定性等缺陷,因此,我国应当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谨慎适用与适当给予适用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达到在维护本国利益的同时,促进国际民商事关系的良性发展的最终目的。  相似文献   

18.
法律规避是国际私法关系中当事人为使有利于自己的法律得以适用而故意通过合法手段改变连结点中事实因素的行为。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行为是应当具有法律效力的。出现法律规避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律规范自身的不严谨及各国立法权、司法权的不当扩张。在性质上,法律规避并非一个独立的问题,而是公共秩序问题的一个部分。  相似文献   

19.
从实证角度看,公共秩序应分辨为两个范畴:作为社会价值基础的公共秩序和作为法律"一般条款"的公共秩序———前者是价值和内容,后者是规范和形式。作为"一般条款"的公共秩序,赋予法官衡平权力来填补法律漏洞、克服成文法之局限,由此也带来了重大的实践问题:如何在授予法官巨大裁量权的同时,防止衡平权的滥用,兼顾法的安定性和个案的社会妥当性?笔者认为,由于存在"概念中空化"的状况,作为"一般条款"的公共秩序很难通过统一定义或分析论理的方式加以把握,因此其实证化需通过其他途经来实现——"案类的构造"是一个可能的办法,即依靠司法案例的积累和归类建立一个基准,为法官提供经验性的指引。  相似文献   

20.
我国国际惯例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针对我国学术界对国际惯例含义问题的不同看法 ,提出中国有关国内立法中的“国际惯例”不仅指实体意义上的国际惯例 ,也包括冲突法上的国际惯例。由于历史和现实的需要 ,国际惯例已成为我国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渊源。其法律效力具有特殊性 ,一旦采用 ,即具有优先于公约和国内法的效力。论文建议“删除”我国立法中独特于他国立法的“公共秩序保留”;建议我国现行有关“国际惯例”的国内立法对有关的概念及其适用条件加以明确的界定及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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