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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过程中,我国逐渐形成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其中,"法治"作为"三治融合"的中坚力量,在我国乡村治理体系的"自治"与"德治"之间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由于乡村法治体系在立法、执法、守法等方面均存在客观局限性,使得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法治"薄弱化、虚置化、边缘化的困境。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法律体系,提高乡村治理主体法治能力,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的衔接作用,实现"三治融合"的协调统一。  相似文献   

2.
"三治融合"是新时代乡村治理的新思维,既需要以"自治"为乡村治理的主体维度,围绕"自治活力"主线,激发乡村治理主体的内源动力;也需要以"法治"为乡村治理的功能维度,坚守"法治秩序"底线,确保公共权力规范运行,村民权利有序维护;还需要以"德治"为乡村治理的价值维度,明确"德治精神"的红线,不断唤醒村民的共同体意识、公共理性和公共责任。只有厘清乡村治理中自治活力、法治秩序、道德规范相契合的源生内需与契合机理,才能通过文化塑造、角色定位、功能优化和政策调适,实现自治、法治和德治的价值融合、主体协同、聚合效能和制度优化,构建契合中国场域的三维互动现代乡村治理新体系。  相似文献   

3.
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模式应该始终坚持人本位的立场.以信用积分制为核心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建构,既体现了治理主体的多元性、治理过程的多方参与以及上下互动特性,同时也体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方式的法治、德治以及自治相结合的特点.农村诚信积分制度的建设与推广激发了农村公共之善、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是一场以善制与善治为目标的乡村...  相似文献   

4.
构建生态自治、生态法治、生态德治的“三治融合”乡村生态治理体系,既是推进国家生态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也是建设美丽乡村、助推乡村振兴的实践方法。当前广大乡村生态治理与建设实践过程中存在着主体认同与协同困境、制度供给与融合困境、文化传承与发展困境,制约了“三治融合”乡村生态治理体系的构建及其运行。相关部门应从培育主体认同、完善制度规则、重塑生态文化三个方面,夯实乡村生态自治基础、强化乡村生态法治保障、增强乡村生态德治支撑,进而提升乡村生态治理能力,推动生态美丽乡村建设。  相似文献   

5.
在乡村治理中自治、法治、德治不是并列关系,自治是法治和德治所追求的目标,法治是自治和德治的保障,德治是自治 和法治的基础。“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 实施,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要强化党的领导,立足自治体系建设目标,推进 乡村法治和德治建设,使得自治、法治、德治协同作用于乡村治理。  相似文献   

6.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党中央对基层治理的基本要求.村规民约作为非正式的社会治理制度,注重依靠道德力量教化和约束民众行为、规范民间秩序.德治作为乡村治理的道德伦理基础,是建立"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关键.在当前乡村治理背景下,德治必须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以此融入现代价值体系...  相似文献   

7.
[提要]“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场域,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方法论。自治、法治和德治的关系应当理解为一体两翼,自治是主要内容,法治是保障底线,德治是辅助工具。中国农村可以划分为传统农村和城市化了的农村,传统农村与城市化了的农村在建设环境上有所不同,传统农村以人口流出为主,农业占据主导地位,村民收入结构单一,事务复杂性低,面临德治影响广泛,法治薄弱,建设动力不足,建设能力有限的挑战;城市化了的农村以人口流入为主,第二、三产业占据主导地位,村民收入结构多元,事务复杂性高,面临法治影响广泛,德治薄弱,建设难度较大,建设优势未被充分利用的挑战。推进“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需要正视中国农村具有显著差异的事实,坚守完善自治主轴线,利用法治和德治共同促进自治的原则,区别对待传统农村与城市化了的农村,传统农村应强化法治建设,提高建设热情,增强建设能力,城市化了的农村应强化德治建设,正确认识建设难度,充分利用建设优势。  相似文献   

8.
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实现了"五位一体"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法治保障力度不断加强,但仍然存在依法行使自治权力度不够,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完善,民族地区法治服务还需要加强,民族地区法治建设跟不上社会的快速发展。要充分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依法完善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民族地区法治服务水平,实现新时代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的创新和发展。  相似文献   

9.
“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的渊源与趋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中国传统社会,乡村自治表现为依靠宗族、乡绅的自治;法治表现为礼法秩序;德治则指依靠"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进行的治理。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根源于悠长的历史传统而又与时俱进。但是,在当下某些区域的乡村治理中,还存在着自治深度不够、效率低下,法治贯彻不彻底、不完善,德治被放空、难以真正发挥其效用,自治、法治、德治三者各行其是,没有形成体系等问题。解决上述问题,需要确立明确的道德标准,建立健全德治相关机制;继续加强法律的普及工作,依法行政、依法治村,提高民众的法制意识;结合道德、法律、习俗来完善乡规民约,规范民主选举程序,建立健全治理有效的自治、法治、德治机制。从而做到自治、法治和德治的结合,推动乡村治理走向善治。  相似文献   

10.
“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和前提,是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更为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方法论导向。“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却面临自治功能遭到削弱、乡村原有传统价值体系明显衰落、法治乡村建设陷入情法两难困境等多重现实挑战。应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三治合一”的引领能力、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和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德治教育制度以及法治保障制度等一系列措施,推动实现党建引领下的自治、法治、德治三者间的有机融合。通过制度供给激活乡村社会的内生秩序,提升乡村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和社会化水平,以达到强化制度供给的目的,最终实现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  相似文献   

11.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把德治融入到乡村治理体系中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通过对四川省小田村“道德银行”实践项目的案例研究,揭示了乡村德治的运行机制,即激励惩罚机制、规范引导机制、内化传承机制,及其仍存在缺乏长久性、参与力量薄弱、内在动力不足等困境,提出保障乡村德治运行机制持久有效的优化路径。  相似文献   

12.
建立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治理有效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乡村善治和治理现代化的具体要求。从协同治理理论出发,以秦巴山区汉阴县T村的乡村治理为例,结合相应的案例对“三治合一”在基层的运作逻辑和形成机制进行了探析。发现在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底线、德治为辅助的一体两翼式的乡村治理实践中,三者的有效结合促进了乡村治理现代化和善治格局的形成。  相似文献   

13.
社会共同体是人们彼此信任、认同、团结互助,在共同的价值观之下有着凝聚力的社会。在这种社会中把人与人粘合在一起的,一是利益,二是情感。但是面对利益冲突,仅靠公平来维系利益之间的粘合是不够的,还需要建立社会主体之间的情感纽带,让个体体会到自己是共同体中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从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中可以发现,中国国家治理所致力的是建立社会共同体。全社会需要在党的领导下,凝聚社会共识,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实现一个共同的社会目标。在社会共同体的建构中,法治和德治具有互补和互助的作用。法治是赋予法律至高的政治地位,使其具备权威和能量来进行治理的一种治理方式。而德治则是赋予道德崇高的价值地位,使其具备权威和能量来进行治理的一种治理方式。法治着重于在社会分化中确立秩序,德治则努力弥合社会分化中的感情疏远和价值裂痕,二者在社会共同体的建构里发挥出相互补充的作用。法治和德治还存在互助作用。第一,法治为德治保底。法治保障了道德的底线,也使德治有了可靠的保障。第二,德治为法治固本。通过德治可以维系和强化社会道德纽带,进一步巩固法律的道德根基。法治和德治的结合不仅是社会共同体治理的最佳组合,同时还存在着人性的基础,而这种人性基础也能被大脑的心理机制所证实。根据现代心理学和大脑神经科学,大脑存在两个系统,一个负责进行逻辑运算,是不带感情的理性系统,另一个是接受外界刺激直接生成情绪和情感的系统。这两个系统既分工合作,又相互制约。由于法律调整利益关系的功能,它需要依赖大脑理性系统。德治则依赖大脑情绪性系统,也进一步调整情绪性系统,强化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纽带,从而实现一种秩序。中国传统德治就是调整人的情绪系统而进行的一种社会治理。在一个共同体中,个体和共同体存在着精神上的同构关系。作为有机体的国家如同个体的大脑系统一样,有两大系统。对应个人理性系统的是国家理性系统,对应个人情绪性系统的是社会共同情感系统。在国家治理中,应当依据个体和国家的精神同构关系,把个人理性和国家理性协调一致,把个人情感和社会共同情感协调一致,实现国家层面的理性系统和情感系统的共同发展和相互平衡。在个体和共同体的精神同构中,法治的作用在于推动个体理性和国家理性的一致,德治的作用在于推动个体情感和共同情感的一致,最终把个体精神系统和共同体的精神系统连接在一起。在这种精神同构中,国家和个人产生出精神上的交互作用,国家从个体那里获得了巨大的精神能量,个体从国家那里获得了安全感、价值感以及针对外部世界的力量感。同时,德法合治有助于共同体和个体二者的理性系统和情感系统产生出平衡关系,使共同体和个体的精神系统得到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4.
新时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将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而生态治理越来越走向法治化轨道必将成为今后重要的治理方式,同时生态法治化也是推动国家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通过梳理并阐释国家对西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发展的规范文本及其释义,透视国家对黄河流域发展的理念转变,进而指出新时代黄河流域生态法治发展存在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在没有充分体现生态法治体系化发展的理念,缺乏地方立法对生态保护政策的落实,环境政策没有与其他政策之间实现良性互动。再从健全黄河流域生态法治规范体系出发,实现法律与环境政策之间协同保障生态环境,达致环境政策一体化实施的目的,进一步完善法律规范与环境政策协同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现黄河流域生态法治化保障进路。  相似文献   

15.
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战略设计框架中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国家治理的内在基础逻辑。要构建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的 乡村治理体系,应当积极发掘、传承保护、盘活和创新利用好乡村传统治理资源,推进本土化治理,实现乡村善治的终极目标。 彝族传统文化结构中蕴藏有丰富的治理资源,相关学者早从不同视角做过相关探讨或研究。总体看来,目前,虽然学界以“乡 村治理”作为直接视角嵌入的研究尚少,但是早有学者针对彝族的习惯法、家支制度、德古机制、信仰文化、乡村精英等展开相 关研究。众多研究成果表明,彝族传统治理资源具有强大的治理效能和实现乡村善治的独特优势。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环境污染治理中存在着执行偏差以及污染反复出现等问题,要求对环境治理的多主体逻辑进行系统的分析。多制度环境的分析框架关注复杂制度环境对行为主体的影响,有助于厘清我国环境治理困境的形成机制。研究发现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作为环境治理的主体,在实践中分别遵循国家逻辑、科层逻辑、市场逻辑和效用逻辑,不同行为逻辑和动机容易产生逻辑冲突或不协调,不利于形成环境治理合力。对此,提出相应的治理策略:在中央政府层面,实现由“运动式”环保督察向常态化督察的转变,建立环保督察的社会化参与体系;在地方政府层面,提升环保绩效的重要性,建立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努力指数;在企业层面,鼓励企业进行环保技术创新和应用,建立企业环保“红黑榜”,激发企业绿色生产的潜力;在社会公众层面,加强环保宣教,维护公众的环保参与权利。  相似文献   

17.
新乡贤作为新生治理主体,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保障新乡贤参与治村的法律制度不健全, 促进新乡贤作用发挥的工作机制不完善,引导新乡贤依法治村的工作重视不足等问题的存在,极大地限制了这一主体作用的 发挥。为此,通过完善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法律规范,健全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作用发挥的自治、法治、德治平台,强化对新 乡贤依法治村的引导与扶持等方式,完善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法治保障路径。  相似文献   

18.
农村环境卫生已成为我国的一个严重的公共问题。通过分析农村环境卫生问题的公共属性和特殊性,指出中央政府应成为农村卫生建设的主导力量,应建立明确的农村卫生主管部门,直接投资鼓励垃圾处理的科学研究,建立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制度,适当引入市场力量,以有效提高农村卫生标准。  相似文献   

19.
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间,我国文化建设在取得伟大成就的同时也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改革开放时期,我国在反思和总结“文革”教训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文化法治建设”,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奠定了法制基础,为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以2018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宪为起点,我国社会主义文化法治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新时代。以《文化遗产保护法》《文化教育管理法》《公共文化服务法》《文化产业促进法》等为“主要内容”,以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使命,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目标的“文化法治体系”正在形成。  相似文献   

20.
中国环境治理的两种模式:政策协调与制度优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古至今,中国环境治理存在两种模式和路径:一是环境史观背景下的环境治理政策意蕴;二是环境伦理观背景下的环境治理制度需求.从当前中国环境治理的司法维度来看,环境治理存在环境政策难以协调推进的问题和环境司法制度更新完善的问题.而《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颁布实施,为中国环境治理的政策协调和制度优化提供了指导方向.环境治理的政策协调,需要遵循超越环境保护主义的基本原则,对主体的要求为理解环境法律政策,具体的运作为环境治理的刑事政策分析和克服相关实施障碍.环境治理法律政策的实现,是一个环境法治系统工程,需要实现环境治理相关制度的优化和升级.这种制度优化,以生态整体主义为核心价值指导原则,从环境实体和环境程序两个体系,实现对现有治理技术与实践方式的融合.在实体方面,环境治理法律政策的实现,要求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机制;在程序方面,强调对于环境司法学的重视和对相应程序分类保障机制的倚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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