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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立法是一种受利益取向支配的权力行为方式,功利主义以立法行为中确立法律理由的形式反映到法律上来.在利益取向与客观实际的允许程度不相适应时,这种法律理由就会成为被预置在法律中的死亡因子,导致法律理由坍塌,可以从法律、法律部门乃至法律体系上反映出来,这种现象在中外法律史上层出不穷,表现形式纷繁多样.现阶段,正在从授权立法上先行表现出来,从利益分配格局上反映出来,并可能引发相应的社会稳定问题.因此,适当地干预和救济正在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法治自我完善方式.  相似文献   

2.
法治是西方法律思想史上最为重要的概念,也是当代中国人民的理想追求。如何建设法治已是一个重大的现实课题摆在中国人民的面前。从西方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历史经验来看,西方法治建设能够取得成功,其中的一个最为显著的特征是法律信仰在西方确立。也就是说,对法律的信仰深深的烙印在西方人的心中,使之成为一种生活习惯,就像刻在铜柱上一样,即使是经历风风雨雨,依然能够支撑人民对法律的这种不灭的信念。西方人为什么会相信法律?法律为什么能够成为西方人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切都与中世纪时期的基督教神学有着莫大的关系。5世纪时期,罗…  相似文献   

3.
群体治理有三种模式 :纯粹武力统治、人治和法治。法治是理想 ,依法治国是战略。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党和政府 ,客体国家包括党、政府和人民。治理有三种含义 :对党是内练苦功 ,外守法纪 ;对政府是制约权力 ;对人民是提高素质 ,当家作主。“政府推进型”的风险主要来自移植西方法律制度与本土法律传统的内在冲突。  相似文献   

4.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中国实践提出的新问题,涉及制度和生产关系,这正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范围,需要从政治经济学上进行理论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呈现快速发展与结构失衡双重特征,为此付出了资源、环境、安全和生命、社会发展方面的巨大代价.这对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使我国发展方式呈现出不可持续性.政府主导经济活动是我国经济发展呈现双重性特征的根源,规范政府行为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规范政府行为需要对政府在市场中的作用范围进行科学定位,并使政府行使权力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相似文献   

5.
[摘要]地方自治是民主政治的基础,中国在清朝末年引入了西方的地方自治制度。新县制是国民政府后期所实施的地方自治制度,也是中国近代史上得到最全面、最认真实施的地方自治制度。政府及各界人士为推行新县制作出了大量努力,但是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制度和现实脱节,其根源在于政治法律制度不能保障人民享有其应有的权利,人民也无法感受到制度的宝贵和需要。政治法律制度得不到人民的拥护和保卫,这是中国近代很多政治法律制度最终成为一纸空文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6.
抗日战争时期的陕甘宁边区,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根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原则,大力推行民主政治建设,使之成为各抗日根据地民主建设的楷模。下面笔者拟就陕甘宁边区的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经验谈点看法。 一、比较完善健全的民主制度,从法律制度上保障人民的参政议政权力 为了使陕甘宁边区(下称边区)党和政府的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广大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力得到法律上的保障,边区政府于1937年就制定了《陕甘宁边区条例》,初步对  相似文献   

7.
西方现代政治中的民主原则是在卢梭的思想中确立起来的。然而,由于私人利益与共同利益相互对立,从而个别意志与公共意志相互对立,卢梭的政治共同体是虚幻的,其公意是抽象的,政府和主权者之间是矛盾的,这反而证明了人民主权的不可能性。西方现代政治中的民主不过是一种政治幻象。法律不是主权者的共同意志,而是特殊意志的法律化。由于政府是具有自己的固有意志的独立实体,官员也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人民主权成为了抽象的权力并几乎被化为乌有。  相似文献   

8.
新安江生态补偿协议:法律机制检视与实践理性透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涉及安徽省与浙江省的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是我国首个跨省界流域生态补偿试点。作为一种流域环境治理的新型协议,新安江协议在法律上具有对赌协议的性质,它确立了一种推动流域相关地区之间环境合作博弈的一种新型的契约法律机制。地方政府之间这种通过法律契约形式进行环境合作博弈的方式,改变了传统意义上中央政府对于跨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的垂直命令式的单一环境管制方式,其推动、激励相关地方政府相互合作、共同治理的做法,对于解决我国跨行政区域水资源保护、水污染治理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的实践意义。环境法的勃兴源自于当代社会的环境危机,立足于解决当代社会所面临的环境问题,倡导与践行环境保护的实践理性精神是环境法的应有之意。对于新安江协议这种地方性法律合作与创新,因而应当秉持鼓励与包容的实践理性精神。  相似文献   

9.
论股权出资     
股权出资在公司的设立过程中成为广大投资者经常运用的一种出资方式,但是我国《公司法》却并未明文规定股权可以作为出资。股权应可以成为一种出资形式,并在法律上对其进行严格的规制。  相似文献   

10.
BOT投资方式及其法律规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BOT是一种私人资本参与一国基础设施建设的新型投资方式.我国基础设施落后和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十分突出,采用BOT投资方式将会有效缓和这一矛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利用BOT投资方式建设基础设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有相应的法律规范加以调整.我国目前的BOT法律制度尚不完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BOT投资方式的发展,构建有中国特色的BOT法律制度已成为我国利用BOT投资方式的迫切需要.  相似文献   

11.
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的理论根基,也是我国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指引。执法工作与人民的距离最近,与人民的联系最密切,与人民的关系最紧密,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关键一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严格执法的论述,明确了党的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推进严格执法的应有之意。党的领导既是推进严格执法进程中的指路明灯,更为严格执法提供了最根本的政治保证。以人民为中心不仅是严格执法的制度本源、主体、发展动力,更是其发展的根本目的和基本手段。习近平同志关于严格执法的方法论论述,从确立执法的价值追求、建设执法队伍与健全执法制度三个层面系统厘清了全面严格执法的实践进路。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坚持严格、公正、文明的价值追求,以严格塑造法律公信力、以公正提升执法质量、以文明加强执法效果。建设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不仅要树立以执法为民为核心、以职业道德为基础的法治信仰,为执法队伍建设提供深厚的精神滋养;而且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效率,完善执法人才培养机制,为执法队伍建设提供重要的现实支撑。形成科学、合理、完备的执法制度,要从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和完善执法...  相似文献   

12.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当今的法治认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治认同是民众对法治的心理认可,是现代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认同作为一种文化认同,不能离开传统文化,需要从传统法律文化中寻找形成法治认同的资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关于法治认同的“资源”,是传统社会对于法律的态度、对法律的认可程度以及民众对礼法建立的社会秩序的认可等。法治建设应当在了解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制定民众更愿意接受的法律,以民众更愿意接受的方式实施法律,建立民众更期望的法治秩序。基于传统文化建立起来的法治秩序,会潜移默化地影响民众对法律的态度。从内心认可法律,为实现法治建设提供有利的非制度性支撑。  相似文献   

13.
近代自然法观念为生态福利法律制度的构建提供了价值取向引导.生态福利,指为满足居民生存与发展需要,由政府以公共服务形式向居民提供的以生态利益为内容的社会福利.衡平生态利益为生态福利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需求,生态福利共享为其终极价值需求.生态福利法律制度与近代自然法观念在价值始点、价值中介和价值目标维度相契合.按照近代自然法“理性观”“自然权利观”“社会契约论”的导引,构建生态福利法律制度应依循理性,以权利共享为基础,以生态福利公平分享为依归,并由政府主导生态福利分配.  相似文献   

14.
唐朝法律文化是集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之大成者,不但具备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而且在条文之间渗透了德、礼、公平正义 等特色,唐律组成之多元化表现出其开放性,其遵从礼法结合的儒家文化,又体现了其包容性。李白是唐朝鼎盛文化的代表, 但也曾受过流刑的刑罚处罚,通过研究李白死刑赦免与唐律的关系,研究唐朝德主刑辅的国家统治制度与体恤民情、轻判轻罚 的以民为本的法律文化理念,可发掘唐律法律文化背后蕴含的开放和包容的人性化精神,历史上这些有进步意义的法律特质 和法文化传统对现今中国的法治国家建设具有一定的参照作用。  相似文献   

15.
日本近代,国民“公德心”的拥有、“公德”水平的快速提高,乃至精神风貌的极大改观,不仅仅是日本政府对国民进行公德教育的结果,更重要的是与“公德”相应的“法治”健全与有效运用的结果。探赜日本近代“公德”发展与“法治”之间的关系,我们就会体会到:其一,日本近代强制性治理“不公德”顽疾的“法治”意识提高;其二,日本近代具有法律效力的《违式诖违条例》落实,迅速使国民 “公德”水平提升;其三,日本近代 “公德教育”与“法治”有机结合推动了国民“公德”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16.
世界首例"基因编辑婴儿"非法人体试验的发生,引发了国际范围内的普遍不安和强烈谴责。应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对"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中的试验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涉事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予以确认和执行。我国现行法律(狭义)并无人类基因编辑人体试验的专门规范,在整体法秩序上存在明显的法律漏洞。行政规章中规定了一些行政责任,但处罚力度相对较轻,对个人私自进行非法试验行为的针对性不足。在刑法上没有直接应对基因编辑、人体试验等生物技术犯罪的条款,如不能在解释上把"基因编辑婴儿"人体试验纳入"情节严重"的"非法行医"的范畴,则对该非法试验行为的刑事责任的落实将面临困境。在民事责任方面,试验参与者(受试者)及"基因编辑婴儿"(和"基因编辑胎儿")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但有关损害的认定和评价存在规范上的困难。未来"要加快科技安全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在基因编辑领域"加快推进相关立法工作",通过专门的法律规范以形成完善的责任机制,尤其要适度增强公法上责任的刚性,具体明确私法上的请求权基础。  相似文献   

17.
“显名主义”虽然是我国代理制度的基本原则,但是也承认非显名的代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虽然代理人没有明确指明被代理人的名称,但是法律行为的后果仍然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此类特殊情况可以总结成为:行为所关涉之人而实施的行为、未指名被代理人姓名的代理、与企业相关的法律行为,它们被称为“特殊的显名代理”。然而,与之不同的是德国法中的“间接代理”和英国法中的“隐藏代理”。虽然我国《合同法》第402条规定了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时合同的效力归属,但是这与“间接代理”和“隐藏代理”都不完全相同,修订《合同法》时应重新检视第402条。  相似文献   

18.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都在关注"法律平等"这一问题,如:中国古代流传"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西方资产阶级针对封建专制又提出过"权利平等",而我们现在宪法当中又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它不但是我们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而且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基本原则。那么,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呢?像中国古代流传"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样的说法,它能不能上升到法律的角度,资产阶级提出的权利平等原则,在当时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意义,但它是不是已完美无缺?还有我们现在虽然《宪法》中明确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有时也会产生一些疑惑,人们又看到生活中有许多不平等的事情,这又会引发我们一些思考,法律平等是不是事实的平等?法律平等是不是绝对的平等?如果不是我们应该怎样去做?本文就围绕这些来分析和探讨有关法律平等及人权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19.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内容。法治,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道德需要,是主体普遍道德需要的制度安排和规范表达。个体道德力,则是社会法治建设的“助推器”。个体道德力助力法治文化弘扬、推动法治人才培养、促进法治体系建构、保障法治实践深化。但是,个体道德力与社会法治并非总能有效共行、相与为一。从以下几方面构建对策、清除掣肘,全面强化个体道德力对于社会法治之功用,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夯实法律的伦理内涵与价值基础,提升立法的反思和回应能力;构建司法执法与民意的有效沟通机制,考究司法执法实践中"道德话语"的特殊意蕴;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高公民的守法理性,强化公民的守法自律意识,为公民的守法道德确立具体向度;兼顾知识普及、法学研究与价值体认,注重法治人才的职业道德和个人美德培育;德法双修,法德共进,敦促道德教育与普法教育桴鼓相应,并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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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法律实务界人士对高校法学专业本科教育、教学事务整体缺乏有效参与,国内急需一套合理的顶层机制来引 导法律实务界人士有效参与此类事务。英国、美国以及我国香港地区的法律实务界人士参与本国(或地区)高校法学专业教 育、教学的传统、方式以及创新为我国相关机制设计提供了有益经验。国内法学教育界与法律实务界应共同发起设立法学专 业本科教育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应具有制定法学院设立标准、参与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及法学专业本科生教学 培养方案制定及课程建议等职责;同时应明确法律实务界人士在法律技能与法律职业道德两大教学领域的参与程度;应通过 合理的法律学徒资源利用机制及声誉激励机制来鼓励法律实务界人士自觉、主动地参与法学专业本科教育、教学事务;同时也 应通过设置合理的法律实务界人士遴选标准来保障其参与法学专业本科教育、教学事务的质量与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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