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87 毫秒
1.
婚内存否强奸,一直是刑法学争议的问题。从现代刑法精神的角度来解释婚内强迫性行为这一法律现象,认为婚内强迫性行为侵犯的不是妇女性的权利,因而,不构成强奸罪,行为人只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道德责任,而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以此为前提,认为婚内强迫性行为非罪符合公正性、宽容性、经济性等现代刑法精神。  相似文献   

2.
婚内强迫性交行为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妻子意志,强迫妻子性交的行为,包括婚内一般强迫性交行为和婚内严重强迫性交行为。婚内强迫性交行为不等同于婚内强迫性行为和婚内强奸。婚内一般强迫性交行为由婚姻法和伦理道德调整;对婚内严重强迫性交行为,刑法可以明确规定为犯罪,罪名可确定为婚内强奸罪,并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适用不同的法定刑。  相似文献   

3.
许多西方国家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逐渐认同了“婚内强奸”行为构成强奸罪。我国对“婚内强奸”立法规定模糊不明,理论学说众说纷纭,司法实践裁决不一。根据刑法的谦抑性理念,婚内强奸应在一定范围内有限成立强奸罪。作为现代刑法的一个基本理念,刑法的谦抑性影响着刑事立法、刑事司法的各个环节。在刑事立法层面,应从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两方面对“婚内强奸”入罪进行限制,在刑事司法层面,应从定罪和量刑两方面对“婚内强奸”入罪进行限制。  相似文献   

4.
婚内强奸行为是古今中外都存在的客观社会现象 ,我国刑法学界对该行为的定性问题存在争议 ,本文认为 ,给婚内强奸行为定强奸罪有充足的法律依据 ,并且符合法律的价值取向 ,对预防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论“婚内强奸”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内无奸由于其具体的社会背景和婚姻契约论、报复论、暴力伤害论等理论的支撑 ,在中西方都有悠久的历史。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女权运动的发展 ,这一命题受到了刑法理论和实践的挑战。该文从民法的角度对性权利这一人身权进行了深入剖析 ,明确婚内强奸行为侵犯的社会关系 ,并提出应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解释我国刑法第 2 3 6条 ,承认婚内强奸  相似文献   

6.
性是夫妻生活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妇女人权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婚内性暴力行为,既是对女方权益的严重侵害,也是对家庭和睦稳定的蚕食。考虑到其特殊性,我国刑法应将婚内性暴力单独设罪,并纳入亲告制度,以此来保护妇女的正当权利。  相似文献   

7.
分析了我国刑法规定不具体、适用法律差别很大等问题,从保护妇女权益的角度阐述了"婚内强奸罪"有必要进入公权保护程序,指出婚内强奸应区别于普通强奸定罪量刑,说明单列"婚内强奸罪"有其合理性.  相似文献   

8.
婚内有无强奸一直是学界及司法界颇存争议的问题之一,本文拟从配偶权出发,通过对其派生权利———同居义务内涵的挖掘,以及婚姻的特殊功能,刑法对婚内强奸的态度等方面出发,对婚内强奸的成立问题作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救治对策。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精神伤害罪,民法、行政法对精神伤害行为的规定也比较粗略。因此,弄清精神伤害行为的类型和实施方式,在刑法中明确规定严重伤害行为为犯罪,并明确界定刑法、民法对精神伤害行为的管辖范围,对于完善精神伤害行为立法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10.
夫妻双方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是夫妻双方互相尊重,互相保证权利的行使、义务的履行的前提。一方不履行法定义务,侵害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必然造成对另一方的侵权。认为在民法典亲属法篇中,应明确规定配偶权益以及婚内侵权的行为方式,确定不同的侵权责任形式以及损害赔偿的救济方式,对婚内侵权行为的防治多管齐下,由此才可有效地解决婚内侵权的多发性、多变性,同时解决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执行问题,从而真正最大程度地消除婚内侵权行为,为建立文明、稳定、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服务。  相似文献   

11.
未成年人性犯罪问题越来越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注,而未成年人犯强奸罪作为一种严重的性犯罪,是要受到刑法的严厉罚处的。文章作者走访了黔东南台江苗族地区,调查当地苗族未成年人犯强奸罪的案例,不难看出许多未成年的强奸案件是发生在婚姻传统习俗的“游方”中或者早婚中,与幼女发生性行为而导致犯罪。从对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当地未成年人强奸案有其特殊性。文章以文化为视角,准确“度量”出国家刑法和苗族婚姻习俗在处理此类犯罪案件时需要的“必要的张力”。  相似文献   

12.
亲属相犯论     
就亲属间的人身犯罪包括性犯罪而言,在当今刑事法视野中,身份刑法已向行为刑法转化,应彻底剔除封建制度中以身份作为积极定罪的陈腐观念,把亲属身份作为司法实践中法官酌定从重处罚的因素。对于亲属间的性犯罪,不主张对成人间亲属性侵犯的刑罚处罚重于常人,但出于对儿童权益的保护和伦理法中内敛性和紧缩性的考虑,对于行为人利用亲属关系对儿童进行性侵犯的行为应从重处罚。  相似文献   

13.
性犯罪作为一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形式,在刑法中应具有重要地位。但由于我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及立法技术落后等原因,我国现行刑法中有关性犯罪的规定存在严重问题。首先是现有罪名规定的不合理性,主要体现为相关犯罪的犯罪对象和犯罪主体的范围过于狭窄,无法满足保护人权及惩罚犯罪的需要;其次,许多严重的性侵犯行为没有被规定为犯罪行为,从而导致法网出现严重漏洞。本文在分析我国刑法中有关性犯罪的规定情况及其造成的一些实际问题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性犯罪的刑法立法提出建议,以其对立法及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风险社会的到来,必然会对我国刑事立法产生一定的影响。在以保障民航安全作为第一要务的今天,平衡风险社会下民航安全与个人自由,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预防航空犯罪,不应当以其已经进入风险社会而不同于传统刑法。过多重视风险社会带来的弊端,自然会陷入一种严罚主义、威慑主义的立场。刑罚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航空犯罪作为一种刑法犯罪,其处理思路与普通犯罪并无二异,不应当认为民航领域是一个全新领域,需要以更为严厉的态度对待犯罪行为。处于风险社会的当下,对于航空犯罪而言,仍然无法超越传统刑法的范畴。  相似文献   

15.
从实然的角度讲,现行刑法中重婚罪的主要法益是配偶在夫妻关系中要求对方忠实于自己的权利,次要法益才是一夫一妻制。被害人承诺配偶重婚的,重婚行为不构成犯罪。前后都是事实婚姻,不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即成犯,追诉时效从犯罪成立之日起计算。现行刑法中遗弃罪的法益是需要扶助人的受扶助的权利,对象不限于家庭成员。妨害婚姻、家庭罪整体搬迁弊多利少。  相似文献   

16.
黑社会的犯罪模式依附于组织模式。目前在立法层面上只将其作为组织行为进行界定和处罚,使对该类犯罪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显现立法的缺损,犯罪的危害性得不到清晰的描述。而在现代社会中,传统的黑社会组织的模式和犯罪行为早已发生了变化。坚持传统标准,对我国目前仍处于滋生发展期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和犯罪模式的确定显然是不利的,只会束缚我们对当今中国发生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模式和行为方式的认识,给立法设定更多的障碍,延误对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打击的及时和准确,更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与发展。  相似文献   

17.
追寻理性的刑法变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法治之下,刑法变革既是根据犯罪结构及其变化趋势的立法强制性、法定化的过程,又是民众根据自身的传统、利益、价值观等,选择和创造的民主化、认同化的结果。而要构建一种强制化、法定化、民主化、认同化的刑法制度,刑法变革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准确反映特定社会的犯罪结构及其发展趋势;真实反映不同群体的各种现实利益关系;充分反映民众共同的价值观;取得刑法文化上的正当性。而此,正是人类追求刑法变革的应有理性。  相似文献   

18.
论性犯罪对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以目前我国男性性权利没有纳入立法保护的范畴为切入点,从男性也可能成为性犯罪的犯罪对象的角度,通过分析我国现行立法上关于性犯罪对象的规定,揭示出我国对男性性权利保护的现状。论文还列举了国外的相关立法例,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建议在我国现有关于性犯罪罪名的基础上,扩大犯罪对象的范围,将男子的性权力纳入法律保护的范围,从刑事立法上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