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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信访权利是宪法上公民的监督权,信访制度是保障公民实现其监督权的一项刺度。并没有也无力承担权利救济、纠纷解决的功能。我国信访制度的困境就在于其功能的异化。有的监督功能被弱化,本不具有的权利救济功能却被强化,甚至有代替司法救济成为权利救济主渠道的趋势。因此,要使信访制度的困境得以求解,宪政框架内两条变革思路必须同时并举:一是强化信访制度的监督功能,二是剥离信访制度的权刺救济功能。  相似文献   

2.
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面临的信访案件呈现复杂多样、处理难度大的特点.涉检信访终结机制应采取分类终结模式:对司法性的涉检信访,采取司法化模式;对行政性的涉检信访,采取三级终结形式;对国家赔偿类涉检信访,采取报告备案方式.要建立相应的保障协调机制,确保信访者权利能够得到实现,确保终结涉检信访案件有效退出.  相似文献   

3.
涉诉信访是我国目前极具争议的制度,涵盖了民意表达、监督司法、解决纠纷等多项功能,通过对涉诉信访制度成因及其制度困境的分析和考察,提出了以"法治化"破解涉诉信访困境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4.
论信访权利与信访制度——从比较法视角的一种考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信访是一种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悠久本土渊源的制度.从比较法的视角考察,由于司法制度上的阙失,信访权利较之国外的请愿权而言,其法律权利的位阶及效力问题一向被边缘化,乃至隐身于非法律意义的层面.然而,<信访条例>中的规范语句还是为实务的发展预留了一定的空间,而且该制度在实际上起到了一种填补司法权利救济以及公民行使监督与制约政府的政治权利在事实上不足的作用.不过,就目前的情形来看,信访权利的具体内涵与边界尚无法借助司法审查制度在判决中所确立的审判标准得以明晰化,信访制度与国外的议会监察专员制度相比也缺乏以议会为主导的制度设计所具备的优点,其低效性更成为质疑的焦点.而这种"饮鸩止渴式的权利与制度安排"所呈现出的规范与事实上的各种问题,也正昭示了我国在走向法治国家的现阶段所面临的困境以及困境中暗含的契机.  相似文献   

5.
信访的功能分为两个层面三种功能,即救济、权利诉求以及政策性诉求。基于信访功能与司法功能的重叠,在权利救济方面存在着两套并行的体系,由此导致出现两种系统选择和体系渗透问题。要解决该问题就是要使信访功能法治化,核心是界定信访事项与司法管辖范围,确立信访与司法处理信访人或者当事人诉求的法治原则,使司法处理法律事务,信访处理政策性事务。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事件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紧迫问题,究其原因都与群众和司法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水平直接相关,从这一角度出发,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听证制度有着多重意义和价值.为此从涉法涉诉信访现状及其原因入手,根据其综合监督的特殊性,进而设计独特有效的涉法涉诉信访听证制度,在其适用范围上,区分为行政与司法两个部分进行可操作化设计,建立强制性的信访驳回和信访终结制度;在其具体的听证程序设计上,区分行政涉法涉诉与司法涉法涉诉两大类型进行高效化处理;在其效力上,进行从调解功能到建议功能的重新界定.  相似文献   

7.
组织创新、权力重组与转型期信访制度改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信访洪峰”是我国在经济社会转型期民主与法治建设滞后、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滞后、社会利益协调机制构架滞后的集中体现,信访制度改革应同整个宏观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从我国实际出发,以法治为核心实行渐进性的制度创新。文章在分析信访制度的性质的基础上,认为转型期信访制度的功能应定位在利益表达、纠纷化解和权利救济上,按照党政、人大、司法的机构性质和基本定位,重整信访的组织体系和权力结构,探索信访与法治契合的可能路径,形成三位一体、各司其职的信访新格局。  相似文献   

8.
信访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价值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访制度既能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体现人民主权的宪政基础,契合现代法治政府理念目标的实现,同时又能展现权利时代利益诉求的制度保障和司法救济途径的制度互补。信访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多方面的的功能和作用。  相似文献   

9.
中国当代信访制度的雏形出现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从那时起它作为表达民愿、参与政治和解决纠纷的一种特殊手段,在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信访制度是中国特有的一种人权救济方式,它的功能也是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变迁。但是近几年来,由于信访体制不顺,机构庞杂;信访功能错位,责重权轻;信访程序缺失,立案不规范以及信访人的法律救济意识淡薄等诸多原因,致使信访作为一种非诉救济方式却很难再实现其化解纠纷、救济权利的目的。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需要对信访制度进行必要的反思和重构,不断规范信访制度,通过对中国古代、近代信访制度的考察,进一步探讨中国信访制度的运作模式。  相似文献   

10.
“信访洪峰”是我国在经济社会转型期民主与法治建设滞后、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滞后、社会利益协调机制构架滞后的集中体现。信访制度改革应同整个宏观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从我国实际出发,以法治为核心实行渐进性的制度创新。文章在分析信访制度性质的基础上,认为转型期信访制度的功能应定位在利益表达、纠纷化解和权利救济上,按照党政、人大、司法的机构性质和基本定位,重整信访的组织体系和权力结构,探索信访与法治契合的可能路径,形成三位一体、各司其职的信访新格局。  相似文献   

11.
协商性司法作为一种全新的司法潮流,与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协商性司法背景下,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有其内在必要性,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是其参与控辩协商的重要"筹码",是协商性司法公正与效率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检察机关维护其公信力的迫切需要。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具体制度构建也应适应这种司法潮流的需要。  相似文献   

12.
检察权是检察职权的理论概括。检察职权的设置源于社会及政治需要。检察权与法律监督权是概念上的交叉关系,检察权的法律监督主要是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同时还有自身特有的内涵,即刑事诉讼参与权。  相似文献   

13.
学界和实务部门有关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核心功能的观点尚存争议,未能厘清各种功能之间的关系,制度利用者对不同功能的过度追求易导致制度功能发生异化。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核心功能仍为法律监督,并未转变为权利救济。在确有监督事由且有监督必要之情形下,权利救济是法律监督功能的自然延伸,因此也应重视权利救济的补充功能。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社会功能主要包括增强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感受、缓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建构法治秩序等。社会转型背景下,民事诉讼检察监督需同时注重法理功能和社会功能。应在注重法理功能的基础上更加重视社会功能,进一步注重息诉等社会功能实现的路径和方法,同时须避免制度利用者过度追求非核心功能导致的功能异化。  相似文献   

14.
相对合理主义视角下的检察机关审判监督问题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检察权具有监督性,但对于法院,其监督是通过诉权对审判权的制约来实现的。中国检察机关监督审判的制度是诉权外的监督制度,这一制度有特定的历史成因,但在当前受到严峻挑战,制度虚置,运作不灵。检察机关对审判的监督是一柄双刃剑,它既可能有利于个案处理的公正,又可能损害审判的权威,扭曲诉讼的性质。在当前司法不公较为严重,司法公正的制度条件尚需培育的情况下,承认检察监督的相对合理性,在为其设置一定支撑条件的同时,应当对其进行必要限制与改造。  相似文献   

15.
2017年6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经过两年多试点探索正式建立。目前,检察机关办理的绝大多数公益诉讼案件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其中绝大多数是通过诉前程序也就是检察建议方式解决的。因此,有必要从行政公益诉讼以及诉前程序当中选择将诉前检察建议作为独立的对象进行研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本质在于对行政救济程序的启动权,与诉讼程序启动司法救济相对应。应当把这一类型检察建议定位于诉前程序的核心内容,归属于行政公益诉讼的一个程序要素而非仅仅是一种行政检察监督的方式。在此前提下对检察理论进行重构并细化完善案件实体裁量标准。  相似文献   

16.
检察权是一种法律监督权,为防止检察权不当行使,保障人权与推进法治化进程,对检察权的监督与制约实属必要。结合对检察权监督的法律与法理依据以及域外实践的介绍,为中国检察权监督机制的完善提供了一个供参考的选择。  相似文献   

17.
现行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检察监督集中体现于抗诉制度上,但抗诉制度仅仅是对诉讼结果的事后监督,具有一定的弊端。知识产权的公益性特征要求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检察监督方式由"事后监督"拓展至"诉中监督",并以"诉讼监督员"的方式实施法律监督职能,更好地保障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诉讼活动合法、规范,进而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  相似文献   

18.
为了对不作为行政违法实施充分有效的救济 ,应扩大对不作为行政违法的司法救济范围 ,将损害公共利益的不作为行为、抽象的不作为行为和损害相对人权利的各项具体不作为行为 ,都纳入司法救济 ;同时应将行政内救济优先、司法救济最终、救济机构地位独立、社会干预、检察机关主动介入等原则 ,确立为对不作为行政违法的司法救济原则 ,并且 ,确定对不作为行政违法的司法救济方式应该是 :宣告不作为行为是行政违法、责令行政机关限期履行行政行为、责令行政机关赔偿损失、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9.
作为私力救济的一种方式,自助行为是拓宽权利救济途径、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目前的社会条件下,建立民事自助行为制度具有现实合理性,对节约司法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在《民法典》总则中对自助行为作出一般性规定,并在“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中对实施自助行为的条件、方式及限度作出具体规定,将有助于合理构建我国的民事自助行为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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