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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也由单位制向社区居民自治转变。社区自治要求改变原有的高度行政化的城市基层管理机制,突出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使其成为能胜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区自治组织。通过对哈尔滨市社区居委会的现状调查,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自治的核心载体存在着非自治特征及功能偏差现象,阻碍了社区居民自治的实现,并分析了功能偏差产生的原因,探究了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回归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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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最高权力机构是居民会议。居民会议虽然由居委会召集和主持,但居委会向居民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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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成都市锦江区以民生为着力点,开展以"街道管理体制、社区治理体制、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创新改革,入围"中国城市管理进步奖"。在创新社会管理的历史坐标中,锦江区将成为重要的参照系。(《四川日报》2011年11月21日)——目前,大型社区不断涌现,有的居民达数万人,而社区自治组织——居委会的力量毕竟有限,单靠他们唱"独角戏",难免会力不从心。针对这一现状,"锦江模式"令人耳目一新,他们把社区居民自治延伸到小区、院落,在小区、院落引导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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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2年5月份开始,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开发区滨兴街道结合九江市农村村落社区建设实践,按照“规模适度、居民认同、有利自治、便于服务”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基础上进行自治单元划分,将重新划分后的院落(小区)作为社区的组织细胞,把居民自治的理念延伸到院落(小区)。经过一年多的摸索,试点的3个社区已经探索出了一条居民院落自治的路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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贠栋 《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104-107
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是城市居民当家作主,推动城市社区建设的内在要求。根据上海郊区大型居住社区居民自治的现状和特殊情况,当前,要在引导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提升社区自治组织治理能力的同时,加强各类社区组织的建设,继续加深社区居民的社区认同,促进社区融合,从而更好地推动社区自治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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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0年开始,成都市武侯区对7个城区街道的349个无物管老式居民院落,实施了以院落整治为突破口,以加强院落居民自治为核心的居民院落自治管理和集中整治工作。武侯区民政局不断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初步构建起了多元化社区自治新机制,社区院落管理基本实现了从“代民做主”到“让民做主”、从“直接管理”到“主动服务”、从“被动参与”到“主动参与”的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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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成都市成华区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机制试点的实施意见》,在二仙桥街道西北路社区、府青路街道八里庄社区、新鸿街道新鸿社区等3个社区先行试点,探索建立社区居民自治的组织架构和工作体系。但从实践情况来看,无论是试点社区还是非试点社区,在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建设中都还存在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8.
沈子华 《新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2(3):48-54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城市基层民主的形式是“居民委员会”,但随着社会的变迁、实践的创新,“城市社区”延伸和取代了“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含义.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城市社区”经历了初创阶段、发展阶段和深化阶段,即城市社区从“法律上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建设的政府领导——政府领导与居民自治的双重属性”的变化,推导出今后我国城市社区的法律地位可能的两个趋向,即社区自治的归位和政府领导的弱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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