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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世纪上半叶美国西部土地投机高潮及其特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仁伟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5)
19世纪上半期,美国出现了三次西部土地投机高潮。土地投机集团利用不同地区高潮的时间差和联邦土地政策的调整,使西部农业土地所有权关系不断资本化,从而导致东部资本对西部土地控制的加强。随着土地投机与抵押关系的结合,土地投机集团既从一般土地投机买卖转向土地租佃经营,又从单一土地经营转向林业、铁路和银行等部门的多种经营,从而使西部土地投机在美国经济生活中起了杠杆作用。 相似文献
2.
周剑云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6,(3):83-87
“占地运动”是美国西部开发运动的重要一面。其持续时间长,它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美国公共土地的法律处置及土地制度;由“占地运动”而出现的“占地法”,扩大了美国私人产权的内容;“占地运动”及相关法律促进了西部土地的流转,提高了西部土地的利用率。这有益于19世纪美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顾华详 《重庆邮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115-122
我国古代曾长期存在着土地国有与私有并存的状态,虽然土地所有权国有的制度始终未被彻底打破,但以土地为核心的物权法律关系仍在一定条件下得到了实现与发展。土地所有权向私有方向发展虽起起伏伏,但从未间断,并最终形成了更加明晰的土地私有权制度,构筑起了具有中国封建社会特色的以土地为核心的物权保护体系。在土地所有权国有与私有的长期斗争中,法律最终从注重土地所有权的确认转向了更加注重对土地使用收益权利的保护,并最终孕育和完善了封建社会的物权制度。 相似文献
4.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完善--以"三农"问题为背景的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关涛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17(3):269-273
农村集体土地是维持农民生存的基本保障,而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主的土地制度因分散经营而无法形成规模效益,对于共同富裕奔小康目标的实现,其功能是非常有限的.对农村集体的土地依照市场法则统一进行有效经营、形成规模效益是在农村实现小康目标的主要措施,这也是我国已经实现小康目标农村的普遍作法.但目前对农村集体土地依照市场规律进行统一经营尚存在法律制度上的障碍,主要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以及缺乏核心权能(处分权),使集体土地所有权并非真正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中央已经明确城乡统筹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原则,与此相适应,我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应该与城市土地法律制度统一起来,这是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基本途径. 相似文献
5.
刘泽军 《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2008,2(2):143-146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认定为自发的农地制度创新奠定了法律基础。目前的承包制并没有满足农民对土地产权制度稳定的诉求,因此,改革城乡二元土地流转制度,建立规范的农地产权制度,转变基层集体组织职能,理顺集体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的关系,引入市场机制,合理有效配置土地资源.完善农村土地产权的保护机制是农民走向解放的关键一步。 相似文献
6.
张清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7(2):92-96
土地问题是任何一个国家革命和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和基本问题 ,1 91 7年后的俄国也不例外。列宁在革命胜利后、战时共产主义和新经济政策时期详细阐释了俄国土地制度的变迁路径 ,分析说明了研究土地所有权的法律意义不仅仅在于从法的角度去认识所有权问题的完整性 ,不仅仅在于从土地所有权的角度去剖析社会经济关系、所有权、法律之间的内在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关系 ,还在于要从这种种变化和发展过程中 ,找出法律同土地所有权之间的连接点 ,认清法律究竟在其中能起到什么作用 ,为什么能起到这样的作用 ,从而不仅能够更深刻地说明和分析现实中的法律 ,而且能推动和促进土地制度的合理变迁 相似文献
7.
国洪梅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42-43
1883年《彭德尔顿法》的颁布与实施在美国历史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在美国历史上第一次把官员的任用建立在“功绩制”的基础上.体现了资产阶级“机会均等”原则,便于资产阶级网罗人才维护统治;它第一次把联邦政府行政官员划分为两种类型——政治官员和职业文官,从而为职业文官摆脱政治家的控制奠定了法律和制度的基础;它还在美国历史上还第一次提出了文官“政治中立”原则,使文官在理论上和法律上摆脱了政治和政党的控制和束缚,《彭德尔顿法》的颁布,标志着美国文官制度的建立。 相似文献
8.
咸鸿昌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53(4):110-116
盎格鲁萨克逊时期,英格兰土地关系状况使得当时还不具备产生统一的土地法的基本条件。诺曼征服以后,英格兰所有的土地关系都被纳入到统一的土地保有制之中,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土地保有制不断发生变化,但这丝毫没有改变其在英国土地关系中的基础性地位,时至今日,它依然是英国土地法律关系的基本模式。英国土地保有制的特殊性,为土地法产生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不仅排除了在土地法上产生土地所有权的可能性,也注定了英国走上一条与欧洲大陆各国不同的土地法建构道路。 相似文献
9.
雷芳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6(2):75-79
人们对美国历史上的邦联国会一直评价不高。但在西部土地立法问题上,邦联国会发挥了主导性作用,充分体现出它作为全国合法性政府在早期国家构建中的地位和能力。此外。邦联国会对西部土地的立法。从法律上确定了新建州“在一切方面均享有与原有诸州平等的地位”的联邦主义建州原则,这是美国日后领土扩张的根本原则。 相似文献
10.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3)
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法律确认是集体土地流转的前提,其决定集体土地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人和利益的享有者,是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法律制度基础。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规定不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赋能不足以及农民土地权益法律保障缺失等,农民作为集体成员对集体土地的共有权被虚置,农民的土地利益被剥夺。破除体制机制壁垒、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通过立法确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资格、明晰农民在集体土地所有权中的份额、拓展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强化农民土地利益的法律保障是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的必然,也是城乡协同发展和社会公平公正的必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