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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王晓芹  张兆利 《社区》2012,(12):25-25
国内游、出境游,跟团游、自助游,周末游、长假游……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旅游消费的需求也日趋多元。然而,在旅行过程中,不少消费者因为与旅行社产生这样或那样的纠纷,结果乘兴而去,败兴而归,“花钱买了一肚子气”。那么,旅游者有哪些主要权利需要牢记在心呢?  相似文献   

2.
国内游、出境游;跟团游、自助游;周末游、长假游……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旅游消费的需求也日趋多元。然而,在旅行过程中,不少消费者因为与旅行社产生这样或那样的纠纷,结果乘兴而去,败兴而归,"花钱买了一肚子气"。那么,旅游者有哪些主要权利需要牢记在心呢?  相似文献   

3.
根据条约法解释理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没有对历史性权利的地位做出明确规定,但也没有否定历史性权利的存在。历史性权利是一般国际法规则在特殊情况下的适用,属于习惯国际法。时际法是国家取得领土主权的重要国际法原则,也是解决国家领土纠纷的重要依据,是我国在维护南海主权的有效法理支撑。解决南海争端,维护我国南海权益,需要从更高的国际海洋法层次乃至国际法的视野来看待和审视历史性权利的性质和地位,需要从发现原则、先占原则、禁止反言原则等岛屿争端的其他法律解决机制寻求到支持。  相似文献   

4.
民事主体与诉讼主体相统一是民事诉讼的理想格局,但新的民事主体和实体权利随社会发展不断产生,使两者之间的分离成为普遍现象。诉讼担当既保护了既有实体权利,又为新的实体权利的生成乃至最终为立法所确认奠定了条件。但是,诉讼担当双重功能的发挥存在环境制约因素,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就因运行环境不佳导致在解决群体纠纷时的作用有限。强化群体纠纷替代解决方式的建设是我们的现实选择,同时也不能忽视代表人诉讼运行的环境建设,对法治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而言两者都不可或缺。  相似文献   

5.
学生与学校纠纷的法律关系及其权利救济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由学生和学校之间纠纷而引发的案例层出不穷,引起了理论与实务界的诸多思考与争议。面对学生与学校之间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如何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权利救济机制成为我们面临的重要问题。笔者针对我国学生与学校之间纠纷的现状及产生的问题,深入分析了学生与学校之间纠纷的法律关系性质,试图在此基础上构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权利救济机制,从而有助于及时有效地解决教育纠纷,保证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6.
通过对江苏省法院近3年农村房屋买卖纠纷裁判的梳理,发现判决是否有效与买受主体身份、购买时间等之间有错综复杂的关系,故仅凭合同效力判断不能体系化解决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应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理论,在区分宅基地房屋买受人的基础上建构买受人对土地的权利。如买受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买卖合同应以有效为原则;如有违“一户一宅”形成超占,则应对超占部分引入有偿使用制度。如买受人为非本集体成员,村民买受则应认可合同效力,市民买受则应平衡利益。权利构造的立法论上市民买受的土地权利可转为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或建构宅基地使用权次类型。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日益增多的教育纠纷迫切需要可以凭借的纠纷解决机制予以处理和疏通。教育纠纷的成因主要是:高校主体对学生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的意识不够;教育行政法律法规严重滞后,学生权利保障的法律法规缺位;高校及其内部机构“立法”越位;高校管理者与学生在处分权的认识上存在差异及教育纠纷本身具有特殊性;学术权力行使过程中存在着绝对性、无序性和随意性等。为此,应加强高校自身对教育纠纷处理的约束控制;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纠纷处理的介入;畅通诉讼途径,加强司法机关对教育纠纷的有效审查。  相似文献   

8.
传统的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两分模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权利指向和利益指向两分模式可以揭示纠纷本质.权利指向型纠纷解决机制以权利分配作为纠纷解决的基础,比如诉讼、早期中立评估制度;利益指向型纠纷解决机制则以利益分配作为纠纷解决基础,比如调解制度.不应将权利与利益不同指向的纠纷解决机制发展成双跨不同指向的"全能明星",制度异化将导致"当判不判"、早期中立评估制度的中立人为促进和解而导致评估失实、以判压调等弊端;理应将颠覆纠纷解决机制本质的因素去除,并应同时做好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应只用单一的调解率来评价纠纷解决机制,而应采用多元化的科学评价体系.  相似文献   

9.
传统的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两分模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权利指向和利益指向两分模式可以揭示纠纷本质.权利指向型纠纷解决机制以权利分配作为纠纷解决的基础,比如诉讼、早期中立评估制度;利益指向型纠纷解决机制则以利益分配作为纠纷解决基础,比如调解制度.不应将权利与利益不同指向的纠纷解决机制发展成双跨不同指向的"全能明星",制度异化将导致"当判不判"、早期中立评估制度的中立人为促进和解而导致评估失实、以判压调等弊端;理应将颠覆纠纷解决机制本质的因素去除,并应同时做好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应只用单一的调解率来评价纠纷解决机制,而应采用多元化的科学评价体系.  相似文献   

10.
公法的繁荣是私法发展的前提。约束公权力的行使,是宪法与行政法等公法的重要任务。没有公法的繁荣,就不可能有私法单方面的完善。私法上的权利确认来源于公法对权利与权力疆界的划分,也就是公法确认权利的范围,没有宪法、行政法等公法对利益资源的合理分配,必将导致私法上的权利规定严重缺乏,窒息私法的发展。我们有理由说,私法的发展有赖于公法的兴旺。  相似文献   

11.
个体主义伦理观与集体主义伦理观相对,它是西方除中世纪以外的一直占主导地位的伦理观,从古希腊到当代,不乏代表人物。个体主义伦理观为权利观念的生成和权利制度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对权利的发展起到一些负面影响。倡导法治,我们必须充分认识个体主义伦理观的合理性,才能够为权利的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相似文献   

12.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概念辨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事诉讼作为保护权利与解决纠纷的衡平机制 ,它的产生是基于当事人对司法救济的需要。在运用诉讼程序解决民事纠纷时 ,存在利益衡量的问题。在西方国家法谚中有“无利益即无诉权”的说法 ,环境权是一项私益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的权利 ,因此 ,既可私益诉讼 ,也应允许公益诉讼。在许多国家 ,对涉及公益的诉讼都建立了相应的诉讼机制 ,其中环境公益诉讼在这些规定中往往占重要地位。而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内 ,并无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立足之地 ,因此 ,我国可借鉴外国立法模式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3.
生态伦理学界有一个带有共识的观点:自然权利是生态伦理学的理论支点,这是值得商榷的。我们对生态伦理学的这个中心观点进行质疑,不仅是生态伦理学理论争鸣的需要,而且对生态伦理学的发展也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打破了版权保护领域原有的权利与利益格局,传统的财产权范围需要加以拓展;网络作品创作与使用之间的利益平衡,如何通过人身权保护来实现,也是需要重新思考的问题。链接技术的出现,引发了大量的侵权纠纷。处理链接与版权保护的关系应从合理使用、反不正当竞争以及相关技术措施三方面分析。  相似文献   

15.
论权利是依法治国的内在本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们这个时代,让更多的人获得更多的权利,已经成为人类的共同理想。这个理想本身既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也是依法治国的目标。文章通过对权利在依法治国中性质及地位的解读,试图说明对权利的要求,伸张和保护权利以及权利的真实实现与依法治国的内在联系,从而推动我国依法治国的进一步深入。  相似文献   

16.
《社区》2007,(1)
中国人民大学对北京物业的专题调研显示: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过严重纠纷的小区占到80%,其中产生肢体冲突和暴力冲突的占37%。北京的物业到底怎么了?为什么物业“暴力”愈演愈烈?对这样一个令百姓关注的问题,《新青年·权衡》杂志的记者经过调查,撰写了此文。经本刊改编后将在以后的4期中进行连续报道  相似文献   

17.
民事程序选择权是各国普遍确认的一项民事权利,是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并在纠纷解决过程中选择相关程序及与程序有关的事项的权利。我国目前在完善民事程序选择权实现的外部保障的同时,需要扩大协议管辖的范围、增设合意选择一审程序与二审程序的权利、增设合意选择法官或陪审员的权利等具体制度。  相似文献   

18.
《山西老年》2013,(7):66-66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家庭养老功能弱化,敬老院养老方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也正因如此,家属与敬老院之间的纠纷也呈增多的趋势。从司法实践看,纠纷绝大多数由签订的服务协议引起。老年人入住敬老院时,最重要的就是与敬老院签订书面协议,以此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  相似文献   

19.
目前,我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地下通过权的法律性质不明,导致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油气企业和土地权利人之间纠纷不断,给顺利推进我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维护带来了较大的阻碍。在法律上确认石油天然气管道地下通过权的性质,既是保护管道安全、保障油气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有利于后期对土地的利用与开发、对管道的建设与保护、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明晰。设立地役权是解决我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地下通过权纠纷问题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国可以审慎思考构建地役权制度,通过充分发挥地役权制度的法律价值来弥补现行地役权的不足,以便推进石油天然气管道地下通过纠纷得到更好的解决。  相似文献   

20.
随着人权思想的发展,公民的性权利意识逐渐增强,性已脱离婚姻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受此影响,传统婚姻制度承担的性爱功能开始弱化,配偶同居权在法律上的意义已变得十分模糊。目前法律对夫妻间因性冲突引发的纠纷尚无明确的处理规则。配偶同居权与性自主权冲突的本质是法律价值上的冲突,解决冲突不仅需要进行价值衡量,以确定权利保护的正当性、优先性,而且应当遵循以下处理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构建权利位阶原则和个案利益衡量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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