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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32 毫秒
1.
美俄卫星相撞提醒人们,在“星满为患”的今天,外空活动的规制对所有国家都有利。文章主要从确立外空资源为人类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加强监管和预防,明确损害赔偿责任三方面入手,提出对卫星轨道资源的使用,需要建立一定秩序;报废卫星应要求登记国予以处理,不应当继续占用轨道资源;对于给他国造成损害的,应当予以赔偿;外空环境的保护法制,需要进一步强化。建立国际太空管理局对外空的探索和开发进行管理,是一个可行的思路。  相似文献   

2.
结合美俄卫星相撞事件,对外层空间法中的损害求偿、空间碎片与外空安全规则这3个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应当将"责任公约"关于过错责任的规定应当为绝对责任所取代,将空间碎片造成的外空环境污染界定为一种独立的法律责任,并应在国际范围内制定有关外空安全利用的规则,使外空的安全利用成为与和平利用相并列的国际外空法原则。  相似文献   

3.
承运人责任问题是国际航空旅客运输规则的核心问题,其中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制度和归责原则是贯穿该问题的两条主线。为保护幼稚的民航业,1929年《华沙公约》确立了以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为归责原则的民用航空承运人责任制度并规定了较低的赔偿责任限额。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在《华沙公约》的基础上全面提高了赔偿责任限额,引入了全新的严格责任制度、“双梯度责任制度”、建立了限额的定期审查机制,并首次规定了先行付款制度。将两个公约进行研究对比,可以对中国民用航空法相关规定的完善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4.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一项历史悠久的特殊海事法律制度,是海商法赋予责任人的一种法定权利,区别于民法的以全面赔偿为核心的一般损害赔偿原则。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通过限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达到保护商船队、鼓励海上救助、促进海上保险业务的发展。目前,主要由1957年《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公约》、1976年《海事索赔责任限制公约》和《1996年议定书》共同构建了国际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体系。虽然我国有关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立法在不断改进,但仍存在不足之处。我国应当尽快加入《1976年公约》,并相应地修改国内相关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5.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一项历史悠久的特殊海事法律制度,是海商法赋予责任人的一种法定权利,区别于民法的以全面赔偿为核心的一般损害赔偿原则。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通过限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达到保护商船队、鼓励海上救助、促进海上保险业务的发展。目前,主要由1957年《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公约》、1976年《海事索赔责任限制公约》和《1996年议定书》共同构建了国际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体系。虽然我国有关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立法在不断改进,但仍存在不足之处。我国应当尽快加入《1976年公约》,并相应地修改国内相关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6.
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如侵权人就其所致的侵害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过错推定原则不同于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在适用时,也应将其作为一项独立完整的原则来看待,除了应当注意举证责任倒置这项核心内容之外,还不能忽视该原则的其他内容。  相似文献   

7.
规定无过错责任应当着重解决限额赔偿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无过错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中,责任人有无过错,于确定赔偿责任上应当有所区别,例如无过错的责任人应当承担限额赔偿责任,有过错的责任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我国法规、规章中有了关于限额赔偿的规定,但与无过错责任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侵权责任法>应当规定,在无过错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中,受害人能够证明责任人有过错的,应当适用侵权行为一般条款的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不能证明或者未证明责任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限额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8.
错误扣船会给当事人带来无可估量的损失。船舶一旦被扣,不仅会对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造成损失,而且会影响货物所有人同其他人契约的正常履行。应当从错误扣船的判断标准、责任主体和归责原则、救济途径和赔偿范围几个方面对错误扣船进行分析,在错误扣船的归责原则上宜采用客观归责推定过错原则,申请扣船人提供反担保,为错误扣船救济提供可靠保证。  相似文献   

9.
公共危机善后期中的国家赔偿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共危机管理中,危机善后管理与其它阶段同样重要.在政府应对危机过程中,因其过错或违法行为而造成社会或公众损失,应开展国家赔偿.这应是危机善后中的重要环节.但在此方面,目前我国危机应对中的国家赔偿制度尚待完善.从国际经验看,对危机应对中政府违法、过错导致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国家赔偿责任的豁免与限制,二是国家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三是国家赔偿责任范围的扩展及国家赔偿理论的发展.借鉴国际经验和我国实际,我国的危机应对中的国家赔偿责任应主要涵盖以下四方面内容.一是违法行使或滥用行政紧急权力的赔偿责任;二是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赔偿责任;三是危机处置中的事实行为因过错而致害的国家赔偿责任;其四是公有公共设施或技术性设施导致损害而引起的国家赔偿.  相似文献   

10.
不动产登记中,有多种原因会导致登记错误的产生,不同情况下,登记机构与相关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并不相同,责任承担应以过错程度为基础。在归责原则方面,虽仍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考虑当事人利益的保护,应采取过错推定的方式。对权利人受到的利益损失,应贯彻损失填补原则,使权利人得到完全赔偿。在赔偿费用的来源方面,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相应的保险机制,对不动产登记错误的责任进行保障。  相似文献   

11.
外层空间军事化的内涵包括军事化利用人造卫星和外层空间武器化两种情形。国际法对外层空间军事化的规制,应当根据这两种情形而采取相应的具体模式。既有的国际条约法不能够充分地、有效地对外层空间军事化进行规制,未能禁止外层空间武器化活动,完善国际条约法又面临着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建立禁止外层空间武器化活动的国际习惯法规则应当是实现国际法对外层空间军事化规制的理想路径。禁止外层空间武器化活动的实践行为已经基本符合构成国际习惯法的物质要素,即国家实践的要求,但在心理要素即法律确信方面还有所缺失。国际社会应当采取积极主动的方式促成这一国际习惯法规则的建立  相似文献   

12.
具有高功能密度的小卫星项目蓬勃发展,大大增强了私营实体和非航天大国参与空间活动的能力,引发了规则修订的需求。国家应建立空间活动的分级、分类许可条件,放宽小卫星行业的准入要求,并根据小卫星项目的目的、成本、收益和风险来设定第三者责任保险要求,规范小卫星的登记实践。空间碎片减缓应作为小卫星项目许可条件之一,以切实履行国家的外空环境保护责任。应简化国际电信联盟卫星频率和轨道位置协调程序,建立适应小卫星轨道特性、运行寿命和业务类型的管理规则。  相似文献   

13.
随着各国外层空间活动的频繁,空间碎片造成损害的几率也在不断增加,因此,研究有关空间碎片致损责任的国际制度,为有效地规制外空活动、救济受害者奠定了法律基础。通过系统地对空间碎片致损责任涉及的各类国际法渊源进行研究,发现虽然没有专门的国际法规制空间碎片致损责任,但根据空间碎片与空间物体以及外空活动的密切关系,与后者相关的国际制度可以适用于调整空间碎片致损责任。此外,在适用这些国际规则出现冲突时或无法协调时,可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来解决。  相似文献   

14.
网络技术发展促成了网络代际更迭。在大数据为核心的Internet 3.0阶段,网络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发生变化,网络的刑法属性由传统的犯罪对象、工具演变为网络犯罪的场域空间和存在方式。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也随之演化,在传统犯罪网络化趋势加强的同时,出现了人工智能犯罪等新的犯罪形态。在对比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的危害性评价差异的基础上,可以将网络犯罪区分为三种类型:危害性评价等价于传统犯罪的网络犯罪类型、线上线下危害性评价背离的网络犯罪类型、以网络大数据为核心的新型网络犯罪,后者尤以人工智能犯罪为代表。人工智能的法律问题冲击着以人为核心的法律制度体系,也给刑法提出了新的命题。大数据、云计算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意味着新的风险时代的到来。刑法对以网络为工具和对象的犯罪进行了有效立法应对,但对大数据时代的网络犯罪规制不力,对以"网络为空间"的犯罪应对不力,对以" 网络为存在本质"的犯罪尚未作出实质回应。刑法缺乏应对新型网络犯罪的风险机制,一是对大数据系统安全、算法安全和数据与信息安全为内容的新型网络安全风险应对不足,二是对滥用人工智能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瑕疵带来的刑事风险缺乏应对。同时,在立法规制网络犯罪的过程中,刑法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予以了必要重视,但失衡于网络安全法益的保护,尤其对网络公共安全和数据信息安全未予以必要重视。刑法应当进行立法调整,建立风险刑法理念,对大数据时代的网络安全风险和技术风险进行刑事预防,明确对网络公共安全法益的立法保护,其内涵为包括网络空间的数据和以信息为内容的网络秩序的安宁性;建立网络安全法益的保护体系,并增设新罪名对新型网络犯罪行为予以规制;明确人工智能在网络犯罪中的工具属性和非主体性,确立对利用可控型人工智能犯罪的过错责任、对自控型人工智能犯罪的监督过失责任;通过选择适当的路径和立法技术实现刑法对网络犯罪的应对。  相似文献   

15.
著作权侵权行为适用民法上的过错责任原则。过错作为侵权行为的主观要件,其判断标准可以客观化,即以是否违反注意义务作为判断标准。著作权侵权行为中的审查注意义务是判断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切入点和关键点,民法上的过错理论为著作权侵权行为审查注意义务的判断提供了借鉴。著作权侵权行为区别于民法上的一般侵权行为,在借鉴民法上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和方法时,需要结合著作权的特点、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司法政策等来综合判断。  相似文献   

16.
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是可持续发展概念在外空领域的延伸,所以它与可持续发展概念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对比可持续发展原则,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原则应是外空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其内涵包括代际公平、代内公平、长期可持续利用和外空环境与外空活动一体化等四个方面。在现有外层环境日益恶化的情形下,强调并践行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原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所面临的问题包括空间碎片问题、地球静止轨道问题和空间环境污染问题。国际社会正在制定《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准则》,这对解决上述问题发挥很大的作用,但更为重要的是把这一原则规定到《外用条约》中来,或有意推动使其成为一项公认的国际习惯法规则,使其发挥法律规范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外层空间活动增多,空间环境日益恶劣,但却欠缺相应的国际国内空间法律。基于空间碎片主动移除任务流程,提出中国作为移除任务责任主体应遵循法律约束,他国作为行为主体造成中国卫星损害时可采取法律保护。初步构想中国空间碎片主动移除任务的法律机制,针对移除飞行器方案设计阶段和飞行试验阶段,分别制定风险评估、许可登记、监测预警、应急机制以及赔偿处罚制度。结合中国航天技术领域发展现状,提出应进一步完善中国空间碎片减缓标准及政策法律机制建设。  相似文献   

18.
任何法律制度都包含违背其规定义务的责任制度,为保障受损害一方能有效追偿,法律确立了损害赔偿制度。中国国内民法规定有损害事实且该事实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国际法上确立国际责任制度,提出不论是国际不法行为还是国际法上不加禁止的行为皆应通过恢复原状、赔偿或补偿等方式来承担损害赔偿国际责任;空间法上损害赔偿主要见于《外空条约》的原则性规定和《责任公约》具体规定中。现有的空间活动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着条约规定分散、术语定义模糊、缺少对外空活动私营化立法、条约间选择适用不明确等不足。因此,完善空间活动损害赔偿机制,应从统一外空条约方面入手,通过定期修订外空立法,进一步明晰对损害、发射国、空间物体的定义,增加外空活动私营化立法规定,使得损害赔偿条约间的选择适用更加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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