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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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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私法合同是行政私法行为一种形式,其理论缘于德国行政私法理论,为满足"给付行政"期待而适用的一种新型的合同类型。行政私法合同在我国社会福利保障、公用事业服务等给付行政领域广泛适用。行政私法合同区别于传统的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是政府以对公民"生存照顾"实现为目的而与之签订的,具有公私法权利义务混合性特点。行政私法合同的目的和主要内容以国家对公民的生存照顾实现为保证,双方当事人在公法上一方为履行职责,另一方则享受权利,而在私法上则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平等。行政私法合同虽以"生存照顾"为前提,但遵循偿付公平的原则,因而另一方当事人须进行对价支付。  相似文献   

2.
金融科技监管实践中的“穿透式”监管与“原则性”监管均存在不足,并因为价值衡量标准的缺失而放大了监管缺陷,需要引入比例原则确保金融科技监管的合比例性。通过法理论证与经济分析发现,金融科技监管适用比例原则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为确保比例原则在金融科技监管领域的有效适用,应当以类型化的审查基准为指引,将四阶段式审查程序作为比例原则应用的具体内容,辅之以促成比例原则落地的相关配套措施,并通过监管沙盒验证比例原则的具体应用价值。  相似文献   

3.
民问资本进入微型金融领域的理论解读与现实表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36条"明确了我国微型金融领域对民间资本的全面开放,这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现实层面均具有制度正当性与价值合理性。鉴于国际金融监管以及国内金融民营化的发展趋势,我国应当在微型金融监管中倡导私法治理理念的回归,采取"五位一体"多元分层的差别化分类监管模式,从市场准入条件、可持续发展保障、市场退出机制和配套扶持制度等多方面入手对民间资本进入微型金融领域的制度环境进行全方位优化。  相似文献   

4.
近几年来,受全球经济形势与金融危机影响,我国金融体系风险事件频发,并显现出从高风险领域流向低风险领域的趋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成为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与十九大报告中反复强调的党和国家的重大任务与方针。为防止实体经济与金融体系风险相互交叉,防范监管套利等问题,穿透式监管成为被监管者认可的正式概念,融入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具体监管执行之中。该理念在我国发展尚处于初期阶段,遇到了一些理论和操作中的质疑,从私主体权益视角入手,追溯其经济学与法学理论根源,明确该理念连接公法与私法、联系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合规监管的定位与价值取向,有助于相应制度与理论体系的构建完善。  相似文献   

5.
物业交接难是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一个燃点问题。私法治理模式在化解此类矛盾纠纷的路径中处于“正位调整”地位,但存在治理时间过长、修复效率较低、个人权利对峙公共化、资源紧张等不足。与私法治理相协调的行政法治理,具有灵活性、强制性、过程性和无偿性等优势。为更好解决物业交接问题,可从行政指导、行政监管这双重行政责任视角探讨如何加强行政法治理。一方面,要纠正交接活动中行政指导责任的偏向,处理好行政指导与行政决定、透明指导与公开指导、要式指导与非要式指导、指导能力与时代要求的关系;另一方面,要重视行政监管责任履行的不足及补强,完善市场监管与物业行政监管之间的衔接合作,在立法上设定对物业公司的直接强制,将对旧物业的罚款视为执行罚手段等。  相似文献   

6.
针对公司超范围经营的法律后果问题,分析了公司经营范围的性质,指出公司经营范围属于公司的特别民事权利能力;运用历史考察的方法,探讨了相关法律的演变过程;结合合同效力的法理,并遵循私法公法相区分的思想而得出结论:公司超出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其效力应就该合同本身进行判断,而与公司对于经营范围的超出毫无关联,是无关联主义。无关联主义完全可以通过解决某些法律问题而得到实证。  相似文献   

7.
私法治理:中国金融法制的理念回归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金融法制的制定总是在安全与效益之间进行抉择,这种抉择在法律上体现为是强调金融法制的公法性抑或私法性.经济法学者对于金融法制的研究自始至终是按着强调金融安全来研究金融法制,法制的公法性研究成为经济法学者的研究偏好,这使得金融法制的制定烙上了公法性的烙印,但金融法制的发展历史和发展市场经济的现实却要求我们在金融法制的制定中更应当强调其私法治理这一理念.  相似文献   

8.
《合同法》第52条第4项中“社会公共利益”系不确定概念,在司法裁判时需加以价值补充方可适用,学界将此项内容作为公序良俗条款加以研究,认为其系合同的效力判断标准.国内现行法律规定中有关“社会公共利益”的条款主要分为公法和私法两类,而公法均从政府征用和征收角度探讨,对合同效力判断参考意义不大,在私法中对于该条也未加解释.实践中,应将“社会公共利益”类型化,按照具体案情而非纯粹按照逻辑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型的违背公序良俗合同进行研究,提取共同点,同时也应分别研究其个性特点.  相似文献   

9.
面对金融新要素对传统监管的挑战,以公权为主导并集结互联网金融行业组织和金融企业等私法主体参与的合作治理,成为互联网金融治理模式优化的有益探索。囿于互联网金融公私治理主体之间的权力互赖基础薄弱,私法治理主体的自我规制能力不足以及公权主导的元治理机制适用异化等因素,我国互联网金融合作治理陷入失衡的困境。新治理框架下的系统协同论提供了耦合三方治理主体的公私协同共治思路,通过深化开放型共治组织架构、加强交互型共治规范建设以及落实制衡型共治权责配置等举措,有助于纾解既有的合作治理困境,并最终裨益于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宗旨的我国互联网金融现代化建设。  相似文献   

10.
合规管理内嵌于公司治理并成为适用于所有公司的普遍性约束,但存在合规管理规范的外在性以及合规管理之规与公司依法治理之法不对应的双重难题。公法属性的合规管理规范以及既非公法渊源又非私法渊源的合规管理规范有效作用于公司治理的路径受限。民商事习惯机制是公司法回应合规管理强化趋势的有效路径。为此,应借助于私法效应及实现机制促进合规管理监管规则向公司治理习惯的转化。被转化为公司治理习惯后,裁判者应关注公司合规管理在遵循规则、机构设置及职权配置类习惯、公司内部机构职权行使程序、合规管理体制适应性改造等不同类型的组织习惯。  相似文献   

11.
金融监管属于宏观管理范畴,需遵循管理学上的一些基本原则.在具体内容上,如监管理念、部门的目标设定和职责划分、手段与目标关系等,则反映了金融监管的特殊要求.根据我国当前金融运行和社会管理特点,金融监管改革需遵循以下原则:金融监管需以金融体系稳健、高效、包容式发展作为最终目标;区分利益协调、政策决策和政策实施,实现政府对金融业多重目标协调、政策决策和政策的分层实施和考核;监管机构的调整要以监管理念转变为基础,合理确定风险管理的水平和垂直分工;要保证充足的监管资源,在愿景清晰的情况下采取问题导向的分步改革策略.  相似文献   

12.
区块链被称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发动机,是具有普适性的底层技术框架,它不仅与民法息息相关,更有可能深刻改变传统私法领域的既定规则。区块链使用了独特的方式对现实世界交易流程进行模拟,因而能被民法原理所解读,并加以拓展和运用。在其之上建立的智能合约技术,被认为可能引发金融、法律活动的深度蜕变,通过将合同内容进行数字化编码并部署于区块链上,使合同的履行过程能够以一种去中心化、去信任、高度自治的方式进行。然而智能合约并未超越现有的法学概念,它的实质是运用技术手段在合同或要约之上添加辅助履行的担保功能,使合同指向的财产利益能得到确定移转。从现有发展来看,区块链及智能合约技术尚处于初级阶段,绝大多数应用都集中在定型化的虚拟场景之中,离全面普及仍有一定距离。智能合约还有多重法律及技术瓶颈,在诸如编码漏洞、语言转化、现实交互、跨国监管等问题上存在一系列风险与挑战。  相似文献   

13.
通谋虚伪规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总则中规定的一项民事规则。为了与穿透式金融监管改革相契合,在金融案件的审判中,法院日益倾向于运用通谋虚伪规则,突破金融产品的外部法律设计,以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确定其法律效力。对(2020)京民终36号判决进行研究发现,商事行为与民事行为存在区别,如果忽视商行为的外观,坚持探寻商主体内含于心的真实意愿,忽视商业效益,不利于商业的运转。通谋虚伪规则作为民法的一项制度,应当审慎适用于金融领域。此外,本案体现了当前审判倾向中目的解释论逐渐偏重的迹象,法院不应在文义解释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忽略文义解释的优先性。最后,司法应该坚持审慎立场,坚守司法的被动性和最终性,不能随意对合同效力进行无效处理,避免司法与行政界限模糊,防止以“政策”代替“法律”。  相似文献   

14.
号称"资产收益权信托第一案"的纯高案判决以来,各界对其臧否不一,但对此等法律模式从民商法基本原理展开的讨论尚不足.对金融创新活动可以以强制规定和任意规定之比例为"秤"、无力偿债风险为"砣"予以衡量和评估.收益权信托的法理正当性仍然存在疑问,信托制度不宜被异化、信托标签不宜被滥用;资产证券化亦需强制规定方能保障."概念创新"、功能替代与信托登记均不足以解决收益权信托的定性难题.收益权信托模式可被再定性为一种有次序的双债务人合同,最终用资人与资产管理人均对投资者承担责任,这可以更符合合同条款本身、合同背后实质交易的正当性,实现符合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客观化解释与实质化处理.  相似文献   

15.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5款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在这样的制度框架下,司法实务中有些案件依此规定判决往往会出现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一方当事人利益的情况。通过比较法研究和实证分析,笔者认为,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效力问题的实质,是涉及一个国家中公权与私权、公法与私法的关系问题。因此,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在私法上的效力就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相似文献   

16.
高校中大学生网络成瘾的问题已相当严重,在探究大学生网瘾成因时应该重视高校环境与学生网瘾的相互影响关系,在其中找到问题的症结之处,以期利用高校职责的行使消除相应网瘾诱因。高校作为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组织,与大学生之间形成了公法和私法上的双重法律关系,因此高校管理的职责不仅来源于行政法律法规,也来源于民事教育服务合同。高校应履行其职责,针对网瘾问题采取预防与矫治相结合的措施。高校管理中应当遵循权利平衡、以人为本的理念,在高校治理法治化的进程中尽早形成高校与大学生之间良好的互动模式和管理秩序。  相似文献   

17.
互联网金融借助信息技术实现普惠金融,实现了对传统金融市场的有效补充.然而,融资型互联网金融平台模式多样,监管部门和理论界对其分类界定不清晰,一方面导致监管空白、P2P平台风险事件频发,另一方面造成目前针对互联网金融"一刀切"的监管现象.提出分类监管是解决目前互联网金融市场监管困境、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稳定、鼓励互联网金融市场创新的有效措施.首先,提出应对融资型互联网金融平台实施新分类标准,并基于平台的业务实质、平台承担的违约责任和受托义务以及平台的风险特征,将融资型互联网金融划分为中介型、平台型两类机构;其次,基于金融监管理论,结合功能性监管和行为监管方法,提出对平台型、中介型的融资型互联网金融机构实施分类监管,并提出对中介型互联网金融需加强资本监管、对平台型互联网金融需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等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8.
自然人保证制度是补充借款人信用的重要制度。由于保证的特殊属性和自然人的特性,确保当事人审慎判断的制度设计非常重要,其中就包括保证合同的书面要式规范问题。我国现行保证制度对自然人保证人的保护力度较弱,其保证的书面要式规范也存在诸多问题,应遵循我国《担保法》及有关法律规范关于保证合同书面形式规定的立法宗旨,借鉴域外相关立法经验,强化保证合同的书面要式规范。针对自然人保证合同违反书面要式性的效力问题,应从完善电子合同保证书面方式、金融借贷保证合同的书面要件与自然人保证人的签章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自然人保证制度的书面要式规范。  相似文献   

19.
在保险合同纠纷中,不利解释原则的适用存在随意性。为此,须明确界定歧义,将保险合同作为整体,以一个保险"门外汉"所能达到的理解力为判断标准。同时,不同的歧义类型在价值取向上也存在差别,包括促成保险人谨慎起草、消除合同当事人之间信息不对称以及实现公共政策等。不利解释原则只适用格式合同,对个别商议条款并不适用。并且,该原则与其他合同解释原则或解释方法组合适用时,应遵循外在位阶关系,仅为备用解释工具。  相似文献   

20.
行政合同--公法与私法融合的产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合同作为从权力行政向服务行政转变的一种行政方式已为世界各国广为运用.从行政合同的本质出发,对其特征及价值取向的妥协性进行分析,得出结论行政合同具有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属性,是公法与私法相互融合的产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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