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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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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校校园盗窃案的频频发生,对高校产生恶劣影响,其危害不言而喻。高校盗窃案的发案时间和地点具有普遍性特征,窃贼青睐价值高、易携带的财物。高校常见盗窃手段有:窜溜盗窃、守候盗窃、特殊工具开锁、撬门或破窗入室、乘人不备、内部盗窃等。绝大多数窃贼为校外人员。高校盗窃案预防措施中,“外来人员禁止入内”已难以适应当前现实状况,可以实行综合治理,群防群治;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养成防盗生活习惯;建设技术防范体系;完善快速反应机制等。  相似文献   

2.
受商品经济的冲击 ,今日高校已非一方净土 ,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尤其是盗窃现象日益严重。大学生盗窃行为源于不正当的低层次需要 ,受特定目标的影响和侥幸心理的支配 ,始于动机。堵源截流 ,教育大学生树立正确的需要观 ,限制需要转化为动机的特定目标 ,消除作案的侥幸心理 ,可以有效地减少大学生盗窃案件  相似文献   

3.
《社区》2010,(6):23-25
防盗,为什么尤其在冬季呢? 看看各社区宣传栏里贴的“警示”吧.多是说近期公交车上盗窃事件以及入室盗窃增多了,大家要注意防盗。冬季.真是盗窃的高发季节——冬天天气寒冷,人们出行穿得多,加之公交车上拥挤.这正是小偷所盼望的几大“偷窃条件”;年底了,串门的多了.不少居民家里好几天空无一人,这也是偷盗者的“活跃时机”:快过年时.人们兜里多少都比平时带的钱多些.采年货或是串亲友都得带点钱……总之.这个季节请注意防盗。  相似文献   

4.
亲属相盗认定与处罚的学理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亲属相盗是指行为人盗窃亲属之财产的行为。对此种犯罪的处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所做的司法解释,这一解释,虽弥补了刑法立法的空白,但在遇到共同盗窃时,此解释却显现出了它的不足。解决这一问题,应将亲属相盗的案件作为刑事自诉案件处理。  相似文献   

5.
起因 有个法院开庭审(shěn)理一起盗窃案件,某地的A、B、C三人被押(yā)上法庭。  相似文献   

6.
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财产属性和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性质,应当包括在刑法保护对象内。针对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盗窃案件大量发生,刑事法律应当结合国外立法经验,对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进行规定。  相似文献   

7.
浅析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本来属于信用卡诈骗,但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要按盗窃罪定罪处罚,这缺乏科学合理性。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共同犯罪案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应该根据具体情况作不同处理。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犯罪既遂应以利用信用卡取得他人财物(或用来支付了费用)作为标准。  相似文献   

8.
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财产属性和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性质,应当包括在刑法保护对象内。针对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盗窃案件大量发生,刑事法律应当结合国外立法经验,对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进行规定。  相似文献   

9.
针对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盗窃案件大量发生的事实,分析了虚拟财产具有财产属性和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性质,认为其应当包括在刑法保护对象内,需要通过刑事立法进行规范。盗窃虚拟财产的行为符合刑法中盗窃罪的规定,并且具有特殊属性,应当结合国外立法经验,在刑事法律中对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进行规定。  相似文献   

10.
单位盗窃是一种危害严重并且十分常见的犯罪,但由于现行刑法的缺位和司法解释的越位,使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很难加以认定,出现了严重的打击不力现象。文章从考察单位盗窃的立法轨迹入手,分析现行单位盗窃立法的缺陷,并以此为基础对我国单位盗窃立法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看法。以刑事立法形式增设单位盗窃罪、对单位盗窃实行双罚制、扩大单位盗窃的主体范围、规范单位盗窃的定罪和量刑标准是目前完善单位盗窃立法迫切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随着电子支付的兴起与普及,新形式的财产犯罪也随即应运而生。而对于"二维码调包案",盗窃说和诈骗说两大阵营争论不休,其中盗窃说中有学者主张一般盗窃说,亦有学者认为属于盗窃的间接正犯。而对于诈骗说,又分为了一般诈骗说、三角诈骗说以及双向诈骗说。但无论是诈骗说还是盗窃说,要么是结论不合理,要么结论虽然合理,但论证过程存在漏洞。基于此,本文提出"三角盗窃"这一概念,以期在适当扩张盗窃罪的范围的情况下,更为妥善地解决"二维码掉包案"的定性问题。  相似文献   

12.
任利娟 《社区》2013,(22):47-47
夏日炎热,人们纷纷选择外出就餐。与此同时,发生在餐饮场所内的盗窃案件呈现上升趋势。这类警隋多发生在午餐和晚餐时间,发生场所多集中在生意兴隆的饭店内。犯罪分子利用顾客就餐时疏忽大意伺机实施盗窃,作案目标为受害人放在椅子上的手提包和手机。  相似文献   

13.
盗窃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问题的刑法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具有现实的经济价值和可支配的动产属性,可以作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网络游戏中盗窃虚拟财产行为虽具有智力性、虚拟性的特点,但与现实生活中盗窃一般财产行为的本质相同;盗窃虚拟财产具有社会危害性,可以盗窃行为定性,应通过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评估予以现实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4.
盗窃罪新解     
《刑法修正案(八)》基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考量,降低了盗窃罪的入罪门槛。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行为等归为盗窃罪,扩张了盗窃罪的犯罪圈。随着盗窃罪的修改,相关法律适用和司法实践也将随之发生重大变化。为此,需要对盗窃罪进行重新解读。  相似文献   

15.
《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后,对一些条文做出了修改,在盗窃罪上,将扒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的行为具体规范到了条文之中,文章针对这三个方面的分析,具体阐述了对于词义的理解和在实践中的适用,以期有助于对盗窃罪客观方面的理解。  相似文献   

16.
在网络技术环境下,虚拟财产失窃案件时有发生,但由于刑法理论和司法观念的障碍之原因,使受害者得不到及时、有力的法律救济.本文就这一问题,详细阐述了虚拟财产的真实性、价值性,同时也论证了盗窃虚拟财产行为的犯罪性质,以期有利于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7.
盗窃犯罪是一种常见犯罪。实践中对盗窃犯罪存在一些价值认识错误 ,常把盗窃犯罪的“数额”作为认定盗窃行为罪与非罪、罪轻罪重的关键因素 ,片面强调了犯罪认定的客观方面 ,忽视了行为人主观认识错误对犯罪构成的影响 ,从而背离了犯罪认定的主客观统一的原则  相似文献   

18.
财产权、人身权是特殊盗窃犯罪侵犯的法益,特殊盗窃犯罪属于行为型的复行为犯。在特殊盗窃犯罪场合,由于犯罪次要客体在刑法保护的法益体系中的重要性重于主要客体,因此,特殊盗窃犯罪既遂应当采用犯罪既遂实质判断标准。在特殊盗窃中,当行为人实施的盗窃行为接触到被害人财物时,行为人的行为即成立特殊盗窃犯罪既遂。  相似文献   

19.
在偷换商家二维码取财的案件中,商家既是财产损失者,也是刑法上的被害人;顾客既没有产生规范意义上的认识错误,也没有基于处分意思处分财产,既非被骗者,也非被害人。该类案件取财行为的性质不属于双方沟通交往型的诈骗犯罪,无论是将案件理解为两者之间的诈骗还是三角诈骗,都面临着难以肯定基于处分意思的实行行为等障碍。二维码案件的实质内容是违反被害人本意的盗窃行为,其行为对象是商家的债权这一财产性利益;肯定对占有的规范判断和对债权的观念占有,也完全可能。在对处分行为的主观要求与对占有判断的观念理解、规范理解之间,将二维码案件定性为盗窃罪既是法益侵害说更可能采用的立场,也有助于严而不厉思想的落实。  相似文献   

20.
许霆案的合理定性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许霆案的合理定性取决于对许霆行为的合理定性。这需要深入词语内部进一步探察“盗窃”及其相关词语的确切所指,本文通过对“盗窃”及其相关词语的语义特征分析,发现“盗窃”的“秘密性”只与失者相关,“失者不知晓”即为“秘密”,“失者知晓”即为“公开”。通过比对相关词语,我们发现,“盗窃”还有一个重要的语义特征“\[-给出\]”,即被转移的事物是“非给出”的,而许霆的行为则与该语义特征相冲突,许霆的行为不是“盗窃”。此时的许霆只是“接受者”,许霆案被认定为盗窃罪是不合适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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