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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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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厚琴 《南都学坛》2007,27(3):14-17
汉代继承关系的法律,传世古籍未有具体记载,张家山汉简之《二年律令》所见汉代继承关系的法律却多达20款。汉代家系继承法主要体现在爵位继承和户主继承上。张家山汉简律对家系继承关系的规定,展现出汉代家系继承制度之宗法伦理特色:一是家系继承以血缘亲等为中心,体现出家庭成员的身份等差;二是兼顾婚姻关系,规定了妻子的继承权;三是宗法血缘关系之入律是从立法方面开始的,也体现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家系继承法律规定与家系继承实践存在差异;四是父系血统关系是逐渐增强的。汉代家系继承法既以立法的形式强调了宗法伦理关系,也以立法的形式肯定并加强了家庭内部的不平等关系。  相似文献   

2.
汉代家庭财产继承由诸子平均分割和继承,汉代家产继承主要有父母在世时的"生分"和父母身后的析分两种方式。诸子均分制造成了汉代社会个体小家庭为主流的家庭形态。  相似文献   

3.
汉代有关妇女的赋税政策规定妇女和男子一样承担各种赋税,这就使妇女的劳动贡献突破了家庭范围而直接面对国家,从而具备了获得社会性成人身份的一个根本条件。汉代法律还规定妇女享有财产继承权,这使她们在家庭和社会中的经济地位得到了体现。另外,汉代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颁布的诏令中,都有优待和维护妇女应得权益的措施,如:对女性的分封与赏赐;对孤寡老弱女性的物质优待;对女性囚犯的人道照顾;对"贞妇"的奖励。这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汉代统治者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从而在政策上保障了妇女获得较高的权益和地位。  相似文献   

4.
汉代女性犯罪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红 《南都学坛》2008,28(1):20-23
在汉代,由于礼教的束缚,女性的活动空间大大不同于男性,主要局限于婚姻家庭之内,所以,女性犯罪空间相比男性大为窄小,其犯罪也带有明显的家庭性和从属性的特点。汉代刑罚的性别特征开始明显,女性在施刑上得到一些宽待,但是我们从汉代的犯罪、刑罚等制度上看到的依然是"男尊女卑"的社会现实。这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汉代法律的性别观念和汉代女性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5.
<正> 继承是指对死者的权利和义务的承接,也就是根据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把死者的遗产等转移给一定的后死者。前者为被继承人,后者为继承人。继承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只有在私有制存在的社会里才可能产生。继承权与所有权的关系是密切的,继承权是从所有权中派生出来的一种权利,它对所有权的保护及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继承法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国家里,是为不同的阶级利益服务的。资产阶级国家的继承法是为巩固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度服务的。马克思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资本主义的继承权的“社会意义”,“只是由于它给继承人以死者生前所有的权利,即借助自己的财产以  相似文献   

6.
《民法总则》第1条规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事立法的目的之一,未来的民法典的继承编应当通过完善和制定相关制度践行这一立法目的。确认自然人的私有财产都可为遗产,确保遗产不被遗漏和不受损害,并通过扩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扩大继承权相对丧失的情形,确保遗产能够有人继承,以弘扬"富强"价值观。规定特留份制度和归扣制度,明确承认继承协议的效力,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和谐,以弘扬"和谐"价值观。对公婆、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赋予其酌情分得遗产请求权,以弘扬"公正"、"平等"价值观。对于在形式上存在一定瑕疵但不影响真实性的遗嘱,应当认可该遗嘱的效力,并承认替补继承、后位继承,认可夫妻共同遗嘱,以弘扬"自由"价值观。  相似文献   

7.
英国家庭法对非婚同居关系的承认与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婚同居对传统婚姻家庭制度产生了冲击.尽管英国社会在法律是否应该介入、如何介入非婚同居关系等问题上发生过激烈的争论,非婚同居关系还是逐步得到了家庭法的承认和保护.英国现有法律对非婚同居关系的承认和保护是有限的、不全面的,立法机关正在酝酿对这方面的法律进行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8.
继承权丧失是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强制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广义上的继承权丧失包括继承缺格和继承人废除,但现代绝大多数国家只规定继承缺格制度。继承权丧失事由是继承权丧失制度的核心问题,我国现行《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权丧失事由有值得商榷之处,如列举不够全面,并且相对丧失的适用范围过窄,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9.
汉代家庭实行的是父家长制,父有教育惩罚子女、掌管家产、卖子、决定子女的婚姻等权力,但同时也有抚育子女、维持家庭生存的义务。子无权力可言,只有赡养父母、尊敬父母、安葬父母、祭祀父母等义务。汉代家庭中父子的不平等,主要是受到了当时伦理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影响。汉代的父子关系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0.
政治·法律·妇女理论改革开放30年与中国女性高等教育的发展———专家教授笔谈……………………刘伯红等(1)关注女性犯罪促进家庭与社会和谐……………………………宋胜尊张秀玉郑祝连(1)论家庭暴力防治中之民事保护令制度………宋炳华(1)英国家庭法对非婚同居关系的承认与保  相似文献   

11.
汉代作为封建大一统重新建立的历史时期,新旧纠葛,制度疏阔,父系继嗣制亦出现一些新变化。这种变化从汉代承嗣法制和社会生活中都能够体现出来。在理论上,父系继嗣的基本价值是对父系世系的延续和维系,在实践上,其成员的范围受到限定。总体上看,汉代父统家嗣逐渐受到重视,父系继嗣观念逐渐强化。  相似文献   

12.
从类型学的角度看,先秦与秦汉以后君主制存在重要区别。君主专制政体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涵义:(1)君位的终身制和世袭制;(2)君主地位至高无上;(3)君主独揽国家权力。从这个概念出发,综合考察先秦君权的实际状况、政治制度的构成要件、社会条件(经济制度、社会结构与社会流动情况)以及行政管理的技术条件等综合因素,可以断定先秦时代不可能产生君主专制政体。因此,君主专制政体应始于秦汉  相似文献   

13.
“汉家旧典,尊崇母氏”。在汉代,母亲地位虽然次于父亲,但由于统治者大力宣传孝道,汉代的母权得以确立和彰扬,母亲在家庭中拥有一定的权力。汉代皇室的母亲还积极参与政治,汉代母后频频干政从另一方面反映了汉代的母权。但是汉代的母权仍从属于父权,母权并没有超越男尊女卑的社会框架。  相似文献   

14.
豪族向士族的转变是汉晋社会变迁的一个重要历史事实,东汉乃转变的重要契机。扶风马氏本以军功而贵,至东汉为皇权笼络成为外戚豪族,在东汉经学兴盛、皇权对豪族的压制政策以及皇权有意对四姓小侯的经学培养大背景下,逐渐由一个豪强宗族转变成文化士族。马氏家族的文化化透露出东汉豪族社会向魏晋士族社会转变的个中信息。  相似文献   

15.
中国传统伦理法肇始于法律的儒学化,始于汉代完成于唐朝。中国传统伦理法呈现出农业社会典型的二元性法律结构,“国法”与“家法”二元对峙;具有礼治主义、德治主义、人治主义特征。在法律的外部特征和社会地位上,中国传统伦理法缺乏独立性和自治性。中国传统伦理法不能构成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本土资源,伦理法必须被超越。  相似文献   

16.
周革殷命,开创了中国历史上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封建社会,实现了中国社会历史进程中的第一次转型。而秦汉之际的历史巨变,以中央集权制度取代旧的封建制度,从而完成了中国历史的第二次转型。在转型过程中,汉王朝使中央集权制度完善并确立,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封建贵族土地所有制到"使黔首自实田"的土地私有化的完成;二是权力体制上的封建贵族政治到中央集权制的新型官僚体制的建立;三是在思想传统上,汉代在先秦以来"礼乐"思想的孕育中,实行"独尊儒术,罢黜百家",奠定了以儒学及儒家思想为主干的中华传统思想。从而确立了汉代国家的历史地位。  相似文献   

17.
契丹本是起于松漠的风气刚劲的游牧民族,自初始有礼文之事至辽景宗和圣宗时表现出崇儒的社会性格,以契丹占据燕云、制定尊孔崇儒文教政策始,后由辽朝诸帝提倡而渐次影响统治群体。这种变化的产生主要有三方面原因:第一,契丹占据燕云后,为保证数量众多的汉人对契丹统治合法性的支持进而取得社会资源的支配,必然需要考虑汉人的心理,尊重汉人的文化;第二,契丹大族积极学习汉文化以增强文化心理认同,以更好地借助儒家意识形态强调辽朝承天应命的正统性;第三,这是辽朝世选制度下契丹大族内部政治资源竞争因时而变的实际需要。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使契丹大族的社会性格出现了由蒐狝为务向崇儒之美的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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