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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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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是我国婚姻立法的一项重大突破。离婚损害赔偿是一种权利救济制度,它通过对夫妻中无过错一方被侵害的婚姻权利的救济,维护婚姻家庭的平等、健康和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但是,新婚姻法把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只赋予了“无过错方”,不能有效体现法律对受害人进行保护和对加害人进行制裁的作用。另外,新婚姻法对此只作了原则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建议尽快制定有关离婚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制定司法解释时要明确相关的理论问题,比如:获赔的不适用于所有离婚纠纷;损害事实的认定不能仅仅局限于精神痛苦的事实;不必确定赔偿的统一标准;损害赔偿原则与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补充的。  相似文献   

2.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是我国婚姻立法的一项重大突破。离婚损害赔偿是一种权利救济制度,它通过对夫妻中无过错一方被侵害的婚姻权利的救济,维护婚姻家庭的平等、健康和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但是,新婚姻法把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只赋予了“无过错方”,不能有效体现法律对受害人进行保护和对加害人进行制裁的作用。另外,新婚姻法对此只作了原则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建议尽快制定有关离婚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制定司法解释时要明确相关的理论问题,比如:获赔的不适用于所有离婚纠纷;损害事实的认定不能仅仅局限于精神痛苦的事实;不必确定赔偿的统一标准;损害赔偿原则与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补充的。  相似文献   

3.
配偶权在我国是一项存有争议的权利,立法上尚未完全确立配偶权保护制度,但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却提出了保护配偶权的问题,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和婚姻法中确立了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但这显然不足以抚平无过错一方的精神创伤,更不能有效地制裁破坏他人婚姻家庭关系的“第三者”。为此,法律或司法解释应尽快确认“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侵权责任,通过立法和司法保护,使婚姻家庭关系不受非法干涉。  相似文献   

4.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是我国婚姻立法的一项重大突破。离婚损害赔偿是一种权利救济制度,它通过对夫妻中无过错一方被侵害的婚姻权利的救济,维护婚姻家庭的平等、健康和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但是,新婚姻法把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只赋予了“无过错方”,不能有效体现法律对受害人进行保护和对加害人进行制裁的作用。另外,新婚姻法对此只作了原则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建议尽快制定有关离婚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制定司法解释时要明确相关的理论问题,比如获赔的不适用于所有离婚纠纷;损害事实的认定不能仅仅局限于精神痛苦的事实;不必确定赔偿的统一标准;损害赔偿原则与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补充的。  相似文献   

5.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新婚姻法中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作为一种权利救济制度 ,旨在保护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因夫妻一方的过错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引起离婚 ,过错方应向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文章对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提出、责任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及现实意义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6.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概述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一项民事法律制度,即规定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基于配偶身份享有的合法权益,其过错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无过错配偶对由此所受的损害(财产上的损害和非财产上的损害)有权请求赔偿,过错配偶则负有赔偿损失、给付抚慰金等侵权民事责任的制度。  相似文献   

7.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新婚姻法中建立的旨在保护离婚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一项制度。该制度有利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有利于保护弱者,有利于“离婚自由”的实现。本文就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赔偿范围、赔偿数额及请求赔偿主体等方面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一些看法和观点。  相似文献   

8.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体现了婚姻本质,赋予了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当事人要求司法救济的权利,使法院对相关案件进行裁判有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尚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其适用范围过窄,很多导致婚姻破裂的严重情形被排斥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大门之外。这既不利于保护无过错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制裁有过错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应适当扩大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定范围。  相似文献   

9.
我国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旨在为配偶中的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有效规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违法侵权行为,以达到维护家庭稳定与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但由于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适用范围狭小、举证难度大、赔偿义务主体与索赔主体过于单一导致无过错配偶的合法权益无法充分得到保障,过错方配偶的违法行为不能得到有力制裁,无法充分实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鉴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着缺陷,必须加以改进、逐步完善,具体途径包括:一是通过法律程序增加离婚赔偿法定情节和兜底条款;二是将破坏婚姻的第三者纳入离婚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范畴;三是扩展无过错方举证的法律边界,法院可依无过错方申请调查取证,也可依职权主动取证。  相似文献   

10.
新的<婚姻法>不仅完善了我国的立法体例,还赋予了离婚时的无过错方寻求救济的法律依据.但在实际的操作中,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出现的缺陷与不足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许多困难,无法实现该制度设立的最初目的.文中分析了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不足,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11.
无权处分涉及到原所有权人、无权处分人以及第三人的三方法律关系,特别是在原所有权人与第三人的利益之间,法律应该站在哪一边,如何协调他们的矛盾与冲突,是法律应予以关注的焦点.善意取得制度在理论上存在矛盾,在审判实践中常陷于两难困惑.在对因无权处分所涉及的第三人进行保护之时,我国物权立法宜采用以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为基础以善意取得原则为补充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2.
美国的"无辜物主抗辩"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在漫长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美国法律逐渐探索出根植于美国法治土壤的独特的第三人财产保护制度。现行的"无辜物主抗辩"也为美国民事没收制度带来了新的发展力量。从历史发展的角度了解美国"无辜物主抗辩"的由来,并深入分析《美国法典》现行的"无辜物主抗辩"的相关概念及其适用,既是对美国民事没收程序的深入了解,更是中国今后在第三人财产保护制度上可以借鉴与参考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3.
根据交易安全与快捷的价值取向和动产占有的公信理论,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是必要的,动产抵押权善意得的构成要件有其特殊性,合理配置原权利人和善意第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法律效力的核心问题。  相似文献   

14.
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符合现代民商法促进交易安全与快捷的价值取向和动产占有的公信理论。无权处分人与第三人订立抵押合同时以担保债权为目的、抵押合同合法有效、第三人主观上为善意、抵押物是抵押人合法占有的动产等四个方面是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必然在原权利人、无权处分人与善意第三人之间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合理配置原权利人与善意第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法律效力的关键。  相似文献   

15.
婚姻是男女双方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两性结合,是建立在婚姻当事人彼此间的积极的信赖之上的。婚姻当事人因缔结婚姻而产生信赖关系,应当自觉提供给付,履行承诺义务,并为维持亲密的共同生活,在情感上和物质上进行信赖投资行为。结婚是取得婚姻财产权的方式,婚姻当事人因缔结婚姻而享有婚姻财产权的共有性。并以共有人身份共同处理为婚姻生活所必需的财产。这是婚姻关系适用合理信赖的积极保护方式。若由于一方可归责性的原因而不当解除婚姻关系时。亦有必要适用合理信赖保护原则,以信赖利益损害赔偿的方式对不当退出的一方进行离婚经济赔偿,这是婚姻关系适用合理信赖的消极保护方式。  相似文献   

16.
当前,基层干部形象被误读,一些基层党员干部被“污名化”.其原因主要为:名目繁多的“一票否决”让乡村干部有时不得不得罪群众,责大权小、事多钱少没尊严,基层工作的辛苦与待遇不相匹配,维稳任务重等,基层党员干部的政治生态多元、多变、多层次,会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基础,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因此,要建立客观公正考核基层党员干部政绩的指标评价体系,优化领导机关与基层权力生态系统的体制机制,加强政治生态环境建设,从民主法治视角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基层党员干部也要在“污名化”的旋涡中自保自证清白等.只有把为民的思路变成群众的致富之路,把为民的实绩变成群众得到的实惠,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党员干部的公仆情怀,才能切实破解基层干部的“污名化”现象.  相似文献   

17.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对于涉外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问题,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优先原则,再依照“物之所在地法”的原则进行法律适用。将债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引入物权领域的规定融合了物权债权化的发展趋势,但是也冲击了传统的物权的法理领域,可能不利于国际商事交往中的交易安全。纵观世界,现在大部分国家对动产和不动产统一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动产随人”的“属人法”原则逐渐在各国的立法中淡化。但是,涉外动产的法律适用问题要远远比不动产复杂,在适用法律的实践过程中又会因为动产的构成因素复杂性与不同动产处所的不可确定性等问题在运用冲突法原则上产生问题,于是,许多国家又为此规定了例外的情形。  相似文献   

18.
我国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第一次确立了离婚过错赔偿制度 ,这对保护婚姻的无过错方利益 ,惩治过错方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本文通过对离婚过错赔偿制度的存在性、构成要件和赔偿范围进行阐述 ,明确了这一制度的适用条件 ,并针对现行立法中存在的某些问题 ,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9.
文官制度是美国行政组织法中的重要制度,它是在政党分赃制改革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政党分赃制的特征是政党候选人把政府官职作为报偿分配给帮助其在选举中获胜的人,而获得政府官职的政府官员就会利用手中的职权,以行使公务为名为自己谋取私利,这违背了公务行为不营利原则。  相似文献   

20.
《物权法》第176条对人保物保并存时担保权实现顺位、物上担保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内部关系的法律规则同样适用于各种担保形式并存的情形:共同担保人之间的法律问题约定优先;无约定情形下,债务人提供的物保优先于第三人担保权实现;若担保权均由第三人提供则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不得向其余担保人追偿,债权人放弃部分担保权也与其余担保人无关.《担保法》第12条共同保证制度中当事人无约定则推定保证人内部连带关系、肯定追偿等与《物权法》第176条立法精神相冲突的法律规则均不能再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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