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死刑制度变革优先策略、死刑观念变革优先策略和死刑制度变革与死刑观念变革相互促进策略是当代中国死刑观念变革可选择的3种策略。通过权衡比较,当代中国死刑观念的变革应该采取死刑制度变革与死刑观念变革相互促进策略。通过对我国报应主义死刑观、功利主义死刑观和人道主义死刑观考察分析,当代中国死刑观念变革的进路应该是:第一步,先用报应主义限制功利主义;第二步,再用人道主义超越报应主义与功利主义。  相似文献   

2.
死刑问题,向来是刑法学界的一个常谈常新的热点问题。死刑产生于战争,发展于报应和功利。死刑是否人道,完全是一国国民的价值判断问题,而价值判断则不断处于变动之中。  相似文献   

3.
赵秉志  王东阳 《南都学坛》2008,28(1):91-100
中国古代的死刑观念可以概括为复仇观念、刑罚报应观念、威慑观念、慎刑恤刑观念等四个方面的内容。纵观中国古代死刑观念的发展,虽然其总体上向着宽缓、人道的方向发展,但在根本上却没有发生质的变化。  相似文献   

4.
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体现了我国限制死刑的立法趋势。死刑作为一种法律制裁手段,在价值论上主要体现为效益性、公正性、非人道性。解决死刑的价值冲突的唯一选择是舍弃死刑的效益性与公正性,而按照刑罚的人道性要求,逐步限制并最终废除死刑。我国目前废除死刑还不可能,但限制死刑具有相对合理性和现实可行性。限制死刑不仅可以从司法实践上进行控制,更可以建立完善的赦免制度。  相似文献   

5.
从人道并非刑罚的价值要素这一命题,可以得出基于人道废止死刑是有条件的结论。只有当死刑能够激发宽容的情感、社会已经形成稳定的宽容氛围、废止死刑所带来的风险后果能够被社会容认时,死刑才可能因崇尚人道理念而被正当地废止。当前,中国的暴力犯罪率还居高不下,死刑难以激发宽容的情感,社会没有形成稳定的宽容氛围,公众不能接受废止死刑所带来的风险后果,可见,中国基于人道废止死刑的条件尚不成熟。死刑废止运动的倒退与反复现象启示,不成熟地废止死刑必将导致死刑的恢复运动。因此.中国目前不宜废止死刑。  相似文献   

6.
死刑存废的问题是世界观、价值论问题,死刑的价值基点有三方面:公正、功利、人道。剥夺犯罪人生命的死刑是违反人道精神的,是非人道的,退出历史舞台是它的必然宿命。公正的内涵、表现形式在不断变化,并非一成不变的。在文明社会,人道主义精神赋予了公正更丰富的内涵,残酷的、毁灭性的死刑因其消极的社会价值被理性的公正所抛弃,人道超越了公正。死刑虽具有效益性,但不具有公正性和人道性,废除不具有人道的死刑是一种合理的选择,人道超越功利而约束功利。由于对社会本位价值的选择和受经济条件与人文基础的制约,中国目前不能废除死刑,只能限制死刑,但作为理念的死刑废除是中国应然而必然的选择。  相似文献   

7.
随着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犯罪率也呈上升趋势。将死刑适用于犯罪的老年人。貌似符合社会公平和正义,然而,这却是有违刑罚分配理论的。以报应和功利限制为核心的刑法分配理论是老年人犯罪免死的合理性基础,是符合刑罚的人道性、公正性价值理念的,也符合刑法的目的。  相似文献   

8.
只有将刑罚目的奠基于报应主义为基础的功利主义之上,现代刑法才真正有可能不仅成为保护人民的大宪章,而且成为保护犯罪人的大宪章.报应主义一经脱胎于原始的报复便与其分道扬镳,它以意志自由为立论前提、道义责任为归责基础,主张罪刑均衡,彰显公正、人权、秩序之现代文明社会三大价值.虽然单纯的报应并不足以解释刑罚的目的,与预防相结合才是其真正归宿,但是报应优先、兼顾功利的一体化思想应当成为我们坚定的立场并贯穿于死刑、刑罚个别化和"严打"等诸多刑事政策的考量之中.  相似文献   

9.
美国历史上长期以来在公众场所执行死刑,大众直接自由观看.1936年以后,死刑只能在监狱执行,但是,允许特定的死刑执行见证人观看.1996年至今,有14个州和联邦允许电视直播死刑执行过程.死刑执行的过程向公众公开违背了基本的人权和人道,应当禁止.但是,可以从死刑犯的利益出发,允许医生、神职人员、心理学家、甚至于亲属作为临终关怀者观看死刑执行.  相似文献   

10.
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规定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即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三者之间要保持内在的、对应的均衡关系。罪责刑相适应的理论学说存在报应主义和功利主义两类,前者可以再细分为康德的等量报应论和黑格尔的等质报应论,后者也存在规范功利主义和行为功利主义之分。两者侧重点的不同导致各有缺陷和不足;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之“罪”、“责”、“刑”均有再定义的必要性,犯罪与刑事责任相适应、刑事责任与刑罚相适应,但是三者之间并非两两适应。罪责刑相适应在刑事立法上得以较充分体现,但在刑事司法中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中国死刑制度改革的最大难题莫过于"保留"还是"废除"死刑,在当前"保留死刑而限制死刑"的制度模式下,仍存在着死刑的使用随意、适用面比较宽、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上述问题存在的根源在于路径依赖,这种依赖主要包括完全工具主义改革路线、政府指导的自上而下的死刑改革体制和缺乏废除死刑的历史文化传统等.路径依赖已经成为我国死刑制度改革中的主要障碍,必须采用相应对策,消除我国深化死刑改革和文明刑罚发展的路径羁绊.  相似文献   

12.
刑事古典学派内部存在着对死刑的两种对立的观点。康德和黑格尔基于刑罚正义性的要求,坚持要保留死刑;费尔巴哈依其自创的心理强制学说和功利论提出了保留死刑的观点;贝卡利亚、边沁从功利论的角度要求废除死刑。当然,贝卡利亚更是从人道主义的立场出发要求废除死刑的。事实上,无论是从刑罚正义,还是从刑罚功利论的角度,均不能理由充足地说明保留死刑或废除死刑的必要性,废除死刑最终还只能以人道主义的情怀来促使其实现。  相似文献   

13.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最严厉的刑罚.世界各国死刑的存废现状十分复杂.死刑的存废是由一个社会的经济、政治、人文等因素共同决定的.目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具备死刑废除的条件,因为他们有发达的社会生产力、高度的政治民主和深入人心的人道主义价值观念,我国现阶段不具备废除死刑经济基础、政治条件和人文背景.  相似文献   

14.
大陆死刑的法典立法模式要优于台湾地区死刑的综合立法模式。大陆死刑适用条件比台湾地区具体复杂,而台湾地区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适用死刑。大陆死刑适用范围远远宽于台湾地区死刑适用范围。大陆刑法中存在绝对死刑,而台湾地区刑法则没有绝对死刑。通过比较得出对我国大陆死刑改革的启示是:刑法修正案是死刑立法改革的良好形式;要探讨死刑适用对象的年龄上限;在立法上缩减死刑的适用范围;取消刑法中的绝对死刑。  相似文献   

15.
唐初的统治者奉行“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宽简”的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立法措施,诸如:减少死刑条款的数目,简化死刑执行方式,减轻死罪量刑幅度,增设免死或缓决特例,确立“尚轻缓”的刑罚适用原则,严格死刑审判执行的程序,等等,对死刑的适用加以严格限制。  相似文献   

16.
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必经程序,是防止错杀、误杀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了保证死刑案件的质量,对最高人民法院即将收回死刑核准权的举措,本文持赞成态度。在此基础上,本文首次指出,死刑复核程序其实是由死刑复核和死刑核准两个不同的阶段组成的,死刑复核权和核准权是可以分离的,最高人民法院收回的只是死刑的核准权,而不是死刑的复核权,因此,高级人民法院仍然可以同最高人民法院共同享有并依法行使死刑案件的复核权,但不能再行使死刑的核准权。通过论证,本文就死刑复核和核准两个阶段的具体程序分别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设计了它们应当具有的基本内容。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面临再修改之际,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和完善已势在必行.死刑复核程序之立法完善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死刑核准权下放导致部分案件二审程序与死刑复核程序合二为一、死刑适用标准混乱、立法无序并剥夺和限制了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应将死刑核准权收回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复核方式应修改为赋予被告人律师辩护权,书面审理、凡有争议的案件应采取书面审理与设置听证程序相结合方式;死刑复核范围应采取法官全面审查与针对控辩方提出异议内容进行审理相结合;复核死刑立即执行案件不规定具体期限,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规定具体期限;复核死缓案件无论量刑是否偏轻均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  相似文献   

18.
由于我国当前尚不具备废除死刑的社会物质条件和文化、法制观念等条件 ,所以我国一贯实行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刑事政策。但是这一刑事政策在落实过程中 ,由于封建重刑主义思想、传统价值观以及我国现阶段经济和治安状况的影响 ,在实体控制和程序保障方面都出现了种种问题 ,除了在死刑适用对象限制方面值得肯定外 ,不论是死刑适用条件、死刑实际执行制度 ,还是死刑程序保障方面都没有充分体现严格限制死刑的政策 ,使得我国的死刑政策没有得到充分贯彻 ,甚至还与死刑政策发生了某种背离。  相似文献   

19.
关于中国死刑制度的反思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根据"保留死刑,但是严格限制死刑"的政策,严格限制死刑是有中国特色的废除死刑之路。中国的死刑制度应当以正义性报应为基础的理论作为合理性根据,以故意杀人罪为规定死刑的基本标准。定期公布死刑案件的数字和情况,对于促进中国社会综合治理的落实和法制的进步有积极意义。废除死刑以保护行为人的人权的说法,不符合人们的一般认识和公认的专业理论,也不符合一般的国际标准。严格规定死刑的适用条件和保障被判处死刑的行为人的诉讼权利,符合中国"保留死刑,但是严格限制死刑"政策和国际保护人权一般标准的要求。  相似文献   

20.
死刑是剥夺人的最基本的权力—人格权、生命权的法律制度。“死刑存废之争”由来已久。废除死刑是文明社会的共识和当今世界发展的潮流。目前,中国废除死刑的要求非常迫切,从法律的角度看,中国只有废除死刑才能更好地融入国际社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