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劳动合同法》的制定,特别是其中对劳动者的倾斜性保护规定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是理论界需要研究的紧迫课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明确劳动合同的不平等属性,消除普通民事合同的平等性特征在劳动合同领域造成的概念混同,建立法律对弱势群体——普通劳动者的特殊保护制度,矫正“形式平等而实质不平等”的法律关系,实现法律实质正义。  相似文献   

2.
本文在对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依据进行探讨基础上,针对在理论与实务界产生激烈争论的《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规定,对《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进行了较为深入地评析、探讨,阐述《劳动合同法》是如何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予以充分保护的。  相似文献   

3.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将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适用范围限制在服务期与竞业禁止两方面,从而在弱劳力强资本的客观情况下,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在实践中,关于职业培训的违约金条款,显现出不可操作性和抽象性等问题。在劳动争议大量增多的趋势下,有必要对该违约金条款进行理论探讨,以期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实用性,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85条和第87条均属惩罚性赔偿制度。与经典惩罚性赔偿立法范式相比,《劳动合同法》相关立法存在殊异性:适用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而非侵权责任;赔偿标准呈现出等量化和小额制的特征,法官对赔偿数额的自由裁量权受到限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没有产生足够威慑效果,并诱发了劳动者“碰瓷”式维权的道德风险,这一定程度上不利于营商环境。《劳动合同法》应吸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经验和教训,做出如下改进:一方面对已有的惩罚性赔偿条款进行修正,抑制双倍工资条款所产生的道德风险;另一方面则要增设侵权责任下的惩罚性赔偿条款,规定用人单位由于违背劳动基准法规定造成劳动者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场合,劳动者有权在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之外,另行请求实际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相似文献   

5.
《劳动合同法》从立法之初,其立法宗旨就引发了社会各界的激烈争论,主要集中在立法根据以及"单保护"还是"双保护"等问题上。应从倾斜保护的角度认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即《劳动合同法》既不是"单保护",也不是"双保护",而是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兼顾保护了用人单位的利益。  相似文献   

6.
针对关于主体不合格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以及关于期限规定的条款的溯及力问题进行探讨。立足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意图,对效力问题的解释以如何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为原则,得出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应适用《劳动法》,其效力视情况而定:用人单位不合格的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无效制度;劳动者不合格的劳动关系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应当被强制终止,而其存续期间的劳动者权益应当受劳动法保护,以及第14条关于期限的规定具有溯及力的结论。  相似文献   

7.
立法的缺陷导致理论及司法实践对于二倍工资规则的理解与适用都出现了巨大争议,急需完善.对二倍工资规则的完善,宏观上,必须以立法原意为基础,运用劳动法律思维进行分析,坚持倾斜保护的立场与原则;微观上,必须结合实际,对二倍工资规则中诸如归责原则、适用情形、仲裁时效、计算期限等核心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研究.  相似文献   

8.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旧的劳动合同体制已经不能够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而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和实施有力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和挑战。如何使用新劳动合同法促进自身的更好发展,是新时期赋予国有企业的新的发展任务。本文结合新劳动合同法对国有企业发展影响进行阐述,进而采取有效措施来改善国有企业中的用工关系,切实响应国家政策,保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国有企业的更好更快发展。  相似文献   

9.
[提要]二倍工资规则随着劳动合同法的修改再次成为热门话题。二倍工资中的第一倍工资的法律属性属于劳动报酬,第二倍工资的法律属性既非补偿性赔偿,也非惩罚性赔偿或奖励赔偿,而应定位为奖励(惩罚)。现有二倍工资规则构造存在同类行为的违法性要件不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冲突、部分地方政策性内部文件内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等缺陷。应当合理确定二倍工资重构的路径,科学确定二倍工资规则的违法性要件和责任限度等规范要素,通过对《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第82条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6、7条的修改并出台司法解释的方式实现规则重构。  相似文献   

10.
劳动合同立法事关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实际利益,对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影响甚大。《劳动合同法》(草案)针对当前劳动用工领域存在的不良现象,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充分体现了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核心的立法宗旨。但在立法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影响劳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对等因素,权衡利弊及利益得失,把握好对双方利益的倾斜力度和宽严尺度,正确处理私法自治性与公法干预性的关系,这样才能更好地合理平衡劳资关系,体现实质公平。  相似文献   

11.
农民工法律地位,是农民工在各种法律关系中所处的位置及其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综合体现,它具有法定性、独立性、合法性等特点.考察农民工的法律地位,可以从法律关系切入:一方面,在抽象法律关系中,集中从宪法视角研究农民工在宪法关系中的根本法律地位;另一方面,在具体法律关系中,从多元视角观察农民工在不同法律关系中的相对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2.
美国《关税法》337条款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文章对美国《关税法》337条款的内容特点做了深入和客观的分析,对337条款与WTO有关贸易规则、美国301条款、反倾销条款的异同进行了比较研究,并对如何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及我国企业在对外经贸往来中如何应对337条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13.
“三包”是我国消费者保护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但在实践中常常有销售者混淆“三包”有效期和《产品质量法》诉讼时效的概念,推卸责任。实际上“三包”有效期和《产品质量法》的诉讼时效并无冲突,只是前者适用于产品质量违约责任,后者适用于产品质量侵权责任。通过对两种责任的比较研究以及“三包”有效期的合理性分析,阐述如何合理运用“三包”有效期以及《产品质量法》诉讼时效对消费者权益进行双重保护。  相似文献   

14.
我国《物权法》中关于留置权成立要件明确规定了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这种界定应仅限于“同一个法律关系”,而不能将其扩大解释为“同一种法律关系”.但由于《物权法》此规定的概念语义范围较小,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留置权的适用范围,因此有必要予以扩张,即将一般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限动产)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以及因同一生活关系所生之债纳入到留置权中适用.  相似文献   

15.
中国海商法下港口经营人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法学理论、案例和立法例的研究,分析港口经营人的法律地位。明确提出在我国《海商法》体制下,除传统的喜马拉雅条款的内容外,港口经营人应属于实际承运人的范畴。  相似文献   

16.
我国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合同法》制定之时有意识地引入英美预期违约制度,但引入之后其便与履行抗辩权制度纠缠不清,引发法律解释适用之难题。大陆法系的拒绝履行制度和履行抗辩权制度与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相对应,二者之间存在着实质的一致,因而完全可以将现行相关规定纳入大陆法系相应制度之中。鉴于我国系大陆法系的法律模式,宜将《合同法》第108条、94条第2款定位于大陆法系的拒绝履行制度,使其与第68、69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制度一起,共同应对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所欲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喜马拉雅条款的发展经历了三个不同阶段.UNCITRAL<运输法草案>中提出的海上履约方是对该条款的新发展.这一阶段,该条款的重要特征是:第一,适用范围大大地扩展了;第二,已经由合同条款演变成法定条款,其效力具有明确性和稳定性的特点; 第三,不仅赋予权利人以消极的权利,同时还赋予积极的权利,以及相应的义务.该条款的理论基础有代理理论、为第三方设定利益理论、委托理论.自从国际公约和各国国内法吸纳该条款后,上述理论即为法定理论所取代.  相似文献   

18.
传统的民法学说中,法律行为可以分为成立与生效两个阶段,但我国的《合同法》却对合同的效力引入了“有效”的概念。有效就是生效吗?如果不是,有效的概念有无必要上升到法律行为的层面?该文通过对我国《合同法》相关法条的分析,法律行为背后理念的领悟,以及对传统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要件的扬弃,对法律行为的效力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成立——有效——生效的三阶段判断模式。  相似文献   

19.
我国家政行业的从业人员人约有150万,其中96%以上是女性。家政行业因不具有正规就业的特点而被《劳动法》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目前又无其他相关法律保护从业者的劳动权益,因此家政工超时工作、休息休假得不到保障、食宿条件低于一般标准、遭受性骚扰、意外伤害和大病医疗缺乏社会保险等一系列问题在很大范围内存在,严重侵害了家政工的劳动权益,进而影响了家政行业的健康发展。文章从劳动者保护、雇主和家政公司的利益实现、社会性别平等三个方面论证了家政工劳动权益保护的立法必要性,以期引起社会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关注,推动家政工劳动权益保护的立法进程。   相似文献   

20.
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展开之时,根据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必须加强劳动力权的法律保护,即把过去重点保护劳动者就业与工资薪金收益的劳动力生产与再生产的权利,转变到重点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力的发展与再发展的权利上来。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本来就是价值的源泉和大于它自身价值的源泉,劳动者分享剩余具有正当性,也是其劳动力发展权的实现,对劳资双方合作共赢都有利。我们应当通过完善劳动法、公司法、有关再分配的法、教育制度和工会法等,来加强劳动力权的保护,不断提高劳动力的质量,使劳动力权人与财产权人实现共享发展,达到共同富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