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49 毫秒
1.
电子商务立法的两个基本问题--浅论电子合同及电子签章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电子合同的性质是电子商务立法首先应当解决的问题,但由于我国立法以形式等同法取代功能等同法,因而始终对此采取回避态度,由此产生了一系列无法解决的相关法律问题.同时作为保证电子合同有效成立的基础,电子签章及认证机构制度也应当相应完善,立法上应尽快弥补这一领域的空白.  相似文献   

2.
随着网络的进一步普及,产生了无纸化的电子商务这一新型的交易方式,无纸化的电子合同这一新型的合同形式随之产生。对电子商务中电子合同法律效力的确认,对于规范电子交易,保持其高效性,维护其安全性具有不可忽视的法律意义。本文由电子合同中电子数据信息的法律效力入手,采用"功能等同"的方法,对电子合同的"书面""签名""原件"等问题分别予以解决,从而最终对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予以明确的认可与确定。  相似文献   

3.
合同的法定形式是法律对合同的载体形式的要求.在我国,对合同法定形式规定的大都是书面形式要求,对违反这一要求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却没有明文规定.笔者通过对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分析,借鉴外国的立法例,提出对欠缺书面形式合同的法律后果的立法建议和选择.  相似文献   

4.
周黄河 《南都学坛》2012,32(2):94-97
电子商务合同和传统书面合同的统一并不在于形式上的统一,而是功能上的统一,电子商务合同与传统书面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能够同样地获得法律的保护。我国合同法采取的是法律解决的方式,即对书面形式作扩大化解释,将电子商务合同视为书面形式一种。  相似文献   

5.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与相应立法的滞后 ,使确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成为确保交易安全的关键所在。如何充分运用我国现行的法律 ,解决关于电子商务合同主体、签章、资讯安全及其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 ,是解决立法滞后阻碍电子合同健康发展、确保新经济有序发展的重要条件。  相似文献   

6.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出现了不同于传统合同的电子合同。由于电子合同的特殊性,其主体资格的认定也必然有别于传统合同。应当依照电子合同的特点,对于电子合同主体资格予以认真界定和分析,以期在合同立法当中详尽地规范电子合同行为,以适应电子合同快速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7.
《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作为联合国贸法会第一部电子商务公约,对跨国电子合同的形式要求、要约邀请等进行了规范。从公约的条文入手,结合我国及他国电子商务方面的立法,分析了国际电子合同的形式要求。  相似文献   

8.
应用于交易领域的智能合约融入区块链技术,以代码形式表现,可实现合同履行的自动化和不可逆,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合同模式.自助行为说、代理说将智能合约视为对合同过程的外部增强,是侧面功能的法律阐释,并未完全捕捉到实质.智能合约并不一定跨越整个合同过程,也可仅是合同过程某个方面或某个阶段.法律意义上的智能合约不是合同新类型,而是合同关系形式的新发展,即当事人缔结和履行合同的新形式,合同性质未发生实质变化.智能合约满足特定要件构成特殊的书面形式,具有"书面形式+自动履行"功能的特质.民事主体通过智能合约形式订立合同应遵守《民法典》等现行法律的具体规则,以保证合同依法成立与生效.智能合约不等同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认定其效力应结合智能合约应用中的具体问题展开具体分析.从立法上确认智能合约,在符合国家现有法律、政策基础上编写和应用,实现形式的合法化、内容的规范化是该技术谋求长远发展的保障.技术起步的现阶段,纸质合同、一般电子合同与智能合约在不同方面发挥协作作用,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成为民事交往、商业交易的主要状态.  相似文献   

9.
论电子合同的订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结合有关电子商务的国内、国际立法及示范交换协议,着重探讨了电子合同订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如合同订立中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销与撤回、承诺生效的时间与地点等,并对我国新《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文予以了剖析。  相似文献   

10.
虽然世界各国家和地区关于行政合同撤销的立法规定各异,但设立行政合同撤销制度是立法趋势。立足于中国国情,我国应当设立行政合同撤销制度解决实践中的行政合同效力瑕疵问题,这是行政合同合同性和行政性的要求,有利于完善行政合同制度和行政行为撤销制度。行政合同的可撤销情形为:私法中规定的部分合同可撤销因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可导致行政合同撤销;当事人主体资格有瑕疵可导致行政合同撤销;行政合同订立时违反法定程序和方式可导致行政合同撤销。  相似文献   

11.
保险合同是一种债权债务合同,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但由于其特殊性,各国都将其从合同法领域分离出来单独进行规范.与我国合同法相比,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合同效力形态只有有效和无效两种区分,以保险法第56条规定为例,许多在合同法看来基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可以使之有效的可撤销、可变更以及效力待定合同都被保险法归为无效合同.这不仅违背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法理,也影响着缔约的效率.因此,有必要完善关于保险合同效力形态的规定,区别对待保险法中规定的无效合同情形,将通过当事人意思自治可以使之有效的相对无效合同回归到合同法理论框架中去.  相似文献   

12.
为了合理地确定合同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对合同的性质进行科学定位。分析认为,根据民法理论和中国现行立法的规定,合同的性质在不同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本原民事法律行为、传统民事法律行为和中国立法下的民事法律行为;相应地,合同的成立要件与生效要件不同的性质定位下也会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13.
不安抗辩和预期违约分别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法律制度,在保护守约方使其提前获得救济,防范合同成立后至履行期到来前出现的履约风险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合同法中不但赋予当事人不安抗辩权,还建立了预期违约制度,对此学者们存在诸多争议。我国合同法以大陆法为基础,并吸收了国际立法在预期违约上的先进之处,设计出符合我国实际的不安抗辩和预期违约制度,二者之间的过渡衔接合理,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体系。  相似文献   

14.
论民法典中的合同的解除与合同终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大陆法系民法典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是两种不同的制度。合同解除制度的基本规则是针对合同解除权的发生和行使而设计,合同终止规则是围绕终止权的发生和行使而制定,两者在立法精神、法律后果方面截然不同。大陆法系关于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制度的设计有两种模式。我国民法典应当借鉴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区分规则,重新界定我国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建立合同终止制度。  相似文献   

15.
从定金罚则看,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中的定金为违约定金,其担保债权实现的作用十分有限。不仅如此,比较定金罚则的安全价值与其所产生的低效率、不公平、损害自由等负价值,现行定金制度功不掩过。要解决这一问题,在《合同法》修订之前,应通过法律解释方法,引入经济胁迫概念,允许当事人撤销部分明显不公的定金合同;并运用目的性扩张方法,填补立法趣旨不适合型漏洞,亦即:将《合同法》第114条对违约金的规定扩张到定金上,允许法院等干预定金数额。当然,最根本的解决方法还是废除定金罚则,变违约定金为解约定金。  相似文献   

16.
随着国际互联网的广泛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合同通过网络订立.电子消费合同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冲击了传统的国际消费合同法律制度.为了适应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形势,并确保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心,我国立法必须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确定电子消费合同的准据法.  相似文献   

17.
合同自由原则和合同有利于有效原则,无疑是贯穿私法领域的重要法律精神,对合同的尊重是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法律对私权利的干预必须慎重。以一个案例作为基础,引出并论证了不具有无船承运人资格的主体所签海运合同的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18.
考察现有各国立法,判例和学说,可以发现现代合同法与侵权法相互融合、边界模糊化趋势,这一趋势具有相应的表现和合理的原因,该趋势是债法应对社会变化做出的自我调整,其目标是指向正义这一至高的法律价值,而其进一步发展和制度协调也将在正义法律价值的引导下展开.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