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42 毫秒
1.
现行刑事诉讼法在人权保护方面进行了改革。它进一步落实了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将惩治犯罪与保护人权妥善地结合起来。具体体现在确定了无罪推定的原则,改革了强制措施,律师的提前介入,改革了庭审方式,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  相似文献   

2.
在刑事司法领域中,被追诉人处于社会弱势群体之中,仅仅依靠刑事诉讼法及相关部门法予以规定和保护,是不足以使其具备防范国家司法权力不当侵害的能力。我国只有将被追诉人的重要诉讼权利上升为宪法最高位阶的人权保护,并建立相应的侵权救济机制,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被追诉人真正享有诉讼权利,刑事诉讼的法治化才会实现。  相似文献   

3.
我国在刑事被害人保护方面与国外的发展情况有较大差距,法律对刑事被害人保护的规定还存在着很大缺憾,实践中对被害人权益的保护还存在许多问题,与全社会对犯罪人人权的日益关注和改善相比,刑事被害人仍是一个被轻视的社会群体。为此,应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是将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完善被害人参加庭审诉讼的相关权利。  相似文献   

4.
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现行《宪法》第四修正案加强了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等基本人权的保 护,《刑事诉讼法》作为《宪法》的子法及“人权保护法”,应该适应《宪法》修改的需要,在人权保护方面有更大作为。公民的私 有财产权保护是人权保护的重要内容,而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保护与西方国家相比尚显不足。本文从比较 法的角度阐释了西方国家刑事诉讼在公民私有财产权保护方面的立法实践,分析了我国法律规定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建议, 以期对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5.
正[主持人语]刑事诉讼法中的很多内容关涉一个国家的人权保障和法治文明进步的程度,所以素有"小宪法"之称。为进一步吸收司法改革成果、优化刑事诉讼制度以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并确定新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  相似文献   

6.
刑事诉讼目的、刑事诉讼结构及刑事诉讼运行机制等核心范畴与人权密切相关,科学的刑事诉讼程序必然体现人权精神,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应当从立法目的、诉讼结构、运行机制等方面作出修改与调整,以适应保障人权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7.
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诉讼制度作了重大改革,进一步增强了其人权保障的功能,使得刑事诉讼的正当程序逐步得到健全,但是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并不能彻底根治我国刑事诉讼中普遍存在的侵犯人权的顽疾,还需要在制度和理论两个层面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8.
作为对“国家尊重与保护人权”宪法精神的回应,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对有关强制措施的内容作了较大的改进,但还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之处,许多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解决.俄罗斯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对我国的羁押强制措施有借鉴意义,通过对其内容的分析,可以在树立人权至上观念、严格适用羁押强制措施、完善刑事强制措施适用的监控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以提高对我国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9.
我国1996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诉讼地位提高到当事人地位,这更好地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刑事诉讼法对人权保障的重视。但学术界对公诉案件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有不同看法,有完全肯定的,有完全否定的,也有既肯定又否定的。笔者比较赞同第三种观点,赋予公诉案件被害人当事人地位,在法理上是合理且必要的,但我国刑诉法应该进一步完善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使其当事人地位名实相符。  相似文献   

10.
在英美法国家的刑事诉讼中,保释是被逮捕人或者被羁押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其理论基础是无罪推定原则,它蕴含着人权保护价值、诉讼经济价值以及诉讼效益价值;我国取保候审制度是一项强制措施而非被羁押或被逮捕对象的权利,其理论基础究其实质仍然是有罪推定,它体现了重权力轻权利、重人治轻法治、重集权轻分权、重集体轻个体、重实体轻程序的国家主义诉讼观.在我国即将再次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应当肃清国家主义的诉讼观,真正确立无罪推定原则,明确取保候审的权利性质.  相似文献   

11.
随着世界人权保护理论的发展,作为对被告人权利保障重要内容之一的无罪推定原则为世界各国所重视。我国的无罪推定相关规定离国际标准所要求达到的保护程度相去甚远。面对刑事诉讼法再次修改的契机,我们应当借鉴西方国家对于无罪推定原则的相关制度和体系,构建一个适合我国的无罪推定原则的系统,以顺应保护人权的国际形势。  相似文献   

12.
我国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同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刑事诉讼法》从保护人权的角度出发,对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密切相关的证据制度、强制措施、侦查措施等诉讼制度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与完善,给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带来了发展的机遇,同时也对规范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行为、强化法律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13.
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已成为联合国人权宪章确立的一项刑事司法国际准则。我国已于1998年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规定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此原则不仅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反对自证其罪的权利,而且对于进一步加强诉讼民主、文明具有积极的意义。作为现代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中确立已成为一种必然。  相似文献   

14.
关于对刑事被害人建立国家补偿制度的构想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关于对刑事被害人建立国家补偿制度的构想樊学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刑事诉讼中,从经济上弥补被害人损失是保障被害人人权的主要内容之一。但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还不足以使这一内容实现。笔者建议建立国家补偿制度,进一步健全对被害人的保护...  相似文献   

15.
自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订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生活发生了较大变化。2004年宪法修改以及人权保障条款的"入宪",更是成为推动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直接动力。然而,要制订一部垂范久远的刑事诉讼法典,需要把握以下几个宏观问题:第一,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逻辑起点应当是超职权主义诉讼制度;第二,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目标定位应当是实现程序正义;第三,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路径选择应当沟通建构理性主义与经验理性主义;第四,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应当选择创新型制度移植的道路。  相似文献   

16.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增设为立法目的,同时也将我国检察机关试行多年的附条件不起诉规定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一章。将附条件不起诉专门适用于未成年人案件,契合了未成年人福利下对未成年人案件的非公开性、非正式性、迅速处理性和个别化处理的要求,但却有悖正当程序的基本要求。由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是未成年人最大人权,因此,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促进未成年人福利方面所带来的人权保障要大于在正当程序层面上人权的消减,这是我国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得以确立的正当化根基。  相似文献   

17.
长期以来,刑事诉讼目的一直被视为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这种传统的双重论目的曾经极大地推动了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但由于这种理论范式脱离了现代法的价值目标体系,与民主法治社会的核心理念相悖,违背刑事诉讼基本原理,与有罪推定思想有先天的契合性,司法实践中容易助长法律虚无主义和程序虚无主义,导致冤假错案不断滋生,对宪政秩序和公民权利都构成严重威胁。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修改《刑事诉讼法》列入立法规划,我国《刑事诉讼法》已面临着再修改。新刑事诉讼法应是人权保障法,是维护正当程序的限权法,重构以正当程序和保障人权为诉讼目的新刑事诉讼法学体系,是当前最紧迫的任务。  相似文献   

18.
为顺应我国政府履行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的义务和推进人权保障进程的要求,针对我国刑事诉讼中极易侵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人权的问题,明确提出了应以人权保障为主导思想来修改刑事诉讼法。指出了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有关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人权保障方面存在着犯罪嫌疑人无法充分获得律师帮助权、律师阅卷权受到限制、被告人的辩护权难以充分行使、缺乏明确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诸多不足,参照部分国家有关强化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人权保障的措施以及国际人权公约的规定,提出了我国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9.
通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设置,刑事被告人缺席判决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已做规定并开始施行。无论从刑罚的目的,还是从刑事诉讼价值取向的考量,刑事被告人缺席判决制度都可作为诉讼参与原则的补充。借鉴域外立法,构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和轻刑案件被告人缺席判决制度的双轨制,以求刑事诉讼法的人权保障和刑罚目的的实现。  相似文献   

20.
精神损害赔偿应当成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理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不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理由。本文认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的人有权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其主要理由是:有利于全面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我国人权保障制度;可以避免《刑事诉讼法》与《民法通则》之间存在矛盾;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与外国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协调的大趋势的要求。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