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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经过长期努力,多边贸易体制大大增中了各战员方市场准入的机会,但目前运用环境标准制度阻碍市场准入原则的实现,却日前成为WTO某些成员方常用的方法之一。出口国严格的环境标准往往有利于产品进入国外市场,而进口国严格的环境标准及区域性或行业性环境标准却会给市场准入带来负面影响,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成为有关国家或地区实施贸易 保护主义的一种手段。中国加入WTO后,应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积极参与环保产品与技术的国际 市场竞争,防止招商引资过程中的污染转移。  相似文献   

2.
环境标准的国际外部性是指因环境标准的国别差异所引起的环境污染的跨国转移和构成新的市场准入障碍。环境标准的国际外部性引发国家间的贸易摩擦和冲突;引起环境污染“放大化”;阻碍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内在化环境标准的国际外部性,必须加强环境标准的国际协调;建立国际环境补偿与援助机制;推动和完善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  相似文献   

3.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情不同因而外资市场准入立法价值取向存在差异,各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制度可资我国借鉴,中国正式成为WTO成员方后理应简化外资审批手续,从程序上保证加快外资引进步伐。  相似文献   

4.
论环境标准制度中“日落条款”的设置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环境标准“超期服役”折射出中国现行环境标准与环境管理客观需要的严重脱节,这一现象成为在环境标准制度中引入“日落条款”的直接动因.作为一种法律淘汰机制,“日落条款”的基本理念与环境标准的内在属性高度契合.在环境标准制度中设置“日落条款”,可以平衡法的稳定性和灵动性之间的冲突,增强环境标准修订的可预见性并增加环境标准修订程序的正当性.唯有明确“日落”期限和期限届满效力、完善后评价制度和环境标准修订的程序规范,构建环境标准常规审查修订机制,才能实现环境标准制度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  相似文献   

5.
环境标准的健康价值反思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频繁发生的"达标排放"累积的环境健康风险及由此导致的恶性环境健康损害事件,让我们认识到我国环境标准建设与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保障实际需要之间存在着巨大落差.环境标准的健康价值失落既有内在体系构造上的不协调性,也有外部配套机制的耦合不足.环境标准的健康价值实现过程,也是对正义的接近过程.以健康价值为引领,完善环境标准体系,健全环境标准的实施工具是环境标准接近正义的基本路径.  相似文献   

6.
环境标准是环境法上一项重要而又特殊的制度,随着对环境标准认识的日渐深入,研究环境法实施过程中环境标准的法律意义尤为必要。环境标准的法律意义依其作用的领域主要可划分为两类,一是作为环境行政管理尤其环境执法的重要手段和依据的特殊意义,二是作为环境行为违法性的判定标准之一在司法中所起的作用。目前的分析研究偏重于环境标准与环境法律责任关系问题,过分夸大了其在司法领域的作用;事实上,环境标准法律意义的重心还在于它是环境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和环境执法的重要依据,环境标准还不足以成为司法判断行为违法性的唯一依据。重视和充分发挥环境标准在环境行政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我国加入WTO以后,困扰我国产品出口多年的关税、配额限制等贸易壁垒正在消除,但技术性贸易措施和绿色壁垒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却越来越明显.绿色贸易壁垒作为一种非关税壁垒其实质上是发达国家借环境保护之名,依赖其技术和环保水平,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的技术、环境标准,将发展中国家的一些商品拒之门外.积极研究各国有关规定以及制定相应法规对我国已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8.
WTO与绿色贸易壁垒的PPM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环保时代的到来,无论是WTO规则还是多边环保协议以及一国国内的环保法规都不同程度地采取一些贸易措施来保证环保目标的实现。其中PPM标准作为一种影响贸易的环境标准措施,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重点。  相似文献   

9.
UNESCO<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和WTO规则是目前与国际文化产品贸易密切程度最高,同时又是涉及成员方最多的国际公约,这两大公约都对国际文化产品贸易具有重大的影响,但同时,这两大公约之间的关系远没有厘清,且有些条款之间存在法律冲突,这给既是多样性公约成员方,又是WTO成员方之间的涉及国际文化产品贸易的争端带来了困难.囿于文章篇幅的关系,本文对两大公约间存在潜在冲突的地方做一初探.  相似文献   

10.
在风险社会理论视域下,环境标准的制定主要是政策选择而非科学活动.我国由于忽视环境标准制定背后的利益博弈,忽略对博弈过程进行规制,造成环境标准制定中的乱象.根据风险社会理论,考虑我国重金属污染防治环境标准制定中的现状,我国在重金属污染防治环境标准制定进路上应选择优先适用“基于风险”进路、“成本—收益分析”进路,最后适用“基于技术”进路的倒三角模式.在风险沟通模式上,应综合运用听证会模式和共识会议模式.在立法形式选择上,我国应在《重金属污染防治条例》中设专章对重金属污染防治标准制定的进路、风险沟通进行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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