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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经济自由是指经济活动的主体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进行经济活动,并承担相应的后果。经济自由本质上是为了保护市场主体的个人权利,是自由权的重要内容。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的维护对非公有经济在公用事业的市场准入方面实行管制,实质上是对经济自由的限制。我国宪法虽承认了非公有经济的合法地位,但对于非公有经济的经济自由权却未明确规定。宪法的功能不仅在于对国家政治权力的限制,还应对国家干预经济的经济权力的限制。在公用事业市场准入问题上,有必要将经济自由提高到宪法层面加以保护,平等对待非公有经济主体。  相似文献   

2.
国家最高检察机关的性质是否应定位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需要对宪法授予最高检察机关的权力进行宪法学上的分析。国家最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力作为宪法权利概念的要素,同时具有宪法权力的属性。将国家最高检察机关定位于法律监督机关既有宪政制度基础,又具有宪法文化的积淀。  相似文献   

3.
国家最高检察机关的性质是否应定位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需要对宪法授予最高检察机关的权力进行宪法学上的分析.国家最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力作为宪法权利概念的要素,同时具有宪法权力的属性.将国家最高检察机关定位于法律监督机关既有宪政制度基础,又具有宪法文化的积淀.  相似文献   

4.
现代宪法学对人性的认识由灵魂转向了身体,称之为身体宪法学。权利和权力是现代宪法学中两个核心概念,二者均源于对身体本性的分析。权利源于身体自我保存的欲望,具体表现为以保护身体和生命为目的之诸种自由;权力源于身体意志,具体体现为法律。权力是对身体自由的保护,同时也是对身体的控制。身体自由与身体被控制的双重性隐含着现代宪法学的秘密和困境,回归古典“灵魂照看身体”的伦理实践是抵制权力对身体控制的一种可能出路,也是现代公民真正赢得身体自由的希望。  相似文献   

5.
为了克服经济自由的弊端,经济权利应运而生。经济权利是指以实现经济公平为目的,着力克服经济自由的弊端,是国家积极干预经济的结果,是与经济自由完全不同的、人们能够比较公平地享受经济发展成果的一种独立的权利。其包括可诉型经济权利和目标性经济权利。对于这两种经济权利,宪法应采取不同的保障模式。  相似文献   

6.
只有把宪法首先看作是法、应用法,公民的宪法权利才能由“纸面”还原到现实,才能确保宪法的根本法地位,为此,建立宪法的诉讼制度势在必行;宪法是调整公民权利与国家机关权力之间关系的法,因而宪法的核心内容是公民权利与国家机关权力之间的关系,而不应规定太多的政策,宪法学的研究应致力于这一关系问题。  相似文献   

7.
徐进先生等所著《宪法学原理》(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以下简称《原理》),以新的角度,新的视野,给人以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总论、权利论、权力论、国策论、运作论,以这五论开篇布局,不仅在体例结构上是以往的宪法学著作中所没有的,而且在内容上也有了更加贴近宪法的本质和宪政的实践的创新。宪法学作为一门"学",应当突出探讨宪法及其发生、发展中的一般的共同的理,而不应只是停留在宪法法典的释义上。徐进先生这本新作的突出特点就是阐述了宪法的一般,揭示了宪法学中最本质的东西。《原理》的主体部分是三编,即权利论、权力论…  相似文献   

8.
依据现代宪政理念,为了保障市场主体的经济自由,并同时对政府的经济调制行为予以规制,我们必须赋予市场主体以经济权利并厘定政府经济权力的边界,这是经济宪法的第一要务,也只有在当宪法真正履行着它的道德承诺,真正确定政府机构对全体公民的经济义务而限制经济权力的时候,它才具有合法性。经济法法权合法性分析必须在此前提下展开,才能构建和谐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理性的权利(力)结构,使市场经济主体作出合乎本性的自然选择,实现自我的经济福利。  相似文献   

9.
在具体的制度实践中,中央银行很少受到法律规制,因而导致货币权力的滥用并引发通货膨胀。应从宪法学角度研究中央银行权力的规制问题,以确保中央银行的存在有宪法上的依据,使中央银行各项权力的行使符合法治理念的根本要求。中央银行立宪主义研究的理论基础是将宪法学上有关权利保障、国家与人民的关系以及国家权力的配置与规范等基本理论,应用于中央银行的组织和运行过程,其研究对象是中央银行的宪政定位及其货币发行权。中央银行是作为国家公权力主体而存在的,是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调整中央银行行为的法律,不应是建立在意思自治基础上的私法,而应当是宪法、宪法性法律及部门公法,并由此奠定中央银行立宪的规范基础。但是,一些实行联邦储备制度的国家,及实行私有中央银行制度的国家,甚至如英国等在名义上实现了中央银行国有化的国家,中央银行往往游离于宪政体制之外,几乎不受任何宪法性约束,这是货币宪法理论和中央银行立宪主义所要解决的首要难题。此外,中央银行立宪主义的研究还面临着一个严峻的挑战,即实证材料的真伪难辨,故在研究过程中应对各种史料和数据进行严格的甄别与筛选。  相似文献   

10.
就当今时局和"依宪治国""法治国家"话语而言,中国的政治宪法问题进入到一个新阶段。中国政治宪法学要有所回应,就要先厘清政治宪法学阵营内部的主题逻辑。政治宪法理论有两种,立宪主义的政治宪法理论和非立宪主义的政治宪法理论,前者又称为政治立宪主义。政治立宪主义以英国的立宪历程及其宪法学为学理的渊源主流,兼采美、法、德、日等各国的自由立宪学说;非立宪主义的政治宪法理论在法国大革命时期、德国和日本二战战败以前一度都很有市场,其代表就是施密特的政治宪法理论和当今中国推动宪法学"价值中立"的宪法社会学。政治宪法学与规范宪法学和宪法解释学之间的论争本来是宪法学方法论之争,但却在中国的特殊国情下跟立宪主义的价值之争扭结在一起,造成很多误解。在解开中国宪法学的价值观与方法论之争的交错叠合之后,中国政治宪法学就名正言顺地归宗到政治立宪主义,研究古今之变之后的现代中国从"生存的法则"到"自由的法则"的演进路径。  相似文献   

11.
目前学界关于经济法起源原因的研究,要么是从部门法起源的一般规律,要么是从经济自由和垄断这一经济发展的悖论出发来论述的,并没有对经济法起源原因中的宪法基础给予应有的关注和重视。然而,现代宪法所持有的对私权神圣观点的质疑和限制,以及使近代宪法中的自由主义思想受制于社会公共福利的观点,为经济法社会本位理念的诞生提供了基础性的作用;现代宪法中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和关于社会福利权的规定是经济法实质正义理念的基础。  相似文献   

12.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修改演绎着宪法内涵的变化。经济体制的变化是宪法嬗变的基础,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最集中最典型的反映;政治体制的变化是宪法嬗变的重要表现;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宪法的归宿;国家根本任务的变化是宪法朝着科学化方向发展的明证;“人民性”是国家根本制度的发展趋向。宪法仍将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但社会主义中国不会变,不该变,不能变。  相似文献   

13.
劳动权在宪法权利体系中主要是作为社会经济权利存在的。通过系统考察世界55部成文宪法规定,劳动权立宪多是以规定其国家保护义务内容为中心。在具体立宪形式上,各国劳动权及其立宪保护义务多是处于宪法基本国策及基本权利章节中,其宪法效力主要表现为弱意义上的"宪法委托"。在立宪内容上,多数国家均是选择性规定劳动就业保护、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特殊群体保护以及休息权等部分内容。虽然相较于域外多数国家宪法以及国际人权公约规定,我国劳动权立宪规定已表现得较为完备,但作为一种发展性需求,其在宪法制度空间中仍有继续发展和完善的必要。  相似文献   

14.
法律授权的组织的经济法地位——兼评中国证监会的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主体理论是法学理论的重点,大多数法学主体理论不能满足整体社会和混合社会的法律实践的需要。主体理论的革命带来对经济法主体的重新认识。维护整体经济利益的主体享有经济监督权,是经济法主体的核心。以中国证监会为代表的享有经济监督权的法律授权的主体需要变革隶属于行政机关的地位。  相似文献   

15.
迁徙自由是个体基本经济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迁徙自由是公民迁徙自由的自然延伸。企业迁徙自由作为个体基本经济权利,主要目的是对抗公权力的非法侵犯。企业迁徙权的宪法保障要求明确规定公民迁徙自由以及建立基本权利保护的违宪审查制度。同时,企业迁徙自由也受到必要的合理限制。我国目前的企业迁徙自由存在宪法保障的制度性缺失,有必要进行完善和补救。  相似文献   

16.
《民法典》中的“居住权”规范蕴含着浓厚的宪法元素。宪法社会主义原则和基本权利条款是民法居住权保护的价值基础,也构成民法居住权解释的背景规范。遵循基本权利处分、基本权利限制、基本权利冲突等宪法原理,居住权的处分受到除当事人约定之外的一定限制和宪法“济弱性”的保护。法院在处理公民居住权与其他公民权利冲突的民事案件和国家基于公共利益对财产实行征收征用的行政案件中,应从宏观层面上培育宪法意识,并在微观层面上区分宪法在“裁判依据”和“裁判说理”中的不同效力定位,准确地以宪法基本权利原理解释和指导民法居住权规范的适用。   相似文献   

17.
文章以经济全球化所导致的国际、国内经济、政治形态变化为切入点,分析了经济全球化对宪法领域主权、人权、国体与政体、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等方面的影响,并结合各国在宪法理论和实践中的新观念、新做法,探究经济全球化影响下宪法可能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8.
我国宪法文本中的权利义务主体经历了从人民到公民的嬗变。这一变化是一种主体性的回归,即从政治主体回归到法律主体。体现了社会变化发展与法律进步,既拓展了权利义务主体范围,又充实了权利义务内涵,实现了宪法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的统一。权利义务主体的整体性使得人人平等观念有了法理逻辑,同时也为主体的身份识别与保护提供了宪法基础。这一进步是历史性的,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阶段性发展,同时也反映了宪法至上的法治理念及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统帅地位。  相似文献   

19.
社会权作为基本权利,不仅具有主观权属性,也具有客观法属性,这为社会权可诉性的"司法与准司法"路径提供了宪法依据。宪法诉讼是社会权在宪法层面可诉性的本源路径,我国宪法诉讼应采用"最低限度主义",通过运用宪法明示性条款直接保护社会权、通过审判发现宪法中的默示性社会权等方式缓慢稳妥地促进社会权的司法保护。宪法解释是中国语境下社会权可诉性的路径,我国宪法解释宜采用"原旨主义"解释方式。在宪法层面,通过对宪法条文涵义与国家政策的宪法解释来保护社会权;在民法层面,通过对基本权利的第三人效力的解释来保护社会权;在行政诉讼法层面,通过肯定性行政救济手段与扩大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来保护社会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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