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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06 毫秒
1.
实习期间有工资吗?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对实习期间的工资支付问题作出了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后,在试用、实习期期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该办法强调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不包括在校学生的实习。实习的明显特点是:用人单位与实习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因为实习人员与其他机构有关系的缘故无法建立劳动关系。实习生的档案等个人履历文件也放在学校,单位根本无法与实习学生建立劳动关系。这种实习本身的目的在于接触社会,实践自己在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而不是专业训练,其根本目的在于消化教学内容。学生实习原本是由学校安排的,由于近年来毕业学生数量的急剧增加,给学校安排实习工作增加了难度,因此,有的学校也比较鼓励学生自己寻找实习的机会。即使如此,实习生的学生身份是不会改变的。就是说,除非你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否则是不拿工资的。  相似文献   

2.
在司法实务中,劳动者因规避用人单位招工年龄限制或入职时由于特殊原因无法使用本人身份证而冒用他人身份办理入职手续进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未发现其冒用身份情况下以假身份为其参保后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争议案例不胜枚举。而《劳动法》是构建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依据,劳动关系的认定是劳动者实现工伤保险权益的基础,因此认定冒用身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是解决争议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3.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既有学生对实习工作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薄、操作技能欠佳的原因,学校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问题负有重要的管理责任,实习单位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三方均应积极采取措施,建立实习生意外伤害的预防和处理机制。  相似文献   

4.
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平台从业者职业伤害风险问题也日益突出.由于现行工伤保险制度无法覆盖这一群体,而商业保险赔偿低,平台企业不担责甚至违法"去劳动关系化"卸责,平台从业者陷入了职业伤害保障困境.各地开展的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限于工伤保险与劳动关系的捆绑难以持续推进.台湾地区通过制定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强化对平台就业者劳动关系的监管;并通过将灵活就业人员统一纳入工伤保险,有效地解决了平台就业者的职业伤害保障难题.因此有必要借鉴台湾经验,通过立法为工伤保险与劳动关系"松绑",将平台从业者纳入到工伤保险保障体系之中,从制度源头解决问题;同时,强化劳动关系确认标准,依法保障平台从业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5.
高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谁担责无从确定,主要是因为实习学生的特殊身份难以准确定位。目前司法实践中大都采纳"学生说",所以,此类工伤事故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类法律法规,而现行的《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也没有相应的具体规定。合理解决这类工伤事故的责任承担,"雇工说"比较切合目前的实际情形。国家立法部门应该补充和完善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明确规定顶岗实习工作中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由实习单位承担,目前法院受理此类案件应当比照雇工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相关司法解释处理。  相似文献   

6.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区别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虽已有法律规定和理论标准,但实践中有时仍难以对其作出明确区分,主要原因是,有时难以判断劳动者是否以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者的身份提供劳动.作者提出,应参照劳动者劳动岗位的性质、劳动稳定性,收入状况等因素,综合判断劳动者是用人单位内部成员.同时提出,为防止用人单位故意将劳动关系转为劳务关系,逃避社会保险责任,应从立法上规定,劳务服务关系的主体双方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7.
平台用工关系呈现出灵活自由等新特点,但本质上仍具备劳动从属性.对其进行法律界定,一方面应防止隐蔽性雇佣,对于已经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平台用工,认定成立标准劳动关系;另一方面,对于不具有连续性或稳定性的平台用工,应结合其用工特点和实践需求,分解并适用具体的劳动和社会权益保障.平台用工关系新特点难以与现行工伤保险制度兼容,应探索建立专门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首先,应强制平台企业缴费参保,并按单确定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缴费费率等;其次,应构建以工作原因为核心的职业伤害认定标准,适当简化申报程序性事项;再次,应以发生事故时所在平台的历史实际收入为标准确定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通过分级定额等方法控制基金支出部分的待遇水平.  相似文献   

8.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删去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规定,但同时公布的理由不能构成删除该规定的根本性理由。工伤认定应以劳动者权益为重,应将上下班途中受到的意外伤害事故认定为工伤。同时,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在劳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对上下班路线和时间作出明确约定,并通过立法处理好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9.
参与实习是学生成长成才的一个重要步骤,对于学生本人、高校和社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在实习过程中,学生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本文着重探讨了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认为学生具有劳动法上的劳动者资格,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并据此提出了维护学生实习权益的相关措施。  相似文献   

10.
学生实习工作的管理重在提高效率,“乐实习APP”是某校加强早期教育专业学生实习管理的一项技术手段。本文通过调查对其管理效能进行了思考,发现“乐实习APP”的管理存在对实习园的监管不足;实习生权益未得到有效保障;对实习生缺乏内涵质量考核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乐实习APP”管理效能,提出增加实习园负责人界面;加强实习生岗前技术培训;强化其考核功能等建议。  相似文献   

11.
教育实习是每位师范院校学生的必经之路.本文对搞好教育实习的几个关系作了初步的探索。正确处理指导教师与实习生的关系指导教师与实习生是主导与主体的关系.实习生中不论是校内试讲准备,还是进中学实习,师范院校和中学的指导教师,都必须自始至终,注意调动实习生参加实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实习生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处于最佳状态.(一)实习前找压力,点燃和激发精神上的火焰,处理好双主关系1、从时间上寻找压力.时间的急促,任务的逼近,使实习生对试讲有紧迫感,一分钟也舍不得耽误.  相似文献   

12.
顶岗实习是学生在完成文化基础课、专业课以及校内专业实践课以后所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由于我国法律法规对顶岗实习学生合法权益尚未完善,导致顶岗实习学生在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时,维权非常困难。本文对顶岗实习的涵义、顶岗实习学生身份的界定和完善顶岗实习法律举措等几个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3.
对提供劳动的一方来说,所处的用工关系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最有利于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已达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认定主要看劳动者是否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我国立法应当认可双重劳动关系的合法性。“互联网+”模式下企业与从业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认定除了“从属性”标准外,还应当确立更为细致的认定标准。在校大学生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以劳动者身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14.
幼儿园教育实习是幼儿园师资培育过程的重要阶段,是职前教师获得实践性知识的重要环节。学前教育专业实习生的幼儿园实习适应对准教师的社会化具有决定性影响,同时也奠定其未来的教育生涯基础。本研究通过问卷法对辽宁省学前教育专业实习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包括实习生的身心适应、工作适应、人际适应、生活适应等内容。调查发现,对实习生身心适应状况关注不够,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角色定位不清,双导师对实习生的指导质量不高等问题。对此应建立并完善“U-G-K”的实习协同机制,加强对实习过程的有效指导与管理,明确实习生的角色定位与工作职责,通过多种途径以改善和提升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实习适应。  相似文献   

15.
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与低工伤参保率形成了鲜明对比。造成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率低的主要原因有劳动关系不规范、企业违法成本低、尚未形成有效的惩罚机制,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低、法律意识和权利观念淡漠等。现行工伤保险法律制度存在着诸多缺陷,如劳动关系举证困难、工伤索赔程序复杂、成本高、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制度不合理等,使得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往往会遭遇维权困境。因此,应当在法律上针对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做出特别规定,实行劳动关系举证责任倒置制度,为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职工简化索赔程序,实行工伤保险基金预支付制度,完善一至四级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支付制度。  相似文献   

16.
实习生点长参与临床实习管理,监督、反馈整个实习过程,可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将各实习点各专业实习生点长组织起来在整个实习过程中参与实习教学管理,实习期间,每月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并归纳和总结,及时反馈给实习管理者。实习生点长参与临床实习管理,不仅扮演枢纽桥梁角色,而且优化了管理制度,临床带教教师、各实习单位、实习生的满意度均有所提高,提升带教教师素养的同时规范了带教内容;调动实习生的积极性,掌握实习生的实习动态,约束不良实习习惯;丰富临床教学管理手段的同时,可健全评估检查制度,促进并提高临床实习教学质量。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在校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频发,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及高校的和谐稳定。以中国矿业大学为例,从在校大学生意外伤害的类型、时间、地点、发生率、成因、高校的管理职责、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责任归属等方面展开研究,全面概括总结了在校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特点及影响因素,并指出高校应当通过建立健全高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建立意外伤害多级预防网络、加强学生心理疏导工作以及完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措施进一步做好意外伤害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相似文献   

18.
临时工作人员在用人单位受到人身损害,是否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决定其采取请求工伤保险赔偿抑或民事侵 权赔偿两种救济途径。劳动法律关系的确立对劳动者的保护更为全面,而成立劳动法律关系往往需要多种实质条件, 这排除了大量游离于正常用工之外的临时工作人员,临时工作人员被侵权之责任认定问题尤为重要,被视为保护劳动 者的最后一道防线。用人单位对临时工作人员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法定义务,消极不作为导致他人遭受人身损害是违 反法定义务的行为,若不作为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就其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民事法律关系在现实生 活中表现形式多样,增加了认识侵权之责的难度,探究临时工作人员被侵权之责任认定,有助于在司法实践中对侵权 责任认识的统一。  相似文献   

19.
农民工工伤保险困境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起步晚,简单适用现行工伤保险制度,没有考虑到农民工自身特点,导致出现多数农民工无法成为工伤保险主体,工伤保险待遇不能有效保障农民工等问题。因此,应当淡化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分,简化工伤认定程序,采用工伤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和民事损害赔偿相结合的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20.
最近,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事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规范本市单位接纳学生综合实习活动的通知》一文。这样,从现在起,中专、职校、技校学生的家长们可以放心了:你们的子女在实习时有了保障,任何单位不得再将他们当作廉价劳动力随意使用。《通知》要求,实习单位应当与学校签订协议,内容应包括:学生参加综合实习的期限、学校和实习单位各自管理的职责、实习时间和工作班次的安排、劳动保护用品的提供、实习津贴的发放、伤亡事故的处理,以及其它需要协商的有关事项等。《通知》还对从事工作的范围、实习时间,发放津贴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如岗位限制:实习单位不得让实习生从事法规禁忌的、有损于学生身体健康的劳动,不得安排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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