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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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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处北极的西北航道因其日益凸显的重要战略地位,使得以美国、加拿大为首的众多国家纷纷提出有利于自己的主张及诉求。然而,西北航道的法律地位尚未定论,存在加拿大内水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两种主张。并且,西北航道具有其法律特殊性,即在国际法上属于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但其作为被《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承认的北极例外情形可为加拿大进行必要控制。根据地理标准及功能标准,西北航道应当被认定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我国应当主张西北航道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地位,并更加积极地致力于促进国际社会参考的《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模式缔结有关西北航道的条约。  相似文献   

2.
斯瓦尔巴群岛是北极地区的重要岛屿,1925年生效的《斯瓦尔巴群岛条约》在群岛上确立了“主权确定,共同开发”的原则,但是条约的适用范围并未涉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确立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随着海洋法的发展,条约所建立的公平制度是否可以适用于群岛的上述区域,挪威与其他缔约国就此产生争议。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视角,遵循《斯瓦尔巴群岛条约》的宗旨,对该条约作出目的性解释是解决群岛海域法律适用问题较为可行的方法。  相似文献   

3.
美国和加拿大特殊防务关系构成了对加拿大北极水域的事实干涉,美国曼哈顿号油轮穿行西北航道终于导致两国航道控制冲突。加拿大单边颁布《北极水域污染防治法》,对西北航道实行强力控制。同时通过系列外交活动,推动“北极例外”写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国力有限的情况下,加拿大通过功能主义原则,实现了本国主权权利的扩张。  相似文献   

4.
现有的与北极生态保护有关的国际法律制度是以联合国海洋法条约、国际环境条约、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以及北极地区国家法律为主要框架的,但现有北极法律缺失"生态"理念,北极生态保护以"软法"为主,并且保护北极生态的法律制度存在空缺,缺乏整体观,北极诸多环境法律存在于不同法域,呈现出不成体系性。而以生态整体观的方法来整合现有的保护北极生态的法律,充分考虑保护北极生态系统各个成分的法律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并由生态学规律引申出北极生态保护法律原则,最终形成对北极生态进行整体保护的法律制度在目前是现实可行的。  相似文献   

5.
北极海域法律地位争端及其解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北美大陆北部毗邻的北极海域法律地位,加拿大与美国等国家各执一辞。前者主要依据其对“直线基线”和“历史性所有权”的理解。后者认为,不应依据过去的气候、地理、水文等状况来判断,全球气候的变暖,冰层的变薄或者消失,将使北极海域冰层的法律地位发生质的改变。北美大陆北部毗邻的北极海域法律地位争端如何解决?“北极南极化”的观点不可行,化解现有北极条约之间的冲突是解决北极海域法律地位争端的前置问题。北极区域的环境保护应提升到国际合作的程度,敦促各国就北极海域环境保护达成协议;各国在北极海域的问题上加强合作十分必要;我国应积极参与北极事务。  相似文献   

6.
北极问题的国际法分析和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全球变暖使北极在资源、交通、军事等方面的重要性不断凸显,这一地区的法律地位和相关制度却仍然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从而为有关国家争夺的加剧埋下了隐患。俄罗斯等国对于200海里以外大陆架的主张充分表明了这一点。应尽快在联合国主持下,就缔结一份全面的《北极条约》进行谈判,冻结或者取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外大陆架规定在北极海域的适用,确立各国管辖范围之外的北极海域作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法律地位,明确北极科考、环保、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并冻结该地区的军事化使用。  相似文献   

7.
中国在断续线内水域的历史性权利主张,直接关系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前后断续线内水域性质的辨析与协调。一国享有历史性所有权的水域可称为依附于所有权的"历史性水域",断续线内水域则构成中国自成一体的"历史性水域"。公约生效后,在断续线内上覆水域,若中国难以实现划定洋中群岛直线基线,可考虑对各岛礁单独划定领海基线,以此来实现中国"历史性水域"与适当面积之专属经济区的并存。根据海底区域的地形地貌,此区域应当由南海周边各国的大陆架以及国际海底区域构成,这种构成比"共同开发"政策更为符合中国的现实利益。  相似文献   

8.
目前中国学界对于北极法律秩序的未来走向主要有"南极模式"、"斯瓦尔巴群岛模式"、"北极特定模式"、"发展海洋法公约模式"等不同观点,并由此对中国北极权益范围和相应策略有着不同的界定。但是从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对于中国北极权益不宜做过分的解读,主要应当定位于科学考察的权利和北极事务的基本参与权,其中气候变化治理是最佳的切入点之一。  相似文献   

9.
美国的《北极地区国家战略》强调北极地区的传统安全,重视北极地区气候治理,主张通过国际合作修复美国的领导力。美国北极战略转向“安全与保护”一方面是因为传统安全威胁加剧,自身霸权地位受到动摇;另一方面是因为气候变化切实影响美国利益,国内政治需求也促使其转向保护北极环境。鉴于美国在北极地区的影响力,其北极战略的变化会对中国在北极地区的科考权益、经济权益和治理权益产生影响。为此,中国应继续参与北极地区事务,拓展与北极国家的合作并推动中美两国在北极气候治理等领域的合作。  相似文献   

10.
气候变暖导致北冰洋融化,北极通航成为可能。有关北极航道(西北航道及北方海航道)的法律属性尚存争议,加拿大、俄罗斯的"内水论"与美国、欧盟的"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论"形成鲜明对比。不放弃相应法律主张的前提下,通过与北极航道沿岸国的合作有效利用北极航道成为新的发展趋势。北极航道利用中应充分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国际海事组织为维护海洋环境安全、船员安全及航行安全制定的条约及软法性指南。利用北极航道是我国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其他相关海事条约所享有的权利,亦是实现我国北极权益的科学路径。  相似文献   

11.
从目前北极国际事务的发展趋势来看,北冰洋沿岸国家以及其他北极考察大国越来越重视运用法律途径来确认、保障和拓展自身的北极权益,焦点领域主要集中在北极国际法地位、领土海域及大陆架划分、航道的归属与管辖、资源勘探与开发、环境保护等方面。我国近年来日益重视北极考察工作,但是从总体来看,相关研究及立法供给还无法满足保障我国北极权益的需要。探索我国北极考察及相关权益的法律途径,已经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工作。首先应当明确我国在北极法律秩序走向上的基本立场,之后从参与国际立法议程和拟定国内相关立法两个层面来开展有关的工作。  相似文献   

12.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北极的各种利益优势正在显现。作为北极周边国家,加拿大日益感到主张北极权利的紧迫感,为此从国际和国内两方面综合采取政治、法律、经济、行政、科学、科技和军事等手段,拓展其在北极的利益。我国地处西北太平洋,在北极有着重要利益。当前,对北极严密关注并跟踪北级周边国家政策动态,积极获取第一手资料加以分析,有利于今后及时应对由北极争端引发的对我国安全与发展的挑战。  相似文献   

13.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深,加拿大北极地区(即加拿大北方地区)正受到诸多环境问题的直接影响。加拿大政府已经意识到北极环境问题对国家安全及其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所可能会造成的潜在威胁及其严重的后果,当前正在制定相关计划和采取相应措施来治理这些问题。加拿大的北极环境政策主要由三个主题因素构成:人类安全、可持续发展和中间力量主义。这三个因素之间相互联系,并且相互影响,共同圈定并指导着加拿大的北极环境计划。  相似文献   

14.
北极石油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北极地区石油污染已成为影响北极生态系统的重要因素。目前,对于国家管辖范围内的石油污染主要通过北冰洋沿岸国家的国内法、区域内国家的协定、软法及国际石油污染防治条约和原则加以规制,对于国家管辖范围外的石油污染主要是适用一般性的国际环境法原则以及污染责任人所属国法律。完善北极石油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的途径主要包括促进国际合作,大力发展区域性软法,订立专门适用于北冰洋地区的石油污染防治公约,完善各国国内立法以及制定专门性的国家间协定。  相似文献   

15.
北极国家的国内法不足以充分完成北极环境治理的任务,既存的国际法律、软法和相关机构在北极环境治理中所发挥的作用是有限的,不能实现对北极环境跨部门的、整体性的、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治理。欧盟和美国将在北极环境治理中发挥与其他北极国家有所不同的作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也很难解决北极环境治理问题。在气候变化的背景下,北极理事会要实现对北极环境的综合治理需要改进其结构,促进环境法原则的实施,并最终形成稳定的,具有约束力的习惯法。  相似文献   

16.
随着全球能源价格的不断上涨与海上战略通道的构建,国际社会围绕北极展开激烈的争夺。2009年俄罗斯公布了其首部关于开发俄属北极地区的纲领性文件,文件所展示的不仅是北极开发的主要内容,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俄罗斯对这一地区特殊的利益关注以及在北极争夺中抢占先机的志向。但是,资金不足、经济结构不合理、地区发展不平衡是影响俄罗斯北极战略实施的制约因素。如果这些问题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那么北极的开发将为俄罗斯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后劲,从而进一步提升俄罗斯的国际影响力。  相似文献   

17.
北极地区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争端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关国家通过发现、先占、条约以及司法判决等方式取得、确定了对北极地区的领土主权。涉及沿海国家之间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的传统海洋边界问题,或通过双边协定、司法判决得以解决,或通过签署共同开发或渔业协定得到缓解,或相持不下.争议尚存,或国际条约之间互补兼容,何去何从尚且存疑。有关国家相互之间及其与国际海底区域之间的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争端,成为近年来北极地区海域划界争端的显著特点。争端的解决不仅事关北冰洋沿岸国,也涉及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更将对海洋法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18.
由欧盟委员制定的《欧盟与北极地区》全面反映了欧盟北极政策。通过对该政策的解读,可以发现欧盟北极政策的核心在于环保和资源,欧盟非常看重自身在北极的"特殊存在"。欧盟北极政策将推动北极法律秩序进一步的稳定化,包括确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础地位,在环保等领域专门多边协议的形成,在油气、防灾、高纬度渔业等方面推出新的条约。但是欧盟北极政策也体现出各利益集团在北极法律事务中的相关矛盾将进一步强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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