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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34 毫秒
1.
建筑作品著作权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建筑作品的保护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还处于尚待完善的阶段.2001年修订的《著作权法》仅规定建筑作品是著作权保护的客体,缺乏具体操作条款.基于建筑作品的特殊性,《著作权法》应将其作为一类独立的客体予以保护.建筑作品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应包括具有独创性的建筑设计图、建筑模型及建筑物.建筑作品著作权的权利主体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为建筑师所属的设计单位,但委托人可以合同约定的方式改变权利的归属.应当针对建筑作品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特点增设相应法律条款,构建相应的著作权制度框架.  相似文献   

2.
我国著作权法于2001年修改时,规定杂技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但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杂技作品著作权的研究还很薄弱。本文探讨了杂技作品著作权的客体、主体与内容,杂技表演者的权利,并着重分析了侵害杂技著作权与表演者权的各种行为,呼吁杂技创作者与表演者加强权利保护意识,从而有效地运用法律制度推动我国杂技文化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随着新时代社会物质文化的快速发展,人们陆续就音乐喷泉、烟花、插花、武术表演等非典型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展开讨论,甚至已有部分客体涉及诉讼,这就要求研究者厘清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作品”的概念和界定,明确非典型作品的特点与保护意义,才能探寻非典型作品著作权保护的路径。因此,当前应通过法律解释的方法并结合司法审判实例来探究非典型作品著作权的保护路径。  相似文献   

4.
独创性①在著作权法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没有独创性的客体一直被拒绝于著作权法律保护的门外;但在网络传播时代,数据库、多媒体等未必有独创性但有着重要的商业价值的网络新事物的蓬勃发展,对著作权法中的独创性要求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继续坚持对所有保护客体的独创性要求的传统思路和完全放弃独创性要求的信息产权法思路都未能很好地解决当前及今后所面临的问题。本文基于作品作者和作品传播者功能价值的不同提出:在作品作者享有的著作权中依然坚持独创性要求,而在作品传播者享有的邻接权中则以经济投入要求替代独创性要求,真正使著作权和邻接权成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两种独立且平等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著作权法通过其规范作用以实现其促进知识创新和传播的社会作用。本文从著作权法的作用角度剖析了在当代信息技术发展的冲击和影响下著作权法制度中著作权客体的发展,着重分析了数据库保护对著作权客体界定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随着近几年智能手机用户量的快速增长,附生于手机平台的手机游戏也得到了良好的发展契机.虽然手机游戏行业发展迅速,且速度惊人,但是此种发展是粗放的野蛮生长,随之而来的是手机游戏行业的同质化严重和抄袭盗版风气甚嚣尘上,手机游戏的著作权保护已刻不容缓.学界对手机游戏的著作权定性与手机游戏内容的著作权类型归类目前没有形成共识,法律也没有对此作出明文规定,从而使得手机游戏的著作权保护陷入困境.手机游戏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之构成要件,却又难以完全匹配著作权法规定的八项法定作品类型,因此将手机游戏作为独立的著作权客体加以保护不失为良策,并且其保护方式可参照电影作品.手机游戏内容的著作权保护,可根据内容的不同,定性为不同的作品类型,依照相应法律规定赋予相应的权利.  相似文献   

7.
《南都学坛》2016,(5):77-80
在著作权法领域中,学术期刊著作权的使用与保护制度是各国著作权法的通行制度,但也是著作权实务与理论研究中一个最易引起争议的规则,我国著作权法虽对此有所规定,但相关论述并不多见,总体来看,在经历了2001年和2010年的两次修正后,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使得过去旧法中存在的不利于作者著作权保护的一些内容得到了修改或废除,整体制度设计进步明显,新法也更接近于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可操作性大大增强。但是,也应清醒地意识到,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在学术期刊著作权保护方面仍然存在很多不足,如:作品禁用声明约束力差使得学术期刊著作权保护无法落实、允许转载摘编的期刊作品范围过于宽泛、对学术期刊著作权采取双重保护的标准等。针对这种情况,学术期刊著作权的使用与保护具体应做到:一是通过普及宣传不断增进公众的著作权尊重和保护意识;二是完善立法提升对于学术期刊著作权的保护水平;三是学术期刊社要善于运用合同武器明权定责化解纷争;四是要充分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能作用;五是国家应进一步加大涉及著作权问题的执法力度。因此,加大对学术期刊著作权使用与保护的法律力度,不仅在著作权法领域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促进学术期刊的健康发展、保证学术成果规范化传播等方面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8.
相声艺术作品具有独创性,并且有明确的创作过程和首次表演者.而这三者都可作为著作权的客体.由于历史原因,相声业者重视行业内的自我保护,却忽视著作权的法律保护.相声是表演艺术,相声作品的著作权与表演权密不可分,应当按照著作权法律制度的要求保护创作者、表演者、广播者等相关权利人与著作权相关的人身权利和经济权益,这也是相声艺术自身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9.
网上作品著作权的法律保护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随着人类进入21世纪,互联网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不可或缺的重要渠道。与此同时,网上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日益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课题。由于网上作品著作权较之传统著作权在作品表现形式、著作权权利内容以及作品权利人方面存在其特殊性,因此,网上作品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首先,应扩大网上作品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扩大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范围,扩大著作权的权利内容,增加著作权人的作品利用方式以及重视对著作人身权的保护;同时须对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与侵权使用进行重新界定。  相似文献   

10.
对于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问题,随着著作权法律制度的不断发展,学界对此已经基本上形成定论,即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的表现形式,而不是思想内容.这也就是所谓思想与表达"二分法"问题.但笔者认为,思想内容也应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内容,至少在一定情况下应被纳入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即作品的表现形式和思想内容应同为其保护对象.  相似文献   

11.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各国著作权法中通行的著作权限制制度,它允许作品的传播者与使用者不经过著作权人许可、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利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只有在理论上论证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合理性,在立法中保证其科学性,才能使著作权法律制度发挥其应有作用,实现其立法目的。本文从基本概念入手,分析了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缺陷以及如何完善。  相似文献   

12.
我国现有法律对网络作品著作权保护对象、作品数字化和网络传播权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为保护网络环境下的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良好的网络秩序,解决网络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目前的互联网还是技术左右一切的时代,网络作品采取技术保护,可以与法律保护形成互补,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同时,技术保护进入法律的过程要坚持网络环境下各方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13.
著作权刑法保护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第 2 1 7条规定了四种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对象由于外延上的不周延 ,存在着重大缺陷 ,与著作权法产生冲突。刑法对著作权权益的保护范围小于著作权法 ,并且注重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而忽视对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以营利为目的作为该罪主观方面的必要条件限制了法律的适用。刑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与著作权的保护期之间存在着制约关系。随着新著作权法的颁布 ,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构成的设计已经滞后 ,应尽快修改  相似文献   

14.
数字图书馆建设中的法律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数字图书馆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主要是著作权纠纷问题。引发著作权纠纷的主要原因有:现行《著作权法》的著作权许可制度不完善;未充分行使国内立法权。要改变这种状况,须营造和谐的著作权氛围,积极宣传图书馆理念和立场,积极参与立法,多方面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5.
通过考察作品的构成要件以及著作权法列举的作品类型,可以发现有些魔术具备作品的要件,且魔术等杂技艺术有别于音乐、舞蹈艺术,可以构成一种独立的作品。魔术虽然可以成为作品,但从思想、表达相区分原则出发,著作权法的保护并不延及魔术中包含的各种元素,唯有对魔术表演的动作、语言、表情等形成的艺术性表达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揭秘他人魔术的行为由于只利用了魔术中属于思想的部分而不会侵犯著作权。模仿他人魔术的行为并非均属于侵权行为,而是有可能构成合理使用。要充分发挥著作权法在保护魔术方面的作用,需完善我国的相关邻接权制度。  相似文献   

16.
美术作品著作权保护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美术作品与美术作品原件不可分离,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成为著作权领域的特殊问题———美术作品著作权必须面对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我国目前相关著作权理论与实践存在严重误区,由此导致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侵害美术作品著作权人利益的事件频频发生。比较发达国家相关著作权立法例,可为我国美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法律将民间文学艺术纳入著作权法体系予以保护。然而,民间文学艺术不同于著作权法意义的“作品”,其在权利主体、保护期限等方面均与著作权制度存在冲突,著作权法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面临不可回避的局限与困惑。笔者认为,我国应当制定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特别法,文章对特别法律制度的构建提出思考和建议。  相似文献   

18.
作为一种新兴的媒体,互联网已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传播方式。由于互联网发展速度太快,对于此种新兴事物的法律保护捉襟见肘。在网络立法尚不成熟的今天,许多网站往往只能通过加密、防火墙、入网控制、访问控制等安全技术手段来加强对自身网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但采用技术手段在给用户带来不便的同时,其本身也并非坚不可摧。网络环境下如何保护著作权便愈显迫切。鉴于此,只有不断地完善网络立法,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网络作品的著作权,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立足于我国网络著作权立法滞后的现状,以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为根据,对有关网络著作权的法律保护问题提出了若干思考,以求能有效促进网络信息行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9.
主要探讨了数字化技术发展及数字化作品的界定、数字化作品与著作权客体的创新、数字化作品创作中的著作权冲突和网络传输与数字化作品传播权等问题,指出我国应在扩大著作权保护客体、建立著作权集体管理体制、确认网络传输的公开传播权属性等方面予以创新,并充分关注著作权国际保护的基本趋势,采取积极应对措施,以增强我国著作权保护制度在数字化时代的适应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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