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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3 毫秒
1.
诱惑侦查是侦破犯罪、收集证据的行之有效的手段,但却面临着保障人权和打击犯罪的两难选择。为了最大限度地限制诱惑侦查的负面影响,有必要对诱惑侦查所取得证据证明能力进行规制。通过对诱惑侦查所获得证据采信规则的剖析,有必要对诱惑侦查获得证据的适法性要件进行考究,从而确立诱惑侦查所取得证据采信的合法性标准。  相似文献   

2.
科学证据的可采性标准的设计目的是为了减少伪科学的运用和对科学的误用。通过对Frye、Daubert、Joiner和Kumko四个案件的判例,详细分析了美国科学证据采信规则演变的内容和历程,有助于理解现代美国科学证据采信标准的内涵,对我国在科学证据采信规则的立法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3.
科学证据采信的基本原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科学证据的采信方法,是一种经验化的科学实验方法。这种方法首先具有科学属性,需要遵循科学实验研究的特定法则,这具有一般性和公理性;其次具有法律属性,需要按照法律解纷的具体目标设置和模式,谨慎吸收科学实验研究中那些能有效解决讼争中专业问题的成果,这具有特殊性和语境性。这种采信方法的外化,在法官采信科学证据的问题结构中分解为知识问题与法律问题。前者产生于科学知识的证据法运用。根据科学证据生成的知识层次性,知识问题分知识分界、知识确证、知识误用、知识复核四个部分。在法律层面上解决上述知识问题,基本原理是用事后可检验的科学方法标准规范科学证据的生成,用懂得这些方法标准的专家帮助法官评价科学证据的生成,前者是知识外显的科学客观标准,后者是知识内隐的专家主观标准。科学证据采信标准即是这种客观标准与主观标准的统一。在不同的科学领域中,能否寻找到这样的主、客观相统一的生成与评价标准,是科学证据采信疑难能否解决的核心问题。  相似文献   

4.
逮捕措施的证据范围不仅包括证据要件,而且还包括罪责要件和社会危险性要件。逮捕措施的证明标准是证明逮捕措施必须达到的真实程度,是刑事司法实践所认可的以证据为基础来衡量逮捕措施施用与否的准则,也是在证明理想作用下的现实证明追求。逮捕措施的证明应当达到清晰且有说服力的证明标准。在以卷宗材料为中心的行政化书面审查过程中,逮捕措施的证明过程其实是流于形式的。逮捕措施的证明是否达到证明标准基本上依赖于案件承办人的内心判断,这种内心判断往往取决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政策需要以及追诉犯罪的职责要求。  相似文献   

5.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积极推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有利于发挥刑事司法对环境法益的保护功能,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目前,我国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存在案件移送率较低、案件移送标准不明确、证据转换比较困难、检测鉴定难度大、网络信息共享平台不顺畅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当前应积极推进五项工作:构建考核评价机制,确保案件积极移送;制定案件移送标准,提高案例移送受理率;明确证据转换规则,提高证据采信度;健全检测鉴定机制,确保鉴定意见可信度;构建网络信息共享平台,推动信息资源共享。  相似文献   

6.
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第2款的规范目的以及诉讼经济、现实的刑事司法需求等方面来看,行政鉴定直接作为刑事证据使用具有合理性。行政鉴定在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能力要件主要包括鉴定能力、鉴定材料、鉴定规程和方法、鉴定意见的关联性及形式要件;对其证明力则主要审查其可靠性和有效性。对于行政鉴定中的法律评价要区别情况进行处理。对于行刑衔接案件,应根据当事人是否在刑事诉讼中申请重新鉴定而分别处理其在行政程序中的重新鉴定。对于有争议的行政鉴定,法官原则上应要求鉴定人必须出庭作证;应当选择行政鉴定机构以外的其他专家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若需要以司法鉴定方式对原行政鉴定事项进行重新鉴定,应选择其他适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相似文献   

7.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试图让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问题在庭审过程中得到解决,以摆脱审判形式化的诟病。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中,应构建“侦审分离”的证据采信机制,降低立案环节的证据标准、将审判环节中“重侦查证据”的形式化的证据采信机制转变为“一切证据以经庭审质证为准为先”的实质化的证据采信机制,同时不应因程序简化而弱化审判时的证明标准,而更应以审判时所坚守的证明标准去规范审前程序中证据的采集过程及程度。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的刑事司法制度完善了证据制度,确立了中国特色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明确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使整个案件的证据形成一套完备的刑事诉讼证据体系.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检察机关举证责任和证明责任的概念界定不明,且现行法引入“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并未从实质上改变传统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检察机关对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非法持有毒品案件的证明对象仍有待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在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方面亟需引入举证责任倒置原则.针对上述问题,需要对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提出具体的重构设想.  相似文献   

9.
刑事司法制度处于多种利益和价值观念的矛盾之中,有效证明与维护程序正当是这些矛盾的集中表现.有效证明是现代国家刑事司法制度的理想目标,而排除非法证据则是维护程序正当的内在要求,二者的矛盾集中表现在非法证据的采信或是排除上,协调和解决二者矛盾的途径是构建合理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  相似文献   

10.
证据是证明案件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刑事证据即刑事诉讼证据,是能够据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真实事实.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的实质是运用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证据及其运用是刑事诉讼的中心问题,证据制度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法律制度.新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种类、收集和审查判断证据的原则及证人的资格和保护等问题作了规定,但对证据运用过程中涉及的具体证据规则未确定,在司法实务中容易导致证明责任分配及证明标准界限模糊而不易操作,应在新刑事证据制度方面作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11.
刑事证据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的核心与基础,是体现司法公正的必要条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并列举了证据的七种具体表现形式,且其证据能力一般不受限制。这就导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在程序上没有很好地贯彻诉讼对抗制,给实践操作带来很多问题,在证明标准和证据规则等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  相似文献   

12.
庭前准备程序为审判活动的公正、高效进行提供了重要的保证。通过庭前准备程序,控辩双方的诉讼参与权得以实现,案件争议焦点得以明确,非法证据被排除在法庭之外。目前我国的刑事诉讼庭前准备程序存在诸多不足,如权利告知和整理争点的功能欠缺,证据开示的规则并不完善,控辩双方参与庭前准备的作用被弱化。为了实现公正审判等诉讼理念,应当对我国的庭前准备程序进行重构,以发挥其对审判活动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3.
证据展示制度是当事人主义诉讼程序中的重要制度,结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阐述了建立刑事证据展示制度的必要性,并对该制度在适用案件、展示的时间、主体和展示的主持者和地点、适用的范围和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构想。  相似文献   

14.
为准确理解职务犯罪案件证据的衔接与适用,需要运用法解释学的方法对该条例加以检视,《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出台标志两法在证据衔接上迈向新的台阶。进行解释前,应当明确主观论的法解释学立场。《监察法实施条例》在证据衔接上有其自洽的逻辑体系,具体而言,包括三种类型:证据准入规范类型、证据取得规范类型以及证据排除规范类型。证据准入规范涵盖的证据种类均可进入刑事诉讼作为证据使用,其中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创设了双向衔接规范;证据取得规范不包含证明标准规则;证据取得规范从积极方面规定了证据收集、取得方法应当“对标”刑诉法;证据排除规范则从消极方面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监察人员以非法方法取得的供述在刑事诉讼中应当排除。   相似文献   

15.
新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从证据收集的角度对非法证据进行了界定,将非法证据分成两种类型:一种是以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手段收集的证据;另一种是并未对公民的基本权利构成侵犯,但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收集的证据。因此,不同于其他国家以人权保障为要旨,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对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有多方面的功能期待,对侦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必然会推动执法意识、程序规则、侦查体制等多方面的变革与完善。  相似文献   

16.
在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新的律师法赋予了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完全的阅卷权,表明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制度改革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因而也必将对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7.
2013年1月开始正式施行的新刑诉法在证据制度、辩护制度、侦查措施等方面对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故为推动我国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在深入分析新刑诉法相关规定及其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影响的基础上,结合新旧刑诉法衔接阶段的自侦实务,做好对检察机关现有工作模式的相应调整。  相似文献   

18.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具有广泛性 ;提起的期限一般应依刑事诉讼法确定 ;二审程序可以划分为民事型、刑事型和混合型三种类型。二审的审理期限依刑事诉讼法确定 ;二审的审查范围不受上诉或抗诉的限制 ,实行全面审查 ;针对上诉或抗诉的不同情况 ,二审法院可以作出三种处理方式  相似文献   

19.
近些年,中国刑事司法制度逐步建立了梯度简化的诉讼程序体系,其结构呈现出鲜明的阶梯式特点。“阶梯式”诉讼程序体系建构的前提条件,是不同案件的证明难度不同,梯度简化的诉讼程序恰好能够分流不同证明难度的刑事案件,同时能够保障所有案件适用相同的证明标准。根据司法实践的统计数据可知,碍于简化范围和简化效果的限制,尽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程序简化程度依次递增,三种诉讼程序审结刑事案件的能力却是依次递减,这是中国刑事司法资源一直得不到合理优化配置的重要原因。改革刑事诉讼程序简化范围和简化效果的限制存在两种方案,一是将简化范围前伸至刑事诉讼的审前阶段,二是建立更具灵活性的控辩协商机制。  相似文献   

20.
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产生了律师阅卷难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真正实现控辩双方公平对抗,我国应设立刑事证据开示制度.文章对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内涵、设立的必要性、设立的原则以及具体建议进行法律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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