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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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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判中心主义强调对案件事实的查明和证据的质证都应在法庭上进行。证人作为案件的亲身感知者,是否出庭是审判能否成为中心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的比例一直很低,究其原因,有立法方面的,但更多的是长期以来对于证人作证存在的误区。要解决证人出庭作证问题,需要明确证人出庭的实质是为了质证,从立法上对应当出庭的关键证人进行界定,规范证人出庭后的证言内容,对强制出庭后仍不提供证言的证人设置留滞期限,完善证人保护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2.
无论英美法系或是大陆法系,证人证言在刑事诉讼中均是被运用最为广泛、最为普遍的证据。证人出庭作证是现代庭审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关键。然而,我国现行的证人作证制度存在缺陷,导致证人出庭率低,证人即使出庭作证,证言也得不到充分质证,不能发挥其应有的证明作用,直接影响了法官查明案件真相,最终损害了司法正义。本文从证人制度的现实缺陷人手,认为关键证人出庭作证是一项公法上的义务,是直接言词原则、诉讼公正原则、诉讼效益原则的必然要求,并参考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立法例,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构建新型的关键证人作证制度,以期对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刑事诉讼中采用直接言词原则,形成口头的直接审判,所有证据都通过证人直接呈现于事实的裁判者面前。坚持法官直接发现事实从而使司法程序透明,使法院获得信赖。刑事诉讼证据中的排除传闻规则是为了确保证人证词的可靠性。当诉讼一方在审判中引用证人在庭外的证言作为证据,来证明所提及或指称的事实属实时,这些证言会遭到排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证人没有出庭所作出的书面证言原则上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证人出庭,确保被告人可以在庭上提出质问,使证言令人信服。  相似文献   

4.
证据裁判原则是现代司法证据制度的核心原则,要求在对证据资格进行审查判断时应当遵循相关性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规则和意见证据规则,在对证据的证明力进行审查判断时应当遵循证据补强规则。刑事错案产生的证据原因包括口供本位主义、案卷证据中心主义的盛行以及庭审质证的缺失等。从证据裁判的角度出发,刑事错案的防范应当由口供本位走向物证本位,完善直接言词原则,提高必要证人出庭率,同时还要确立被告人质证权,完善质证规则,证明标准下的疑罪从无应坚持"次优选择"。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中普遍使用的一类证据,而证人出庭率低成为影响案件质量和制约庭审功能发挥的瓶颈。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确立了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通过对该项制度的理论分析,可以发现我国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存在证人出庭作证条件较为模糊、法官自由裁量权太大、可以不出庭作证的法定正当理由不够充足、被告人近亲属出庭作证例外存有局限性、对于书面证言作为庭审证据使用的情况缺少限制机制等弊端。为此,应当有针对性地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在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通过实务考察,发现证人出庭作证情况变化不大,司法机关不愿意证人出庭作证,出庭证人的口头证言并不一定被采纳,法官对证人出庭作证必要性的裁决说理不够。主要原因是新刑诉法没有否定关键证人书面证言的证据能力,传统印证证明模式的深远影响,非法获取的证人证言转化为非法实物证据而更加难以排除,法官对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不合理裁量不受追究,以及司法人员自身能力不足等。因此,为了使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明确关键证人的范围,把未到庭的证人限定为非关键证人;加强司法人员能力建设,让其习惯于证人出庭作证情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促使证人出庭作证。  相似文献   

7.
通过考察英美法系专家证人制度中有关专家证人的资格和选任、专家证人的功能和性质、对专家证言的可采性规定、专家证人的出庭和法律责任,以及考察并比较大陆法系鉴定人制度中有关鉴定人的资格和选任、鉴定人的功能和性质、对鉴定结论的可采性规定、以及鉴定人出庭接受法庭询问、鉴定人的法律责任等问题,提出了在鉴定人出庭、鉴定结论的可采性规定及加强鉴定人责任等方面对我国的启示。  相似文献   

8.
认证是司法证明的核心环节,司法鉴定结论的认证决定了鉴定结论是否能够被采纳,直至是否被采信。我国司法鉴定结论的认证规定相当原则、模糊,以至于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司法鉴定结论的认证通过鉴定结论的庭前开示程序和庭审质证程序来进行;在对司法鉴定结论的认证时采用合法性和科学性审查标准来相应进行;对鉴定结论的证明力认证采用采...  相似文献   

9.
证人证言是我国民事诉讼证据中的七种证据形式之一,其可靠性与真实性是由证人来保证的。证人的主体适格是保证证人证言可采性的前提,也是判断证人证言证据力的重要依据。分析了我国民事诉讼中有关证人主体适格性的立法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欧洲人权法院相关判例对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的案件范围、出庭的作证方式以及出庭的保障措施作出了比较详尽的规定。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强制关键证人出庭制度,但实践中一直存在的关键证人出庭率低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学者们普遍认为这是由于立法将决定关键证人出庭与否的裁量权赋予了法院。而透过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发现立法真正的问题在于对质权的缺失、审前证言笔录适用情形不明确、匿名作证方式不完善及强制关键证人出庭的配套措施不足。  相似文献   

11.
论证人证言规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两个证据规定的颁布,使得一系列旨在规范证人证言审查判断活动的证据规则得到确立。而2012年3月14日通过的刑诉法修正案,又对证人出庭作证问题确立了程序保障规则。由此,对证言笔录证据能力的限制、对非法证言的排除规则、对证人出庭作证的明确要求,以及对证言印证规则的接受,构成了中国证人证言规则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但是,证人证言规则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还需要克服一些来自司法体制、诉讼程序和证据制度方面的困难和挑战。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是控辩式庭审方式的必然要求,然而在证人不能或不便出庭作证的情况下,允许证人不出庭作证而仅在法庭之外提供证言又是及时查清、证明案件事实的需要。因此,现代法治国家普遍在实行证人出庭作证为原则的同时,又以证人不出庭作证为例外和补充。在我国现实条件下,证人不出庭作证问题的出现有其必然性。漠视一定范围内和一定条件下允许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必要性,会导致对证人不出庭作证采取片面、过激措施。正视证人不出庭作证现象及其存在的问题,合理规范证人不出庭作证的范围和程序,应当成为完善我国证人作证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13.
如果从证人证言的特征和属性分析,证人证言的基本表现形式应当是口头证言.但是不难看到在我国,口头证言不仅在法律上的规定模棱两可,而且实践中因书面证言盛行而处境艰难.这种状况导致庭审方式改革很难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因此证人证言的形式亟待规范.从庭审改革角度入手,通过分析国外对于口头证言和书面证言的普遍做法,主张应当在诉讼法或证据法中明确规定口证原则,并严格限制书面证言的运用.最后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14.
刑事司法证明方法转向是一种符合时代精神的国际趋势,在我国实现这种转向还面临一些现实的困难。被告人自白具有两面性,自白的证据能力不能否定。在确认任意性自白具有证据能力的前提下,确立任何人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和直接言词原则,进一步完善非法自白排除规则和自白补强规则,通过这些原则、规则和制度的配合与互动,促使刑事司法证明方式逐步由偏重被告人自白转向自白之外的物证和其他证据。  相似文献   

15.
出现在司法实践中的语言证据所指向的是不同载体证据中涉及的语言问题,既可指内容,也可指形式。由于案件中的语言争点往往需要专业领域的分析,因此衍生出了语言类的专家证言。语言类专家意见的作出主体在我国司法语境下可归属于“有专门知识的人”的范畴。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的需求,我国“有专门知识的人”在司法实践中可以借鉴普通法法域专家证言适用的某些规定与标准。但正如美国司法实践中意见证据采纳规则所要求的那样,司法实践适用学理研究需要标准,标准的建立需要学界与司法界互相了解,并通过模拟试验的方式确定可适用范围与可采纳标准,进而推向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6.
证人出庭作证,是控辩式庭审模式的必然要求,而警察证人是证人的一种,警察出庭作证对于推进证人出庭作证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我国,警察极少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其实,警察出庭作证有其必要性。但是,由于警察证人毕竟是一种特殊的证人,这就决定了警察出庭作证制度与普通证人作证制度有一定的差异。  相似文献   

17.
刑事书面证言代替证人出庭而在庭审中运用,这为我国立法所允许。但我国对其缺少规制,导致了司法实践中的滥用。本文主要研究刑事书面证言的庭审运用对我国刑事诉讼价值的影响。首先,从诉讼公正的角度出发,文章分析了刑事书面证言对于诉讼公正价值的正面、负面影响。接着分析了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刑事书面证言的庭审运角对诉讼效率的现实意义。在分析、总结利弊的基础上,对刑事书面证言是否应在庭审中使用作出了选择和取舍。  相似文献   

18.
《欧洲保障人权和基本自由公约》第6条的起草过程表明该条具有对抗制内核.欧洲法院对质权判例的发展过程,就是深植于第6条的对抗制内核的缓慢展开过程.欧洲人权法院在处理对质权问题时采取双层分析模式.经由双层分析模式,将对质权的保障纳入公正审判权的视野中予以考虑.为贯彻双层分析模式,欧洲法院创设了三步检测方法,即先后审查证人不出庭的合理根据、书面证言是否是不利于被告人的唯一或决定性证据、是否存在其他平衡因素抵消书面证言给被告人造成的不利影响.借鉴欧洲人权法院判例,中国应当明确关键证人出庭作证的实体必要性要素和程序必要性要素,同时应当明确关键证人不出庭作证的情形及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证人拒证的三大立法根源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事审判中,证人拒证现象的普遍存在,对庭审制度的改革与司法公正的实现构成极大的威胁。证人拒证的根本原因在于刑事立法存在三大缺陷:证人作证的立法数量匮乏;证人作证的立法属性矛盾;证人作证的立法内容违背法理。在立法中补强证人作证的有关制度是解决拒证的关键,为此,必须强化证据学理论的研究,树立科学的诉讼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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